岗位设置的方案范文3篇
岗位设置的方案范文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实施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是贯彻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与重要基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适用范围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务员法》实施管理。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在编人员都应当纳入岗位管理(国家政策性安排、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二、岗位设置要求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职责要求和辖区工作需要,参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2015版)》(见附件)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应当具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并执行相应类别的岗位等级规定。
(五)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增强机构运转效能、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水平的要求,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批复数额确定,其主要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医学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五年以上的医疗卫生从业经历。
(六)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任务要求,不得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新聘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所需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边远、贫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七)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辅助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
(八)按照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按照核定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
(九)按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2015版)》,各地可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岗位职责类别,根据在编制内设岗、一人一岗的原则,合并或拆分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辖区内已有同级专病防治机构承担相关任务的,不再重复设置相关岗位。!
三、岗位管理
(十)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制内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酬,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进行审核,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聘用人员、确定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实施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岗位空缺时,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对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用。
(十三)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安排上岗培训和相关业务岗位轮岗实习,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卫生防病专业技术人员在满一个岗位聘用期内在基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与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十五)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卫生防疫津贴;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传染源,在污染和危险等环境下工作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和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有关政策待遇。
(十六)对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及督查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岗位设置的方案范文篇2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方案范文篇3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