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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6-28 09:30: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五篇】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定乐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时代新人,把“育新人”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基教股;
完成时限:2021年2月)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全市中小学校深入拓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
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广泛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教育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相关实景图片、说明报告等材料由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2.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培养树立新时代青少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各校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未成年人德育典型,推荐评选乐昌市“新时代好少年”。(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21年12月)

3.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
持续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进校园等活动。(责任部门:市教师发展中心、体卫艺股、基教股、市青少宫、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每个活动1张,共4张。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收集“一有三声五进”工程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
体卫艺股负责汇总整理戏曲、书法、传统体育有关材料;
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经典诵读有关材料。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帮助未成年人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育美好心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3月)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一是进教材,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加大校本读本的研发力度,注重校本读本的使用,提高校本读本的循环、普及使用。注重思想政治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科渗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过程。二是进课堂,融入教育主渠道。结合德育课程要求,按照每两周至少1课时要求,将思想政治理论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形成不同学段不同主题的教育课系列,同时在主题班会、队会、团会、思想品德课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积极开展规范守则教育,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礼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进头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创新做好校园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营造,形式多样地在广大的未成年人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记熟背、入脑入心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演讲、黑板报、手抄报、模范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坚定理想信念。(责任部门:基教股、市教师发展中心、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6.积极开展仪式教育。加强各类仪式教育内涵研究,充分发挥开学、入队、入团、毕业、成人礼等仪式教育的激励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成长各个阶段,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寓意深刻的仪式活动,实施让学生终身难忘的“成长教育”。(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仪式情况说明报告、各仪式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五四、六一等时间节点)

7.上好思政课、团队日主题活动课。2021年全市各中小学100% 落实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课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思想品德课和少先队活动课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经验做法的总结、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责任部门:人事股、审监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进展和成效情况由人事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9.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制定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工作安排的方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构建学校“控辍保学”机制。(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汇总提交本辖区学校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说明。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0.丰富素质教育内容。以增强体育育人功能为宗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开齐学校体育课,普及校园足球,提升大课间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以培育学生审美情趣等核心素养为目标,以“育美立人”理念为指引,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构建“大美育”格局,推进美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责任部门: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体卫艺股分别提交全市中小学体育、美育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1.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100%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和劳动实践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广泛开展“劳动最光荣”“最美劳动瞬间”“我是光荣的劳动者”职业体验、争当“新时代劳动小能手”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思想和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立志成为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课程按安排和劳动实践的情况、各学校提供不同场景的劳动实景图片交基教股汇总。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2.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机制,积极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开展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承诺书签名活动等多途径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认真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责任部门:市教师发展中心、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市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全市中小学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3.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建立文明校园创建常态机制,实施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每年复评一次,各级文明校园每年考评得分不低于85分,并制定摘牌机制。目前,全市共44所中小学,已被评为乐昌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共41所,覆盖率93.2%;
其中,被评为韶关市级“文明校园”26所,覆盖率59.1%。到2021年年底,全市实现县市级文明校园100%创建成功,着力打造一所文明校园示范校,使文明校园创建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4.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责任部门:基教股、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加强安全管理和生命教育的情况是否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材料;
体卫艺股提交加强健康教育及是否发生卫生责任事故等有关材料;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5.持续加强家校联系,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是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有计划召开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的情况。(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家委会的说明情况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6.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好用好心理健康辅导室,提高专兼职特别是兼职心理教育教师业务水平,积极开展“阳光成长”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列入“平安校园”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基教股、欧春红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名师工作室提交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7.协助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指校园围墙或围栏外延直线距离 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广告牌,无成人用品店;
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责任部门:基教股、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8.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积极为他们提供生活帮助、亲情帮扶、学业帮教等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坚定坚强坚韧、自信自立自强,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生活、成长成才。(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9.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职成股。工作要求:职成股提交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管理的情况,包含是否背离主流价值的现象。)

20.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做到“四有”:即有管理制度、有活动项目、有经费保障、有专兼职辅导老师队伍。(责任部门:体卫艺股。工作要求:体卫艺股提交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情况汇报以及“四有”情况说明报告)

21.全面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课时计划,做到教学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大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抓好禁毒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完成时限是“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的工作,请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和2021年10月30日之前把相关图文材料汇总上报。完成时限具体到某个月的,请于当月30日之前汇总上报(如:完成时限:2021年3月,即在2021年3月30日之前报送相关图文材料)。

(二)说明报告的撰写行文要简洁扼要,主要从工作部署,工作措施或办法以及工作成效三方面进行阐述,所有说明报告控制在800字以内,不要空话套话,做到简洁、明白、实在,要求把相关数据(如活动场次、参与人数、取得的成效数据等)写清楚,说明报告经校长签字后扫描到发送到邮箱。

(三)实景图片要求提供现场图片,实景图片拍摄要求横屏拍摄、清晰简洁、构图美观、主题突显,能充分反映活动现场、工作内容;
现场图片内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不得有不文明现象出现。未要求提供几张图片的工作,每类提供2—3张图片即可。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职业道德

我之所以选择先汇报职业道德是因为: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医生,首先要求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修养,一名医生在技术上要不断提高,但起码的职业道德必须具备。就像对20xx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之一陈晓兰的评价“既然身穿白衣,就要对生命负责。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良心远比技巧重要的多”。

三个方面的汇报我看重的也是职业道德。所以平时我坚定正确的忠于社会主义医疗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救死扶伤,以一切为了病员为己任;
遵守规章制度,对病人热情周到,一视同仁;
为病人保守医秘,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甚至损害病员的利益;
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对技术精益求精;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时刻牢记医生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以白求恩为榜样,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业务水平

对于我来说在牙科方面还是个小学生,有太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我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积极和临床相结合,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思考,虚心请教,现在我已能熟悉牙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并能够熟练处理病情,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此外,积极学习三基知识,不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牙科技术,及时更新充分利用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结合优势,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成绩

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

1爱牙日为病人免费捡查牙病和治疗。

2积极为震灾捐款。

3为地方修路和希望工程捐款。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个人行为规范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栾川县20**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校立即开展了学校全面自查和教职工自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招生、收费行为

我校幼儿园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1、制定幼儿园招生条例,做到招生公开、公平、公正。2、积极到物价局等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和备案,按物价局所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的保教费。3、在保教费以外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收费行为

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八条措施”的具体规定,做到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将招生条件向社会公示,做到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应来我校上学的学生不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更没有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条件。

三、不乱订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管理机制。一、二年级没有教辅资料。三至六年级“一科一辅”,从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履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

四、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开办辅导班

我校近几年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上采取的措施是:1、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2、打造高效课堂,向 “40分钟”要质量。要求教师当堂任务当堂清,从不允许课堂内容课外补。3、禁止在职教师在校外办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谋取利益。学校定期排查,如有违反者严肃处理。4、学校没有组织集体补课进行乱收费等现象,也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5、学校利用教职工例会时间组织教师集体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及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

通过自查,我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意义深远。我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自查,无任何违规行为。

今后我校将按县教育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法,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个人行为规范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镇和谐、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心学校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教师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1、各中小学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面对乡所属镇、村进行招生,遵循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外地户口在本地暂居的儿童,学校也全部接收,且不收取任何择校费、赞助费等,保证与区内儿童同等待遇。

2、新一年学生免试入学,不分重点班,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从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3、我镇学校现有3所初中、13所小学、2所小学教学点,从未设置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教师配置根据所学专业合理均衡,保障了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二、规范考试评价与次数

1、各学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各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各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采取等级制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

1、各学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45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学校购置大量体育器材,大课间活动保证了人手一件器材,提高了大课间质量。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

2、严格控制作业量。各学校按照上级规定,做到了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三科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导处定期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及不定期抽查。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1、各学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做到“五个坚持”:既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3、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各学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4、各学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通过自查,所有学校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学校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要求,改革课堂教学,打造生本快乐校园,真正做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个人行为规范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及县教育局印发的《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端正我校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学校定期召开例会和全镇完小校长会,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了孚玉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定时和不定时对各处室及村完小进行督查,实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了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开足课时、开全课程,不随意增减科目、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目标;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面试网)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天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放假的规定,从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一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坚持按规定要求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校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师德承诺书。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根据教师素质以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校本课程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四、规范办班行为方面

1、学校没有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学校没有开办有偿收费的兴趣班、特长班、辅导班、提高班。

3、学校不准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补习班行为。

五、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公开。

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挡案是根据7年12月16日**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决定》修正的第四章第二十条要求:“各级文明单位和命名机关,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档案,并按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逐步规范化。”另外在《**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又对“各级文明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创建活动挡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几年来,随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创建文明单位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声像资料。这些资料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综合反映和真实的历史记载;
是接受上级考察的重要内容;
是研究和探讨创建活动规律的基础和条件。建立健全比较系统、规范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档案,对于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促进文明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建立健全文明单位档案是保持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连续性的需要;
是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需要。文明单位档案可以为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规划、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提供参考资料和依据。文明单位档案可以作为宣传教育的生动资料,用我们收集到的图片资料、声像资料举办展览,以此来教育群众,方式新颖、真实性强,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因此,加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档案势在必行。

二、创建文明单位档案的主要内容

文明单位档案可分为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声像资料三种。

(一)、文字资料分为主卷、副卷。

主卷内容

1、创建文明单位规划:长远规划、(三至五年);
年度规划(创建当年)创建规划应该按中央文明委的《暂行办法》、《**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组织内容:(1)、指导思想(应简明扼要,突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条例》,以《暂行办法》、《条例》为依据、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
(2)、创建目标(三个文明目标一起制定,党建、中心工作、经济指标,其它考核指标最好量化);
(3)、创建任务(三个文明任务一起下);
(4)、保证措施(通过各种形式、方法学习贯彻《暂行办法》、《条例》,真正认识到三个文明一起抓的重要性)(5)、组织机构。

2、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基础材料:(1)、文明职工、文明班组、文明厂(队)、文明科(股)室等评比条件、考核细则、评比结果、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目标管理等(这些情况可在实施方案中体现);
(2)、创建文明单位的申请报告、申报表,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取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及处罚情况,文明单位的变化情况、重大事迹记实等;
(3)、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材料,学习贯彻《暂行办法》、《条例》、党风廉正建设、三个文明考核的标准等材料。

3、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是指上级下发的文件,对上呈报和下发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4、精神文明建设会议记录: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三个文明建设方面的会议记录(至少每季度一次会议)。

5、共建共育:在创建活动中制定的各种共建共育材料,各项规章制度、签定的协议书、责任状等。

6、经验事迹材料: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先进事迹,经验材料等。(含个人的)

7、总结报告:自查报告、年终总结或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汇报应该由迎检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取得的主要荣誉称号;
在创建活动中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果、基本经验或体会。如何贯彻《暂行办法》、《条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领导重视程度、工作推进机制、当地示范作用),三个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职工素质提高情况;
基础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要结合本单位或本行业特点有自己的做法,要有生动的事例和说服力强的数字,工作过程应简明扼要,成果要充实。

以上七个方面为文字档案的主卷。

副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

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教育、文化事业、民主法制、公益事业、环境卫生、生产业务、党、政、工、团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材料都可以列入副卷。

(二)、图片资料:

是在创建活动中积累的图片及取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牌、锦旗、证书等拍成照片,按照荣誉称号的档次、先后顺序,注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责任者等装订起来。

(三)、声像资料:

是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录音、摄像资料。(声像资料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职业道德规范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的过程,考察结果作为对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下列情况必须对干部进行考察:

(一)干部选拔任用(提职、提级);

(二)列为各级后备干部;

(三)外地区、外单位干部引进;

(四)其他需要考察的事项。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区委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对干部的考察。

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的考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察机关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我区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第七条对双重管理的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实施考察工作。

第八条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需要时,考察机关可以借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考察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考察组负责人及考察人员的职责:

(一)根据考察方案,认真组织考察,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考察方案,应报经考察机关同意;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并对有关内容作翔实记录;

(三)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汇报考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对无法调查核实的要说明原因;

(四)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经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结论;

(五)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和意见。

第十一条考察机关应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干部考察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干部考察内容的确定应当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客观全面、强调实绩的原则,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三条干部考察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考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及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的表现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和干部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超前一步谋划全局的战略思维和眼光,以及把好方向、出好思路、抓好大事、带好队伍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以及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团结协作、规范办事、服务群众、不事张扬的作风。

(四)工作实绩。具体考察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重点考察干部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取得的创新性工作成果。

(五)廉洁自律。包括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重点考察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对拟选拔任用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还应重点考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的“三条高压线”,以及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各级考察机关可根据考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明确考察重点,细化考察内容。

第四章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考察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四)实施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六)撰写考察材料,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

第十六条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察要求、时间安排、考察组组成、考察范围、考察方法和步骤等。

第十七条考察前,至少提前一天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预告。预告内容一般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考察对象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部门、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

考察预告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采取张榜公告、会议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察组根据需要一般采取下列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一)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上级、同级、下级领导干部;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考察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和党外干部代表;
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个别谈话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15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无记名填写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由考察机关制定,由考察组负责回收并统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30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三)查阅资料。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考核及以往的考察情况、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培训锻炼情况、奖惩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核实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实地考察。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还可以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或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走访和考察,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等社会生活情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六)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干部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对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工作思路和观念、自身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等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是指考察组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的综合材料。

第二十条干部考察材料一般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

第二十一条撰写干部考察材料要体现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材料要“实”:手法写实,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用具体事件来进行描述;

(二)材料要“像”:要抓住考察对象的本质特征,写出特点,材料描述的干部要像考察对象本人,避免千人一面;

(三)材料要“准”: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依据,准确无误,恰如其分地评价干部;

(四)材料要“精”: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挖掘典型事例,避免罗列数字和事例,材料的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第二十二条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及时建立考察工作档案,由考察机关负责管理。考察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干部考察工作表,考察预告,干部基本信息表,参加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名单,征求意见和测评情况,个别谈话名单,谈话记录,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考察材料,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察机关应加强对考察工作的领导,对考察严重失实、失真,造成用人失误和不良影响的,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考察机关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实施考察工作;

(二)不准授意或暗示考察组成员违背事实真相,改变考察结论;

(三)不准在重大问题未经核实之前,急于对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并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负责人和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察之机接受吃请、收受馈赠或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察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第二十五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客观反映有关情况,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向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防碍考察工作;

(二)不准弄虚作假,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和数据,或隐瞒考察对象的重要问题;

(三)不准借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

(四)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施考察或违反考察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察无效。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
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各部门、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支持、督促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察的有关干部人选,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一律不予讨论。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