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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风廉建设工作要点汇编(3篇)

时间:2024-10-06 18:32: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党风廉建设工作要点汇编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篇1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委实际,现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⒈机关工作人员,在同有业务关系单位和个人交往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⒉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公款宴请。确属工作需要用餐的,要按规定标准吃工作餐。

  ⒊公务接待要根据接待对象,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伙食标准:处级人天元,科级人天元,一般干部人天元;招待标准:上级客人(包括兄弟县区工委)每桌元,部门之间客人元——元,下级领导——元(酒和饮料不含在内,原则上安排本地产的酒和饮料)。

  ⒋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相互宴请。

  ⒌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活动。

  ⒍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支付的各

  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检查活动。

  ⒈凡党工委组织召开和部署的各种会议和检查,都必须经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属全区性的会议,工委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后,征得区委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报区县委办并办理审批手续。

  ⒉区直机关党委书记联席会原则上每年召开次;群团组织等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次;直属总支(支部)书记联席会原则上每年召开次。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⒊党工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⒋凡以党工委组织的党建、精神文明等检查活动,都需经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征得区委分管领导同意。原则上,检查评比以综合检查为主,每年控制在次以内。

  三、加强电话管理,节约行政经费开支。

  具体要求按财务管理制度第条经费管理第款执行。

  四、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物。出于礼节收下的礼金,应在七天内交委办公室登记,以便统一上交处理。

  五、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得将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用公款支付。

  六、不准利用职便为单位和个人谋私利,不乱收费,不准打

  着单位或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不准贪占公共财物,严格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教育、批评,直至党、政纪的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委机关党支部监督检查,并把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篇2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不得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其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严禁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的出现。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处理好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九、每个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率先垂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篇3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不断提升每个教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实现人人廉洁自律的目的,特制定带河二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

  二、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和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纪委第六、七次全会上作出的各项新规定,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

  线;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工作,做到应参加的民主生活的人数达100%,应参加自查自纠的人员达100%,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贯彻“五条禁令”,杜绝“三乱”现象出现;

  五、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六、继续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

  七、合理利用学校经费,严格执行“带河二小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八、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让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篇二:党风廉建设工作要点汇编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3套超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目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1)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8)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制度(10)四、廉政谈话制度(12)五、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16)六、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18)七、“签字背书”制度(20)八、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3)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5)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7)十一、责任报告制度(31)十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34)十三、廉政警示教育制度(4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统一负责。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

  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健全机制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制度建设责任。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4、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责任。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推进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透明运行。

  5、源头治腐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实施方案》。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措施,阻断滋生腐败的土壤。

  6、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7、正风肃纪责任。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解决“四风”

  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党风廉政教育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党员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党支部每年安排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支持保障责任。支持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工作,支持和保障上级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承担起事要亲为、直

  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

  1、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每年坚持为公司全体党员讲1次廉政党课

  3、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证各项措施有针对性。

  4、争做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监督下执行权力。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加强日常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3、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支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实施细则等决策部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行风建设,实行包联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公司党支部每年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国资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三)落实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公司党支部书记要适时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认真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内部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完善《责任报告》、《定期研判》、《结果运用》、《落实问责》等相关制度。

  (五)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业情况等方面向公司党支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对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由党员职工进行现场测评。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履责,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子公司),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定期研判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规律和特点的措施,是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每年进行两次。即每年七月份研判上半年的情况,次年1月份研判上一年全年的情况。必要时,随时研判。

  第四条定期研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工作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加强改进的措施等。公司党支部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整理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信息。在综合研判基础上每半年书面向市国资委和市国资派驻纪检组上报一次研判报告,报告要突出总体评价和问

篇三:党风廉建设工作要点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1、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格落实请求报告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一如继往的施行“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抓,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3、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强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建议书”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选取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使考核结果真正影响班子评价和干部使用。

  三、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组织开展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上半年,集中开展纠正党员干部籎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专项治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党的群众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落地就抓。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清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并严肃追究责任。

  9、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违规违纪案件“双月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曝光,点名道姓通报违规违纪行为,向社会传递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六、巩固和深化基础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10、持续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对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稳妥推进一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堵塞公款浪费漏洞。

  11、锻造能打硬仗的工作队伍。按照中央纪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和省、市、县纪律有关部署,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2、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保障群众权益。

  3、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宣传中央修订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加强制度配套。对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检查反馈意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动态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甄别和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制度。全面推进廉洁教育社会化,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大格局,建立健全“一周一提醒、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遵纪守法和崇德重礼相结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基层各类创建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把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9、坚持有腐必惩,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XX-XX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意见》,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10、坚持防微杜渐,早预防。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典型案件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一案五报告”制度的治本功能。

  11、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纪委履职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五、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2、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结合实际树立正面典型,剖析反面案例,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深化“清风阳羡”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党员干部学习测试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3、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按“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执纪用权、干事创业,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14、深化“三转”成果。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继续调整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转变方式方法。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严、细、深、实,养成极端负责的作风。对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

  15、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与廉政纪律,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踏实做事,干净做人。全面落实“五项禁令”,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切实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