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申请书范文第1篇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博士申请书【五篇】,供大家参考。
博士申请书范文第1篇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为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应是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化工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8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9月8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及工程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申请人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提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9月招生院系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8日下午17: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5)论文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期寄(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教育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7)工程博士申请人需于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寄(交)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在清华大学,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见各院系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六、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3. 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4. 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17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5.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 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考核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参与9月普通博士招生的院系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博士生录取。
10.工程博士、教育博士、论文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根据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论文博士生招生方式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11.体检统一安排在综合考核期间,地点在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7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8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博士申请书范文第2篇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2、审核小组:审核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域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及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三、导师范围
列入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材料学院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名额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的2016年博士招生总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提交材料
考生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材料要求用A4纸规格按以下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材料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1)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核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需给出现场记录,并填写《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表》,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汇总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争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接收考核,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2、“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九、“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完成,考生可选择其一并按相应要求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按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后续考核工作,若最终未被录取,则不能在另一个招考时间内重复报考同一位导师。
在第一个招考时间段内完成博士招生的导师,报考窗口将会被关闭,不能再招收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一: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待定
电话:
23502604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需在2015年11月26日前完成。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二: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10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待定
电话:
23502604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6年3月28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博士申请书范文第3篇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6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 2015]51号)。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为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6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59号)。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是面向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推荐攻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6年推荐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59号)。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自2016年博士生招生起,我校将不再安排普通招考的入学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201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60号)。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预计于12月初对外。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招生。工程博士的招生对象是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人员。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预计于12月初对外。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和首都钢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采取我校和科研机构的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六、关于新疆高校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塔里木大学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七、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八、关于定向博士生招生
我校招收少量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简称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定向新疆高校师资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指导的所有在读博士生中定向博士生的数量不超过1人。除新疆高校师资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招收的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名额包含在年度招生名额内。定向博士生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请-考核”招生中进行申请。定向博士生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关于深圳研究生院招生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itsz.edu.cn)。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
十、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博士申请书范文第4篇
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根据西交研〔2017〕93号文件精神,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规模
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5名(含公开招考、长学制转博、直接攻博)。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2、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考核内容及程序以此办法为准。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份以上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推荐书: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当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其他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直接投寄。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4)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历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9)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申请材料递交
除科学研究计划书外,其余申请材料需在2018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邮寄: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教务室,杨欣玥老师(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教务室,杨欣玥老师,仲英楼B205房间。
备注:①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③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8年1月14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布在学院网页上。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在仲英楼B205进行现场确认,3月31日参加综合能力考试,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2)准考证。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由学院制定材料评议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组织申请者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笔试(含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分为物理专业科目:物理综合(光学、量子力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科目:材料综合(功能材料、材料科学进展)。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理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9-82668810
联系人:杨欣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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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二、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中心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3、学院审核
书面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查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