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认清形势,严守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供大家参考。
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认清形势 严守底线 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非常荣幸有机会到XX局和大家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交流。能够受邀参加这次会议,我也充分感受到了XX局党委、局纪工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廉政教育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因为这样最直接、最震撼。近几年XX局没有发生过大的违纪违法问题,甚至市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线索也很少有,这也是一件好事,说明我们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当然,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市纪委监委也查处了很多其他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如果放眼全国,被查处的就更多了,这些反面典型虽然没有发生在我们身边,没有发生在我们单位,对我们也有同样的警示借鉴作用。如果通过今天的交流,我们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引以为戒,也就达到了目的。
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3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
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说到反腐败形势,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总结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每年的中纪委全会上,总书记都要发表重要讲话,从十九大以来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表述来看,经历了这样的阶段变化:反腐败与腐败双方处于胶着状态,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直到目前取得压倒性胜利,实现了量的积累向质的转变。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的总结,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压倒性胜利有着实实在在的成效支撑:十八大五年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440人,约是十七大期间的6.7倍,十九大以来又有近百名中管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昭示“打虎”决不“鸣金收兵”。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XX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X万件,谈话函询XX万件次,立案XX万件,处分XX万余人。其中省部级干部XX人,厅局级干部XX人,县处级干部XX万人,乡科级干部XX万人,一般干部XX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XX万人。其中截至到11月,中纪委今年查处的省部级干部已达到32人。
从追逃追赃情况来看,2014年至2020年10月,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XX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XX人、“红通人员”XX人、“百名红通人员”XX人,追回赃款XX亿元。我们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涉案财产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加大对涉腐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努力实现境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要把腐败分子盗窃人民的财产如数追回,还给人民。
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一些有问题的干部纷纷认清形势、接连主动自首。2020年“主动投案”成为各级纪委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比如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等;
XXX等人。这些正是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有力注脚。
在肯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现状。压倒性胜利并不是彻底胜利。“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判断,是基于对腐败存量与增量的清醒把握。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当前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搞腐败,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更为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忽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占比较高。十九大后中纪委网站通报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中,有近八成出现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表述。例如,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的通报中“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号称“建国以来金融贪腐第一案”主角的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通报中,在十八大后“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变本加厉”。公开的中管干部处分通报中,几乎都有违反政治纪律,官商勾结、损公肥私的情形。比如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通报中表述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对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从作风问题整治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表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量问题依然较大,增量问题也不可小觑。有的干部屡教不改,甚至背着处分继续搞“四风”。今年1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X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XX人。
一些典型案例也说明,少数党员干部的坏作风和旧习气依然没有收敛。比如在疫情防控工作还处于比较吃紧的关键时期:2月14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应急管理局原党总支书记、四级调研员郭龙虎,带队对某煤业公司复工复产工作验收期间,15名检查组工作人员分别收受该公司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红包,其中郭龙虎收受2000元。2月27日,时任江苏省响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沈爱东,邀请开联席会议的县公检法系统17人到单位食堂包间内聚餐,席间饮酒,等餐期间打牌。最终,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也折射出在高压遏制的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一意孤行、心存幻想,高压之下依然顶风违纪,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时刻不能缓气松劲。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各种风险
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期,这一时期也是风险集聚期、矛盾凸显期。深化改革越来越牵涉深层次利益格局和体制机制调整,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以及其他社会矛盾相互交织。XX局承担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承发包,监督企业执行相关法规及合同章程等等,和企业老板等人接触非常多,这就使得我们工作风险非常高。既有自身把握不住甘愿入彀的风险,也有被人家糖衣炮弹打下马的风险,还有日常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甚至玩忽职守的风险。对此大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与利益相关方交往中必须按照“亲”和“清”原则去处理。
翻看落马官员的忏悔录,虽然每个人的腐败行为各有不同,但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那就是侥幸心理。有人自诩高明,以为自己精心设计、反复包装的违纪违法行为不留痕迹,没有人能查出来;
有人觉得交往的朋友讲义气、靠得住,他们不会出卖自己;
还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算谁,觉得自己不会这么倒霉。但玩火者必自焚,无数案例表明,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违纪违法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第一就是“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方针。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讲,上打老虎、下拍苍蝇,没有谁是铁帽子王,身揣免死金牌的。对于信访举报,以及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逐个处置最终形成结论的。
第二就是各种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风险。近几年来,上级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非常多。比如市纪委参与、或者牵头的就有人防工程专项治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清洁煤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检查等。比如,人防工程专项治理就是习总书记亲自批示、纪委牵头的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成立了专班,仅从我市范围内来看,已经有多名人防系统的领导干部被处理。比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掉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关系网、保护伞被打掉呢。这些大家从我们身边、从各种媒体上都可以看到,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机关已经成了重灾区。再比如,金融领域反腐,刚才提到的赖小民就是典型。今年金融领域反腐持续加大力度,“行长落马”屡见不鲜,如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湖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文耀清,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成信等人。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严密防范各种风险挑战。其中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就是重点之一。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讲,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是对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再比如,供销系统的专项整治,也是总书记亲自批示的。曾任职省级供销社的石家庄市长的邓沛然接受审查调查,天津供销社的副主任霍永晟也于近日接受审查调查。相信随着供销系统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会有更多的人被查处。从近几年的专项整治看,个人有个体会,那就是对于一些以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党和政府不会考虑法不责众、默认既定事实,恰恰相反,是通过雷霆手段坚决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树立言出必行、令行禁止的导向。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不要自作聪明,打擦边球、搞变通,否则悔之晚矣。
第三个风险就是知情人盯住不放的风险。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昨日的好哥们、好兄弟,今天就可能给你致命一击。直接带着视频、录音、现金到纪委举报的我们见多了。尤其是一些老板人。你不要说我和他是朋友,铁哥们。凡是办事需要动钱了,你和他就不是朋友关系,纯粹是一种以金钱为媒介的互相利用关系,一旦出现差错,反目成仇就是大概率事件。而且这种举报,基本上一查一个准。
第四就是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风险。目前巡视巡察、审计是规定动作,每个单位在特定时期内都要接受巡视巡察或审计,一些问题也会暴露出来,而且有时候还会以你根本想象不到的方式暴露出来。比如市纪委去年查办的XX局两名收费中队中队长的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第五就是媒体曝光的风险。一些党员干部因为媒体曝光而落马的例子很多,大家应该也都看见过,在此不再赘述。
刚才所讲的几种风险其实适用于在座的每位同志,需要我们认真审视下自身的工作到底有多少廉政风险点,存在哪些隐患,自己履职尽责到位了没有;
作为单位负责人,还要梳理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要纠正认为自身职务低、岗位廉政风险小,犯错误机率不高的错误想法,现实中小官巨贪屡见不鲜,很多违纪违法分子也都是经过了温水煮青蛙,从接受一次宴请、收受一个购物卡开始的。
第三、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
当前,党员干部应遵循的规定很多,从党章到廉政准则,再到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特别是近几年,中央和省、市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对干部廉洁从政、个人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等规定进行了重申、修订和完善,对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旦稍有松懈,就有可能触碰红线。借此机会,提醒大家几点。
一是要讲政治。政治纪律是所有纪律之首,也是最根本的纪律。说到政治纪律,可能有的同志们认为,政治纪律都是高级领导干部才可能犯的错误,和我们这些基层党员干部隔得太远。这首先就是一个错误认识。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很多,概括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
攻击政治体制的;
参加邪教组织的;
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对抗组织审查的;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上述这些情形,可不仅仅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专利。特别是目前大家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比较普遍,上面的信息也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我们在评论、转发的时候一定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一些诋毁党的领导、政治体制的段子或政治谣言等,如果随意转发就会违反政治纪律。
此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也是判断讲不讲政治的重要标尺。比如,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习总书记6次批示,中央专门组建工作组,最终违法建筑才得到彻底清理。中央将此问题定性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经验告诉我们,不讲政治纪律往往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有的人之所以对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身不干净,怕查到自己头上来。针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甚至唱反调的人,用省纪委主要领导说过一句话说:这样的人胆敢跳出来,无非就是改变一下工作顺序的问题,由1、2、3变成3、2、1而已,先查政治问题、再查腐败问题,看看到底是认识不到位,还是自身不干净所以心存抵触。
二是要有组织纪律性。当前,个别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比如说话口无遮拦、胡说乱讲;
不服从组织安排,任性而为;
在岗不爱岗、从业不敬业、占位不干事;
责任心不强,工作纪律涣散,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有的习惯一言堂,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有的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等等。
对于上述问题,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着高强度的监督检查,去年来,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XX次,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和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的问题,包括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玩手机、购物、聊天、睡觉、看无关视频、节假日值班脱岗、服务窗口空岗、工作日午间饮酒等。市委主要领导专门要求,对于通报的单位及个人,市纪委要记录在案,凡是屡次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理。此外,当前还有个别同志抱着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我们每个人都有岗位、也都承担着一定责任,不是说干了追责,是违规干了才追责,这是小概率事件;
同样不干更要追责。在追责的时候,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掌握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目的就是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三是要讲廉洁。从我市情况看,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比例较高,主要情形包括:1、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这样一个词“可能”。也就是说在这方面不会看你是不是给人办理了请托事项,而是有可能就可以处分你。2、违规经商办企业。从工作实践中看,大家对于相关规定是心知肚明的,都知道公职人员是不允许经商办企业的,所以有人就会刻意回避,包括入暗股、借用他人名义自己当幕后老板等方式。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了相关举报呈上升趋势。这里面还有一类性质比较恶劣的行为,就是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比如借自己分管、主管某项业务工作之机,利用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监督检查监管等公权力来谋取私利,或直接索要收受贿赂,或在相关企业入干股,甚至利用亲属、朋友名义注册公司,将业务引入其中。这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问题,看似“小节”,实则影响很大。各级机关和干部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的唯一的本质属性就是要为人民服务,这既是党的宗旨的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出发点。任何把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把权力变成个人“升官发财”、中饱私囊的行为,危害的不仅仅是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也必定会断送自己的事业和前途。3、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近年来,市纪委处理了多名党员干部,他们中有的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贿赂,比如XX局、XX局、XX局多名领导干部或中层干部就因收受了企业公司的贿赂被处理。有的是徇私舞弊,比如市纪委查处的原XX局检疫人员徇私舞弊案件,XX人被开除党籍后移送司法机关起诉。4、就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办公用房超标;
超标准接待报销等。在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首先,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受到处理,是因为操办的形式和内容变了味儿。我省出台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操办婚事单方承办不得超过XX桌XX人,男女双方合办,不得超过XX桌XX人,婚车不得超过XX辆;
婚丧事宜均不得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开支,等等。且操办婚事应提前XX日向组织报备、丧事要在操办完XX日内向组织报备。除了婚丧事宜外,党员干部一般是不得操办满月、升学、入伍、乔迁等事宜的,如确需操办,范围应严格限于近亲属范围内。
四是要有群众观念。这里重点提示两点:一是办事要讲程序,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要及时办理,不能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更不能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是接待群众要态度和蔼,不能简单粗暴。
五是八小时之外要做表率。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遵守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八小时之外就是要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要求标准。有些事群众犯了没事,党员干部违反了就有事儿,有些事群众做了可能只是受到舆论道德的谴责,党员干部做了就要受到党政纪处分。比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问题,即便是花自己的钱也不行,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引导社会风气的问题。
最后讲一下主体责任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
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党委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单位发生了违纪甚至违法案件,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和主管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因为单位工作人员出问题,主要领导、分管副职被处理的事儿屡见不鲜。因此,作为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必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于机关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不能当老好人、或视而不见,否则,既是自己失职失责,更是对自己和同志们的不负责。
在当前正风反腐的大环境下,党员干部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最起码的要求,时刻绷紧这根弦,否则就有可能随时“触雷”,除了自身受影响外,还可能给家人、给单位、给领导同事带来不良影响或不利后果。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必须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不越红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