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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时间:2023-07-13 09:2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岗位设置方案第1篇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岗位设置方案,供大家参考。

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 第1篇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1、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3、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
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6、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
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
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7、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设置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成立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方案: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公开报名: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自愿到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初审:领导小组按照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评:由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入选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评,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

3.公示:聘用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

(五)办理聘用

1.审核: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审核。

2.聘用:经区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

(二)如实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岗位设置方案 第3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校教师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以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为指导,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成为专业素质能力强、基本功过硬的综合型人才,尽快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参加训练人员

全校教师全员参与。

三、活动内容:

1、普通话诵读活动

说好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有直接影响,提高广大教师普通话水平势在必行。因此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说普通话用普通话活动。优胜者将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

2、三笔字书写活动

规范汉字书写依然是教师目前需要提倡的基本功,教师精心设计的板书、精美的规范字书写对学生是一种激励和榜样。在全学校教师中开展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书写活动。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优胜作品将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展示活动。

3、简笔画

能按本学科教学要求,突出教学重点,用简练的线条较快地勾画出事物的主要特征,设计、绘制简笔画。所以练好简笔画对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很有帮助。

4、体育队列口令广播体操镜面示范

掌握基本要领,正确下达口令,能够镜面做广播操。动作规范。

5、舞蹈

利用业余时间,有舞蹈特长的老师带领大家培训,苦练基本功,共同提高舞蹈水平。旨在让每位教师都能够从培训中得到舞蹈技巧的提升。每位教师都感受到舞蹈带给她们的快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对教师的专业化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四、活动原则

教师岗位大练兵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人人参与。也是提升全教师校本研修的质量与水平。通过培训,激励先进,带动全员。学使每一位教师的岗位技能都有提高。

五、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简笔画规范汉字书写)

xxx(普通话)

xxx(体育队列口令广播体操镜面示范)

xxx(舞蹈)

岗位设置方案 第4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
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
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方案 第5篇

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和县人社局核准的《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新镇中心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

二、岗位类别设置

全镇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
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能按照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xx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四、岗位聘用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逐级竞聘,择优晋升、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依据,且每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1.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员;

2.未履行病、事、产假等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人员;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处分期人员;

4.受刑事处罚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人员;

6.年度内教育事故或教育纠纷中负有重大责任人员;

7.有关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方法

1.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镇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各级岗位人员聘用进行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事务。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盛龙

成员:桂克刚李雄军宛齐贤汪伟义黎建东桂剑锋陈亚如

毛帅奇张登怀刘恋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桂克刚李中全杨勇

2.公布聘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聘用条件;

3.按照岗位聘用条件个人提出任职申请、学校集中审核资格材料,依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4.首轮聘用岗位等次依照以下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1)现岗位(职称)聘用时间先后(参照职称证,最终以职称批准文件为准);

(2)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3)出生年月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4)获得综合表彰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表彰时间先后,单项表彰下套一级);

(5)获得任教学科或分管业务奖励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奖励时间先后,学科内单项或非学科专业获奖下套一级);

(6)凡近两年退休人员,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则及顺序限制,直接确定为相应层级最高等级聘用对象。

(7)凡须依照上述②—⑤各条款顺序确定聘用对象时,处于其中任一条款同等条件且出现并列情况,按距离镇中心远近顺序,优先现任老垸、二小、兰岭和麻岭教学点人员(必须是以上单位现任且在这些单位已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

5.召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人员进行审查、核定,确定聘用人员及岗位等级名单;

6.公示聘用结果;

7.经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报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发布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与考核

受聘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内发生岗位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考核主要根据《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