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删除:13882551937、13808266089服务时间:8:00~21:00承诺一小时内删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立项汇报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
立项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
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
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
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
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
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
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
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
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
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立项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答:境外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以外汇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在外国(或地区),或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新设企业,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一步:拟以现金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免除该项审查);
第二步: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
第三步: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
第四步: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业务的投资主体应具备什么资格条件?
答:投资主体是指具备境外投资能力的设在广东省内的国有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保险、证券类公司除外)。
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投资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并符合相关法律对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近两年无重大外汇业务违规记录或涉嫌重大外汇业务违规情况,以往境外投资项目已在外汇局登记备案,并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
问: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项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答: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项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主体填写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原件和复印件);
(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使用自有外汇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核准件和最近一期的银行外汇账户对账单;
使用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银行的确认文件;
使用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1)《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境外投资企业的章程、合同(外资企业免交)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境外投资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
(6)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7)以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的,提供投资所用实物、无形资产等的清单及其价格资料;
(8)国家战略性境外投资项目应当提供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援外项目应当提供外经贸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
(9)境外企业的海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10)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情况,包括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
(11)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核准 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汇出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
(2)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境外投资履约保证金项下前期资金汇出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说明开户银行、账号、汇款金额、汇款用途等);
(2)对拟收购的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
(3)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2005年11月8日供稿)
链接
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
广东境外投资外管改革初见成效
本刊记者远 宁
本刊记者不久前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近三年来,有力地支持了广东省有较强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加速了广东产业结构的调整。
为支持广东省贯彻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支持广东省优势企业“走出去”,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自2002年12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实行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授予的购汇金额内,允许符合条件但没有自有外汇的企业以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改变了企业以往只能使用自有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做法;
二是取消了过去开展境外投资须进行外汇风险审查的做法,减化了审批环节;
三是取消了过去进行境外投资需向外汇局缴交汇回利润保证金的做法,减轻了企业境外投资的负担;
四是扩大了投资主体的范围,改变了过去只允许国有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单一主体局面,允许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
立项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1、关于在境外发债的申请报告(包括主干事、主受托行、承销商的情况);
2、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有关银行或证券公司的报价意向书;
3、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复文件;
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最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汇收支情况5、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6、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及相关安排;
7、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如中资机构需提供已落实利用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关于转股的批复文件和已落实中长期利用外资指导性计划的证明文件;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关于借用国外贷款实行全口径计划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
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如何办理开立外汇专用帐户?
1、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境外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关于开立外汇专用帐户的申请;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人代码证;
5、招股说明书;
6、视情况补充的其他材料。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关于境外上市企业外汇帐户开立与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帐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
如何办理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募股收入结汇?
1、关于募股收入结汇的申请;
2、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境外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3、外汇局关于开立股票专用外汇帐户的批准文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代码证;
5、招股说明书;
6、验资报告;
7、股票专用帐户余额对帐单;
8、结汇资金用途的有关证明文件;
9、结汇备案登记表;
10、视情况补充的其他材料。
法规依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外发行股票及上市的批准后3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初步招股说明书;
5、第三条或者第四条规定的有关资金调回境内的计划;
6、视情况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在募集资金后,可否将募集到的资金存放境外?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相关费用所余的资金应调回境内,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滞留境外。所调回的资金视同外商直接投资资金进行管理,经外汇局批准可以开立专户保留,也可以结汇。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将募集资金调回境内,办理开户或结汇手续时应向外汇局提供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
2、正式招股说明书;
3、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文件。
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通过上市公司出售其资产(或权益)所得的外汇资金,是否可存放境外?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通过上市公司出售其资产(或权益)所得的外汇资金,应在资金到位后30天内,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所余资金调回境内,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滞留境外。该项资金调回后,应经外汇局批准结汇。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通过上市公司出售其资产(或权益)所得的外汇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所余资金调回境内
办理结汇手续时应向外汇局提供哪些材料?
立项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加强思想锤炼,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思想的先进性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和关键。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坚持每年向党作思想汇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实践党的工作理论,使自己的思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特别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该同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行动准则,时刻对照和各项纪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该同志十分注重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安于清贫,乐于奉献;
只要工作需要,不分节假日,不计报酬,任劳任怨,今年配合全市会环境保障工作,上半年没有休息一个完整的双休,经常加班加点,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该同志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群众解答疑难;
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在今年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向袁才顺学习、支持抗震救灾等活动中踊跃捐款,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
二、坚持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对城管事业的满腔热忱
热爱工作才能干好工作。自*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一直在综合材料这个又苦又累的工作岗位上坚守了六年。进入城管部门后,面对城市管理工作职能广、突击任务多、材料任务繁重的挑战,努力调整心态,以饱满的热情和追求创新的信念迎接每一份材料撰写任务。近几年,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绩:一是广泛参与各类综合文稿撰写工作。从*年至今,每年参与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总结、城市管理工作思路和要点、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材料等全局性综合文稿;
参与起草了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目标办等部门的各类城市管理工作汇报;
参与起草了全市查违、广告亮化、绩效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会议材料,多次为李宪生、胡曙光、胡绪鵾、万勇等市领导撰写讲话稿;
配合双创、环卫、市政、查违、亮化等业务工作,起草了各类专项材料。*年共撰写了60多篇综合文稿,约30多万字;
仅今年上半年,就参与了10多个会议的材料起草工作,撰写了各级领导讲话材料、汇报材料30多篇,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对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独立起草了一批高质量的文稿。围绕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会议,撰写了李宪生市长在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胡曙光副书记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全市查违工作书记办公会汇报材料、全市查违工作市委常委会汇报材料、全市城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汇报;
配合有关宣传活动,撰写了2006年全市城管系统大练兵解说词、“璀璨灯光、靓丽江城”——《长江日报》景观灯光建设工作的专版宣传材料、全市城管系统向袁才顺同志学习的决定等,展示了城管工作的重要成就;
服务于领导决策,起草了《学习先进城市经验,促进科学和谐发展——刘家祥局长赴沈阳、大连、深圳学习考察的思考》、《创新城市管理,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等一批重要文稿。这些综合性材料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尤其是刘家祥局长的学习考察报告,市委书记苗圩作了重要批示。三是积极开展各类综合调研。深入城管工作一线开展调研,完成了中心城区一楼开门面调研报告、青山双创工作、查违工作、加强街道城市管理职能等方面的专项调研材料。同时,广泛收集图片、整理资料,完成了《武汉城管》画册编辑任务。
立项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10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10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程节新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 烨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章卫国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二)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
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
制作教育展版;
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
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
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不超过15分钟)。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五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1)学校情况简介。
(2)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3)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
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07/08、08/09、09/10学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
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其中女生人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4)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5)其它(如办学特色等)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辍。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
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
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0月17日——11月15日)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1、各学校按照《2010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三)自查汇报阶段(2010年12月17日——2010年2月10日)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四)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2日——3月31日)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迎接市检阶段(2010年4月2日——4月30日)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省、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六)迎接省检阶段(2010年5月)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省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发扬团队精神,相互配合,调动全员积极性,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各项工作按局制定的迎“省检”工作日程安排限时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凡迟交、迟报、迟做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