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休申请书范文第1篇尊敬的领导:我叫xxx,现时年34岁,1995年7月学校毕业以后,我一直从事法医工作,不幸的是,我于~年9月14日由于头疼不愈在县人民医院作磁共振检查发现脑干部位延髓右前方长了肿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病休申请书【五篇】,供大家参考。
病休申请书范文第1篇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现时年34岁,1995年7月学校毕业以后,我一直从事法医工作,不幸的是,我于~年9月14日由于头疼不愈在县人民医院作磁共振检查发现脑干部位延髓右前方长了肿块,由于县人民医院磁共振室魏主任不能确诊,他建议我到省级人民医院或者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省级医院也就水平更高一级的医院作进一步确诊,于是我于9月17到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了磁共振检查及ct检查,并进一步确诊,延髓右前方发现一肿瘤,已不小了,破坏了颅骨,并从颅内已经开始向颅外延伸,当时给我思想压力很大,因为我知道延髓是主管的人的呼吸心跳的,这地方一旦出现什么问题,那就是生命迅速的终结.为此医生建议我到全国着名神经科医院北京天坛医院作手术治疗,对肿瘤行切除手术.为了挽救我年轻的生命,于是我听从了医院的建议.
在北京天坛医院,北京的医生对于我的病情给于进一步确诊,并建议我作手术切除治疗,他进一步讲述了手术治疗的危险和预后情况,比如对于颅内的肿瘤可以切除,但于位置较深,切除时有不小的难度,对于颅外的部分肿瘤,手术治疗就显得无能为力,只能采取放射性治疗.并征取我的意见,我当即表示同意.由于北京医院手术安排及床位非常紧张的关系,医生让我等,我只好同意.现在家等手术日期.
另外在治疗费用上,由于在北京国家医院,手术费用及住院费用都是个不小的数目,这对于我样一个工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无法承受的负担.
在这件事上,对于病情的起因,我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听医生说肿瘤的发生,发展应该和工作环境有关,和一个的心理状况和心态球境有关,多年我在法医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不怕脏累,不管工作环境有多差,条件多么恶劣,从没有叫过.累,叫过脏,从没有埋怨过什么,到今天忽然得了病我想这也使我丧失了再为刑侦事业工作的能力,为此我特向领导提出病休.或者病退.希望领导批准并给于体谅。
病休申请书范文第2篇
军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申请人:**,女,1937年5月20日出生,居民,住***。联系电话:**转。
申请人**不服新兴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于**年7月23日作出的《关于杜桂珍、陈炎明反映要求落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现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云浮市人民政府提出以下申请。
申请事项:
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云浮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老干部局、广东省财政厅的粤组通[**]55号文的规定,给予我落实生活困难补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认为,新兴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的《答复》所适用的文件依据(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能办理离休的规定,是断章取义的,显属不妥。原文是:劳人老(1983)20号文件第7条,关于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是指原是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能办理离休。申请人认为,陈君瑞显然不属于此情况。陈君瑞的情况应当适用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一条第3项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安排当工人的。对这部分人办理离休时的审批权限,由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劳人老(1983)1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审批前不须办理工人转干部的手续。被批准离休后,即列入离休干部编制,由干部、人事部门管理,可享受一般离休干部的待遇。所需经费,由干部人事部门列入预算。他们的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仍填写为工人,下边注明(享受一般离休干部待遇)。
据此,我丈夫陈君瑞是应当享受离休干部待遇的,但在其病故(1987年9月)前尚未办理离休手续,造成我没有经济来源,至今生活十分困难,无钱治病。
鉴此,我恳请广东省人民政府、云浮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广东省财政厅的粤组通[**]55号《关于对符合离休条件未办理离休手续先故的企业老干部配偶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和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云浮市财政局的云组通[**]31号文的规定,给予我落实生活困难补助为盼。
此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云浮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8月3日
遗嘱生活困难补贴申请书
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我叫,女,现年岁,家住,系已故教职工的遗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申请职工遗属补贴,请予以办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年4月日
遗嘱生活困难补贴申请书范文
***单位:
我叫**,系已故职工****之子,残疾原为现待业在家,无收入。我父****,****年***月**日正常退休,身份证号码******。家本文由收集整理现有*口人(儿子、儿媳、孙女),儿媳***无业,无收入。孙女***现在***小学上学。其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是父亲的退休金。我父于***年**月**日因病去世,现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年**月**日
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农机局领导:
我叫宋**,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
病休申请书范文第3篇
案例一:浦东新区某公司女员工林某发现怀孕后,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并提供了医院的有关检查证明,病因是先兆性流产。经公司的病假申请流程,林某开始休病假,而且一休就是两个月。2011年9月底,林某的第四次病假期即将期满,公司以为林某会再次提交病假单,但此后近一个月时间里,公司再也没收到林某的病假证明,林某也未到公司上班。随后,公司通过EMS向林某送达了一份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了公司的病假请假流程以及考勤、奖惩规定,要求林某于11月4日前补办之前的请假手续,并返岗上班,或依公司制度提交以后的请假依据,否则公司将依规定给予处分。然而,该通知在被林某本人签收后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林某也未在公司的规定时间来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于是,公司再次向林某送达了一份通知书,再次明确了有关规定和要求。然而,该通知在被林某签收后,依然毫无回音。公司遂依照奖惩规定,解除了林某的劳动合同,并向林某送达了解除通知。不久,林某向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且补发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待遇。
田华珍:现在公司怀孕的女员工相对较多,而且大多是本地人,不排除她们在医院有私人关系,所以让医生开具病假建议书是比较容易的。我们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员工若申请病假,需出具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历证明、治疗相关疾病的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供齐全材料,公司才会批准假期。我公司现在也通过EMS方式将相关通知书送达给员工,我们认为这种送达方式因为具有回执而能够实现公司送达的目的,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有利于举证。
奚 榕:我们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处理起来的确比较棘手。女职工一般在怀孕期间都会请病假,公司遇到此种情况一般都会批准。因为员工都会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去提交材料履行请假的程序,而且现在医生一般都会建议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息,所以公司不批准休假是行不通的。
朱大全:我认为案例中的员工没有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请假,公司有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员工后期申请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因为公司有明确的请假制度在先,员工未按照要求履行义务,公司则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我们公司的请假制度要求员工在请病假的时,需提供在医院就医时的完整手续,如:挂号单据、诊断病历、治疗费用单据等,而且公司要对提供材料上记载的时间和员工请假时间进行复核。通过类似这样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规范员工的请病假行为,并打消了个别员工“泡病假”的念头。
李 伟:这个案件的最后结果是,仲裁支持了林某的主张,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讼,法院最终还是做出了支持林某的判决——这可能与大家的想法和判断有很大出入。但是,法院认为员工虽然在请病假的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不足以构成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实践中,除非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的病假材料是虚假或者伪造的,否则法院会认为员工存在需要休息的事实,理所应当享受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持。
通过这个案例,用人单位有必要认真考虑如何在病假申请制度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就像几位嘉宾所提到的,在病假申请环节是否明确、具体地要求员工提交完整的就医材料,是否将不按照相关申请手续办理请假的行为纳入严重违纪的情形,是否将EMS送达视为单位向员工进行有效送达的方式,是否规定了员工应当提前告知单位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即便病假申请制度对上述提到的问题进行了事先、明确的规定,但是当发生类似“三期女职工”违规的事件时,仲裁、法院还是会支持员工的诉求,只有员工存在伪造、虚假病假材料的才会被认定无效,所以,希望广大用人单位能够有效地识别,掌握司法机关的裁判口径。
话题二:员工“泡病假”怎么办
案例二:上海某贸易公司员工杨某,在公司工作近九年,劳动合同于2011年6月30日期满,在获知公司可能不会与其续签合同后,杨某于5月6日向公司提出了病假申请,病因是呼吸综合症,并依公司制度要求提供了闵行某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假证明,根据该病假证明,杨某要求休假两周。公司要求其提供病历卡、医药费单据等,杨某均依要求提供。公司又要求其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显示,该病并不影响正常生活,建议休假一天。复查次日,杨某又提供了另一家医院的病假证明,再次要求休假两周。该公司至医院了解情况后发现,杨某有恶意“泡病假”的嫌疑,于是与其协商处理。然而,杨某的律师漫天要价,要求公司将剩余医疗期的病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全部支付给杨某。
至此,杨某病假涉及脂肪肝、颈椎病、脚踝扭伤、焦虑抑郁症等多种病因,且其病假时间基本实现了“无缝衔接”。随后公司发现其脚踝扭伤病假单的医生并不就职于该医院的骨科,于是通知杨某前往指定医院复查,杨某拒绝前往,公司遂不认可其病假,并正式通知杨某终止劳动合同。杨某于2012年3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总计98000元。后经杨某律师主动提出、仲裁员协调、公司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杨某两万余元,此案结案。
田华珍:我们公司对于合同期满的员工会提前一个月发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通知。对于案例中杨某的情况,我们会将合同延长至医疗期结束后终止。
奚 榕:我认为案例中的员工存在主观故意的嫌疑,是有意拖延合同终止时间,但公司又不能证明他的恶意行为,如果能证明的话公司就有权解除。
朱大全:我认为案例中员工虽然患病,但并不是实质性的病症,不会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所以可以推断他存在恶意。而且对于杨某如此明显的恶意,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我们公司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会采用一种比较有效的办法,即“公司突击家访”。这种“家访”有两点好处。第一,公司可以了解员工是否真正患病休息。如果员工假病,在此过程中能够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到员工欺骗公司的证据。第二,通过这种家访公司能够给员工施加压力,我们过去有个高管就是因此而主动离职的。
刘 艳:这个方法固然好,但还是很难收集对员工不利的证据。而且现在员工都处于亚健康状态,通过医院相关检查后医生通常都会建议休息、调养,很容易开出这种病历诊断,公司要证明这种病历是虚假的也是很困难的。
李 伟:用人单位在面对“恶意泡病假”员工的时候有两种方法可以尝试。第一个方法:公司实行“病假员工关爱政策”,可以联合工会成员不定时、不定期地登门“探望”生病休息的员工。第二个方法:公司到为员工开出病历证明的医院去了解员工的患病、治疗等相关情况,在此过程中获得医院的配合,查看员工患病的真实情况。
目前,医院都会设置专门接待公司查询的部门,所以公司在了解过程中会有所收获。而实践中,我们的企业客户确实通过后一种方法获得了员工病历造假的证据,最后使得“恶意泡病假”的员工与公司通过调解,解除了劳动关系。另外,我建议公司在查询过程中直接表明自己的目的与立场,让医院意识到其出具相关证明的法律责任,这点有利于公司对病历证明的管控。
话题三:员工不“认可”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案例三:潘某是上海某化工企业的实验员。2012年年初,潘某参与某实验后,脸部长出了痘痘,潘某认为属于职业麻疹,遂填写了一份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是“工伤假”,并将请假单交给了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考虑到杨某是女孩子,对自己面部的异常现象会比较在乎,就批准了其休假。潘某从2012年2月底开始,一直到4月底,都一直在休假,理由均是“工伤假”。这期间,公司多次要求潘某进行职业病鉴定,均被其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2012年5月,公司书面通知潘某:要么回来上班,要么去做职业病鉴定,要么提供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假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潘某选择了做职业病鉴定。
在公司HR陪同潘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被诊断为个人内分泌失调引起的痤疮,但潘某并不认可。之后,潘某依然休假,也不按公司要求请假。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向潘某送达通知,要求其补办2012年5月2日至6月21日的病假手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潘某收到通知后,认为自己是“工伤假”,拒绝办理病假手续。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向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旷工,严重违纪。潘某不服,向徐汇区劳动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田华珍:
我公司在各类假期分为在线上和线下两种操作,且在权限签核上也有所差别:外出公干、培训等假期由员工线上提出申请,直接上级审批后生效;
病假、婚假等由员工线上提出申请,需要经过直接上级、HR验明材料后生效;
此外“工伤假”需事先经HR核准,再由员工提出申请,得到直接上级审批后方能生效。
杨 华:通常来讲,工伤是要经过认定后才可以作为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案例中潘某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是不能休工伤假的。所以,我认为案例中公司的假期批准流程有问题。
病休申请书范文第4篇
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各校应根据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按班级填好学籍卡和学籍花名册,并统一编好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新生学籍卡和学藉花名册(二份)送区教科局审核学籍,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未加盖学藉管理专用章的学籍卡一律无效。
(二)转学
1、外地转入:凡属户口跨省、市、县、乡镇迁移或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等原因,要求回本镇上学,须持户籍迁移证明或户口簿、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教导处审查学生的学籍档案合格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并为其建立学籍卡并到区教科局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记人转入学生一览表。
2、转往外地: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办理离校手续并注销其学号。记入“转出学生一览表”。
(三)借读
1、外地学生借读
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借读所在地亲属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借读证明.原学校的学籍卡或学籍卡复印件,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组借读。借读生的学号由教导处统一编临时学号,记入“借读生一览表”。不符合借读条件的户口在外地的学生要求在本校就读。经学校同意后,可作为择校生处理,其手续与申请借读手续相同。
2、本地学生外出借读
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出具借读证明。学校将外出借读学生的档案材料复印后,将复印件封交学生带往借读学校或在一月内寄往借读学校,并记人外出借读学生一览表。学校保留外出借读学生的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
1、因病休学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实符合休学条件的由教导处发给休学证明,并在学籍卡、健康卡上注明休学原因,记人“休学生一览表”。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四个星期不能坚持上课,要办理休学手续,因病要有医院证明。其它原
因应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填注意见,教导主任办理手续备案。休学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2、因病、因事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周,或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超过36节而造成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劝其休学。
3、复学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者要校验县(区)级医院的健康情况证明,由教导处审核后同意复学,记人“复学生一览表”。复学学生跟不上原年级课程,按留级处理,如学生或家长要求上原年级,经考核成绩合格,可编入原年级。
(五)退学
已学满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学生,如要求退学,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同意退学,退学学生到同届学生毕业时,当年办理肄业证书。未经审批同意的退学生一律不发肄业证书。
(六)成绩考核
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其余学科均为考查科目。学生学期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各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学年成绩的评定,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代数、几何并开的,数学成绩各占50%,不举行期中考试的考查科目,平时成绩为40%,考查成绩为60%。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如因生理上的缺陷(如跛足、喉病、色盲等)或因病尚未恢复健康者,由县(区)级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免试或免试其中一部分。
非中考科目以百分制计。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学期成绩。以第一学期40%。第二学期60%计算学年成绩。
(八)毕业、结业、肄业
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的标准决定,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验证章后方有效。
病休申请书范文第5篇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x年x月x日生育宝宝x名,并按规定享受了生育假,但目前婴儿还处在哺乳期,每天x小时进行哺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为了使宝宝能健康成长,我特恳请公司领导在每天工作日内安排x小时进行哺乳,直至宝宝断奶,本人承诺在哺乳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坚决不耽误正常工作时间,望公司领导批准,本人及家人将不胜感激。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哺乳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主管:
我是公司的××部门××职位的××,已于2015年×月×日生育宝宝,并从×月×日至×月×日已休产假×个月。鉴于本人家居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宝宝尚小,中途回家哺乳不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个月(×月×日—×月×日)。恳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2016年×月×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主管:
我是公司的××部门××职位的××,已于××年×月×日生育宝宝,并从×月×日至×月×日已休产假×个月。但是由于本人家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孩子较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个月(×月×日—×月×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哺乳假申请书范本
XX领导:本人XXX是XXX的干部,今年XX岁周岁,符合晚婚晚育及我国的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于XXXX年X月X日施行剖腹产手术生育儿子XXX,并从XXXX年X月X日开始休产假,但由于孩子年幼,且家里离单位较远,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为了不耽误科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申请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休哺乳假,恳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某某XXXXX年X月X日
哺乳假申请书范例
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主管:
我是公司的××部门××职位的××,已于2007年×月×日生育宝宝,并从×月×日至×月×日已休产假×个月。但是由于本人家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孩子较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个月(×月×日—×月×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20年×月×日
扩展阅读:关于哺乳时间、哺乳假的重要知识点
用人单位根据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情况,在关注企业发展和利润实现之外,要依法合规地维护哺乳期女职工的各项劳动权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应将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特殊政策(本文依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结合,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防控和化解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
一般认为哺乳期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哺乳时间1小时/天: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对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除了应给与哺乳时间之外,一般情况下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加点,也不得安排上夜班或夜间值班。
哺乳假6.5月:
女职工生育后,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哺乳时间不得被侵占
哺乳时间属于哺乳期女职工专有的法定休息时间,这不是公司为哺乳期女职工发放的特殊“福利”。因此公司不能以女职工是部门经理等重要岗位为由,要求女职工“正常出勤”侵占其哺乳时间。公司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哺乳期女职工的法定权利,则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哺乳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不得降低薪资待遇。若女职工不需要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正常工作,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向公司请求加班费的不予支持。
案例分享
黎某与广州市K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参见:(2018)粤01民终8814号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黎某在产假结束后与公司协商新岗位工作时间,公司安排黎某每天工作9.5小时,对黎某仍处于哺乳期内、属于受劳动保护的女职工视而不见。
公司在黎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在哺乳期内每天工作9.5小时、要求安排1小时/天的哺乳时间的情况下,仍坚持该工作时间安排,并表示如黎某不接受就不要做了。
公司没向黎某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黎某提起仲裁前,仍没有依法安排黎某工作。
【法院认为】
综合事实及证据,公司以实际行为表明了与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故公司的行为因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批准符合法定情形的哺乳假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哺乳假。若单位应当批准哺乳假而不予准假,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
上海市《关于本市医疗机构依法开具产前假和哺乳假有关疾病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解释:其中双胎及以上属于“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的疾病。
规定:上述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的疾病,均须副主任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医师确诊,并由其所在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医务处(科)盖章证明。
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贾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贾某入职某餐饮公司,产假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4月23日。于2016年11月18日生育早产双胞胎,患有房间隔缺损、新生儿败血症等多种疾病。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2日、20日、25日向贾某寄送通知,要求其产假结束后于2017年4月24日上班。
2017年4月21日贾某向公司寄送哺乳假申请书、疾病证明单等,申请六个月哺乳假。公司于4月22日签收邮件,但未予批准。
2017年4月28日,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贾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判决及理由】
判决:公司应当支付贾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1,531.08元。
理由:贾某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证实其生产的为双胎。提交上海市儿童医院疾病证明单亦符合通知的规定。
公司对贾某提交的疾病申请单真实性存疑,但未向贾某提出异议,也未到医院核实,其不予批准哺乳假的决定实属不当。
提示++
哺乳期女职工因病未按流程请假,单位应向其了解缺勤原因,并给予其辩解的机会,不得直接以此认定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是否应当批准:
(1)需要明确,用人单位享有对女职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