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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局长讲党课(2篇)

时间:2024-10-08 15:16: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自然资源局局长讲党课

  

  在市厅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今天,作为案件频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此对x领域近年来所发案件进行回顾、反思,深表沉痛惋惜,深感重任在肩,我将知耻后勇,从以下方面奋力营造x风清气正新气象。

  一、以案为鉴,入脑入心,拉响自警自醒长鸣钟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机关共查办x系统违纪违法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涉案金额达xx余万元。案件集中发生于20x年至20x年期间,涉案人员既有局党组成员,又有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更有临聘人员;

  涉案领域涉及行政审批、规划设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涉案金额之大令人振惊,涉案人员之多令人振痛。

  原市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自20x年至20x年期间,通过收受项目承建商礼金、利用职权操办儿子婚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及以儿子兼职投资入股等形式,违规获利xxx万元;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操作履约保证金等方式,收取他人现金xxx万元,合计违纪所得xxx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和判刑。

  原x市x支队长x,在20x年至20x年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xx万元;

  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xx万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多次到澳门赌场赌博;

  设立小金库并挪用x万元;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现金x万元,共违纪所得xx万元。

  原x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现已移交自然资源局),在20x年被审计发现:管理制度不健全,责、权、利不明确,重大费用支出不符合规定;

  将收入部分所得纳入“小金库”供领导私用;

  无对外协作办法和管理制度,协作项目合同文件不规范,项目管理存在重大风险;

  财经制度不健全,依据、标准不清,单据不齐,超合同支付xx万元。原院

  长x等x人先后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开除公职和党籍处理。

  原x市x局x科临聘人员x,以向管理服务对象“打招呼”、收“好处费”,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推销业务并收受“提成”等方式,累计收受“好处费”x次,共计xxx万元,几乎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令人痛齿。

  涉案人员行为极大挫伤了单位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使x系统的公信力严重受损,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付出的努力产生了怀疑,教训惨痛,影响极坏。身边案件的发生,为x系统全体干部拉响自警自醒的长鸣钟,时刻提醒不越“底线”、不踩“红线”。

  二、以案为戒,追综溯源,挖出腐败问题深根源

  20x年x月到市x局上任后,局党组多次对x系统历来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局党组认为这些案件中“靠山吃山”行业性特征非常明显,看似个别党员干部信仰缺失,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吃拿卡要、假公济私,贪图享受,利己主义严重,实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实,重部署轻落实,浮于听汇报、口头承诺、签订廉政责任书,疏于亲力亲为,督导执行;

  选人用人失察,对干部个人情况掌握不实,干部任用审查不到位,出现了一个班子沆瀣一气、相互包庇袒护的假团结现象;

  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力,特别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大额经费开支等监管不力;

  干部问责浮于形式,重于维护班子形象,对领导班子成员盲目信任,廉政问题督的不紧、查的不细。

  (二)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案件中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修身不严、理想信念动摇、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政令不畅、对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题,搞变通,不讲规矩、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等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反映出局党组的廉政宣传教育落实还不深入,没有真正扎进所有干部职工的内心。使局党组认识到,廉政宣传教育不能只停留在上党课、做专题报告、看廉政警示片、发廉政短信上,而要真正地做好交心和审查工作,适时进行约谈,定期进行问询,真正抓好干部自身修养的培育工作。

  (三)对权利的监管力度不大。x名涉案人员都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反映出局党组对干部权利运行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程序不透明,行政办理监管脱节,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的管理制约缺位,为部分人员在工程建设、业务经营、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出现了私设小金库、违规转包、违规发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经商入股、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致使个别领导干部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随心所欲,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四)内控和财经管理措施不力。案件反映出业务制度不健全,责、权、利不明确,合同不规范,财务单据不全,开支不清,物资管理制度不全等问题,致使个别人轻而易举侵吞国有资产,暴露出局党组在对下属单位内控和财务管理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财务检查不到位、不深入,监督约束作用没有发挥好。

  三、固本培元,守正创新,铸就x风清气正新气象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局党组将结合x职能职责要求,坚持以强化责任压力为原动力、以权力监控为支撑、以惩防并举为途径,以制度规范为保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竭力构建“权力”防线,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反腐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勇挑重担,率先垂范,做好x清政务实的带头人。“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局党组将坚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做到逢会必讲、遇事必问、干部谈话必提,把涉案问题析透、入脑入心,把涉案的后果说清、警钟长鸣;

  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树牢大局意识,修剪欲望,摒弃私念,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做政治导向上的坚定守护者;

  坚持统揽全局,以上率下,带头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带头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当好排头兵,树好上行下效的标杆,做好清正为官的带头人;

  大力推进依法治局,坚持依法问责,坚决执行有案必查、有腐必肃、有责必究的规定要求,以法修身、以法践行,主动当好依法行政的带头人;

  坚持用《廉政准则》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时刻保持清醒,做好生活严谨的清白人,自觉当好严以律己的带头人。

  (二)夯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构建“权力”防线。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从完善制度着手,对“三重一大”严格程序,全面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房

  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等,压缩集中归口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从干部管理着眼,对全局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开展了“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明确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用人导向;

  对系统满三年以上的重点岗位人员实施轮岗;

  对科室(单位)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责任清单。从强化监督着力,规定党组会议题必须进行严格论证、集体投票表决,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面监督;

  所有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必须面向社会公示、实施过程必须全程公开透明。聘请*友、媒体记者、社会群众代表x人组成政风行风监督员,并在重大项目决策中邀请监督员全程监督。同时,制定了离任干部审计办法,并拟于x月初全面实施。

  (三)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此次主题教育中,局党组将坚持学、做、查、改结合,将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融入其中,在全系统开展政治“大体检”、思想“大扫除”、问题“大检修”,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定实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明责、督责、考责、问责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作为衡量标准,把“整改”贯穿始终,全力打牢思想培育的领航工程、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推动发展的动力工程,形成攻坚克难、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果,全力铸就x系统风清气正新气象。

篇二:自然资源局局长讲党课

  

  案件时空Case编辑/赵雨婷*******************

  矿区成了他家“聚宝盆”文_吴小虞洪斌在青海省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近20年,而其中的10年,他将心思全放在了如何“以权谋私”上,非法获取不义之财达532万元,而这其中绝大部分的钱是他自己“要”来的。2022年2月16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洪斌受贿案做出终审裁定。王贪官的“双重标准”1967年12月出生的王洪斌是安徽合肥人,18岁参加工作,年轻时的他还算积极向上,参加工作6年后就入了党。王洪斌早年曾任青海省天峻县政府办公室通讯员,县总工会干事、主席等职。2001年12月,他出任天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9年当上青海省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洪斌当上这个副局长不到半年时间,便走上了贪腐之路。2009年年底,王洪斌认识了一个叫孙燕青的人,当时,孙燕青所在的一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争取天峻县游牧民定居建设工程项目。这个项目是天峻县政府为切实改善牧民居住条件,提高牧民生活水平而设立的。可是,这项惠民工程在王洪斌眼里却是“发财商机”,他利用手中权力,在业务上为孙燕青提供便利。20清风2022.07第07期总第175期孙燕青在顺利争取到工程之后,明显感觉到“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优势,对王洪斌更是百般巴结,请客吃饭、登门送礼一样都不少。那些年,王洪斌和孙燕青的关系非常好,孙燕青也打着王洪斌的旗号,在当地的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2013年,孙燕青送上42万元现金作为酬谢。2017年5月,王洪斌任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新官上任,在局里召开的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上,王洪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还要坚持以案为鉴,切实防微杜渐,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检身正己,深刻对照检查,深挖病灶根源”。当时的王洪斌,估计还不会意识到,3年后他会成为自己口中的“反面典型”。和很多贪官一样,王洪斌也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奉行“双重标准”。2017年11月,他利用自己的局长权力,又为孙燕青办成了一件大事——争取到海西州乌兰县铜普镇都兰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这本是当地一个精准扶贫项目,但最终却成了王洪斌的敛Copyright?博看网.AllRightsReserved.

  财工具。眼见孙燕青赚得腰包鼓鼓,2019年1月,王洪斌开口,向他索要20万元“好处费”。孙燕青心知肚明,送出去这20万元后,自己能得到的利益远远不止这些,于是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王洪斌对孙燕青的“懂道理”非常满意。“狮子开口”索贿250万元替人办事之后,主动索贿成了王洪斌的常态。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年初,他向青海一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吴广德“狮子大开口”,陆续索贿高达250万元。原来,吴广德有一家生态农牧公司,为了获批海西州德令哈市尕海镇陶哈村、努尔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他向王洪斌求助。王洪斌知道这件事对于吴广德来说非常重要,办成后肯定能拿到一笔可观的“好处费”。于是,他铆足了劲儿,调动自己全部的人脉关系,没多久就帮吴广德争取到了心仪的项目。事情办妥后,王洪斌于2018年6月向吴广德索要贿赂150万元。吴广德为了表达谢意,也为了进一步巩固双方关系,当即答应并很快兑现。然而,王洪斌没有就此满足,半年后,他再次开口索要100万元。尽管吴广德身价不菲,但1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本有

  些犹豫。不过考虑到以后可能还会有事情求助于王洪斌,更不敢惹他不高兴。于是,他咬咬牙,送上100万元。木里矿区对于王洪斌来说是一个“聚宝盆”。2012年1月,他利用职务便利,为青海一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海西州天峻县木里矿区聚乎更三号井田七号井煤矿剥离出渣工程提供帮助。2012年2月和9月,王洪斌先后向这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虹冰索要“好处费”合计180万元。木里矿区位于青海省海北与海西交界处的大通河上游盆地,是青海省最大的煤矿区,储藏着我国稀有煤种优质焦煤。早在数年前,矿区一带的生态环境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启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生态保卫战。然而,利益驱使之下,非法盗采、超量开采始终无法杜绝。非法开采、非法占地行为的背后,不乏当地公职人员利用手中公权力为涉黑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的现象。相关部门对木里矿区的深入调查,引发当地官场大地震。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陆续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人员,拔出萝卜带出泥,毫无疑问,王洪斌就是其中被“拔”出来的官员之一。解决木里矿区的问题已刻不容缓,青海省委省政府曾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时任青海省委书记发出警示“三问”:“不保护好生态,青海在全国还有什么地位?不履行好责任,青海怎么向党和人民交代?不发掘好潜力,青海的未来有何出路?”王洪斌意识到,风声越来越紧,自己恐怕官位不保。2019年6月,他安排了一个中间人,把250万元还给吴广德,还让吴广德以中间人归还借款的名义出具了收条。两个多月后,王洪斌还专门开设了一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自然资源生态建设新境界”专题党课,提出:“党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要切实担当起各自工作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真正使生态文明的理念内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做出应有贡献。”矿区成了他家“聚宝盆”然而,无论是退赃还是立人设,漫漫十年贪腐路,岂能一朝就洗清白?2020年8月,当上海西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才一年半的王洪斌被免职。2020年9月11日,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对王洪斌涉嫌受贿罪立案调查。案发后,王洪斌积极退缴赃款。2021年5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王洪斌的不少亲属参加旁听,当地各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也参加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庭审中,王洪斌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愧对党和国家几十年来的培养和信任,表示认罪认罚。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洪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索取他人财物共计49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万元,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洪斌多次索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随后,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王洪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0万元;查扣在案的违法所得Copyright?博看网.AllRightsReserved.Case案件时空编辑/赵雨婷*******************282万元,依法没收,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面对这个判决结果,王洪斌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遂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外,他收受吴广德的250万元已于2019年6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这250万元不应认定为受贿,不应当计入受贿金额。所以,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王洪斌到案后并没有及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而是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不得不如实交代。所以,王洪斌不具有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此外,对于250万元的索贿事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样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该规定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问题。王洪斌收受吴广德250万元系分两笔索贿,分别是在2018年6月和2019年年初,而退还250万元的时间为2019年6月,显然并不是及时退还受贿款。因此,王洪斌主动向吴广德索贿250万元,足以认定他具有受贿故意。二审期间,王洪斌和他的辩护人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事实和证据与原判相符。最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除王洪斌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2022.07第07期总第175期

  清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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