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方案第1篇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校服管理与监督(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采购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采购方案 第1篇
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陈堪麦(校长)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21〕1号和番教通[2021]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五)标后管理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
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
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采购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根据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元素,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是加强美育、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上学已成为趋势,各地各校校服管理工作也不断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个别地方或学校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选用采购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为了让学生穿上“安全、优质、美观、舒适、宜价”的校服,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程序,建立健全校服监督惩处机制,着力解决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程序不规范、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严格质量标准
校服标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生装(校服)》(T/JYHQ0009-20XX)标准;
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要求;
配置可警示性标志的还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三、规范校服选用
中小学生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统一购买校服。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确定校服各学段在校期间校服种类、套(件)总数。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校服管理工作。学校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生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学校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
四、规范采购行为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规,按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校服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面向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创新能力强的校服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采购。市属学校校服采购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列入金安区、裕安区管理。
学校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选定。校服供应商应提供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展现青少年形象的不同季节的多款式校服,供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邀请供应商进行校服展示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展示校服款式,师生、学生家长参与评议、遴选。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色组织师生员工自行设计校服款式。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校服采购合同文本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订,供选用学校参考使用。学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后应提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校服采购合同还应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退货、增购等售后服务约定;
增购校服的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中标校服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验收检测
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XX)标准规定,并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对校服认真进行履约验收,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是否完全一致,查看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标识。建立健全验收台账和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学校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封存。
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首检由校服商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配饰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作为投标前置条件;
二检由学校随机抽取检测所需数量校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支,不得向学校家长另外收取。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各县区应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校服监督管理;
每年定期由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反映有质量问题的校服依法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开展校服工作专项督查检查。
(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校服收费按照教育部(教基一〔20XX〕3号)和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XX〕68号)文件规定执行,校服费用应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计入学校收费或截留、挪用。校服费用收支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公示。
(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应商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的3%以上比例,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招投标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从严查处在校服采购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服及幼儿园园服的采购管理。由市教体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调整政策执行。
学校采购方案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 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
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 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学校采购方案 第4篇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并监督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三)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学校代表:
家委、家长及社会代表:
学生代表: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好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认真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校服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要求等详细需求内容,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三)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四)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集中采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五)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采用全区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校服供货完成前,由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报告。所有校服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校服费用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
三、采购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做好校服采购的全程监督工作。
(二)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三)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学年。
采购预算清单:
五、采购方式
(一)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二)第三方机构根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认后的需求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并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招标文件内容,并确定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四)第三方机构在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及参与投标活动。
(六)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评标会议,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派成员代表参加见证。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六、采购需求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校服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时,重点考核校服供货商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预算最高限价:校服采购预算参考20XX年番禺区教育局合同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四)合同期限:按学年与中标人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周期为三学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采购合同参考20XX年版《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格式,预留质保金。
(六)校服费用收取方式: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校服供应商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收取,之后学生如需再购买则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采购点进行采购;
学校和教师不得进行代收。
(七)校服质量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七、验收
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售后服务
(一)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三)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质量监督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投诉处理
(一)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
(二)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学校投诉电话:XXXX ,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采购方案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文件北区教【20XX】4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进行采购。欢迎本次中标的生产厂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
二、采购内容、数量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入围采购方式
网上发布,自主报名,择优录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6月26日11:00前向总务处报名,过期不候。
五、入围采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7日13:00
地点: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李国庆联系电话:1356789XXXX
六、采购评委组成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评委组成。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采购评委组成人员家长代表不少于50%,因此学校将邀请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了9人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由学校纪检负责监督。
(二)采购流程。
1.学校通知报名企业就企业文化,商品质量,校服未来发展趋势,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向评委做讲解。
2.各位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企业进行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单位为被采购企业,评委在《会议纪要》上进行签名认可。
3.各位评委对被采购企业有关的学生服样式、质量、价格等进行讨论,最终确定相关内容,并进行签名确认。
七、与被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学校采购方案 第6篇
一、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采购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采购项目
冬季校服(两套)
四、项目说明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五、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
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六、采购流程
(一)确定校服设计方案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15826094967)。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 ),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七、其他要求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 GB31701 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