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2014年9月29日,是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代表颇为看重的一个日子:该镇六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在这天召开。短短一天时间,大会不仅完成了召集人会议、主席团会议等法定程序,还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2014年9月29日,是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代表颇为看重的一个日子:该镇六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在这天召开。短短一天时间,大会不仅完成了召集人会议、主席团会议等法定程序,还对该镇城镇管理、镇村级财务管理、镇社会保障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审议,并由人大代表现场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水江镇就坚持一年召开4次人代会,并将其称为人代会“季会制”。年初的第一季度会议,与多数人代会相同,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其余3次则是将镇上大事提请会议审议,议后再决。
“以前一年举一次手,现在镇上大事都由人代会决定,代表越当越有意思了。”当日参加会议的一名镇人大代表说。
每个代表的声音都有反映
2014年9月29日一大早,水江镇六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这次会议主要审议水江镇城镇管理、镇村级财务管理、镇社会保障3项重点工作。
在完成大会法定程序后,分管这3项工作的镇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在会上向代表作报告,然后由代表分组讨论。
大会程序虽然简单,但是内容却并不简单。
首先,代表分组讨论的结果不再是简单、笼统的几句客套话。一方面,代表们将在大会现场对所审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部分代表还将做现场点评;
另一方面,所有代表可以就此项工作提出建议,镇政府在对意见梳理、合并后,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
其次,上次人代会审议的重点工作,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还要在这次会议上“交账”,没有收到政府办理结果反馈的,或是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代表,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再提出意见。
特别是现场点评环节,部分代表在会上直言相关工作缺点,让分管镇干部不禁“耳热心跳”。
“镇村财务只有做到充分公开,才能做到干部清白,账目清白,现在公开账目过粗,今后要更细致。”“城镇管理要重点整治车辆乱停放和违规占道经营,本来挺宽敞的街道,违规占道让路人通行都难。”……这些“火辣辣”的建议,被大会秘书组统一收集起来,作为镇政府下一步开展这3项工作的依据。
水江镇计生部门负责人张锐莹曾上台报告计生工作,一些代表直接批评:计生执法力度不够,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有的收,有的没收,怎么能服众?除了批评外,代表们还提出了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计生工作要考虑转型,例如要在指导农村群众搞好优生优育上下功夫,提高人口素质等。
“通过开会,收到的不仅是批评,还有很多建议对我们未来工作的开展很有帮助。”张锐莹说。
代表参会率超过90%
当了4届镇人大代表的龙现社区书记李仁平说,以往镇里开人代会,一年一次,一次会期最长两天,最短半天,主要是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街上的哪个路灯不亮了、哪条水管被挖烂了,在一年一次的人代会上根本提不上议事日程。”李仁平说。
“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仅凭我一个人大主席,能监督多少政府工作?”水江镇人大主席邓强定直言。
然而,在实行季会制之后,“街上的哪个路灯不亮了、哪条水管被挖烂了”之类的议题不仅可以在人代会上反映,而且代表可以对这些事进行督办。取得了整改效果,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得以增强。
对于镇上的重点工作,代表可以批评、建议,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后,真正实现了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事务。
为了进一步发挥季会制的作用,水江镇党委顺势推进这项工作创新,要求镇人大每次会前组织代表就所审议的议题进行视察,并鼓励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掌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对镇政府的报告,镇党委要求必须经过政府办公会、党委会集体审查讨论后上人代会,杜绝工作报告只写成绩,淡化问题,不写措施,而且要求报告中多用多媒体、PPT等,有图为证,让代表能看懂、“眼见为实”。
在多方努力下,水江镇人代会上,代表履职热情越来越高,提出问题越来越较真,会议也越开越有质量。尽管水江镇最远的村到镇上要几个小时,但每次人代会代表到会率都在90%以上,一些代表为了开会甚至提前一天赶到镇上。
代表刚性述职
“最初形成这样的想法,是源于镇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据了解,2007年4月,刘先畅来到水江镇任党委书记,并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当时集中代表开会,只选人大主席,议程太过单一,就增加了相关议程和内容,把人代会开得实在一些。由此想到,形成季会制度,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刘先畅说。
从那时开始,在刘先畅的推动下,“季会制”在水江人大推行开来。
而除了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水江镇“季会制”的另一项重要议程是代表履职。
“当选代表以来,我带领选民筹集资金600余万元,为6社群众延伸机耕路800米……”2011年7月11日,在水江镇第五届第十九次人代会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测评后,大顺村的镇人大代表周文芳走上发言席,向代表们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
“人大代表在季会上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既是将自己的履职情况向大会作汇报,更是让代表接受全体代表监督。”刘先畅说。
这种代表履职经验交流被刘先畅称为“代表述职”。“代表做履职情况介绍,实际上就是向其他代表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既是向选民和选民代表述职,也是向人代会述职。”
“听取其他代表的履职交流发言,觉得自己还做得很不够。能相互听听别人是怎么履职的,好为自己履职吸取点经验。”山水村会计、水江镇人大代表秦顺禄听着台上其他代表的发言,颇有启发。
“以前是一年开一次人代会,听听报告,举举手,闭会后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个代表。现在,每季度开一次会议,我们履职的机会大大增加了,对政府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同时,也能够借鉴其他代表履职的经验,对自己履职有着相当大的好处。”周泽文代表表示,“每个季度能够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能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在走访选民时,我们也能够更好地为选民解释各方面的问题,更好地为选民服务。”
曾担任过水江镇人大主席的赵枫伦认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为人大代表建言献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作为镇级人大代表,如果说一年只参加一次人代会,对代表履职是极为不利的,也易滋生代表的履职惰性,甚至容易使他们忘了自己还是一名人大代表。而“季会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一难题,能让每一个代表都有机会一展自己的才华,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和选区群众的建议要求带到会上来,代表人民行使好自己的权力。
推广价值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4年9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全国县乡人大工作研讨会上,水江镇相关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季会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了解,如何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研究日程。
“水江镇季会制符合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把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分散监督与集中监督结合起来,凸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水江镇党委书记杜武说。
他认为,人大季会制依靠民主的力量,将党委、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体人民群众的意志,不仅使各项工作体现了社情民意,而且有利于凝聚人心,提升工作效率。
“水江镇季会制是在体制内的探索和创新,具有推广意义。”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教授说,这种做法是在规范运行程序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的体现,有利于解决乡镇人大履职流于形式的问题。
客观而言,目前,在一些地方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离法律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存在着开会难、运转难、履职难,人大权力不到位等问题。水江镇人大的“季会制”,依据地方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法律规定,完全是在法律秩序内解决乡镇人大权力特别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薄弱的难题。一方面加大了人大对政府的监督频率和力度,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另一方面,也让代表更加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督促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从乡镇人大的发展来看,水江镇人大的‘季会制’,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历史意义,如能开展起来,必将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有媒体评论指出。
但是,一些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乡镇人大季会制的一些缺点,例如程序需要精简、经费增加为乡镇财政带来负担等。“每开一次会需要筹备的事情太多了,一个季度开一次,时间太密,根本准备不过来。”重庆市合川区的一位镇人大主席直言,每次开人代会之前,他们都需要大量走访选民,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会务安保工作等,三个月一次的人代会会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带来难度。
而在一些人看来,“一年开四次人代会不太现实”。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代表多数兼职,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和安排,没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来开人代会;
二是可能很多乡镇财政根本支付不起这笔开支,会给乡镇财政造成很大的负担和压力;
三是镇政府一年的工作变化也不大,没有那么多内容向人大报告和审议。
水江镇是南川区第一大镇,面积和人口均占南川区的1/4,该镇煤矿众多,经济较为发达,因此各项事务相对繁多。
“对于一些相对较小的乡镇,经济社会事务较少,实施季会制反而显得形式化。”一名人大工作者说,他认为,乡镇人大季会制的推广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各苏木乡镇人大、办事处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召开人代会,认真审议重要事项
根据我旗实际,今年各苏木乡镇人代会应在3月底前召开完毕。开好苏木乡镇人代会,在提高会议质量上应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要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在会议内容、方式和程序上合法。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议事民主化是人大会议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尊重代表的民利,是开好会议的基本要求。三要注重实效。人大会议是庄重、严肃的政治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认真审议重大事项。
苏木乡镇人代会要抓住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问题,加大审议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当年财政预算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苏木乡镇人大工作报告,听取上次人代会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其它需要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各苏木乡镇应在进一步规范化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充分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在人代会召开前,要将各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到代表手中,组织代表对各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便于各项工作报告修改和完善。
(二)提高代表素质,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是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年各苏木乡镇人大、各办事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要培训代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年内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内容为重点,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组织代表学习考察等形式,搞好代表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能力。
二是要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要提高人代会上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人代会后立即着手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2、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后一个月,由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督导员组织有关人员到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3、在交办会议的三个月后,由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督导员负责组织部分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4、交办会五个月后,对建议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全苏木乡镇、办事处范围内通报。
三是要大力提倡并督促代表走访选民,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主要形式。各苏木乡镇人大、办事处要认真落实代表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制度,要保证向选民述职的代表人数超过当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述职的内容可以是代表参会的情况,提出了哪些建议,结果如何,也可以是代表参与了哪些调查、视察、检查等监督活动,具体情况和效果如何,还可以是其他与代表履职有关的内容。通过向选民述职,密切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促进发挥代表作用,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
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于乡镇人大的调研报告一
一、镇人大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
本届镇人大于20xx年底依法换届,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配齐了我镇人大工作班子,为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0xx年换届时,我镇共选出镇人大代表59名。为了便于代表履行职务,将这59名镇人大代表划分为3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新一届的梅溪镇人大工作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镇党委的加强领导,加快了我镇人大自身建设步伐。
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是重视的,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机构得到加强
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人大主席团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或专题研究镇人大工作的平均次数达4次,多的达8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目前,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已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
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已形成制度,年平均召开次数为4次,最高的达8次。每次召开会议基本能坚持邀请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列席。镇人大主席团的基础工作也逐步规范,许多主席团都完善了三个职责(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团主席职责,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职责);建立了六个制度(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每年工作都有年度计划,基本能按计划进行。
3、工作程序不断规范
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期召开,充分履行法定职权,人代会的审议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人代会日益真正地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决定重大事项的载体和平台。
4、镇人大与代表、选民的联系日益密切。
主席团成员经常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看望代表,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每月一天的代表及选民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将收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及时办理,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镇人大自觉到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职能力得到加强,人大的地位得到提高。
1、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依法审议政府工作
2、视察工作在开展中完善
3、审议工作在探索中发展
4、加大力度,督办好代表意见。
(三)代表认真履职,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镇人大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1、围绕重点,认真开展三带头,五个一活动。
一是动员和组织人民代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本村本组的群众共同致富,让各级人民代表投身到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发挥人民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
二是组织人民代表积极投身本地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改善住居环境,突显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这一主题。
三是动员各级人民代表积极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换届以后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老代表的履职经验。
二、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对乡镇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
2、上级人大对乡镇人大业务培训不够,指导不多。
3、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
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差,代表意识不强,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二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其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三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到处乱发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4、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难以保障。
《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作了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镇对人代会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经费由财政据实报销,但对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无固定经费来源,从而影响镇人大日常工作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5、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履职程序不规范
6、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职权,其日常工作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进行组织、联系和协调。因此镇人大工作弹性比较大,其开展工作往往有个人行为之嫌。虽然省人大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中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作了一些明确,但对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行使监督、述职审议、办理议案建议及人事任免等职能没作出具体规定,也没有对主席团履行上述职能的程序作出明确,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工作期间具体进行操作,需要省人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工作出台一系列的的工作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建议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2、进一步配好镇人大干部。
在人员配备上,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应挑选素质较高、热爱人大工作的同志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在领导班子的分工时,人大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政府的各项职权。
3.纳入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镇人大的地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镇人大的地位,发挥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县委对镇党委的考核将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人大接受党委领导的自觉性以及人大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4、健全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
县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
建议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全县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民主意识。县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县广电、报社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每周有一至二条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6、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镇人大的联系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和人大主席的待遇等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这样可以让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底气更足,腰板更硬,胆子更大一些,从而推进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7、加强对镇人大干部和县、乡代表的培训工作。
县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县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乡土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县、镇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8、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问题。
镇人大的办公条件近些年虽然有所改善,但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办公室、没有代表活动室,没有配备专用微机,无法实现办公自动化,不能适应目前工作发展的需要,制约着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发展。为此,乡镇政府应该对乡镇人大安排专门的办公室、代表活动室,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添置微机等必须的办公设备,保证乡镇人大必须日常办公费用,保证人民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费用,保证各代表小组的活动经费。
关于乡镇人大的调研报告二
五年来,**镇人大在区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镇党委决策部署和镇一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围绕工作中心,审议重大事项
五年来,镇人大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运用多种形式贯彻区委、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精神在本镇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召开了镇一届人大六次例会,将镇党委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措施和任务,通过代表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在全镇贯彻落实。三是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重大事项,依法作
出决议、决定。在具体工作中,集中审议当年的财政预算、各项经济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通过审议程序,更好地实现党委的工作意图,更好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加强法制观念,促进法制建设
社会大局稳定是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我镇始终坚持依法治镇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通过街头法律宣传、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努力抓好普法工作,通过普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制意识。镇人大督促政府及时调处各类民事纠纷,立争解决问题于基层,于萌芽状态,全镇社会大局保持了安定团结的良好态势。
三、行使监督职权,促进政府工作
法律赋予人大监督的职权是多方面的,抓好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之一。五年来,镇人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组织部分镇人
大代表对和汤路、**敬老院等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二是开展评议活动。每年适时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对镇直单位和镇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提出中肯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为促进单位和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组织镇人大代表监督镇、村两级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四、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工作要求,镇人大主席团着重强化代表履职、强化代表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服务和履职能力。一是抓代表的认真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履职,主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新农村建设、为民办实事、维稳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二是引导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分代表开展了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承诺了形式多样为民办实事事项,以实际行动体现人大代表模范作用。三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调研座谈活动。
五、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办理建议
五年来一届人大各次会议上共收到批评、意见和建议87件,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每一件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进行仔细审阅,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办理方案,由
分管领导牵头,具体业务部门承办的工作机制,每一件批评、意见和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征求代表意见。
六、重视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五年来,镇人大负责同志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成功调处了多起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如:有效调处了清溪村方某在区科协受聘驾驶员期间意外猝死赔偿、骏华服饰拖欠农民工押金和工程款、桃源某木竹制品厂下属加工车间胡某拖欠群众木材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纠纷,维护了本地群众切身利益。
七、服务工作大局,提升自身形象
人大工作始终把全面服从和坚持党的领导当作人大主席团的政治要求,做到经常性向镇党委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工作支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通过积极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积极服从服务党委的工作中心,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不动摇。二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廉政勤政建设,切实做好同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用实际行动不断改进人大工作。三是适时组织本镇范围的人大代表参与区人大组织的人大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充
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准确把握三个层面,力保党内监督无死角
主体责任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分类逐项细化,开列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责任落实有章可依,倒查有据。建立纪委约谈、述责述廉、“五书两报告”等制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手册》,确保抓党风廉政建设“踏石留印”“履责有痕”。
履职情况监督。重点加强对部门和镇(乡)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强化执纪监督职能,真正成为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盯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分层分类分节点开展监督检查。镇(乡)纪委开展廉勤档案制度建设,将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纳入“网格化”管理,由村纪检小组定期组织,村“两委”领导与村干谈话,强化了对干部的廉政监督。
纪检干部内部监管。分层分级实行负责制、述职工作机制、民主测评和约谈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和创新工作“四本”台账,加强对工作轨迹和工作过程的监督。严格内部责任追究,对纪检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防止“灯下黑”。
扎实推进“三转”要求,力助凝神聚焦抓主业
突出主责主业。将机构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倾斜,监督执纪机构占内设机构的75%,人员占总人数的80%。明确镇(乡)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纪委)职责定位,规范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人的分工和排名,严格落实不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冲突的其他业务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改革试点,督促基层纪检机构加强对所在单位权力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并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
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廉政风险较高的“大部门”采取单独派驻纪检机构,进一步推进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开展监督,在6个部门创新开展《行政执法“三卡”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建立村级纪检小组5项工作职责、6大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前哨监督作用。
提升履职意识。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约谈,组织派驻机构负责人对作风建设开展联合交叉检查,促进了作风建设督查常态化。
着力构建“三大”体系,力促履职尽责有作为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落实镇(乡)纪委“8+5”工作机制,明确镇(乡)纪委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和镇(乡)纪委委员任职条件等,保障纪检干部“呆得住、干得动”。
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新时期新形势下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实现奋力追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59号)和《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依法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和核心。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充分认清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着力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上来。要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着力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大力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4、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按程序开好会议。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利,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完善议事程序,合理安排人代会特别是镇乡人代会日程,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依法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制度,扩大议事公开化程度。
5、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要高度重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协调解决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应避免党政联合发文。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审计问题整改、财政性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城乡规划、生态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审计部门应根据人大监督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积极探索"一个评议"、深化完善"两项评估"等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机制,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整改实效。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认真落实监督法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完善公开程序,规范监督公开工作。重视和加强人大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6、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完善重大事务决策规则和程序,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要适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依法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府两院"应在每年年初提出拟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应联系实际,加强研究和探讨重大事项决定权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健全和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7、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有机结合,切实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积极探索扩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选举、任命干部知情权的途径和方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带头贯彻党委意图,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凡是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后方可对外公布。选举和任命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个别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任免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等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违法违纪时,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协调,按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常委会所选举和任命干部的奖惩情况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要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
8、"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
要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要密切配合人大的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主动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按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的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等,也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三、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9、完善人大代表结构,着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统筹考虑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优化代表的组成结构。在推荐提名和确定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上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时,要重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连任的代表一般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把履职情况作为提名的重要条件,代表任期内不积极履行职责、参加有关活动的,换届时不宜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人选。人大常委会要健全和完善代表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素质能力。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机制,认真总结代表走访选民、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等经验做法,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建立代表辞职制度,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辞去代表职务的,由市委组织部商人大常委会党组后,及时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10、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代表民利。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尊重并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各项权利,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制度,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拓展代表知情渠道。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制度。探索和规范代表集体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并就"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询问、意见和建议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代表活动网络,不断规范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要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不断改进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要切实维护代表权利,对妨碍、阻挠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11、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规定,明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基本要求、范围和程序,并加强引导。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督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坚持和完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议案、建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工作委员会牵头重点督办、政府领导领办制度,认真总结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绩效评估的做法和经验。"一府两院"应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程序,不断提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把办理代表建议列入机关工作考核内容。
12、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制度,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学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带头参加代表活动,处理好履行代表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带头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
四、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和镇乡街道人大工作
13、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思想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职权。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做好人大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以先进科学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14、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结合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适当增加具有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年富力强的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专职委员要占委员总数的50%以上,并逐步提高。专职组成人员至少要有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推荐人大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时,要注重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根据人大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和确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和原所在部门、单位的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切实研究并妥善解决好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紧缺,尤其是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保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15、加强人大常委会的作风和制度建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了解实情,讲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16、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使用和选拔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推进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要有计划地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人大工作,也要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干部到党委、政府、"两院"任职或到基层挂职锻炼,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7、重视做好镇乡、街道人大工作。镇乡党委要加强对镇乡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研究探索基层政权建设,支持镇乡人大及其主席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镇乡人大主席团和镇乡人大主席的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至少要有一天的会议时间,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镇乡一般应配备专职主席和副主席,确需由镇乡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应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镇乡人大专职主席和专职副主席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负责人大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镇乡人大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未进镇乡党委班子的专职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镇乡党委会议。由镇乡人大选举的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乡长、副镇乡长一般应任满一届,确需调整的应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和探索街道开展人大工作的办法和途径,健全和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等制度,发挥其在联系服务代表、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活动、畅通民主渠道、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8、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每届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通报重要情况、答复问题请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工作沟通会议等制度。重大活动、全局性会议、重要专项工作会议,以及党群部门开展的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等,应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镇乡(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在作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时,要重视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党委意图,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人大工作得以实现。
19、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协调。"一府两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应由主要领导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也可委托分管领导到会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一府两院"负责人要按规定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是否具有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