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按照“敢为、有为、能为”的要求,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认真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督察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督察报告范文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按照“敢为、有为、能为”的要求,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评议对象
月份,市政府纠风办通过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日报社和“中国”门户网站等渠道,采取互动和投票等方式,请市民选择10个参加2012年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参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重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洁从政、文明服务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议时间和步骤
评议活动从2012年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时间和步骤安排如下:
月,制定活动方案,并通过媒体,请市民投票选择10个参评单位;
结合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5-7月,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在“中国”门户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8-10月,督促参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
11-12月,在广播电视中心进行现场评议。
五、现场评议安排
(一)参加现场评议活动人员和媒体
参加现场评议活动人员:市有关领导,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领导,参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属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评议代表共80名(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代表50名/场次、媒体观察员10名/场次、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20名/场次)、特邀社科专家4名/场次,以及参评单位其他相关人员。
参加现场评议活动媒体: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日报社、“中国”门户网站。其中,电视台新闻频道负责组织现场直播,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和“中国”门户网站负责并机直播,日报社负责现场报道。其他在榕新闻单位,可申请参与活动和报道。
(二)现场评议的方式、步骤和要求
1、评议活动方式
采取电视、广播、网络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平面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2、评议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制定现场评议活动方案,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
(2)确定评议代表。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代表由市政府纠风办从各参评单位提供的500名服务对象名册中选择确定;
媒体观察员(日报社2名、人民广播电台2名、电视台3名、“中国”门户网站3名)由所在媒体推荐;
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由市政府纠风办确定;
社科专家由市政府纠风办从市委党校和市社科院学者中选择确定。
(3)组织现场直播。根据预先排定的日程,有序组织各参评单位评议活动。
3、评议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参评单位要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要认真起草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配合电视台拍摄开场片。各政风行风监督组(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组成)起草《政风行风监督检查报告》,讨论、确定专题建议。
(2)整改反馈问题。参评单位针对现场评议活动中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抓好落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直播活动安排
直播活动由电视台主持人主持。
1、开场短片。
2、参评单位报告工作。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期间插播由参评单位提供的反映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影像资料。
3、监督检查报告。市政风行风监督组作政风行风监督检查报告,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4、回应监督检查报告中问题。参评单位领导逐条回复监督检查报告中的问题、批评和建议。
5、场内互动。评议代表向参评单位领导班子提问;
现场连线“政风行风热线”电话、“中国”门户网站上线群众,与参评单位领导互动,参评单位领导作答。
6、现场测评。现场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状况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现场统计。
7、主持人宣布现场测评结果。
8、社科专家现场评论。社科专家就现场评议活动进行评论。
9、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
10、主持人宣布评议活动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直播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纠风办主要负责:1、拟定评议活动方案;
2、审核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和市政风行风监督组的监督检查报告;
3、联系市特邀监察员和市民评代表参加活动;
4、邀请、联系社科专家;
5、协调现场直播有关事宜;
6、对参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电视台主要负责:1、组织有线电视用户投票选择参评单位;2、编写直播脚本,拟制互动方案,组织现场直播;
3、编拍开场短片、直播活动《预告宣传片》等视频画面,起草单场脚本;
4、联系媒体观察员参会;
5、协助广播电台、“中国”门户网站做好同步直播相关保障工作;
6、协助做好现场采访媒体记者的登记、引导等相关工作。
人民广播电台主要负责:组织“政风行风热线”参加联动直播活动,选择上线群众与参评单位领导互动。
市政府数字办主要负责:1、组织网民投票选择参评单位;
2、组织“中国”门户网站参加联动直播活动,开设活动专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选择上线群众与参评单位领导互动。
日报社主要负责:刊登选票选择参评单位,并进行媒体深度报道。
市纪委办公厅主要负责:1、审核评议活动方案;
2、视情邀请省纪委领导现场指导直播活动;
3、审核台本等有关文字材料。
市场督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
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市场督察报告范文第3篇
督查组在先后听取了各地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了一些企业和单位后,认为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多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在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子,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值得借鉴和学习。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有方
“重视安全,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重视自己。”国务院安办调研督查组在漳州调研督查时,漳州市副市长林文标坦言。林文标说:“我们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摆在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陈茂生认为,重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各地的人财物保障就可以看出来。2008年漳州市投资150万元建立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2009年又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4个编制;
2009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新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19人:2009年批准设立乡镇(街道)安监所,并要求配备专职安监员。而福州市对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网络建设的首批30家企业每家补贴3万元;
要求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监人员:对财政性补贴政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督查组认为: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李川副省长精心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009年1月,福建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即“一岗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省直49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年多来,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李川副省长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一岗双责”规定的落实。省政府安办采取跟踪了解、调研督查、情况通报等方式,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措施,推动《规定》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漳州市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县(市、区)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格局。
正是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安全生产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推进创新,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福建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以强化政府监管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化综合监管,创新工作机制。
1 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办、安监局综合监管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并把综合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监督下一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放在针对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上,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了综合监管的合力,进一步理顺了综合监管运行机制。
2 强化落实机制。通过下达目标责任、定期预警通报、黄牌约谈诫勉、指标监控督办、检查考核奖惩、履职报告点评、责任查处追究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 完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福建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等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每天、乡镇每周、县区每月、设区市每季、省每半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督查的制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夯实“三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着力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至2009年,福建省已连续5年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能力建设。
1 强化基层。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地方立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具体职责,规定乡镇(街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目前,全省11 17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4190名。组织对1700多名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
2 强化基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监督、责任目标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30多项制度规定。强化企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发生一次死亡10~19人的重大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业务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3 发生重大事故,省、市、县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三)较大及较大涉险事故的现场督导。
1 发生一次死亡6―9人的较大事故,或受伤25―50人,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2 发生一次死亡3―5人的较大事故,或受伤10―24人,或较大涉险事故,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3 发生较大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市、县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4 下列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6―9人的典型事故,或一次受伤或涉险20人以上的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司与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2)金属与非金属矿、地质勘探等行业发生一次死亡6―9人,或一次受伤20人以上,或涉险30人以
上的事故:海上石油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平台倾覆事故;
石油、天然气井(含有毒气体)发生井喷失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3)军工(民用)、民爆、建筑、水利、电力、教育、邮政、电信、林业等行业(领域)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一次受伤10人以上,或涉险30人以上的事故;
列车、地铁、城铁较大伤亡事故;
建筑施工大面积坍塌、大型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处窒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4)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一次受伤20人以上,或涉险30人以上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紧急疏散人员1000人以上,或住院观察治疗5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5)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一次受伤10人以上,或涉险30人以上的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处室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严格核查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事故举报核查和处置制度,加大事故举报核查和瞒报事故的查处力度,主要要求:
(一)严格事故举报信息的核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接到事故举报后,有关司局要通知有关地区进行核查。接到重特大事故举报后,有关司局在立即通知有关地区进行核查的同时,要派员会同有关省(区、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共同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接到重特大事故举报后,要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同时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接到较大事故举报后,在立即通知有关地区核查的同时,要派员会同有关市(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共同开展核查工作。
市场督察报告范文第4篇
1.1勘察报告内容不完整,形式不规范岩土勘察工作结束后,我们还要对勘察结果及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写一套完整的勘察报告。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很多公司的总结人员不具有岩土勘察工程的专业性,对岩土勘察工作没有系统的认识,使他们写出的勘察报告没有专业性,而且也不够详细。如有的勘查报告只写出了勘察结果,对于勘察过程和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没有写出等。而且由于许多工作人员工作没有条理性,摆放勘察结果及数据错乱不堪,这样也严重影响了勘察报告的书写内容。
1.2界面的划分问题和地质的形态问题及岩土的参数问题主要按岩土体和岩石风化程度划分,不良地质体的地质界面以及地质构造和软弱结构面的判定等。有空洞、不明的地下物体和分布的状况、埋藏的位置深度的确定。主要是难于取到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试验的岩土层即风化岩、残积土和粗颗粒土等。
2探讨问题的对策
2.1应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改变岩土工程勘探技术的单一,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地质勘探。应用数字化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利用岩土工程数字化建模方法及利用基于GIS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等。
2.2加强技术人员的能力不断加强勘察技术人员的再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并且形成一种定期制度,促进人员知识的更新。勘察单位必须施行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促进勘察技术的交流和知识渗透,尽可能地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相关的学术活动、讲座,达到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和深度的目的,强调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以提高他们的技术综合能力。
2.3加强监督与管理,推行监理体制要想做到对勘察市场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要严格审查和管理勘察合同和勘察纲要,避免越级和盲目勘察的现象发生;
第二,要对勘察的现场工作做好监督工作,避免打假孔或者不规范的编录试验;
第三,要加强审查工作,特别是对勘察报告的审查,要逐一审查勘察成果报告的勘察质量、数据分析等,尤其是对基础选型的论证过程、施工建设等,避免勘察成果报告中只有描述,没有深入分析的现象。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勘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推行岩土工程的监理体制,保证勘察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2.4加强特殊地段的管理如果顶板破碎或过构造带,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煤壁工作时,必须先敲帮问顶并在工作地点上方用大板封闭好,防止矸石向下滚落。
2.5妥善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对于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而言,扎实的理论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工程判断力均是尤为重要的。在学习和运用理论的过程,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学习与预测现场观测对比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分析、评估和总结三大过程。总之,经验积累与理论是相辅相成的。岩土工程勘察中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偏倚任何一方都将失之偏颇。
3结语
市场督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二、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
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
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
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
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
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
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
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
检查的步骤与内容: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四、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