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装修公司规章制度【五篇】,供大家参考。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一、华阳地区居住物业装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彻底进行装修或改建,改变了原始设计风格,如外墙立面安装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拆除后重新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装饰材料比较高级、新颖,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过原房屋设计标准,对小区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邻关系矛盾不特出,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对过分超出范围的违章建筑反响较大。
(四)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影响管理费的正常交付。
基于以上现状从物业公司反映: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威慑作用,另外迫于管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无法阻止施工,否则发生冲突物业公司很被动。
然而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认为:由于房屋设计在使用上不尽合理,且已陈旧,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往往请专业装潢设计单位对房屋重新按个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之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示范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大,有趋同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指导和监督
1、加强规范装修行为的宣传和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住宅的管理职责,并制订《住宅装修须知》,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住宅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将《住宅装修须知》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物业管理区域内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并签收。
2、加强住宅装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意安置空调室外机和安装防盗设施等注意事项。
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3、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履约意识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与住宅装修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协议》。在住宅装修施工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对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装修单位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依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管理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住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有关的法规和约定,及时调解装修不当引起的相邻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现状
1.1、公共内部装修的许多隐患
1.1.1 违章严重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而实际工作中,公共场所违章装修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有违法违章工程,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和验收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还有一些规模不大、人员密集、消防部门无暇顾及的中小型公共场所。总而言之,是法律知识不全和安全意识单薄的现象。
1.1.2 材料混杂
(1)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或追求奇异的造型而在装修材质上随意选材。有些场所采用不经任何防火处理的木龙骨和木隔板;
有些娱乐场所选用泡沫塑料、玻璃纸、包装纸和化纤面料等合成纤维或高分子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材料要么烈火熊熊,要么散发出大量刺激性有毒烟气,危害人的生命安全。
(2)施工单位,对装修材料选材不把关,甚至为了谋取更大经济利益,使用质量较差的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致使材料在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上达不到国家标准。
(3)管理水平差,有的装修公司不具备消防安全许可,有的装修公司队伍不稳定,无证上岗,安全意识不强,施工现场是操作、住宿和材料混为一体,乙炔气瓶、液化气瓶堆放一处,乱拉电线。
1.2 家庭内部装修的三大隐患家庭属私人场所,工程不需要消防部门的审核,所以得不到消防专业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而为家庭生活带来隐患。
(1)家庭装修设计随意,由于可燃材料的大量使用而增大火灾的危险。在家庭装修中,很多住户根据自己的喜好、生活需要和造型需求自行设计,而木料因其价廉、容易塑造而成为装修中的主要用料,从而增加家庭火灾的隐患。
(2)家庭装修中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敷设不合要求。电视背景墙和吊顶采用木制材料,电灯和彩灯高温烘烤导致周围木料泛黄,烘烤的烫手。许多家庭电气线路的敷设简单化,暗敷线路特别是木制材料中的线路没有穿管保护,燃气管线距暖气管道、电气线路距离过近,埋下安全隐患。
(3)高层建筑中家庭装修随意拆除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现如今,高层住宅中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户均安装有探测器,其作用是在火灾发生初期探测烟气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减少住户的伤亡和经济损失,但很多居民认为其影响美观而拆除,无疑是拆掉了家庭安全的一道屏障。
2、应对措施
2.1、职能部门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监管
(1)消防部门“全、快、准”的查处违章,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因内装修均在室内进行,隐蔽性强,难以及时发现,待检查时大都装修完毕而无法改正,即使最大可能的进行弥补,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作为建筑装修工程的监管机构,消防部门的监督员应当全面、快速、准确的查处违章。全面是指将整个城市作为监管范围,而不是只将视线锁定在繁华城区,同时应兼顾城乡结合部的公共场所,不仅注重大型场所的举动,还要洞察中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违章装修,使违章工程的查处不遗不漏;
快速是指应当在违章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及时制止装修的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二次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准确是指纠正违章行为要准确无误,监督员在第一时间检查违章装修现场即能当场指正绝大多数违反规定的行为,使建设单位和装修公司诚服。同时合理利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多种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使违法违章工程无处藏身。
(2)加强装修队伍的规范管理。
装修公司水平不高,是造成目前装修工程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促使装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相对稳定的装修队伍,同时自觉办理相应的装修资质和消防安全许可。监管部门应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进行跟踪,及时取缔不合格单位的相关资质,用行政监管手段规范建筑装修市场。
(3)严把装修审核关,跟进全过程。消防部门对已经报审的装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核,严格把关,同时跟进装修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施工中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立即下发相应的法律文书责令其改正,确保审核合格的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规范安全。
2.2、提高装修的安全意识
(l)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消防部门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将法律法规硬性规定和火灾案件的生动事例有机结合,提高装修对消防安全的认知程度,积极主动的投身到维护消防安全的工作中。
(2)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章行为。对于违法违章工程,消防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工程,首先应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于限期届满而仍旧不改的单位和负责人,消防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单位和主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最高处罚可达20万。
(3)加强技术改进,研发高新产品。提高装修的质量和水平,作为消防工作者和科技研究者,应适应当前发展形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现有装饰材料,研发新型、美观的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需要。
3、建筑内装修的前景展望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一、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住宅区的房屋、公共设施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二条 公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享有本契约明的各项权利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双方在遵守本公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___省________市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管理公司的职责
第三条 住宅区内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 按约定进行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五条 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条 住宅区内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 对住宅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警备、清洁、殡葬和特许的车辆外,其他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区。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按物价局批文收取车位场地租用费。
第八条 安排管理员和保安人员对住宅区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做好住宅区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九条 对住宅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 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维护小区公共秩序,执行诸如装修、外来人员等公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 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 按规定向房屋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用人收取有关管理费。收取的管理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交费人监督。对逾期不交的管理费者,可发催款通知,对拒交或无理不交者,可诉诸法律。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业主拥有对其名下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第十六条 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 业主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楼宇和住宅区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梯、走廊通道、电梯、消防、供水排水系统等)。
第十八条 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拥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十九条 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拥有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条 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规定。
第二十一条 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并遵守物业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公司报请区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代为维修,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第二十四条 当业主自用部位发生火灾、水管爆裂等可能严重危害业主本人和其他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事件,或业主发出求救信号或启动家庭救助报警系统时,物业公司有权在紧急联系无效前提下,进入私用部位进行必要的抢险、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业主在装修和使用屋顶花园时,须按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备,不得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使用时不得影响周边其他业主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六条 费用
1.按规定缴纳物业公司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分担维修基金。
2.使用本小区内有偿使用的公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场地等,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委托物业公司对其自用设备、自用部位和毗邻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相应费用。以上费用应根据规定或双方的约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七条 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或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变更房屋承重结构和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和底层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3.私自占有或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或移装、拆除、改造共用设备,改变其使用性质。
4.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引入上、下水管线和龙头,安装防盗窗(栏杆)及室外衣架。
5.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或其它场所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光蓬、雨蓬及其它地上定着物。
6.践踏草地、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损坏园林建筑设施。
7.随意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乱倒垃圾,将杂物投入排水管至使堵塞损坏及高空掷物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行为。
8.在小区内任何地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9.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安全、财产伤害的宠物。
10.排出有毒、有害的废气或者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音。
11.饲养犬类的业户必须向政府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接受每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注射,并前往管理处登记注册。
12.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小区内的道路、场地等。
13.违反法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及毒品。
1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触犯其他法律的,由物业公司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其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之间应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当相邻业主有正常维修的时候,应予以配合、支持。
第二十九条 装修时,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违章装修的必须及时纠正,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生活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按指定时放到指定地点。
四、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本业主公约或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制止,并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对上述所处罚如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渎职或失职,故意刁难住户、徇私舞弊、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失误给住户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公约在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重新修订,届时本公约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公约可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修订或补充,也可由住宅区20%以上业主提出,小区业主投票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公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业主及其同住人产生相同约束力,业主对其同住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怎样才能做到少花钱,又能兼顾美观和舒适度?”上海的朱先生在装修之前一直考虑这个问题。但待他装修完毕之后,他发现在装修过程中,考虑怎样节省装修成本固然重要,但签订装修合同其实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朱先生发现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与装修公司交涉,但是结果往往是自己被装修公司问得哑口无言,因为在装修合同中,很多装修公司事先口头承诺的条件并未写进合同中,这让朱先生有苦难言。
业内人士表示,有个别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对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点,设置了一些模糊、笼统的条款,用以规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由此可见防范装修合同陷阱还是十分有必要。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避免遭遇装修合同陷阱呢?下面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说明。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
案例 广州的凌劲松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这家公司是他朋友介绍过来的,对方对他也是分外热情,并主动提出为他减免设计费等费用,见到对方如此殷勤,他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就听信了对方的劝说,在施工工期方面并未做约定。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凌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总是拖拖拉拉,原本40天内可以完工的装修工程,却耗时近三个月。这使得凌先生平白无故多掏了一个多月的租金,他想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中对施工工期并未做约定,自己毫无胜算。
点评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此前接触到的装修纠纷案例当中,不能按时完工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近年这种状况来有所改善,由于装修公司采取了规范化施工,工期能够控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是他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还是不能忽略这个内容。
据了解,目前京沪穗三地的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中均对施工工期做了相关规定,如上海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中第一条第8项就是关于工期的规定,开工、竣工时间均能反映出来。据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装修的不同程度,施工工期一般是固定的,如一套100平方米两居室,简单装修只需35天左右。
相应的还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上海的做法是按一一定的数额收取违约金,如每拖欠一天,收取50~100元不等。
付款方式事先定
装修款如何支付,这也必须事先约定。
案例 上海的章铮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之后,立即对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告诉他,上海通常的做法是签订合同之后,便支付全额工程材料款和50%的施工费用,工期过半之后便支付50%的施工费,而余下的20%作为尾款验收之后再支付,章先生接受了这种做法。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过半之后由于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了一次纠纷,装修公司撒手不管了,给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个“半拉子”工程。
点评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前将装修款支付给装修公司,对其制约作用便会大大减弱,从而使得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据了解,在一些内地城市的装修合同中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订,消费者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之后,消费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专家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消费者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应把首付压到30%,而其余的则按工程进度支付。
目前上海已采用的按照工程进度付款的方式,如签订合同之后首付款,当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之后再支付一部分,油漆工进场前支付一部分,竣工验收时支付一部分,每次具体的支付金额可以协商。
增减项目不马虎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增减项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则需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案例 北京的汪骏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自家进门过道过长,于是产生与装修公司商定再多做一个柜子放在过道上,以便充分利用空间。但是柜子做好之后他发现,虽然所用材料从外观上看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些相像,但肯定不在一个档次上,但苦于手头没有证据,他只好忍气接受了这个价高质次的柜子。
点评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装修过程中,增减项目非常常见,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千万马虎不得。专家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需提前与装修公司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双方商定。而不能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
所有增减项目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费用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由装修公司说了算。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所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消费者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没有签字认可的,可以一概不管。
专家提醒,尽可能严格按照自己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而不要轻易做出更改,这样可节约费用。另外一个好处是,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保修条款不可少
电器可保修,房屋装修也不例外。因此事先必须约定保修条款,并在装修工程验收之后,一定要保留《工程保修单》。
案例 上海的郑何江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在商定保修内容时,公司告诉他工程结束之后会另行约定,郑先生信以为真。工程竣工之后,装修公司给出具了一份《工程保修单》,但还是没有约定保修期限,而郑先生也以为对方会按照通常的做法保修一年。可9个月之后,当卧室的地板翘起,装修公司称已过免费保修期,需支付维修费才肯开工。苦于此前没有详细约定,郑先生有苦说不出。
点评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提醒,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必不可少,而为了能够对装修公司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必须事先约定保修期限。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个人装修委托书范本一本人是 号业主, 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 ,在装修期间本人付予委托人权限为 ,希望管理处能予以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签署:
日期
(备注:全部内容需由业主亲自填写,如有更改,请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
个人装修委托书范本二兹委托*****装饰公司承装***先生、女士在***市***路***小区***栋***号住宅一套,面积***平米,在装修过程中所有事宜,均有********负责。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装修委托书范本三本人 ,系 的业主,现在同意授权给 装修公司 负责前来办理本单元的申请报装修手续,并且保证装修公司工人遵守管理中心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中心的管理,不做违反法律及管理中心规定的事情,否则,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装修前来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人:
日 期:
个人装修委托书范本四兹授权租户 (个人/公司)代表本人(业主) 就*** 号楼 单元办理室内装修工程所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业主方自行与租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承担法律责任,与管理处无关。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本人(业主)签署并送达贵司,即构成对本人(业主)及租户 具有法律约束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仅办理对应的该单元公司装修事宜期间有效。
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