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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方案【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09 12:30: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男,现任市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四股股长,从事涉外税收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毕业。8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92年7月调至市税务局从事专职稽查工作;11月至今,从事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等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方案【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五篇】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1篇

国税局股长事迹材料

××,男,现任××市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四股股长,从事涉外税收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毕业。8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92年7月调至××市税务局从事专职稽查工作;
11月至今,从事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等工作;
、被评为××市国税系统十佳审计评估员。、、分别被××国税局评为优秀公务员,获××市国税局二次嘉奖,获××市国税局三等功一次,被提名为××时代先锋侯选人。7月被××市委授予××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志没有被鲜花和掌声陶醉,仍然迈着坚实的步伐奋勇向前,锐意创新,默默奉献,用时代的主旋律谱写着一名国税干部的奋斗之歌。一、收获源于奉献,深入调查研究,开展行业审计评估。作为一个从事涉外税务工作的一名税收管理员,其职责一方面是通过反避税、税务稽查等监控好重点税源维护国家利益,另外一方面则通过涉外税务审计等工作帮企业“体检”,做好税收服务,防范税收风险。五年以来的外税特色工作使他深刻体会到,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审计评估员,不仅要懂财务知识、税收政策,更重要的还要熟悉行业知识、善于总结并将行网业知网识推广应用到行业税收管理、税源监控等工作中,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志针对钢铁行业的总体情况、特点、生产流程、税收风险和审计程序、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方法等,拟定的针对钢铁行业增值税、所得税二大税种,对其存货:原材料(废钢),产成品(钢坯、螺纹钢、带钢),利用投入产出率、电费吨耗指标、负工差、实地盘库等方法进行涉外税务审计的较为系统完整的意见,受到××外税处的肯定,录用为<<钢铁行业审计指南>>并报省局外税处,以苏国税函〔〕404号文件通知在全省进行推广,对钢铁企业的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等方面有很大的帮助与借鉴。再根据××市局对钢铁行业专项评估精神,他勇挑重担,承担钢铁行业评估模型建立任务。精心选择了以外购及回用废钢为原料,以中频炉为主要炼钢设备,经分解-冶炼-加入合金-出钢-连铸等工艺后产出钢坯、钢锭以及以钢坯为原料,经加热—粗轧-精轧-镀锌-分剪-制骨-行车-酸洗-打包等工艺后产出带钢的轧钢生产企业为重点评审对象,结合《钢铁行业审计指南》经验做法,建立了钢铁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并率先从分局登记的24户钢铁企业中选择了符合上述条件3户企业专项审计评估,共调补增值税款1651万;加收滞纳金罚款47.74万。在做好铝型材行业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继续承担××市局对全市铝型材行业纳税评估增值税、所得税二税联评的管理模型建立任务,目前已初步确立了以投入产出方法为主体的评估模型,并正在通过相关指标的测试、认证与应用,相信会对加强铝型材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二、发展源于创新,围绕外税品牌,开展外税特色工作。自从担任第六税务分局四股股长以来,一直承担着外税特色工作任务。几年来他一直以“围绕完成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创外税特色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狠抓外税特色审计与反避税工作,采用“望闻问切”审计方法,建立三级分析复核制度,提高涉外审计质量,联合地税,进行国地税联合审计尝试,突出钢铁行业、新办外资(亏损)企业、人造革行业审计等工作,以审促管、以审促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度;
并力创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在全省地区精品化和一流水平;
加强对关联交易比重大,“二头”在外,毛利率与利润率随税收优惠期变化急骤下降的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扎实做好反避税工作,努力促进外企健康发展。经过××及其它同志的艰苦努力,近几年,××外税特色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钢铁行业审计案例》代表××外税参加全省评比,获全省外税系统优秀案例第一名。《混凝土行业审计案例》、《中频炉炼钢企业审计案例》分别获、全省外税优秀审计案例第二名好成绩。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在××地区综合评比中,至连续三年获全市第一名;
6月对钢铁行业纳税评估案例获得了××市局、××市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殊荣。《扎实做好反避税工作,努力促进外企健康发展》获××市局争先创优特色项目。-近三年时间,通过对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业等行业共291户企业进行了重点审计、评估,为国家挽回了损失8112.81万元。三、自强源于学习,加强理论探讨,指导税收实践。处于最基层的一名股长,××同志直接从事税收征管工作,如何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如何将实践进行理论升华,并反过来指导实践工作,一直是他研究的税收课题。近几年分别对钢铁行业如何加强涉外税收管理问题、对新办外资企业常见的涉税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对

外资亏损企业如何实施有效税收管理、对如何加强税源联动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等课题,分别编写了《对外资钢铁行业进行涉外税务审计的探讨》、《××国税如何对外商投资亏损企业有效管理引发的思考》、《国地税部门齐抓共管,全面监控不合理避税行为》、《加强税源联动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分别在《中国税务〈江苏专版〉》9期、9期、以及《江苏国税简报》、《××税务》12期、××税务〈〉第5期进行了理论探讨;
对部份外资企业到期后再新办外资企业进行避税等信息情况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室的批示。四、形象源于素质,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着力打造一支“三型”国税干部队伍.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精神,不断提高股(室)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以个人的实际言行来影响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不折不扣地将党的税收方针、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真正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原则。对股(室)中轻年同志,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工作上鼓励他们;对老同志,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与作用,以老带小,老中轻三结合,尤其是在廉政建设这个原则问题上,××要求四股全体同志坚决做到三条:第一,权钱交易坚决堵;
第二,失职渎职坚决防。第三,纳税人礼金礼卡坚决退;
努力打造一支“创新型、学习型、廉政型”国税干部队伍。所在税务四股被××市委、市府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岗”,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强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针对近年来××外企销售年年增长,但亏损面屡增不降的情况,他们利用审计、反避税工作手段,加强对其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方面的调查,督促其规范经营;
同时通过涉外税务审计工作,与企业进行“零距离”税收政策沟通,发出税收管理建议书200余份,服务在前,防范在前、提醒在前,帮助企业减少税收风险,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认可,有不少企业主动上门邀请他们对其进行审计“体检”,帮助分析企业自身管理漏洞,提高企业发展信心,为建立幸福××、和谐××,营造了法制、公平的良好外商投资环境。收获源于奉献,发展源于创新,自强源于学习,形象源于素质。一身正气护税法,一颗忠心报国家,一副真功聚税收,一腔热情促发展,一双慧眼识偷骗,一心一意营公平,一往情深跟党走。这就是一名普通共产党员和税务工作者的人生追求和情怀。一身正气护税法,一颗忠心报国家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2篇

财政部基本完成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4日项审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这标志着我国的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已基本建设完成。

在北京举行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楼继伟在作重要讲话时透露出上述信息。

楼继伟指出,这套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考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考虑了我国现阶段经济、法律、会计发展水平,同时也考虑了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可以说,既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又适应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趋势。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各位委员对我国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予以高度评价。来自审计署、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委员均表示将继续支持、配合做好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采取配套措施,尽快修改有关规定和监管标准,保证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在本部门、本行业的贯彻落实。

楼继伟强调,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建设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于提升我国会计、审计质量,促进财政、金融和国企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争取国际社会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等,将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财政部将统筹考虑,综合规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宣传培训与贯彻实施工作,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如何贯彻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工作进行了讨论。

证监会:有权冻结违法资金

中国证监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新《证券法》赋予的准司法权。《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在提交申请,并保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山执法人员实施。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危害易于扩大、蔓延,证据容易毁损、灭失,资金容易隐匿、转移,如不及时制止和控制,不仅案件本身难于查证、处罚,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危及市场的安全运行。基于这些考虑,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赋予证券监管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权,使其在监管中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这次《证券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证监会这项权力,就是要建立国际通行的制度。

《办法》规定,匪监会案件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冻结、查封: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等。《办法》还详细规定了上述被视为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情形。

《办法》强调,冻结、查封的期限为六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满前10日内办理继续冻结、查封手续。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申请部门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并监督证券持有人依法出售,同时将出售证券所得资金予以冻结。

税务总局出台《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实行。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九条,具体包括:总则、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和备案、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及规则、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协会,罚则和附则等内容。

据了解,我国自1996年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以来,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已举办8次,共有66849人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截至2005年10月底,全国有税务师事务所2926个,从业人员已近10万。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据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比,《办法》有四个特点:区分开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各自的职责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性质、法律地位及其作用;
确定了注册税务师可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
针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职业操守、内部管理问题和在从事涉税鉴证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做了有关处罚方面的规定。

中国2006年将加强反避税工作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对外称,2006年要力求反避税上作取得新突破,重点抓好避税大户的审计工作。规范开展预约定价,按照预约定价规程要求,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工作。

对于2006年的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王力表示,要以加强反避税工作为重点,抓好国际税收管理,提高涉外税收管理水平,推进国际税收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外事管理工作。

王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提高涉外税收管理质量,利用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审计和反避税等管理手段和办法,提高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效率。与此同时,还要抓好涉外企业税务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联合税务审计范围:要抓好重点税源管理和收入的分析工作,结合本地区重点税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涉外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机制。

证监会发力基金公司年报审计

2006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郎向基金公司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硬性”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独立性,严格按照执业标准进行专业判断,山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另外,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公司的销售,投资交易、会计核算、税收、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为的合规性要予以特别关注,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以“致监管当局函”或其他方式,向证监会基金部、会计部及公司经营所在地证监局书面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汪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以前来说,今年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要求有所提高,在工作流程和安排上,比如在审计过程中的人力、时间等细节安排,增加了一些要求,要求在报告中体现出

更加详细的内容。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向证监会基金部,会计部提交的报告事项除了包括审计收费情况、内控评审报告收费情况之外,还包括各项审计项目负责合伙人、具体经办经理、参与项目的事务所其他员工姓名及每人该审计项目所用小时数。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就可以责任到人,明确责任。”

瞒报关联交易 星美联合遭谴责

2006年1月16日,深交所关于对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让还没有完全从金信信托被责令关闭的阴影中摆脱出来的星美联合再受打击。

公告说,经查明,2005年5月31日,星美联合将持有的子公司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60%股权作价8532万元、子公司江苏长丰通信有限公司90%股权作价2446.2万元出售给武汉东企协同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共计10978.2万元,占星美联合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星美联合董事刘剑华、原董事夏磊同时担任武汉东企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星美联合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曾发函问询交易具体情况,星美联合未能如实说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星关联合在“卓京系”掌门覃辉的掌控下,是其玩弄资本游戏的重要砝码。公司除了被大股东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用资金外,还不断被卷入违规担保和借款纠纷之中,其中多起贷款担保都未及时披露。公司2003年向卓京投资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2581万元,2004年1到6月累计向卓京投资提供资金17265万元,这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没有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IAASB:关联方审计判定趋紧

各公司每每爆出惊天丑闻,董事、股东以及管理层之类的相关人员总是牵涉其中。为此,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FAC)的下属机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对具现行的关联方审计准则重新进行了评估。根据其评价结果,IAASB在不久之前了《国际审计准则》550(修订版)“关联方”征求意见稿(ED),并针对该草案征集意见,力争为涉足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执业依据。

根据现行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帅只需执行某些指定的审计程序,而该准则草案则将对现行的审计实务进行拓展。根据草案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对某实体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进行确认、评估以及对由此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做出响应时,应对其实质以及经营原则进行充分的了解。此外,刘于管理层末子确认或披露的关联力关系及交易,该草案还进一步突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尝试确认此类关联方关系时所涉及到的困难业务。

对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准则草案还将其作为新的重点(即使财务报告体系没有规定关联方账务或披露要求也是如此)。

IAASB主席约翰・克拉斯解释道:“准则草案拓宽了关联力・特定风险的确认范围,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确认关联方,以及在确认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实质时,应做出更多的工作”。

退市规定“松绑”提案通过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投票通过了・项放松退市规定的提案,以便非美国公司能更容易地退出美国股票市场。

在目前的退市规定中,拥有美国股东数量超过300名的外国公司必须向SEC递交季度和年度报告。

根据这项提案,过去两年内保持在美国股市上市的公司只要美国股东对其持股量不超过该公司全球股票流通总量的5%,它就可以自由退市。

另外,如果上述比例超过5%但是不超过10%,并且该公司股票在美国市场的日平均交易量占该股在其主要交易市场(如母国股票市场)平均交易量的比例不超过5%,则该公司也可以退市。

近年来,外国企业一直抱怨美国现有规定太过严苛(这主要归因于SOX法案的引入加强了监管要求),导致其上市获得的好处不足以抵消遵循成本的大幅上升,从而纷纷希望从美国股市退市。德勤向日保险公司支付超2亿美元赔偿

德勤向日本一家保险公司支付了大约1亿美元,以便就一项诉讼达成和解,该诉讼与一家大型航空再保险公司的破产有关。至此,德勤因为这项诉讼而支付的和解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2亿美元。这是审计公司有史以来达成的最昂贵的诉讼和解之一。

Fortress Re一度是全球最大的航空再保险公司,在9.11恐怖袭击导致其蒙受巨额损失后宣告破产。Fortress曾代表一个由数家日本保险公司组成的集团管理再保险业务,而且多年来其财务报告都是山德勤审计的。保险公司通常会通过购买再保险来分散风险,以防在遇到巨额索赔时遭受重创。

两家日本保险公司和一个相关的在百慕大注册的实体后来在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伯勒的州法院对德勤提讼,指责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任山Fortress掩盖其负债,这些负债早在9・11事件之前就应该在具财务报告中有所反映。日本的保险公司估计其损失总额超过35亿美元。SEC考虑豁免小公司执行萨班斯404条款

鉴于萨班斯(SOX)法案404条款繁琐的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考虑对小型上市公司给了,一定的豁免,此举可能导致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难新配置其资源。

SEC下属的小型上市公司咨询委员会汁划在4月一个最终的报告,它将决定市值低于1.25亿美元和年收入低干1.15亿美元的公司是否可以豁免遵循404节的规定。该节的条款要求公司必须就财务报告建立并维持内部控制程序。并且要为内控程序准备年度的报告。由于公司的审训师被禁止帮助其审计客户进行404节的实施工作(这类工作属于“非审计服务”),所以注册会计师中出现了一小部分作为第三方来为公司提供404节遵循的辅助服务。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
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
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
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
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
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
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
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
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
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
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
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
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
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
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
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
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
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
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5篇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和深化城市与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征管体制改革。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通过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改变了税收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方式。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加强监督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组织收人原则,在征管工作中认真加以遵循。

(三)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许多地区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等制度,对税源实施分片管理。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对不同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户。开展纳税评估,查找异常情况,增强管理效果。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相关信息分析,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加强票表审核比对等等。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进。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部分地区试点推行了综合征管软件,许多地区应用了自行开发的征管软件。普遍推行出口退税管理、行政管理等系统。去年以来,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

(五)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为纳税人提供良好办税环境。积极推行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完善缴款方法,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加大咨询辅导力度,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等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较快增长,收人规模不断扩大。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税收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收超过34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2991亿元,同比增长26.2%,增收2693亿元。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现在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征税观念不够强。二是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三是业务流程需要优化。四是税源管理比较薄弱。五是纳税服务需要改进。六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作用发挥不够。七是税收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总局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税收工作,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既要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五个统筹"的大局服务,又要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三是必须牢牢抓住税收工作的主题,就是要切实抓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四是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两基"工作,加强管理基础和基层建设,把各项税收工作落到实处。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有效指导税收征管工作实践。

第二.正确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其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了税款征收的基本环节。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就要依法对申报进行审核,开展征收工作。税务机关的服务以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要防止片面强调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这是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依托。,必须做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防止片面强调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有了信息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集中征收",是指地域上相对集中地受理审核申报纳税资料和征收税款。税款的集中征收是与机构、人员、办税场所的相对集中联系在一起的。实行集中征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纳税人数量以及社会信息化程度。实事求是地确定集中程度并相应收缩基层征管机构。避免影响税源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要防止把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简单等同于税款的集中征收.片面地根据信息集中程度收缩机构。

"重点稽查",强调的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增强威慑力。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要加强税务稽查与税源管理的配合,注重防范与查处相结合,防止片面强调查处而忽视经常性管理。

"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第四,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根本标准。具体包括提高以下几方面水平: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作为参考指标,近期要保持税收(分解为各税种)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征管,把握组织收入原则。

依法规范征管行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征管能力。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征管行为。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都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要依法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做工作,向其详细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一位税收执法人员都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公示,一窗对外,本级实施本级受理,定期评价,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参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现有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

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各地按照总局要求,规范外设机构,取得明显进展。但少数地方的税务机关仍有不规范的外设机构,必须尽快撤销,依法规范机构设置和称谓,或改为内设机构,并适当调整管理职能。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是市、区、县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应按照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设置,并在履职区域办公,不能都集中到税务局大楼办公。县级市的城关地区可根据情况设税务分局或税务所。地级市的区可根据税源或工作情况,设全职能的税务局。也可设非全职能的税务分局。地级市的城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稽查局。区稽查局由区税务局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稽查局指导。对内设机构主要是规范,根据新形势可适当调整其职,着重健全岗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当增加市、县基层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切实搞好办税服务厅工作。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办税服务厅应为一个独立的内设机构,或者与计征部门合署,实行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厅内人员分属不同部门导致的业务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等问题。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要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一般来说,可设三类窗口:一是申报纳税窗口,每个窗口都可以受理不同税种的申报;
二是发票管理窗口,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
三是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各地可以根据办税业务量情况决定各类窗口的数量。接待纳税人少的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特别小的办税服务厅还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严格机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照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做好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对不按规定设立、变更机构,自立名称,提高级别的做法,上级税务机关要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

合理界定征管职能。征管工作包括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内容,也是通常所讲的广义的税收管理的内涵。一般来说。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

切实加强业务衔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做到分工而不分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管理部门的衔接。办税服务厅要将征收信息及时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管理部门要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衔接。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各级国、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推进协税护税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在沟通账户信息,查询、冻结存款和扣缴税款。加快推进申报缴款同步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还要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四)加强审核分析,提高征收水平。

强化审核计税工作。要牢固树立从申报环节就加强审核工作的观念。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
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申报时,要比对申报总额与发票清单软盘记录总额是否一致,确保按发票计征税款,同时保证传输到国税局的是缴讨税的发票信息。

大力清缴欠税。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遇到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组织做好发票协查工作。要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并依法加收滞纳金。退税企业有欠税的,要在办理退税的同时将欠税清缴入库。

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继续搞好上门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税库银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提高办税效率。

加强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加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提商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加强年度、季度和月度收入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

(五)完瞢制度措施,加强税源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简称专管员、片管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要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根据征管工作客观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革除弊端,发扬优点。提高水平。过去专管员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所以改革专管员制度,革除其弊端,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不是放弃或削弱税源管理。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挥。在征管查职能分解后,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除稽查部门外,管理部门不能下户,同时将管户狭义地理解为下户,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出现了疏于管理的情况。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只是从不同侧面表述而已。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
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人手,不然就失去工作内容。加强税源管理,就要通过逐户管理加以落实。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通过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等案头管理与下户检查都是管理的具体手段。对税源的管理,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税源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审批减免缓税、进行处罚等事务。要规范日常检查工作。下户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比较重要的检查要实行两人下户。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避免重复下户。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要作出廉政规定。

落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加强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主要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

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按纳税人所在区域实行分片管理。建立行业分类管理资料,掌握不同行业的特点,注意在区域分片管理中运用,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加强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对地处县乡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管理工作,完善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跟踪其生产经营情况,达到起征点的要及时征税。合理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强化发票验旧售新管理。审验旧发票不仅要验领、用、存的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上次所售发票开具销售是否已申报纳税。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力争经济发达地区3年左右、其他地区5年左右普及应用。做好定期采集税控收款机数据的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加强各税种管理。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切实加强海关完税凭证、货运发票等四种票抵扣的管理,完善清单申报制度,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防止骗抵税款。对新办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时。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营业税管理。加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管。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保护纳税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税收管理。省、市税务局在撤销涉外税务分局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内设机构,继续搞好管理工作。要加大反避税力度,地市税务局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工作。

(六)加大办案力度,发挥稽查威力。

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当前。要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不仅要查处开票方,而且要查受票方,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的纳税人,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对性质恶劣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首查责任制,对案件首次进行检查的人员,要把案件查深查透。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者,要追究责任。全面推行复查制度。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检查的案件.每年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复查。大力加强上下级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办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合力。密切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税务、公安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局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要按照总局部署,结合实际,针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或地区,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要确保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并深入开展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检查。

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宣传。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个案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动向,确定打击重点,同时发现税制和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明确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金税工程建设。

加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目前的信息化建设是在多年工作形成的基础上进行的。整合信息资源就是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的要求,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这是提高现有信息资源利用率的必然选择。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发挥现有软硬件功能,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运行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以拓展,建设一些新的信息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管理中六个子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继续做好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与增值税管理系统的信息整合工作,大力推进综合征管软件与各地开发的征管软件的信息整合。加快实现总局开发的其他单项软件之间的信息衔接。

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应用。以"一户式"储存为突破口,强化数据管理,推进信息集中,进一步提高信息应用水平。要不断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做好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结合税务机关采集的其他相关信息,加强分析比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八)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咨询辅导。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和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优化办税服务。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方便纳税人。巩固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成果,严禁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交给税务师事务所行使。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发挥注册税务师的积极作用。

全面落实公开办税。要把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九)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大额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严格税收会计监督。

建立责任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干部的责任。

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要遵循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决打破唯资历、唯学历的观念,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行能级管理办法,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以及稽查人员等为重点,加强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加快税务系统各类人才库建设,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逐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高中初级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事业心和加强管理的责任感。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要吃透这次会议的精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防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征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鼓实劲、干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只说不干、敷衍了事的不良风气,坚决避免简单粗放、大而化之的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二)面向基层,打牢基础。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立足基层。认真抓好征管基础工作。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对征管工作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范,又要结合基层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定点抓税收征管工作,集中时间深入征管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心系基层。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基层服务。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人、财、物要向基层和征管工作倾斜。热情关心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按照国家政策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