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党建工作;
法律监督;
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
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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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党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权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就是试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近几年,检察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这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学习新知识、破解发展瓶颈的一项有益尝试。特别是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准确把握、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工作,使检察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学习型党组织、真正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对于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非常有益,对郧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我就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意义和重点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核心是提升组织的学习力、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学习型检察院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学习的模式,它包含着“一个院所有成员都在学习”的内在要求,但最终目标不只是“人人学习”,更是“团队学习”;
不只是学习的个人,更是学习的组织;
不只是要提高个人的学习力,更是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只有把个人学习与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使检察院成为具有持续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才能称之为学习型检察院。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应该是:围绕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这一共同奋斗目标,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所有成员持续学习、学以致用,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从而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型检察院是借助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载体。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倡学习,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基础性工作”,即:是通过围绕同一目标开展学习,团结检察机关成员共同奋斗的基础性工作;
是通过增强检察机关的学习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是通过个人的学习与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发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形势,我们的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尤其需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点是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和个人素质。学习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承担着有效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大责任。应该说,当前检察机关干部在总体上是适应发展要求、能够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的。但也不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干部学风不正、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精神状态和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即:在党性教育方面,强化宗旨意识学习增强全体检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
在业务学习方面,强调把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正确监督能力建设的首要条件;
在个人素质方面,强调把加强自身素能作为新时期检察干部培养良好职业品格和能力的首要途径。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途径、模式和机制
创建途径。主要是夯实学习基础、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动力三个方面。从学习基础来看,虽然多数检察干部个人素质较好,但检察工作综合性、系统性越来越强,单一的专业知识往往难以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必须不断调整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特别是当前阶段,检察工作创新和移民外迁问题都已经十分突出地摆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检察干部不仅迫切需要具备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而且迫切需要具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为此,必须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学习基础。从学习能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水平有高低,但个人学习和其他同志的学习相结合,可以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和总结实践效果较好的学习模式,并及时加以推广。从学习动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爱好不同,个人所学可能并非检察工作所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尤其是成果转化机制,引导检察干部围绕党的事业、检察事业发展进行学习,创造条件使学习成果获得认可,从而增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总的来看,以上三个途径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或缺的。
创建模式。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及时挖掘和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论坛模式、项目模式、团队模式等。其中,“论坛模式”是通过组织学习论坛,由检察干部围绕共同的重点难点开展学习交流、提出工作建议 、深入进行研讨。有的检察院还举办辩论会,由单位领导提出问题、作出评判,既推动了工作,也搭建了干部成长的平台,检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的积极性很高。“项目模式”是每年围绕检察工作需要提出一批课题进行项目研究,由检察干部自由组织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研究,有效提高调研质量和调研成果转化率。“团队模式”是由检察干部组织学习小组、读书会、创作小组等团队,集中志趣相投的检察干部,深入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理论思考和工作建议。另外,还有网络学习、职业设计、专家讲座、岗位练兵等各种模式,运用得当,也可以有效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开展。
创建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实践中,有三类机制尤其需要高度重视:第一类是激励机制。一些业务性很强的检察部门把“考核机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制订晋升必须考试、必须培训的机制,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觉转变。也有一些围绕检察机关发展和干部成长的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建立起“培养机制”,同样受到大家的欢迎。还有通过课题调研、论坛辩论、社团学习等创建活动,逐渐形成了“发现机制”,一批优秀检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检察工作的骨干,反过来又促进了其他检察干部参与学习的热情。总体上看,各种激励机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合检察机关的特点,适合的就是好的、优秀的。第二类机制是合力机制。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能单打一,而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的党政组织和其他组织资源,努力把创建活动变成各类组织的自发要求、自觉行动,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第三类是评估机制。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之初,主要是通过试点等方法在实践中摸索,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到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明确一些基本标准,使这项工作可衡量、可评价、有比较、有参考。为此,我们要着手从组织领导、工作实施、制度保障、成果转化、创建特色等方面建立起评估体系,通过评估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是创建工作的基本前提。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必须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展开,并在形势发展的推动下不断深入。这种形势包括我们党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检察工作发展中对新知识、新能力的迫切需要,还包括检察院自身工作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的迫切需要。特别要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顺势而为地开展创建工作,力求事半功倍。而且,在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学习是前进的基础,不学习或者想在学习上一劳永逸,必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导致个人工作的落伍、机关工作的僵化。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抓认识,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做好检察工作,关键也在党。党组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在检察机关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组抓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去,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保障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传播、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作为承上启下的地市级检察机关是检察序列中非常关键的一级。市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能否在本系统、本业务领域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取决于能不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再深一步说,就是取决于机关党的建设是否坚强有力。为此,党组坚持以更宽的眼界、更高的视角,把党建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全局中来对待、来考虑;
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并以此作为对"一把手"党性强不强的一种考验;
党组成员把党建工作摆上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为党建工作发挥优势和作用开辟渠道、提供舞台;
各部门正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从而在机关上下形成了"讲政治必须讲党建"、"不重视党建是失职,不善于抓党建是不称职"这样一种重视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
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
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
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
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
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
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
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
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
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
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1999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
《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
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
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
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
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
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是在推进工作中创新。既保持党建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在每年选择一些侧重点,开辟一些新的工作项目,采取一些新的活动方式避免了简单的雷同和重复,在整体上不断呈现出一种新的特点和风貌。如建立全体党员知识共享机制,精心设计各种语言交流活动,引导党员在读书过程中勤于思考,善于思考;
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不失时机地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知识展示与共享活动,坚持每次安排一名党员,上台演讲,展示才华;
建立全体党员学历升级机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党员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
与高校联办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近三年来,市院96%的党员通过学历教育普遍提升了一个学历层次;
积极开展"百句英语"培训和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科技素质、现代办公能力和利用网络收集获取信息能力;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岗位技能竞赛,疑难案件评析、学术论文评比、司法文书展评、案例讨论、优秀公诉人竞赛等活动,锤炼党员的业务实践能力,为其他干警树起标杆,做出榜样。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2019年以来,某某纪委监委派驻某某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X委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X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认真贯彻学习“两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X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讲话。深入学习在甘肃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全体干警、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支部党员学习会上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
2、积极协助X检察院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院党组贯彻落实好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狠抓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X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规范司法行为书承诺书》,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协助院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执纪监督能力。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进步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积极开展督导调研,加强对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按照《X纪委监委“日清周进月结”工作推进制度》的规定,加强与政治部、机关党总支、案管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上半年与政治部共同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检务督察。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庆阳塌方式腐败》《迷失的信仰》警示教育片。通过鲜活的案例警示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力的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的转变。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档分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督查。组织全X检察干警(包括书记员)500余人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统计表》,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完成全X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处理情况的统计和报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报告工作。同时配合X院政治部完成对各县(市)院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考核、考察工作;
配合省院第二巡视组对某某院临夏市院和临夏县院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步做好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装订工作,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的记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情况。
二、尊崇党章党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严肃政治纪律。按照X纪委和X院党组的总体安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X委和省院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政令检令畅通
2.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加强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査,抓好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对全X检察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和办公用房超标等现象。
3.认真落实廉政约谈等制度。印发《某某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促进廉政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必须”要求,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同硏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民主决策和党内监督水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检察体制改革等省院部署的6项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执行约谈工作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话4人次,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0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6人次;
班子成员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2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1人次;
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6人次,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谈话22人次,达到了全覆盖,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对新提拔任用的4名县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填写了《某某检察院提拔任用干部廉洁从检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2名干警进行约谈,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4.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告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1.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问责机制促进规范司法的作用,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院《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办案监督问责工作的意见》,通过对违法行使职权和违纪违法办案行为进行记录、纠正、通报及责任追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加强与办案部门、综合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对接,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
2.抓住检务督察关键举措。采取眀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综合督察与专项重点督察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办案安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信访接待等司法办案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了通报。通过参加部门负责人会议、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分析检察干警思想状况和廉政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早预防、早提醒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按照省院和《某某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规划》的要求,对永靖县检察院和东乡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开展了巡察,要求被巡检察院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
四、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规范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执行《某某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办法》,坚持统一管理、逐级审批、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坚持依纪依规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2.坚持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对上级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件件有结果,及时、按要求上报查办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分析其产生的内在缘由,未雨绸缪,防止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X纪委监委转办的1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党的精神和省院朱检提出的“新六项重点工作”、紧盯年节假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县市院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检察机关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