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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五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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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五篇】

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学档案 分类 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高职院校的教学档案是高职学校在教学中的最直接的形式,具有一定的价值文字、文件、图片、录像、声音、软件等不同形式的资料的总和。高职档案教学管理主要的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制定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对全校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
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全校乃至社会开放档案资源,提供利用服务,开展档案学及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高职学校的教学档案分类

1.1教学党群类档案

是上级机关颁发的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校党委会、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书记校长碰头会、总支书记会、分党委书记联席会、党政中心组学习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校党委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总结(包括经验总结),党委负责同志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发言稿,反映校党委领导任职期间重要活动的有关材料,表彰奖励有关材料,党群系统启用和作废印章的文件和印模,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报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批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重要执行经验介绍、调查材料、会议记录和统计表,党员申诉、复查、撤消处分形成的材料,有领导重要批示和有重要查处结果的,请示、批复、通知。

1.2教学行政类的档案

上级机关颁发的关于行政事务的文件材料,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题词、录像、照片等)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复制件或副本,有关全校性工作的调查材料和经验总结,本校与外单位开展合作交流所形成的记录、纪要、协议等文件材料,高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没有刊号的非正式出版物及各种文件汇编、规章制度汇编、论文汇编等。

1.3教务类档案

教学制度、教学改革、规定、办法、条例、总结等重要的,部门关于教学工作制发的文件材料,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成果评奖材料,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考核材料,上级机关关于学科、专业设置与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校关于学科、专业设置与实验室建设制发的文件材料。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介绍、新生录取名册等重要的。学生学籍变更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表彰、奖励师生的文件材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毕业生分配、就业规定、办法等重要的,学校关于教材工作制发的文件材料。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和参考材料,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毕业生派遣证存根,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

1.4教学科研类档案

科研行政管理文件材料,上级有关科研工作方面的文件,科研成果管理文件材料, 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材料,课题研究计划、设计实验、测试、观测、调查、考察的各种原始记录(含关键配方、工艺流程及综合分析材料),数据处理材料,包括计算机处理材料(如程序设计说明、框图、计划结果),配套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影片拷贝等,鉴定会材料(鉴定代表名单、会议记录、鉴定意见),科研成果报告表,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材料,成果宣传媒体报导材料。

1.5教学仪器设备类档案

物质工作、设备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校仪器设备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批复、长期经费分配方案,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规定、办法、制度等开箱记录及装箱单、验收记录,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2、完善中职院校的教学档案管理的措施

2.1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要在高职学校中加强宣传,普及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增强学院领导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提高全校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档案工作要与学校各项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2.2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本部门招生、教学、科研、设备等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并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整理、保管、移交工作。兼职档案员应积极参加学校档案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档案业务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3加快教学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高职学校建设工作,对高职学校加大了教学方面的投入,建立一些的基础设施,保障档案的信息化建设,配备了很多的计算机,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快了高职学校的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配备了不少的现代化设备,加强的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利用,采用成熟的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数字化的档案,最大的限度发挥了档案的信息化的建设作用。

2.4加强档案资料的检查

档案资料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鼠、防高温、防潮、防虫、防尘、防有害气体“八防”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高职院校系部教学档案管理[J].浙江档案,2004,(7):33-33.

[2]王飞.高职院校院系(部)二级管理体制下教学档案管理的探讨[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1):121-122.

[3]杨洁.规范高职院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10(z1):184.

[4]田琼.高职院校教学档案管理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档案时空,2010,(6):38-39.

[5]张文君.浅谈如何加强职业院校教学档案管理[J].职业,2012,(14):156-157.

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建立档案管理机制

1、架构档案管理组织

当疾控机构全面启动新发传染病预防控制机制时,往往会建立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领导防控工作,并在此之下,成立相关工作组。如协调组、信息组、现场组、检验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外联组、专家组等,具体负责预防控制工作中上下级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进行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上报;开展疫情的应急处理与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的监测与检验检测。同时还要对社会民众进行健康教育,并与社会多系统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共同抵御新发传染病。在疾控机构启动防控机制的第一时间,档案部门就应积极行动起来,将档案管理介入到防控机制之中。首先,档案人员应加入协调组或信息组的工作,专职负责对整个防控工作档案的指导与收集。第二,在各个防控小组中确定档案信息员,负责该组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规章制度。

档案部门应在各工作组成立之始,建议领导小组在各组建立和制定制度时,在制度中明确归档任务。在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将本组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和归档,并将这一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组的信息员职责中去。明确规定信息员的职责,除了定期将该组工作信息上报防控领导小组外,还要负责将该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上交到档案室。档案部门也应该及时制定归档范围,提出归档要求,发送至各工作组,从而确保信息员和各组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归档内容。

3、利用现有的档案工作网络

在防控工作结束、工作组解散后,还会有反映防控工作的文件产生或需要归档,如表彰类的申报材料和实物类的档案以及各科室申报的有关项目或科学研究的档案材料。为了确保档案能完整地反映整个防控的全过程,也应该注意收集这部分材料,而它们的归档就需要靠现有的档案工作网络来完成。因此,档案机构还要及时对各科室的兼职档案员提出要求,关注并及时收集和归档这部分档案材料。

二、明确防控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防控工作组的人员多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对档案的知识了解甚少。因此,及时提出归档范围是十分必要的。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应从各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出发,并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来制订。归档范围大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控工作的组织与框架文件。包括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筹备、建立文件;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安排、通讯录;重要的会议记录;本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防控工作预案、方案、技术规范与技术指南;本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防控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关于防控工作的通知、简报等文件以及本单位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建议、意见以及上级单位的指示、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理材料。对新发传染病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所形成的材料是反映整个防控工作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手材料,是开展传染病症状分析、流行病学分析和病原学分析与研究的最为基础和关键的材料,因此要特别重视这部分材料的收集。这些文件材料应包括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表、调查报告、实验室检测报告、专家会诊意见及现场消毒或进一步隔离的记录等材料。除个案材料外,还应包括新发传染病的报告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的技术规范、指南等规定性和指导性文件。此外,消毒药品、器械及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的申请、批复、登记表、汇总表,消毒工作登记和统计表以及应急队伍集结和培训等材料也应包含其中。

3、疫情信息统计与分析材料。这部分文件材料反映的是整个疫情的基础数据,因此,对它们的收集也是档案收集的重头工作。应包括本单位以及与上下级疾控机构沟通的疫情监测日报、周报、月报;疫情的监测分析报告;建立新的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或平台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南、规范性文件和培训材料等。

4、健康教育材料。开展为大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是疾控机构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对大众都不了解的新的传染病,就更是需要加强民众的健康教育。因此,在工作中形成的健康教育材料就成为整个档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健康宣传方案、宣传海报、公益广告、折页、手册;以及多媒体制作材料如dvd、vcd光盘等等。此外,还应包括对社区或下级疾控机构人员开展培训的材料。

5、有关新发传染病的科研项目等研究性材料。在开展疫情症状监测和实施防控措施的同时,疾控机构对新发传染病的研究会迅速跟上。档案人员应注意收集围绕该病开展的疫情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研究、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流行病学、病原学分析与研究等材料;此外,还应关注疾控机构为防控工作申请的各类项目和科研材料,它们也从多个侧面反映了防控工作的进展。这部分文件材料还应包括项目的申请、计划或方案、项目的进展记录、项目的总结性和评估性材料以及项目的审计材料等。

6、社会机构联合防控的材料。防控新发传染病,不可能仅是卫生部门单兵作战,而是需要加强社会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共同应对严重的疫情。当疫情发生时,疾控机构会立即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航局、铁路局、交委、教委以及疫情周边省区的疾控机构进行合作,定期交流疫情信息,联合采取防控措施,并协助开展异地患者的排查和确诊工作。在联防联控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信息交流的制度、规定;疫情信息通报和工作简报;重要会议材料;协助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材料以及相关个案信息的通报、函件等材料。

7、影像类和实物类档案材料。在防控工作中会形成大量的照片、录像等影像材料,也会有奖状、证书、奖牌、锦旗等实物类材料。档案人员一方面应明确地将它们列入归档范围,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关注这些材料的形成或产生时间,主动收集,做到随产生随归档。

8、电子文件的收集。档案人员不仅要收集纸质档案,还应收集电子文档。电子文件的量很大,可以要求各工作组将本组的重要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三、建设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系统

收集的目的在于利用,档案人员应积极开发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资源,为防控一线服务。档案人员一方面将收集来的文件材料尽快立卷,编制出目录,提供给各工作组查阅,一方面应利用信息平台,为防控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网络服务。

1、积极利用已有的信息平台。如果单位已有oa办公自动化平台,档案人员就可充分利用它,尽早将防控档案录入其中。具体做法是,档案人员应优先安排整理防控档案,并将全部防控档案单独编制目录号,在该目录号下,档案按形成单位大流水排序。这样,防控案卷的档号就不必等待当年常规收集的档案整理完毕后再去流水排序了,从而可以尽快地将案卷录入到办公系统中,方便防控人员利用。

2、开发新的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系统。如果单位没有现成的信息系统,档案人员就应尽早地建议单位开发档案信息系统。在研发系统的过程中,档案人员应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多与软件设计人员交流,让他们充分了解档案材料的本身特点和利用上的需求,并且要求系统要留出端口,可以在以后加挂到单位的信息平台上。

四、对档案人员的要求

1、深入工作组。档案人员应经常深入各个工作组,了解防控工作的动态,随时掌握各组产生的最新文件材料,对收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加强沟通与交流。由于信息员都是防控专业人员,对文件的整理与收集并不了解,档案人员就要经常与各组信息员进行交流,介绍收集和整理文档的经验,让信息员更快地进入角色。同时,要求各工作组必须建立起文件材料登记制度,无论是上级单位下发的还是本单位制发的文件,信息员都要一一登记。

3、做好模版工作。档案人员应为各组信息员建立文件整理的样本,可以让信息员通过实际的操作,了解文件管理的方法,掌握文档收集后的整理步骤和规范。档案室要经常备份各组的文件目录,从而掌握整个防控工作文件产生的情况。此外,还应要求各工作组及时将已经处理完结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归档,以达到文件材料早归档、早立卷、早使用的目的,方便整个防控工作的查阅利用。

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用招标等方式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办法,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主管部门")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主管部门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四)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第七条申请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七)组网技术方案。包括:网络结构、网络规模、网络建设计划、网络互联方案、技术标准、电信设备的配置、电信资源使用方案等;

(八)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一款第(二)、(十)项规定的内容。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一)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
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第八条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一)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一款第(二)、(九)项中规定的材料。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
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第三章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又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审批。

第十条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信息产业部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信息产业部在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第七条第(六)、第(七)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信息产业部的审查工作应当在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对已经依法设立公司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基础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信息产业部向其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审查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第十一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已经依法设立的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电信主管部门向其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审查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营许可证由正文部分和附件部分组成。

经营许可证的正文部分应当载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住所、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签发人、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经营许可证的附件部分包括经营许可证使用规定、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原发证机关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增发经营许可证附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在本办法附件中列出。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的内容,重新公布。

第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根据电信业务种类分为5年、10年。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第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信息产业部部长签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局长签发,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的其他人凭委托书领取。

第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在审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应当不批准其申请,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第四章经营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七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和期限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第十八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获准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持经营许可证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手续。

第十九条获准跨地区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覆盖范围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经营电信业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公司的子公司,国有股权或者股份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有股份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子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该子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住所、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在获准经营电信业务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中载明。在一个地区不能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子公司经营同一项电信业务。

第二十一条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

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权结构等有关材料;

(四)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通知备案者。待材料补齐后,应当在10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

第一款所列四项材料发生变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应当在变化后20日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除经营许可证中有特别规定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年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不能在1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时提出,说明理由,报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中作出特别规定。

对未在经营许可证规定时限内提供电信服务的,原发证机关可以注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其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

第二十三条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为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经营电信业务所需的电路、设施等。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路、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五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六条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八条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原发证机关为其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被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罚,不能继续经营电信业务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将其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将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第三十条发证机关吊销或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被吊销或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应当及时到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第六章经营许可证的年检

第三十一条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报送下列年检材料:

(一)公司的年检报告,包括:本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
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
服务质量情况;
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有关材料。

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还须提供各地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及全网业务的经营管理情况。

各地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在当地开展电信业务的年度报告;
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报表等有关材料。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
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
服务质量情况;
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当地的相应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并将结果报告信息产业部。

第三十三条发证机关进行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其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年检合格的在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印章;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或年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
整改仍不合格的,将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通知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电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一、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会务工作由秘书科承办,相关工作由其他科(室)协办。会议研究讨论的除人事任免以外的有关事项,都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
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
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指南等文件材料印制、分发由秘书科统一扎口落实;
会场布置由秘书科牵头会同机关事务处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由秘书科与事务处联系安排。

四、不是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若有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会前跟班主任及秘书科必须检查会务工作(包括主席台席位排列),保证会议效果。

五、区委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根据区委领导活动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必须始终保持整洁有序,会后及时清理打扫,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扎口安排。

全区重要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党代会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筹备(分工作组、党代表组等)——会议正式通知——召开预备会——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图、文件、讲话稿、决议等)——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分发——会场布置(会标、宣传标牌等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票箱准备等)——讨论室安排(讨论室门上贴讨论组名单、落实各讨论室服务和记录人员、茶水供应)——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向市委报告等)——会后督查

.区委全体(扩大)会议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正式通知——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表、文件、讲话稿、决议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等)——参观点安排(提前踩点、落实车辆、通知相应参观点、准备扩音器、落实讲解员等)——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等)——会后督查

.区委书记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区委常委会议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党政联席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议议程安排——材料准备——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通知发言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信息——重点工作督办版权所有

.现场会流程:拟定活动方案——会议通知——现场会场地布置——落实车辆、踩点——会务——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接待上级领导流程:拟定接待方案——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多媒体幻灯片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水果、烟、纸巾等)——环境布置(鲜花、制作欢迎牌等)、电梯准备——与上级机关衔接,提前通知领导迎候——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由专人操作多媒体幻灯片)——会议记录——后勤服务安排(落实参观点、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结束前电梯准备

.承办全区性大会流程:会议准备方案(确定会议规格、落实到会领导、确定参会人员等)——会议通知——召开预备会——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人员就座示意图制作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领奖、签定责任状等会前彩排、走台——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主席台倒水、视到会情况由专人负责安排与会人员尽量靠前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日常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分管书记召集的会议:跟班副主任交办(填写电话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预备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交办(填写会议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会议纪要》分送范围

书记会议纪要分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相关单位;
存档。

电子信息材料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1.环境保护(高中化学第六章第四节)

2.陆地水(高中地理第四单元第三节)

<教学课时>

1.化学、地理课堂教学各2课。

2.利用课外科技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进行调查活动,安排8课。

3.对调查所得信息进行交流,设计实验并进行事实,取得数据,安排8课时。

4.完成调查报告,安排8课时。

5.成果展示准备工作,安排4-6课时。

6.论文答辩、成果展示,安排4课时。

<教学目标>

1.通过调查我国水资的分布和利用的现状,培养学生获取、筛选、重组信息的能力。

2.通过对节水意义的讨论,《水和生命》公益广告图标的设计,使学生对水与生存、水与发展产生深刻的印象,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3.通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实验的设计和实践能力。

<环境教育渗透要点>以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为出发点,根据报载关于节水的相关文章,调查我国水资源的分布、水资源的保护、水资源的利用的情况,并从定量的角度说明平时节水的重大意义。

<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2.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一般不超过3人),探究性自主学习,通过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设计《水与生命》公益广告图标,交流辩论,实验设计及操作,写出小论文。

3.陈列成果专栏,进行科学宣传。

{教学媒体}

1.文书材料:课本、查阅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等。

2.电子材料:电子读物(视听软件)、利用互联网上网查询等。

3.调查材料:走访老师和专家、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

4.实验材料:实验室动手实验等。

<教学设计与过程>

1.提出问题

某报纸的评论员文章称:缺水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面临的问题。我国也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而且缺水现象还将越来越严重。缺水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也使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受到影响。

文章在分析了我国缺水的自然的和人为的各种因素,告诫人们保护水源,合理地利用水,科学地利用水,树立节约水的观念,养成节约水的习惯。

文章举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例子以警示世人:若一个水龙头关不严,每秒钟漏一滴水,那么每年将有38t水白白地流失。

根据上述报导,请通过调查研究,从政治、经济、人文、科技诸方面,尤其从化学学科的角度,就我国的缺水的状况、根源及其对策发表您的看法,写出体裁不限的书面报告,设计《水和生命》公益广告图标,并自行设计实验来证实水龙头漏水每年浪费水38t的真实性。

2.要求学生在两周内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是:

(1)我国水资源的分布,我国是缺水国家吗?节水的意义何在?

(2)我国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情况,发表自己的看法。

(3)我国各地采取的保护水源和节水措施。

3.交流获取信息的方法、手段和信息的具体内容,各自表述看法,并组织学生进行受控的适度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