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建协调委员会经验总结报告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机构,是协调各党组织和团体之间关系,推动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一、制度的设立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是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为加强党建工作和深化基层党建改革而设立。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度的名称、设置方式和具体工作任务有所差异,但其核心任务都是协调各党组织间的工作,保证党建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制度的组成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由党组织书记、辅导员、团委书记等多人组成。成员选举或任命应从各党组织及其他团体领导中选择,委员会应当设立主席、副主席及秘书等成员。对于在某些特殊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或者有经验的党员,可提名参加委员会工作,以便发挥他们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委员会还应制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建工作的落实。
三、制度的职责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应负有以下职责:首先,协调各党组织的工作,及时沟通各党组织之间的信息,加强组织协调,减少工作重叠和时间浪费。其次,支持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在各个党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党组织的优势,加强工作衔接,减少利益冲突和工作难度。此外,委员会还应对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调整工作计划和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各类活动,并且定期向已经选举或任命的领导汇报委员会工作情况,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推进。
总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是基层党组织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制度,其存在可以有效地增强各党组织之间的合作协调,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基层党组织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保障。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引领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保障。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背景下,为加强党建工作和深化基层党建改革而设立的组织机构。它的核心任务是协调各党组织间的工作,保证党建工作的有效推进。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由党组织书记、辅导员、团委书记等组成,其职责包括协调各党组织的工作、支持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等。制度对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提高工作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增强各党组织之间的合作协调,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引领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各地区和不同单位都应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党的组织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二:党建协调委员会经验总结报告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街工委和街道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通过整合街道社区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合力,对街道社区带有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齐抓共管的区域性党建协调机构。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宗旨是:交流情况、协调工作、监督评议、创先争优。
一、组织设置
1、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工委牵头,驻在街道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企业、部队等单位党组织参加。各成员单位不分入会先后、单位性质、行政级别,关系平等。
2、辖区单位党组织加入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须经街工委推荐、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数量,由街工委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
二、工作任务
1、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协商、决定本街道辖区内社区党建、社区建设中具有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重大事项。
3、建立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通报党建、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反映社情。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增进了解,加深感情。
4、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内具有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事务,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实现民主协商、资源共享,使各成员单位承担共同责任,实现共同利益。
5、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共建活动,共创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文明单位,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6、结合党建实际,确定调研专题,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党建调研活动,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对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制度
1、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上交流情况、协调工
作、评议表彰,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发各成员单位共同监督执行。
2、联系汇报制度。召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前,各成员单位书面向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汇报执行上次会议纪要的情况;联席会议上,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工作报告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3、评议反馈制度。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年对成员单位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党组织反馈。
4、评选表彰制度。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两年开展一次街道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积极支持街道工作,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的“街道社区先进党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并积极推荐参加市、区各类先进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