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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五篇】

时间:2023-07-02 09:20: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1篇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五篇】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
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
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
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
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知人善任的能力;
文化专业水平;
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
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
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
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
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
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应变能力;
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
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
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
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
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
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2篇

笔者从事过高校基建工程的预决算书、报建、项目代表、项目负责人等工作,熟悉基建工程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本文结合我校基建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进度的管理,着重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材料选择、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结算等六个阶段,谈点粗浅的认识。

1 勘察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控制及顺利施工的前提

地质勘察所占用的经费比率太少,往往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地质勘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地质勘察的质量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的顺利施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1 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基建项目建设中,勘察单位作为地质勘察部门,需要对地质是否准确情况负责;
但在实际工作中,勘察单位为了避免因地质勘察报告不准确而承担责任,在勘察报告中往往会提高近一倍的安全系数;
而根据目前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设计单位对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是终身负责制的,出于对岩土报告的不信任,为了保证安全,也按照设计规范允许范围的上限或更大的安全系数,结果楼房“深基础、超筋、肥梁、胖柱、厚板”,从而给学校造成大量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1.2 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由于地质勘察报告不准确,除造成学校建设经费增加,延长正常工期外,如果在施工中能够及早发现相关不良地质问题,还可以通过补勘、实施超前钻等方式补就,但设计单位必须进行变更设计,从而增加造价及延误工期,如我校的五坡29#高层职工住宅楼、网球馆、学术交流中心、国际教育综合楼等工程都存在因地质情况不准确情况,而被迫由静压桩变更为管桩,增加造价不说,也延误了工期,但如果没有及时地发现问题,造成责任事故,那将给学校、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1.3 解决办法

在实践工作中,工程勘察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工程勘察招标机制必须进行改革:一是重新认识地质勘察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加大管理力度;
二是推行地质勘察单位负责制,勘测设计报告中的地质章节必须由勘察单位的地质师负责,报告的编制人中必须是地质专业负责人;
三是在国家勘察规范允许的间距范围内,勘察孔采用下限值或中间值,增加勘察的范围,在招标时由侧重完成勘察的数量向勘察地质分析质量方面转变;
四是在责任追究问题上,推行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责任捆绑制,在勘察合同中约定勘察费应在工程基础完成后支付,在设计合同中规定因设计变更达到约定的金额需进行赔偿或扣减设计费等,通过约定,使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互相制约,达到提高勘察质量的作用。

2 材料选择是控制工程造价和顺利施工的保障

在工程造价中,建筑材料费用一般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0%。因此如何选好建筑材料参考品牌,对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政府采购法》,凡使用政府资金的单位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而除民办的高校外,所有高校均是财政性拨款,因此必须在当地财政厅的组织下实行政府集中评审、采购;
同时,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编制预算控制价前需业主确定参考材料的名称、规格、种类、参考单价等,施工单位则根据业主所提供的参考材料的规格、参考单价并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水平和市场材料价格来自主报价,因此材料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一般来讲,以往通用的基建材料采购办法是:一是按当地的建筑材料信息价;
二是特殊材料采用市场询价或暂定价;
三是特殊建筑材料和设备由学校自行采购或参加招标采购。但在实际工作中信息价不可能完全包括所有的材料价格,采用暂定价在施工阶段又非常容易出现争议,增加成本,同时根据新的文件要求,也必须在招标前确定材料的参考品牌、参考价格。在本文中,本人推荐的方法有:一是所用装修材料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中所对应材料中档价格,如选用高档材料,不但造成造价虚高,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很难控制;
二是是编制项目控制预算价时成立了由审计、监察、财务、基建组成的市场调查小组,立足本校,选择3种以上不同产地、型号、规格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只能在其中选择1种,这样既能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又能在施工中避免施工单位随意变更材料品牌及价格;
三是能确定的材料价格一定不要采用暂定价,否则很容易因为争议、增加工期,增加工程造价;
四是材料价格一旦确定后不能随意变更,否则很容易造成工程造价的上涨。

3 工程招投标阶段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

根据《政府采购法》,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须在当地财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公开招标,且招标前必须由财政部门评审中心评审,因此完善的图纸及适当、合理的材料价格是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是企业间的自主竞争也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之一。

为了更为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在招标阶段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重视招标文件的修订,因为施工合同的基本原则及造价是以招标文件为基础的,招标文件的制定必须经审计、财务、监察、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审阅完成后才定稿,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工程款的支付与投标单位的工程计划进度时间配套使用,约定完成工作量与完成时间应一致(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则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可以缓付一定的比例,这种方式可以防止施工单位随意延长工期;
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分部不平衡?蠹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综合单价将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因此招标时应注意防止投标人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
三是在单位完成预算控制价编制后,在没有送财政部门评审之前,校内先送审计部门、设计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预审,防止分部材料价格虚高及单位随意性的增加工程造价;
四是财政厅评审部门内部采用了一审、二审、三审后,学校组织设计、基建、审计共同与财政评审部门沟通后才出具正式项目预算控制价;
五是学校委派的业主代表、评委和监督人员均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也是减少领导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有效方式之一。

4 施工管理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进度的保证

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多、最重要的阶段,更是不可预见事件的高发阶段。管理不好,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造价和进度。如何进行控制造价又加快工程进度,本文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4.1 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签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制定,必须经审计、财务、监察、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审阅完成后才定稿,合同约定的工期、价格在执行时不能随意更改。基建管理人员必须熟读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敢于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2 严格控制和审核工程变更设计

设计变更往往是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关键所在,而在实际工作中,设计变更往往又是不可避免的;
变更的原因可能是设计单位原因、建设单位原因或施工单位原因,如建设单位增加层数、变更层高、改变功能、提高装修标准等,设计单位考虑不周、计算有误等,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增加利润等;
而建设单位甚至有的监理单位在专业技术力量上与施工单位严重不对称,很容易被施工单位说服,从而通过变更设计的方式使工程造价提高。因此,严格控制和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加快工程进度尤为关键。如前面所述,如果采用限额设计,增加设计合同风险机制,设计单位需承担部分责任,也可减少设计变更的风险;
如果是建设单位的原因,必须进行变更,则要严格遵循设计变更的程序,由设计单位出变更图并经审核和会签。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就变更的设计进行报价,报价需经确认达成共识后才能就变更部分进行施工;
如果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则需认真审核该变更是否有利于减少工程造价,或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否则若与国家强制性条文不相冲突,则应坚持原施工方案,不予以变更。

5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从事工程管理人员价值体现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阶段的管理对建设单位(或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非常重要。本人对此接触较少,研究也不多,但个人认为,要做好竣工结算工作,应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由学校纪检监督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选择,防止施工单位与审核单位相互勾结。在一些单位中,为防止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时,不实事求是,故意提高工程结算金额,而采取了超过结算审定金额10%,由施工单位支付工程审计费用和超出金额部分结算审核费用。

第二,做好变更签证结算和合同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单位以合同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减提出索赔。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3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好党代会代表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结构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现就怀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察内容

深入考察和全面了解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情况,加强对代表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重点考察核实四个方面的情况:

1、政治素质:是否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廉洁自律:是否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严格自律,有良好的作风和道德品质。

3、履职能力:是否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

4、身份职业:是否存在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情况,代表人选以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

二、考察时间

2021年6月11日至14日。

三、考察范围

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等。

四、考察程序和方法

1.组成考察组。委托各选举单位,抽调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考察组,以“县十四次党代会代表人选考察组”名义开展工作。

2.沟通情况。考察前,考察组长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电话沟通、说明意图,就工作程序交换意见,作出具体安排。

3.撰写思想工作小结。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近年来个人思想工作小结(2500字左右),在考察结束前交考察组。

4.考察预告。考察组委托人选所在单位考察预告,尽可能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度、参与度。

5.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合理确定。领导干部代表人选,按照干部考察时个别谈话范围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中的代表人选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别谈话一般在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中层正职和上级党组织分管同志、纪检机关负责同志的范围进行;
其他代表人选,个别谈话一般在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纪检机关负责同志、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及本人所在机构有关人员中进行(在村、社区工作人员,还要与所在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有关站所负责人、党员代表、驻村干部谈话)。具体谈话范围由考察组商有关单位党组织确定。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对单位较小、谈话人数达不到30人的,按照上述范围,做到应谈尽谈。

6.审核有关情况。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根据人选身份和工作实际,要书面听取有关部门和机构意见或商请提供有关情况。

(1)是否有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2)是否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为,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者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者培训情况,听取安全部门意见。

(3)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是否有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情况,听取公安部门意见。

(4)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调查,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听取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意见;
是否有审计方面问题,听取审计部门意见;
是否有参与或者鼓动群众参加非访、越级访、对抗党组织和政府情况,听取信访部门意见。

(5)企业负责人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代表人选,是否有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情况,听取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依法纳税情况,听取税务部门意见;
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听取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6)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听取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7)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人选,要开展综合评价,并听取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意见。

(8)对新社会组织人士代表人选,要听取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

(9)考察组负责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查看档案是否有涂改、造假或存疑的问题,了解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结果,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其中,“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察组意见”栏,由考察组审档人员填写并签名);
负责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进行修改完善。县委管理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向考察组提供代表人选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没有个人档案的,考察组要查阅其入党材料和身份认定的有关依据。

(10)核实有关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要查看核实并复印其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先进模范人物,要查看核实并复印其主要奖励或荣誉称号材料。一线工人、农民,要重点核实其身份职业是否符合一线工人、农民的要求;
农村干部,要重点核实其是否已取得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是否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入股参股或参与企业经营等情况。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始预防

中图分类号:U298.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事故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从国家到地方, 从单位到个人, 从自我约束到社会监督,从国家立法上的宏观控制到施工单位的具体落实,不仅要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而且应该全民行动起来。只要各个环节层层把关, 无论质量事故, 还是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都必定得到有效控制。

一、常见工程质量事故及原因

1、常见的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达不到质量使用要求的现象; 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经检测,存在质量安全及隐患的现象。其常见的工程质量事故有:①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事故。基础或主体结构承载力不足,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年限;地基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②砌体结构工程质量事故。主体结构开裂、倒塌或局部倒塌等。③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材料等级、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④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不符合要求等。⑤防水工程质量事故。防水施工工序不对,主要部位处理不当,材料不合格等。⑥地面工程质量事故。⑦其他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勘察、施工等存在的缺陷)。

2、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

(1)设计缺陷。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等,都是诱发质量事故的隐患。

(2)施工和管理的原因。许多工程质量事故,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

(3)自然灾害及环境因素。工程建设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雷电、洪水、大风暴等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

(4)工程地质的原因。如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5)设备、材料及制品不合格。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钚和各级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等。

(6)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系统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及机构。

二、事故预防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尽管让人不胜枚举, 但只要采取适当措施, 消除构成各种事故的原因, 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1、全面加强“职业道德”观念, 推广建筑业的诚信档案建设

当今社会, 个人、单位、社会和国家都需要诚信。对于从事建筑的各类人员来说, 也要讲诚信,讲“职业道德”。目前, 我国各行各业开始逐步建立诚信档案, 四川省还出台了《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纪录实施办法》, 开展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这种举措, 在很大程度上督促了施工单位和个人自觉加强职业道德观念建设, 并认真履行, 不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度。但该举措目前多半停留在对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的诚信评价上, 需要扩展到涉及建筑行业的各个单位和工种, 扩展到从事建筑行业的每个人员。针对建筑业的特殊性, 从工勘到设计, 到施工, 到监理,从公司到个人, 都建立一套系统的诚信档案, 并将诚信度作为对公司和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形成一种激励机制, 划分诚信等级, 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建设单位能够自主从网上查阅某公司或工程师的诚信档案, 并将此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指标。这将为今后工程的具体实施提供更多的质量保障, 同时对建筑业的进一步规范也起到一定作用。

(1)建立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的诚信档案

工程地质勘察是设计前的必要工作, 地质勘察报告对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起着引导和决定作用。杜绝估测地基承载力的做法, 对拟建工程的地基要做详细的勘察工作。切实加强工程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的诚信档案建设, 确保地质勘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确保地质勘察资料的准确性, 为设计人员提供正确的设计依据。

(2)建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诚信档案

设计单位应建立一套自己的规章制度, 在宏观上进行把关, 约束和督促公司的设计人员严守职业道德,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设计规程和规范进行设计, 从源头上把关, 将质量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审图人员在审图过程中严守职业道德, 逐一用心审查, 将质量事故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减小。

(3)建立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诚信档案

在施工过程中, 既潜伏着质量事故, 又潜伏着安全事故。设计是根本, 施工是关键。施工单位应拥有一套完善而健全的体系, 确保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确保材料采购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购买符合条件的材料或产品, 确保具体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工艺过程和行业标准进行作业, 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确保整个工程自始自终按照投标时的承诺进行。

(4)建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诚信档案

监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把关作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的检查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施工过程中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经过荷载验算, 是否通过方案审批, 架管、扣件是否质量合格, 施工队有无进行定期检查等。监理人员能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和把关, 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全程监督, 审批签字, 并对工程终身负责。

2、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建筑法规及市场

建筑产品由于涉及面广、周期长等本身的特点造成了建筑行业的相对复杂和管理难度。各级政府应该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和规范建筑业的一切行为,使得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有据可查, 并将其进行全面推广。

(1)加强法制建设, 严厉打击违规、违章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 实事求是, 确保设计前一定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且设计持证, 施工有证。针对某些落后的县城或农村违反基建程序和某些城中村胡乱增加楼层等现象, 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村民的质量安全教育, 加大监管力度, 明文规定和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对没有设计资质、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对没有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健全的工程, 一经发现, 坚决勒令终止其一切工程活动, 并处以重罚, 警戒他人。

(2)健全考核和审批等制度, 提高个人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业的专业性强, 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紧密,应确保每个从业人员都具备担任自己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等资格证书的颁发, 体现了国家对人员专业素质的重视, 从某种程度上保证了施工质量。作为建筑施工的劳务队, 却存在很多缺陷。我国的建筑施工队主要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 流动性强, 缺乏专业技术, 虽然有技术人员指导施工, 但难免会有遗漏, 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隐患更大。这样, 工程的质量会大打折扣。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 逐步淘出一批专门从事建筑施工并具备一定施工技能的专业队伍, 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第一、技术水平越高, 工程质量越有保障。推广专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体制, 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整体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让每个建筑工人, 尤其是技术工人, 都持证上岗, 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并划分技术等级, 技术工人的劳动报酬与技术等级紧密相连, 促使更多的工人自觉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 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越来越高, 工程质量会越来越有保证。

第二、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内部建立一套自我管理体制, 形成企业文化。坚持对所选派的项目领导者、组织者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训练, 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 坚持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坚持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程序文件中明确材料设备在封样、采购、进场检验、抽样检测及质保资料提交等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控制标准; 坚持按照国家对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制订的相应规范进行验收。

第三、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阶段, 加强政府质量监督, 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质量不过关, 不予通过验收, 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处罚; 对于质量优良的工程, 则给予一定的奖赏和鼓励。

(3)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逐步消除安全隐患

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法制制度并严格执法, 建立一种制度保证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专款专用, 建设方在资金上保证, 监理方在措施上监督, 施工方在行动中落实: 规范和落实招投标法的具体实施, 严格审查和考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度, 避免某些施工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中标; 确定具体安全目标,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档案, 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 加快本地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完善, 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并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施工过程中, 定期派专人检查施工机具的质量、脚手架的牢固、各种绳索的结实、安全防护网无遗漏等; 正式作业前, 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不但口头讲解,而且有书面文字材料, 并履行签字手续, 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 平时注意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尤其在严寒、高温等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季节, 要采取特殊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提高素质, 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安全监督, 建立严明的奖罚制度。按照“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 综合管理, 协调高效”的原则, 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对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存在不规范的施工安全行为,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督促承包商要要求完善各类安全设施。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员或作业班组长要经常巡视现场, 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迅速排除。对于安全事故, 不能姑息, 根据情节轻重严厉惩罚, 警戒他人。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社会监督, 及时报道最新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并将相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批露出来, 震慑其他单位和人员, 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樊建军.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及预防的认识[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02)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5篇

(一)基本要求

1.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将干部考察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入考察材料中,既是组工干部党性强不强,职业道德好不好的表现,也是考察材料的生命线。考察材料写得好不好,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条。必须做到:一是事实准确,引用的每一事例,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数字和原话等都要经过认真核实,准确无误;二是评价准确,对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分析要中肯,定性分析要客观,定量分析要适度,恰如其分地概括出干部的本质特征;三是表达准确,切忌使用描绘、渲染、夸张等文学创作上的表现手法,应该平铺直叙,用词得当。要做到这一条,必须建立在对干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

2.全面具体,重点突出。考察材料既要全面地、历史地反映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又要看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关键时刻是对干部的严峻考验,往往能够反映出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和政策水平、工作能力。譬如,在严峻的政治斗争中和在大是大非的政治原则面前持何立场;在自己负责的工作的关键时期,能不能抓住机遇,正确决策;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作何选择;在某种错误东西出现时,能不能加以识别并坚决斗争;在工作调动、职务安排不合自己意愿时,能否服从组织需要;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诱惑面前,能否坚决抵制,保持革命气节等等。对这些情况都应把它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其一贯表现作全面分析。考察材料要求比较全面具体地反映一个干部的表现情况,但又不能面面俱到,记流水账。而应该坚持“两点论”和“一点论”的统一,既比较全面,又重点突出,写出此干部与彼干部的不同之处来。

3.长短适宜,详略得当。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过长过短都不好。在1500字的容量内要反映干部的方方面面,需要扎实的写作基础,需要高度的概括能力。有的问题该概括的概括,有的问题该展开的展开。整篇材料既有整体的均衡又有局部的突出。如遇有必须说明的问题,因受篇幅的限制,在考察材料中不易说清楚的,应另附专门材料进行说明。

4.内修外练,相得益彰。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如果单从考察材料来谈考察材料的撰写问题,未免失之偏颇、失之片面。考察材料写得怎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察者自身素质高不高。因此,组工干部应刻苦学习,努力实践,自觉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真正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二是要认真学习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对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一些重要会议的文件,一些重要的社论,都应及时学习领会;三是要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以及管理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察人识人本领,提高撰写考察材料的水平。

(二)主要内容

考察材料应该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1.德:德包括六方面的内容。政治上,是否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风上,是否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思想上,是否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纪律上,是否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品质上,是否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胸怀坦荡,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等等。

2.能:能主要指干部的智力和能力素质,包括学识水平、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办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具体要反映干部是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是否具有广阔的视野,统筹全局的能力,是否善于掌握和驾驭全局的发展规律;是否具有多谋善断的决策能力,即选择方案的能力、风险决策的能力、当机立断的魄力、创新思维的能力;工作是否指挥调度得体,使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目的明确,行动协调,能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取得最好的效益;是否具有知人善任的组织才能,是否有爱才之心、识才之眼、求才之渴、用才之能、容才之量、护才之魄、举才之德、让才之贤;是否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是否清楚,逻辑性强不强,等等。

3.勤: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精神状态。具体要反映干部是否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是否具有坚强的毅力,百折不挠,积极进取,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是否勇于开动脑筋,解放思想,敢于开创工作新局面;是否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等等。

4.绩:绩主要是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的实践中所取得的绩效。它是德、能、勤的综合反映。《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中对实绩考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绩考核分经济总量、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三大类,其中,经济建设一类中又分为经济总量,国家税收和地方政府财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经营与发展,交通、能源、通信、城镇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水平等考核指标体系。评价的档次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等四档。撰写县(市)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材料时,应当遵循这个原则,撰写其他干部的考察材料时,也应有所遵循,并准确评价。

5.廉:就是指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看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是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能否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能否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有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行为;
能否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能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等。

(三)问题及对策

实践中,我们发现干部考察材料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空洞无物。概念性的话多,千人一面,只有观点,没有具体事例,不能反映干部的真实面目。有的把干部任职期间提出的思路等列上一大段,至于落实的情况怎样,效果如何却未提及。

二是文题不符,观点和例子不一致。如观点是“组织领导能力强”,事例是工作能吃苦,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很少休息等。

三是对政绩的表述不确切。干部的政绩是突出、比较突出,还是政绩不明显,含混不清,缺乏说服力。在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中,干部是起何作用,也没有说明白。有的把众人的成绩记在个人的账上,列上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许多数据,但干部与这些数据的关系没有准确定位。

四是逻辑混乱,语法不通。有的对素材不加选择,缺乏提炼,表达混乱,堆砌重复;有的前后自相矛盾,前面说“工作有魄力,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后面说“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

五是缺点和不足简单化、公式化。缺点和不足都是那么几条--“有时批评人不注意方式方法”、“有时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气”、“有时抓工作过于具体”等等。

撰写考察材料入门易,但真正要写好并非易事,即使是经常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也容易犯上述毛病。因此,不论是“新手”,还是“老手”,在撰写每一份考察材料时,都应该聚精会神、严肃认真。考察材料怎么写,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写实、写像、写准,力戒千人一面。具体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要按规范的格式写多年来,干部考察材料大体上已形成约定俗成的格式,应该按这个格式写。

首先,干部考察材料应有标题,标题应为“×××同志考察材料”,不能写成“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不再写本人的自然情况和简历。

其次,正文内容一般从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方面来写。每小段提出一个观点,然后辅以典型事例加以说明。

对缺点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对群众反映但又未经核实的问题可不写入,但应另附材料说明。

民主推荐情况,包括时间、推荐职务、参加人、被推荐干部得票多少、排序等,一般在考察材料最后另起一段进行表述。格式是:×年×月民主推荐×(职务),×级以上干部×人参加,他(她)得票×张,占×%,排×名;在此次考察中,谈话×人,他得票×张,占×%,排×名。

民主测评情况参照民主推荐情况的表述方式来表述。

最后,考察材料一定要落款,落款一律为呈报单位党委并加盖党委印章。考察组成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

2.要抓住本人的个性特点写。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兼备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属性。作为自然和社会的人既有共性也有个性。现代心理学将人分为多血质、胆汁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类型。多血质属活泼型,表现为活泼好动,机智灵活,亲切开朗,为人热情,精力充沛,但感情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易于幻想,行动轻率,缺乏耐心和毅力;胆汁质特征是急躁型,主要表现是性情直爽,情感深刻,精力充沛,工作积极热情,勇于进取,但急躁、任性,情绪容易冲动,心境多变,有时傲慢不恭;粘液质的特征是胶滞型,主要表现是注意力稳定,情绪坚毅持久,善于克制忍让,处事谨慎,严肃认真,但反应迟缓,缺乏热情,个性固执,情绪不易外露;抑郁质的特征是稳定性,主要表现为稳定沉静,体验深刻,感情细腻,办事稳妥可靠,处事谨慎,观察敏锐,富于想象,但孤僻多疑,多愁善感,缺乏自信,行动缓慢,经不起挫折,进取性不强。有的人以一种性格气质为主,还兼有其他特点。这种分类是否科学,还可进一步研究,但它给我们有力的启示:人与人由于生活的环境不同,经历不同,都会打上不同的时代和社会的烙印,从而呈现出千差万别的个性特征,撰写考察材料时,就要善于把握人的这种个性特征,探幽烛微,把像画像。

3.要扣住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和取得成绩写。

不同经历的人,不同工作岗位的人,表现出来的完全不同的气质、性格、业务专长和工作绩效,都为考察材料的撰写提供了廓大的写作空间。干部分布在各行各业,从层次上看,有县级、地市级、省部级;从类别上看,有的是“京官”,有的是“地方官”,“地方官”中有的是发达地区的,有的是欠发达地区的;从分工上看,有党务、经济、政法,经济中又有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即使是同一级别、职位的干部,情况也不尽相同。如同是副省长,有的分管农业,有的分管外经外贸,有的分管财政金融,有的分管民族宗教事务,还有的是分管科教文卫。由于分工的不同,他们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付出努力的方式、所取得的效果的表现形态都各不同。如担任过区县、地市领导职务的同志很可能全面领导经验相对丰富一些;担任过专业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同志可能对某行业的情况更内行一些。写作者应该注重和善于把握这种显著的或者是细微的差别,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

撰写考察材料时,在不忽视其过去任职经历的同时,更要重视其在现工作岗位上的表现,用最新鲜、最生动的材料勾勒干部的特质。对干部所取得工作实绩进行表述,是考察材料的难点和重点,不能简单化、绝对化,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具体分析:一是要体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硬的精神,既要看发展速度和规模,又要看效益和后劲。既要看物质文明建设的成就,也要看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二是要分析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的关系。通过分析自然条件、原有工作基础和不可抗力破坏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看其主观努力程度及其成效。要注意将那些工作努力,但由于客观条件过于困难,工作一时难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同工作不努力、无所作为区别开来,不能简单地以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工作优劣的标准。特别是对长期在艰苦环境中勤奋工作的干部,应给予充分肯定。三是要分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一方面,要正确认识个人作用。客观分析每个成员在班子集体决策,以及开展工作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具体情况,恰如其分地作出评价。防止成绩人人有份,在实绩上“吃大锅饭”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摆正个人在领导集体和群众中的位置,不能把集体的成绩都算到个人身上。四是要分析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以及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不仅要看本地区取得的局部效益,还必须看对全局利益的贡献。对那种忽视全局利益,甚至无视党纪国法而取得的局部效益,不能视为工作实绩。既要看工作的现实成果,又要看为下一步打下的基础。对那些重视积累后劲而眼前效益一时不太明显的,同样应视为工作实绩。对那种不顾长远发展和客观可能性,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或者不惜以牺牲精神文明建设为代价而取得的某些物质成果,不能视为实绩写入考察材料。

4.要联系本人拟任职务写。

撰写考察材料时,要尽可能地根据干部的拟使用方向,有侧重地反映其特点。如拟任分管财政金融副省长人选的,要侧重反映其是否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熟悉这方面工作;拟作秘书长人选的要侧重反映其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怎么样;拟作政法机关领导人选的,要注意看他有无这方面的工作经验,是否接受过这方面的培训、教育,具不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拟作宣传部长人选的,要注意看他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敏锐性以及文学艺术修养、对新闻舆论工作的熟悉情况等等。

此外,对拟作“一把手”的人选,除了共性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反映其能否驾驭全盘工作;作风是否民主,能否广纳诤言,能否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乃至错误的意见;胸襟是否宽阔,能不能团结同志,发挥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一道做好工作。

5.要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写。

对干部的缺点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地予以反映。当然,不是所有的缺点和不足都要反映,群众反映强烈的而又经过核实的缺点应该反映出来。写缺点一要敢写,不能回避粉饰;二要客观公正,不能贬低抹黑。对干部的缺点和失误要认真地加以分析,是主要的还是次要的;是偶发的还是一贯的;是缺乏经验造成的还是渎职失职造成的;是思想品质问题还是工作方法问题;是出以公心还是图谋私利;是知错就改还是屡错屡犯。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6.要精雕细刻地写。

这主要要求写作者在收集材料、谋篇布局、遣词造句上要舍得下功夫,做到精益求精。

首先,要广选精用材料。材料主要有四种:一是典型材料,即指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能够集中、生动地反映被考察者表现情况的材料;二是概括性的材料,如经济数据等;三是背景材料,即指那些反映考察者进行某项工作时的历史条件、自然环境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四是前景材料,即指那些对考察者所进行工作取得成效的科学预计的材料。这些材料,有的是直接材料,有的是间接材料,都应注意收集。如考察一名市委书记时,除广泛听取意见外,还应对其讲话稿、工作报告、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民主评议材料以及市委常委会记录、党代会工作报告、全委会工作报告等进行收集、调阅。选材以十当一,越多越好;取材时则应以一当十,越精越好。对收集到的材料,要做艰苦细致的分析整理工作,披沙拣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选取最能反映干部本质特征的典型事例写到材料中去,同时精选必要的背景材料等加以印证。选用前景材料时要慎之又慎。总之,要注意克服材料贫乏,不能说明观点或者材料纷乱,淹没了观点的问题。

其次,要逻辑严密,层次清楚。每个材料先说什么,后说什么,重点说什么,应该心中有底,决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反映干部的表现情况,提出几个观点,观点和观点之间应该互相照应,但不能重复交叉。观点应该能够统帅材料,材料能够很好地烘托观点。

第三,要语句通顺,言简意明。前面所述,干部考察材料要求准确严密。要在这个基础上,力求朴实无华,明白晓畅,力戒华而不实的文风。除此以外,语言表述上要注意几点:一是“”中如果犯有错误(以组织结论为准),需要在考察材料中反映的,其表述要符合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不要使用“”时期的不合适语言,不要沿用老观点。例如:不要使用“造反派”、“保守派”或“造反组织”、“保守组织”和各种“战斗队”的名字,可一律称之为群众组织。不要使用“受审查”、“受批判”,应统称为“受冲击”或“受迫害”。不要使用“对不理解”的词句。不要使用对受到迫害“能正确对待”一类的语言。不要说“没有行为”、“没有迫害老干部”、“参加过群众组织,没有参加派性活动”、“中无问题”、“中表现好”等等。有些非用不可的词句,可加引号。例如:“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清队”等。二是不要使用别人不清楚的省略语(如“三右一风”,“1.2.3工程”等),不要过多地使用专业性词语。三是对干部历史上受过审查的表述要符合落实政策的情况。有些干部历史上受过审查,当时也作了结论,但现已查明是错案,对这类问题的表述要特别慎重,不要只写过去的结论,不写纠正的情况。对“反右倾”、“反”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同志要用“错定为‘右倾’分子”、“错划为‘’”,并注明已于何时予以改正。四是对民主人士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表述要符合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如对参加过及其组织并任某种职务的,对的高级将领,对解放前在西方国家取得学位、学衔的,原则上应作客观表述,除中央有明确结论的以外,不要轻易定为“反动”性质或使用贬义词语表述。

文章越改越好,考察材料也是一样。一份考察材料写出来后,不要急着上报,在不误时间的前提下,要反复琢磨,仔细推敲,多次修改,这样才能出“成品”,出“精品”反之,如果舍不得下功夫,搞出来的只能是毛坯、半成品、大路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