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就是鉴别和判断文书档案的价值,挑选有价值的档案由档案机构继续保管,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最终予以销毁的工作。它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档案存毁命运的重要手段,也一直是档案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书工作鉴定【五篇】,供大家参考。
文书工作鉴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档案鉴定 问题 对策
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就是鉴别和判断文书档案的价值,挑选有价值的档案由档案机构继续保管,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最终予以销毁的工作。它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档案存毁命运的重要手段,也一直是档案工作的难点。
1 文书档案鉴定存在的问题
目前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开展还很落后,不是没有正常开展就是力度不够,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当前,随着学术研究的持续推进,档案资源数量激增,但参考价值良莠不齐,使得档案管理面临诸多考验。那么,国内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现状及难点有哪些呢?
1.1 大量文书档案需要鉴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档案失去了保存价值,却仍在保管,致使库存档案显得庞杂起来。一方面,也是人们思想上的误区所导致,就是认为馆藏数量多少是衡量档案部门好坏的标准,所以一味追求入馆档案数量便成为档案部门追求的重点,这样,本来不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也被列入馆藏资源。另一方面,一些档案人员掌握的标准不精准,也造成了归档量增加的局面。因此,档案部门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过期档案的处理。应该及时清除到期的档案资源,尤其是那些已无实际利用价值却因为是永久档案而迟迟未能清除的档案。并且档案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有计划、定期对文书档案进行甄别鉴定,客观上也造成档案激增。长此以往,导致文书档案鉴定的负担也日益加重。
1.2 文书档案鉴定流程较为复杂
当前,案卷装订依然是档案管理的通用形式。案卷装订通常有厚卷皮、子母卷小卷皮两种。在进行档案鉴定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卷中有判断错误保管期限的文件,在进行处理时就变得复杂了:第一,拆卷。从档案目录和档案内容中剔除已无实际利用价值的档案,若要剔除的档案过多,则需重新抄录、组卷;
重新设置档号。重新审核档案的资料保管期限和案卷内容,剔除档案后重新编拟档号,以确保档案资料与档号一一对应,便于查询和利用。第二,根据调整后的档案体系及时调整专题目录、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档案管理任务的繁杂恰好体现在此,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让档案的管理者望而却步。
1.3 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标准需加强掌握
文书档案的鉴定与专业档案不同,文书档案的内容庞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再加上鉴定理论不够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很难完全有效的指导鉴定工作,造成了鉴定时困难较大。另外,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馆新颁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文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虽然相对于1987年期限表是一种改革,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不是全部问题,仍存在抽象等难以掌握的东西,需在实践中不断调整。
2 解决文书档案鉴定工作问题的对策
2.1 健全文书处理与档案部门的连锁责任机制
它是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公文制作的审核本身就是一种档案前期的鉴定,是由文件管理者承担的,初始鉴定的主要任务是分清归档与否。公文归档鉴定是先由文件管理人员清点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并查办个体文件手续和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才正式移交档案部门,但实践中文件管理者往往没有认识到归档的程序和责任,将文件一股脑儿移交给档案部门,责任随之移转,不利于档案的完整。针对现存问题,解决的途径应概括为“两监督一执行”,一是监督的制度化,二是监督的跟踪化,三是执行的规范化。
2.2 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养,注重进馆质量
档案人员流动性强,而且学历很多也不达标,所以要加强档案人员专业培训,同时完善调阅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做到进有序、管有据、出有规。认真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利用、移交工作。对保管期限届满的各类档案及时开展鉴定工作。需销毁的档案,应制作销毁清册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3 把好档案归档鉴定关。是做好档案鉴定工作的关键
经历了公文处理和立卷阶段的鉴定工作,就要转入正式档案的鉴定,该阶段是档案鉴定工作的关键,涉及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2.4 改进立卷方式
革新档案立卷形式,使文书档案管理更加顺畅。以件为单位组卷并且辅助以计算机管理的立卷方法,虽然处于尝试的阶段,但它的优势却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在鉴定时,如果需要剔除某份文件,可以不必考虑拆卷这个棘手的问题,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2.5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现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对档案鉴定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对其起着指导性作用。对于其数次的修订,表明我国档案部门对于档案的认识的不断变化。但是,也远不可能完全达到档案的真实价值,保管期限会继续随保管期限表的修改而不断有所调整。
2.6 在档案馆开设专业的档案审定机构,根据档案类别指派相应的审核人员,确保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档案审定机构的工作内容:一是全面统计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制定合适的审定方案;
对档案去粗取精,提高管理效益的科学举措;
调查分析部分已失去实际利用价值却仍在永久档案之列的档案资料,针对是否剔除提出审定意见,提高馆藏资源审核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江西林,张爱珍.浅谈文书档案鉴定工作[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文书工作鉴定范文第2篇
这段时间来我秉承自己一贯固有的踏实、认真做人的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为企业服务,严于律己,克尽职守;
在领导支持及同事的配合下,较圆满地完成了所承担的任务。
在办公室工作,与上下左右及社会各界联系非常广泛,我始终牢记自己是公司的一员,是领导身边的一兵,言行举止都特别约束自己,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对基层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一句话,努力做到对上不轻漫,对下不张狂,对外不卑不亢,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各级领导的威信,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
工作中,我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扩大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勤于思考,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增强思维的灵活性,增加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发挥创造性。善于总结,对领导修改的东西进行总结,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在总结中提高自己。对工作高标准要求,每一份文字材料都要在尽到自己的最大努力,达到自己当前的最佳水平之后,才拿给领导审阅。努力做到准确、透彻的领会领导意图,自如的驾驭文字。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各种文字材料的质量,适应各方面的要求。
工作上我养成了两个比较好的观念:
第一是树立效率观念。用高度的责任心,树立时间速度和质量相统一的效率观念,勇于创新,善于发现新问题,想出新点子,改变以往的一些旧方法、旧习惯,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大事不误,小事不漏。争取在定量的时间里做出更多、更好的事情。
文书工作鉴定范文第3篇
一、营造人文氛围
构建绿色图书馆绿色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代表着一种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环境,蕴含着一种科学、健康、创新、发展的理念。对于图书馆而言,它应该是一个藏书丰富、借还便捷、文明健康、科学开放的现代化图书馆。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汲取大量的知识养分,更多的是培养学生一种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人格品质;
只有积极的馆舍环境才能激励学生喜欢在此学习看书,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人格品格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不仅如此,还应该让学生在图书馆里也能互动、自主参与、自主管理、自主发展;
满足读者对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双重要求;
用心去传递精神之绿、人文之绿。让学生们感觉到家的温暖。逐步建立一种让读者自由呼吸的图书馆环境。现代的学校都很注重校园外部环境的建设,让我们的校园做到绿化、美化,甚至素质化。学校在追求校园环境的整体效果时,尽量多留出一些空间给我们的图书馆,多花心思在我们的图书馆,让读者们在属于自己的知识海洋里徜徉,就如同让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代替那死死的桌子椅子,让叶圣陶先生创办的生生农场代替那唯有书架和书的书库hel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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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是学生们真正向往的世界。因为这样的世界给学生们提供的是大自然的清新,投入的是大自然的怀抱,往往会有人们意想不到的教育内涵。学生们有自己独特的需求和体验,只有根据他们的真正需求考虑和设计出的东西才是他们喜欢的,也只有这样的东西才能真正激发起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从而更好的利用图书馆,使不会说话的图书变成活动的育人素材,并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功效。
二、构建并加强了图书馆自我管理体系
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只有把学生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因此,图书馆也需要给学生提供上岗的平台,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服务同学,锻炼自己,展现风采,提高能力。造就一支高效的学生管理员队伍。学生管理员是图书馆不可缺少的主力,图书馆工作千头万绪,如果紧靠图书馆三四个工作人员,很难兼顾图书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激发学生主体参与意识、自愿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图书馆管理才能事半功倍。
文书工作鉴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安徽省;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
现状;
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秘书资格认证考试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与此反差较大的是,国家秘书考试系统及其管理的完善程度还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如何健全这一管理系统应该是一个值得很多业内研究者关注的课题,但是目前此课题的研究非常薄弱。专家们忙碌于培训和试题库、教材建设,所以自1998年开展秘书资格鉴定考试至今,见诸报端的研究文章几乎屈指可数,这与秘书资格考试的规模和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是中国高等秘书教育的新模式,是适应“学历社会”向“学习化社会”变迁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高等秘书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策略。从我省来看,2002年开始对高职生和职专生进行秘书资格鉴定,使用的都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秘书资格认证体系。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秘书资格考评员和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考评员,多年的考试培训和直接或间接考试监考,就安徽省的秘书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而言,我们从中既看到了优势,也一直思考着这一系统的具体操作实践如何完善。2008年是国家劳动部秘书资格考试全国过关率较低的一年,更给我们留下了更多探索的空间。
一、优势及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以来,安徽省经济加速发展,安徽省文秘专业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省内的近130所高校,有近百所高校均开设有本专科文秘专业,在校生有数千人之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也同步快速前进,鉴定规模逐年稳步增长,表现出一些优势。从2009年起,安徽省各类鉴定规模突破5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迎来了红红火火的发展时期。其中,秘书职业技能鉴定规模达到了近2万余人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现象。根据本课题组掌握的资料来看,几年来,安徽省的秘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可以归纳如下几点:
(一)有利因素不断得到强化,各种优势得到一定程度的的巩固。
客观因素:1.政府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高度重视,新的各项促进政策不断出台,2008年以来,先后制定的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达30余件;
2.社会的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安徽省作为承接东部产业的西移,皖江经济带和皖北经济的崛起,对各类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空前高涨;
3.经过十几年地大力宣传、推动,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认同,由“我们积极引导社会重视职业技能鉴定”转变为“社会积极要求我们提供职业技能鉴定”。
主观因素:根据2011年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参加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经验汇报材料、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经验材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全面发展介绍,近几年来,做了大量实际工作。集中精力巩固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体系,一是进一步发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场所的组织实施作用,巩固鉴定规模、加强鉴定质量;
二是促进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设,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供给等问题,理顺工作的责权利关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有载体、有人做,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大前提落实好;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内部工作管理方面,印发了20多项制度;
四是系统建设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试题库优化升级和试卷库建设工作,为实施鉴定打造科学精准、灵活实用的测量工具;
六是进一步规范、细化、完善考务工作,提高鉴定行为和结果的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
七是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开展考评业务研究,轮训在聘考评员,提高考评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八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工作,促进培训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促进培训质量、鉴定质量双提高;
九是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认证信息上报和公布制度,完善鉴定违规行为举报查处机制,加强鉴定质量管理;
十是重视统计分析工作,为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探索搭建多元化的职业技能鉴定功能体系:一方面,启动“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研究工作,开展实验性鉴定。我省于2005年开始,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作为研究课题,于次年建立测试常模并进行试考和更进一步的研究。经过几年试考,该项目在我省产生了一定范围的影响,试考涉及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反应良好。2009年,该研究课题得到了部中心的关注和支持,在部中心的指导下,我省正在对常模库进行改造升级。这项工作完成以后,“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将更加紧密地联系职业技能开发、更加具有职业技能鉴定的属性。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我省于2006年启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主要做法有: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经费补贴等激励政策,先后印发了3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考核规范编写要求,开发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管理系统,协调省财政印制了50万本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虽然,以上的工作是就整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结,但秘书职业鉴定作为一个子项目,同样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
(二)虽然,安徽省近几年来在秘书基业技能鉴定工作上的优势明显,成绩突出。但伴随着客观不利因素的趋向弱化,主观不利因素呈加强趋势,许多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这些问题不独安徽一省如此,大多具有普遍性。
1.近几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对鉴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加大,但由于新的职业鉴定种类的不断增加,使得真正投入到秘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上的资金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增长;
另一方面,由于鉴定规模的不断增长,鉴定资金投入依然主要依赖考生交纳的鉴定费,显然有些捉襟见肘。人均鉴定投入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这对全省秘书职业鉴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质量的提升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制约。
2.秘书职业技能鉴定的准确性还不够高。职业技能鉴定作为标准参照考试,对准确性、等值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实施链条长、考务环节多、人为影响大、基础建设不够扎实、考核方式方法科技含量欠缺等因素,影响到职业技能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秘书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实用价值有待提高。(1)职业技能鉴定的功能还不够全面。一个多元化的、完整的评价体系,应该涉及基础教育以后直至职业生涯结束的较长的时间段,涵盖职业核心能力、职业通用能力、职业特定能力等不同职业技能层次,以及系统职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等不同职业技能方面。现在职业技能鉴定刚刚开始探索多元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以职业(工种)为单位的技能鉴定,强调完整、全面,不够灵活、实用。目前,职业技能鉴定考的是一个职业(工种)、一个等级层面的全部应知应会内容,这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管理、促进劳动力有效流动是有好处的,但是,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岗位设置丰富多样,分工日趋细化,企业的生产经营岗位通常并不刚好对应一个完整的职业(工种),而只对应相应职业(工种)应知应会要求的一两个单元,致使我们制作的测量工具的尺度存在不适合实际需要问题。以上两个源于鉴定自身的不利因素,将伴随着鉴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扩大而加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4.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秘书资格认证有自己的专家组织出题、制卷等,但是,29个省市的考生的答卷则是由各省市自主组织专家审阅的。而这些专家多数并不是文秘专业的,所以,在批阅试卷时就会出现宽严度把握不准的现象。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2008年全国的秘书考证过关率低,而不是因为考生水平普遍低下。
5. 鉴于以往社会对秘书职业的偏见和我国高等院校秘书专业日渐萎缩的状况,秘书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制度的实施往往停留在纯职业技能鉴定的层面,相关机构对以上问题的认识、宣传以及从法律执行层面上做的显然不够到位。尤其是并未在就业上做到严格的法规层次的限定,在大量的党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里,仍然继续招聘和使用并未通过秘书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使得那些通过了测试的人员对我们的秘书技能鉴定有了许多怀疑的看法,这种现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长此以往,必将极大地危及到这项事业。
6.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文秘专业正式成为高校的一个专业以来,至今已有了30年的历史。但长期以来,高等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未得到很好地处理,由于高校和鉴定部门职能的不同,系统归属的不同,即使在上世纪90年代推出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后,双方的合作与交流也并不多。制度的、人为地的造成了严重沟通障碍,使得教学只是教学,鉴定只是鉴定的尴尬局面成为了必然。
二、完善秘书资格鉴定系统的建议和设想
针对以上的现状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与设想:
(一)进一步强化秘书资格鉴定考试的宣传力度,政府应该充分重视,制定相应的政策。尤其是要加大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维护鉴定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营造一个健康的秘书职业鉴定环境。
(二)政府应该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秘书资格考试系统,使资格考试得到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该证书的市场认可度等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进一步规范考核试题库,必须反映当前行业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必须由相关行业的专家介入和认定,并根据行业发展不断更新,为了使鉴定考试规范合理,使考核结果反映考生的实际技能水平,需要建立试题库,而且应以实际操作型、技能型的能力考试为主线,并不断进行更新完善。同时融会多种秘书资格证考试的长处,比如剑桥办公管理证书在理论上的宽松和实际操作的大作业的严格的尺度的把握。
(四)成立省级地方专家委员会,由文秘专业考评员构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秘书资格认证有自己的专家组织出题、制卷等,但是,29个省市的考生的答卷则是由各省市自主组织专家审阅的。而这些专家多数并不是文秘专业的,所以,在批阅试卷时就会出现宽严度把握不准的现象。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2008年全国的秘书考证过关率低,而不是因为考生水平普遍低下。
(五)加强考评站(点)的建设和管理,随着纸考向机考的过渡,鉴定的难度和培训的难度都会加强,对考评站(点)的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都会有更高的要求。
(六)定期培训考评员,不断提高考评员的鉴定水平。考评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全面和娴熟的操作技能及实验经验,而且还应熟悉岗位的要求,了解高校学生的特点和高校教育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较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职业技能水平。
(七)处理好高等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在高校秘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中,必须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之具有鲜明特色,以适应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处理高等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两者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既不能把两者合而为一,也不能互相排斥。高等秘书教育必须保持自身独立的个性,决不能把自己变成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培训班;
但是,也不能排斥鉴定考试内容,作为应用型特点明显的秘书专业教育不能单纯从理论到理论,脱离社会实际。面对秘书职业资格鉴定,高等秘书教育需把秘书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融合到自己的教育内容之中,融合的同时坚持独立性,这是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是二者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
(八)进一步发掘资格考试的潜力和空间,充分构筑师生教与学的互动平台,积累学习资源,形成学生成长记录的电子档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创新。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安徽省秘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心应放在追求质量,进一步提高鉴定的权威性、科学性、灵活性和实用性上,加强监督监管,维护秘书职业鉴定结果在秘书工作中的有效性,公正性。同时,加强与省内高校的沟通协调,真正打通高等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两者之间的障碍,使全省秘书资格鉴定系统得到完善和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建庆.文秘职业化对高校文秘专业培养模式的导向[J].上海大学学报,2005(12).
[2]赵丹绮.浅谈新世纪文秘专业创新人才的培养[J].文秘之友,2005(7).
[3]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经验材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加强基础建设 提高工作质量 促进全面发展 资料来源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cn.2011-06-21.
[4]吴良勤.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改革设想 (代《秘书职业资格考试通关指南》序言)[J].秘书,2006(4).
文书工作鉴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诉讼活动中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及相关文件及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专门知识,对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纠纷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
3.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
委托人须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公开摇号抽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3.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受理及咨询人所需遵守的规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受理,必须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凡接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只接受委托人的送鉴材料,不接受当事人单独提供的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人所需遵守的一般性规定如下:
1、程序合法。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服务,除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按仲裁、诉讼程序和要求进行,并符合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
2、人员合格。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指派专业对口中、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鉴定工作。
3、适当回避。接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造价工程师如是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的亲属或人、咨询人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项目委托人以该理由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3.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过程
1、先确定鉴定方案,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到所有委托人的鉴定材料后,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鉴定方案的选择将直接影响鉴定结果。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的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鉴定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鉴定期限,安排好鉴定的具体时间。
3、对受托工程造价鉴定人依据进行取证
(1)所需收集的鉴定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应自行收集以下(但不限于)鉴定资料。
1)适用于鉴定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标准、定额。
2)鉴定项目同时期同类型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各类要素价格等。
3)工程造价咨询人收集鉴定项目的鉴定依据时,应向鉴定项目委托人提出具体书面要求,其内容包括:
①当事人的诉讼状与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等卷宗;
②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③立项的项目提供工程立项批文及投资估算表;
④招投标项目要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答疑文件、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
⑤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⑥工程预(结)算书;
⑦当事人双方认定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相关施工记录;
⑧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⑨竣工的项目要提供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图纸;
⑩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过程中要求鉴定项目当事人对缺陷资料进行补充的,应征得鉴定项目委托人同意,或者协调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共同签认。
(2)现场勘验。
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现场勘验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提请鉴定项目委托人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被鉴定项目所涉及的实物标的进行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记录、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单确认。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影像资料。
鉴定项目当事人未对现场勘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担提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决定处理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中作出表述。
4、根据相关的资料计算工程量、套取相关的定额(或清单)及计取材料价差要做到准确合理。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不得任意改变双方合法的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无效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选择相应专业工程的计价依据和方法进行鉴定。
3.4 鉴定期限的延长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委托鉴定项目的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时,应按照相应法规提前向鉴定项目委托人申请延长鉴定期限,并在此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
经鉴定项目委托人同意等待鉴定项目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所用的时间不应计入鉴定期限。
3.5 出具鉴定意见书
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之前,可报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向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发出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并指明应书面答复的期限及其不答复的相应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复函后,应对不同意见认真复核,修改完善后再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出具正式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施的最终结果,是委托人要求提供的重要判决依据,因此司法鉴定意见书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内容详实。鉴定意见书应加盖鉴定单位的公章、资质章及注册造价师印章(不少于三人),鉴定意见书的份数可按委托人要求,一般为伍份。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应包括:
1、案情概况。主要介绍建筑工程规模、施工工期等情况。
2、鉴定事项。主要介绍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鉴定的要求。
3、鉴定依据。详细地列出鉴定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4、鉴定说明。即鉴定依据的说明,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类别、材料价格、施工形象进度等等;对有争议部分的实质性问题,根据送鉴材料、现场勘验记录和有关政策规定。
5、鉴定结论。根据鉴定要求,明确列出属于鉴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并列出适合各专业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鉴定造价汇总表。
6、鉴定书。详细说明鉴定结论的构成,包括工程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取费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主要材料表等。
7、其它附件。应附上鉴定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鉴定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及现场勘测记录、照片等。
8、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3.6 出庭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执业时,应履行“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诉讼活动的需要,也是司法鉴定人支持自己出具的鉴定结论的需要。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审理该鉴定项目的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一般要求:
1、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庭
2、应携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证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3、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司法鉴定报告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