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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谈话制度(2篇)

时间:2024-10-10 18:48: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三项谈话制度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建

  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

  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

  党内监督。

  3、领导和指导各项目、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检查处理公司党、政组织和党员、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

  员、管理人员的处分。

  6、受理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群众在党纪、政纪、党风

  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

  ;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

  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加强企业管理,对

  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和改进措

  施。

  8、抓好党员教育,着重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

  9、保护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及其他

  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

  之风做斗争。

  、负责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的下开

  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

  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指

  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

  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你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

  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

  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支部违反

  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来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新房季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

  度、信息和企业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

  业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股份公司、科技发展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

  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宣贯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

  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

  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部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办

  事部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部门,在公司党委、纪委

  决策部署下,维护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条规,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能,为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1.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政策、法

  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公司党委、纪委有关决定、决议的贯

  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

  败工

  作,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制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纪检监察制度工作,并监督制度的有效

  运行。

  7.负责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整治“庸懒散浮

  拖”、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8.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

  行监督检查,对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实施和

  成效评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

  理效能。

  9.负责牵头组织公司的巡视巡察工作。

  10.负责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履行“凡

  提必查”、“凡提必背”职责,11负责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职的监督工作,执

  行领导人员“三项谈话”制度。

  12.负责受理公司有关党纪政纪和公司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以及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3.负责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公

  司纪律的案件的检查处理工作,14.负责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15.负责开展检企、企地共建,搭建预防、联系、监督平

  台,预防职务犯罪,16.完成上级纪委、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三项谈话制度

  

  三项谈话规章制度

  【编辑按】三项谈话规章制度一谈话目的实行三项谈话制度(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为您整理了《三项谈话规章制度》,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三项谈话规章制度一谈话目的实行三项谈话制度(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谈话对象进行思想帮助,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谈话对象

  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扩大到领导班子中的其他成员。每个谈话对象一届任期内一般谈1―2次。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菅委会),市直各单位新提任的领导班子成员。

  诫勉谈话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谈话的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前3天告知谈话对象。

  三谈话内容

  (一)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工

  作部署的情况。

  2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它需要谈话的问题。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对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提出要求。

  5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函复群众反映问题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6其它需要谈话的内容。

  (三)诫勉谈话

  1信访举报和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

  2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

  4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作出说明的其它问

  题。

  5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要求

  (一)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与谈话对象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2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求得共识。

  3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4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不随意表态,并注意保密。

  5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6谈话要有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包括谈话对象写出的说明材料)向市纪委常委会或市纪委书记办公会汇报。按程序经审阅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

  2谈话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安排。谈话工作可结合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一并进行,必要时,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可以单独进行谈话。

  3谈话对象要把谈话当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督促,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诚恳表态,自觉接受党组

  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

  4谈话要有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诫勉谈话

  1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

  2谈话人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出不正当要求。

  3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的具体内容,并注意保密。

  4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5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谈话对象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谈话的组织领导

  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纪委书记办公会作出安排。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承办。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并与市纪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职能室负责承办。

  诫勉谈话工作由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及相关职能室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