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司法所工作存在的不足
第1篇:司法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法律六进;工作安排,今年三月份利用综治宣传月,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在6。26禁毒日开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七月份六家子镇;激情广场
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十八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保证书,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五)平安创建及综治工作
创建平安地区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的举办培训和法律讲座,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农牧民商贸集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对象是公务员为此特举办全镇机关单位人员法制培训班两次。
(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小南京洼村、西三道洼村,东三道洼、杏树洼村、吉利洼村、依河村、二道洼村、东庙嘎查、九家子村九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做了相关软件档案和硬件设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进援。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2篇:司法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
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最基层的组织机构,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基层,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司法所也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主要履行党委、政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公证事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虽然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一些改善,但是人员编制紧缺严重,普遍达不到规范化建设所和每所最少应有2人以上的标准,甚至部分司法所人员被抽调兼职其它工作,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外,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虽然个别司法所配备了部分司法助理员,但从总体上看,缺编缺人情况仍然很严重。
(二)办公用房严重不足。部分司法所无独立业务用房,借用乡镇政府办公室一至两间办公,无法落实;三室一庭;规范化建设,满足不了新时期发展的办公需要。
(三)司法所队伍管理较弱。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有的;半路出家;,有的年龄偏大,虽然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的是新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有的在学习培训上重视不够,流于形势表现。
(四)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势。平时少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教育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司法所人员长期懒散,没有责任心和上进心,未按照标准整理规范安置帮教档案材料;有的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效果不理想,在偏远村寨信号不好,导致无法定位,有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不够。司法所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不够,个别乡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关心支持少,部分司法所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发挥职能作用,存在应付心理;特别是乡镇、村居合并后,部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办公场所;司法所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力,深入村居实地指导、检查不够,只是流于电话沟通联系,工作流于形式,大部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未达到;六统一;标准,有的没有标牌、标识、印章,制度不完善,调解文书不规范、卷宗不完整等;有的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有所欠缺,导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更多是停留在;以情感人、以德服人;的阶段,个别村调解委存在未严格依照法律条文调解纠纷、正确运用调解技巧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比较欠缺。
(六)法制宣传教育措施不力。业务股室平时少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部分司法所未制定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部分司法所办公条件有限,无法治宣传阵地;大部分司法所普法形式缺乏新意,只重普及而轻效果的普法工作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不细分普法对象,形式单调、缺乏针对性。
(七)法律服务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未成立法律服务所,不能很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的虽然注册在中心法律服务所,部分法律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呈现被动状态;部分司法所未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工作,有的法律工作者与群众的沟通渠道相对狭窄,导致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缺乏主动性,往往矛盾激化到一定的程度才会寻求法律帮助。
(八)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所未能很好的发挥职能作用,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所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三、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配齐配强司法行政队伍人员。一是可通过统一公招考试招录具备高素质和相关专业水平的司法助理员,有计划地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二是可通过协商招调具备一定政法工作经验,法律素养相对较高,能迅速适应工作环境,能开
展业务的人员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三是对工作能力不强,综合业务素质差,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懒散的司法所所长进行调整;三是保证每个基层所达到2人以上,壮大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网格延伸。
(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一是有计划的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工作业务、计算机等知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激励奖励制度,调动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三)加大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制定统一的调解台帐模式、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二是基层司法所要加强和乡镇政府沟通协调,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献言献策,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出法律建议,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帮助和支持,进一步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六统一;规范化建设。三是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引导群众自觉地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纠正部分群众中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法不责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要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加强经商务工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容易诱发矛盾纠纷人群的宣传教育,善于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寻找突破点,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三是通过;法律八进;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平台,使普法教育的过程成为体验感受、互动交流的过程,从而提高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扶助力度。一是做好刑释解戒人员帮困扶助工作,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救助,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激发他们生活的积极性;二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衔接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共同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安置帮教的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六)加强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规范建设工作力度。一是统一制作标牌、职责和制度等材料,督促各基层司法所完善上墙;二是制作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工作台帐;三是理顺管理机制,明晰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完善硬件设施配套,建设统一规范、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司法行政信息平台,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服务平台。
篇二: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层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不可否认,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效率低下、执法不公、形式主义等,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益。本文将对现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旨在帮助改进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的执行。
首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人员紧缺和工作繁重,案件的办理周期过长,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流于形式,执行力不强,导致法律的执行效果不够理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中,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推行“以案减担”政策,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其次,执法不公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另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存在主观偏见,导致执行结果不公正。另一方面,对于违法现象,执法人员对待态度不一致,给予的处罚也不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层司法行政机构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素养。另外,应建立公正、透明的执法评估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公平执行。
再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倾向。一方面,执行人
员可能过分注重手续和程序,而忽视了案件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仅仅为达到表面效果而不切实际地制定和推行一些政策和措施,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效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应该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而非过多强调形式。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听取各方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
另外,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信息共享障碍等问题。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应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培训,推行案件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
总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执法效率、执法公正、形式主义和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完善和改善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减少形式主义的倾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只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推进,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三: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力本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是司法系统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实中我们也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能力和素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素养不够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与法律打交道,但是很多人法律素养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甚至存在一些基本概念不清晰的情况。
二、沟通协调能力不足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与各方沟通协调,但是很多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差,无法有效地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三、服务意识不强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本质上是为公众服务的,但是很多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中缺乏耐心和热情,对待群众态度不够友善。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法律教育培训
对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不足问题,可以加强法律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强化沟通协调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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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沟通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培训、实践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公共服务意识
对于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可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公众满意度。
总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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