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照条例准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自我剖析
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自我剖析
篇一
作为热点岗位的部门分管领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平时工作中,我能时刻提醒自己,踏实做好工作,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和人民的公仆,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为名利,脚踏实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受到党和国家的多年培养,虽然现在分管全县的规划和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整天和开发商以及包区头打交道,我能以良好的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火热的工作之中。以干好事业作为人生追求,放弃在国外的优厚生活;以为民多做实事为宗旨,不谋取个人任何利益;以“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为座右铭,不怕得罪人。不畏谣言攻击,珍惜现有的岗位,不辜负组织上给我提供了这样好的工作平台,让我有了这么好的发挥自身才能的机会。
二、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涉及的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县城总体规划正在重新修编,城市正处于日新月异的飞猛发展阶段,我有多年的工程设计和管理经验,在开发区也分管过征地拆迁等工作,有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分管的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目前,全县大城区建设框架已经拉开,沿海港口建设如火如荼,我每天的工作千头万绪,而下属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还要处理大量的群众建房拆房矛盾,我能做到学会弹钢琴,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粗细结合,以解决棘手矛盾和难题为目标,以辛劳的工作来锻炼自己,以奋斗为乐,以吃苦为荣,创造性地开展大城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不为名利问题而再去浪费自己有限的精力。
三、专心致志,一切围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与别人打交道,相互间都能保持应有的距离,从不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人员有经济往来,虚心与客商打交通,热情接待每个来访的群众,认真负责办好每件事,白天忙,就利用晚上干,基本没有假日,夜深人静时也常常思考工作,以合格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团结同志,专心工作。
四、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为xx这块神奇土地上休养生息的万千民众而活,我的工作就是建设今天,构想明天,我每天都要和善良与罪恶打交道,接受良心和诱惑的煎熬。我每时每刻都在提醒自己,我要为已经出生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们负责,我今天活着就是为了他们明天能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决不能为眼前而透支未来的和谐,也是为了自己在百年之后能有一片清宁的歇息之地。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行为规范。要加强教育,打牢构建体系的思想基础。通过对《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查找其中薄弱环节,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要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从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那些责任必须履行、那些红线不能触犯,促进廉洁自律良好风气的形成。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更加清晰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作为一名党员,严谨是应具品质,在工作上始终把“严谨”二字悬于
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对照《准则》自省,以《条例》为镜,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名副其实的优秀共产党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永远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坚守住《准则》和《条例》规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促进企业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总机电
孙幸武)
篇三
高度重视和坚持制度创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汲取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鲜明的创新特色。
突出了以党章为遵循的立法依据。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准则》将适用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体现了“党章管全党”的根本真谛。《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落实党章关于党的纪律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
彰显了立德立规并重的立法真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依规治党,又要做到以德治党。新修订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新修订的《条例》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纪律规范,一个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道德高标准;一个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清纪律底线,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本原则。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准则》《条例》严格区分法律与纪律的界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党规条款更清晰、党纪特色更鲜明。特别是新修订的《条例》将与刑法等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将原《准则》中“八个严禁”的相关内容纳入处分范围,明确了惩处的尺度,让纪律和规矩的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更鲜明。
贯彻了标本兼治的战略方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输不起的斗争、实现海晏河清的必由之路。当前,治理“不敢腐”初见成效,但“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尚不完善。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不想腐”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织密织牢制度“笼条”,强化了让党员干部“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两项法规德法相依、相辅而行,一个从正面强化“不想”,一个从负面强化“不能”,有助于加快形成“三不腐”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