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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销户口申请书【五篇】(全文)

时间:2023-06-20 15:35: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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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口申请书【五篇】

注销户口申请书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深 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 1/2 实现企业退出便利化,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服务市场主体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方便企业的要求,简化注销登记手续, 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创新服务发展方式,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 机制。

(二)公开透明。公开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审查要求,规范 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和登记材料,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

(三)控制风险。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设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交易安全, 保护债权人、 2/2

陕西工商行政管理网上登记平台_公司注册网上登记流程指导(2014)网上登记流程指导 一、网上登记系统操作流程 第一步:用户注册、登录 用 户 登 录 天 津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政 务 网 站 (http :
//),点击“网上办公”中的“企业注册申请” 或“企业名称预核准”窗口。首次办理网上注册业务,必须进行 用户注册。

第二步:网上申请 填报登记注册信息,提交网上登记注册申请。

第三步:网上预审 属地登记机关由内网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业务 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待办工作”窗口,对外网上报的登记申请 进行预审,做出“初审通过”或“驳回”的决定。对网上登记注 册申请进行预审时,用户可登录服务系统查询预审结果。被驳回 的申请,申请人按照驳回原因修改后再次上报。

第四步:递交材料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打印登记材料,自登记机关初审通过之 日起 60 日内,向属地登记机关提交与网上登记申请内容一致,并 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业务办理流程图如下:1 二、用户注册:每个口令只能用于一个企业的名称查询和设立登 记,不能在两个企业同时使用。

1、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为:
/ ,根据业务需求,点击“网上名称预 核准”或“企业注册申请”3、在用户登录窗口,点击“注册” ,注册一个用户名,设臵密码:2 4、在以下的用户注册界面中填写用户信息:注意:
(1)应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密码遗忘或被盗时,可 通过手机短信重新获取;

(2)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一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 一个用户名仅可申请一个名称,及该名称的登记;

(3)应牢记所申请用户名及密码。

5、用户信息填写完毕,注册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返回登录” 选项,即可返回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刚刚申请的用户名、密码、 及验证码,办理名称或设立登记。3 三、名称预核准网上登记 网上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包括如下步骤:1、选择名称分类—— 2、名称——3、填写名称信息——4、填写申报人信息——5、 上报——6、等待审批——7、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信息补录及打印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通知书,共 7 个步骤。

1、登录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为:
/ ,点选该页面网上办公栏目下“网上 名称预核准” :2、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申请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4 3、在出现的界面上,点选“设立登记----名称登记申请”选项, 进入名称登记申请界面:5 4、根据自身所申请企业情况选择名称分类,点击“下一步” :注:名称分类确定后不可修改,应根据拟设立企业类型选择 好。6 5、在接下来的名称页面中,输入企业名称信息。注:
(1)企业名称结构依照提示应为,企业(机构)名称=名 称区划+企业(机构)字号+行业用语+组织形式。

(2)下图中用蓝色横线标出项为点选项(其中两个名称区 划选项框,仅需选择头一个) ,红色横线标出部分为自 填项;

(3)企业(机构)名称为自动生成项目,不可自行修改。6、在名称界面录入企业名称信息后,点击“名称”选项 进行,例如,想申请“天津市熙乾兴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 名称,其过程如下:
先查“熙乾兴”三个字,如下图:7 “熙乾兴”三字作字号通过后,再两个字,如下两图:在此例中,通过以上过程可知, “熙乾兴”三个字作机械 制造公司字号不可用,但可使用“熙乾”二字作为字号,故可申 请“天津市熙乾机械有限公司”这一企业名称。8 注:
(1)三个字以上(包括三个字)做企业字号,其名称需 要两两字,不得包含其他同行业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 外) 。两两过程中发现有“系统提示您的名称与下边提示的名 称相近”的提示时,该字号为不可用字号,更改字号后重新, 直至按照以上两两规则通过;

(2)行业用语、行业门类、 行业代码应参照国名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加以选择。

7、在接下来的名称信息窗口,填写拟注册企业信息,此步骤需填 写拟注册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点击“保存”后, 进一步填写投资人信息。注:
(1)企业(机构)类型选项应根据企业情况选择,如一个 自然人出资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2)点击完“保存” ,然后再在投资人信息栏中,单击“新 增” ,录入投资人信息;
其中,录入投资人信息过程中,要注意投资人类型的选择,9 如自然人的信息录入依照下图操作:当投资人为其他类型时(其类型的选择可参照投资人提供身 份证明所显示类型标识) ,如企业法人投资,按下图录入:8、保存以上信息成功后,单击“下一步” ,填写人信息,需 填写的为用红框所圈部分:
注:委托期限应不超过一个月。9、将以上信息保存完毕后,点击“上报”10 10、点击上报成功后,在 2-3 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红盾网,用 自己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点击“我的申请”查看审核意见即可。当系统提示:您申请的名称工商部门已审核通过,即可点击“显示申请书” ,打印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
并点击11 “受理通知书” ,打印的受理通知书,凭打印的受理通知书和申请 材料到注册科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提交的申请材料应与当初网上申请一致,包括拟注册企业 登记信息,也包括委托受理人信息、电话。

名称登记后,没有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时,不 能进行网上申报,否则该通知书不能打印。那时则不能进行登记 申报。

四、企业网上受理登记申请 网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包括如下步骤:1、填写名称信息、核 准文号——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3、上报——4、等待审批— —5、修改后上报或打印申请登记材料签字盖章——6、登记大厅 现场申报——7 领取营业执照。

1、登录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为:
/,点选 “企业注册申请” ,2、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申请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12 3、在出现的界面上,点选“设立登记----公司登记”选项,进入 名称登记申请界面:4、填写申请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和核准文号,点击“确认” :13 5、依次录入“公司主体信息” 、股东或发起人信息、股东决定、 执行董事决定、非公党建信息、许可信息、指定代表(共同委托 人)证明,将以上信息保存完毕后,点击“上报”14 15 16 17 6、点击上报成功后,在 1 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红盾网,用自己 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点击“我的申请”查看审核意见即可。当系统提示:您申请的登记工商部门已审核通过,即可点击 “受理通知书” ,打印的受理通知书,点击“打印登记材料” ,打 印的申请书,在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并按照提交材料目录准备相 关的登记补充材料,凭打印的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到工商部18 门申领营业执照。

注:
1、注册科近期下发全部登记的电子模板,各单位可以根据需 要填写打印后使用。

2、提交的申请材料应与当初网上申请一致,包括拟注册企业 登记信息,也包括委托受理人信息、电话。

3、如果股东提前签字的,可以凭打印的申请材料申报,允许 经办人修改相关内容,解决股东多次签字往返的困难。19

陕西工商行政管理网上登记平台_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操作指引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操作指引1.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http://) “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 记” ,或该页左下方“网上申请”栏的“企业登记”登录系统;
也可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 http :
//qyj.saic.gov.cn/) ,点击首页左侧“在线办理”登录系统。

说明: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 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2.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 、 “企业变更申请” 、 “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 销申请”业务类型。

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注意: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 ,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 一并处理;
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3.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 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注意:*表示必填。通过点击“下一步”或页签可进行页面切换。

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
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 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

4.上传文件(PDF 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 PDF 格式扫描件。

注意: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 信息。

5.检查提交。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对 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
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 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 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注意: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

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 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销户口申请书范文第2篇

回国服务七大业务

经过多年发展,服务中心的回国业务与时俱进.目前已发展到七个方面,包括:

1、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2、为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办理随迁手续;

3、为留学人员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手续

4、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5、为国内单位招聘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回国找工作提供服务;

6、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

7、受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报批、拨款等工作。

派遣落户、科研资助、集体户口

这三项工作是中心回国服务工作的关键内容。

1、办理留学人员派遣和落户的基本情况

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中心自办理留学人员安置和派遣工作至今.共为15000多名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了派遣和落户手续。为国内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自1990年教育部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以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教育部委托,受理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报批、拨款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受理、审批了28批科研启动费申请,共资助13572人,资助总金额达4亿多元人民币.为留学人员回国后的初期科研工作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工作保障。科研启动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造一个较好的工作条件,为其科研工作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

从2002年5月起,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实行了网上申请,网上评审,实现了高效、方便、快捷,公正、公开、公平、无时间、空间限制。一年资助两批,一般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资助一批。

3、留学人员集体户口

经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批准,同意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建立留学人员集体户口,解决部分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办理落户时遇到的困难,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方便。

留学回国服务工作问题答疑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为留学人员回国找工作提供哪些帮助?

(1)通过中国留学网,将国内用人单位需求的信息向海外留学人员;

(2)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

(3)与国内用人单位共同举办留学人员专场招聘会。

2、中心可为国内单位招聘留学人员提供哪些帮助?

(1)通过中国留学网及时招聘信息:

(2)每年组织两个赴国外招聘留学人员工作团。

3、中心可为留学人员提供哪些政策咨询?

(1)国家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地方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

4、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需具备什么条件?

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均可申请。

5、如何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直接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的“科研启动费申请”频道.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6、哪些留学人员回国后需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1)在国内从未办理过分配派遣手续的学生,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2)国内在职人员,由于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

(3)国内在职人员,单位仍保留公职,但需办理跨省、市工作的留学人员。

7、办理留学人员回国派遣、落户手续流程如何?(见留学回国派遣(落户)流程图)

8、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工作流程如何?(见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工作流程图)

9、留学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1)已联系好工作单位,需要办理派遣、落户手续的留学人员,请带好相关材料到回国处办理手续;

(2)《国内单位接受函式样》和《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可从http://www.huiguo.cn《办理派遣落户须知》栏目中下载。

10、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须提供哪些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进修或学习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最高学位证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如是北京外企公司,只能由以下七家外事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除此之外的其它公司企业还须同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出具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不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还须同时提供与本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出国留学签证页复印件。

(6)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已经注销者,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7) 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8)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

1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须提供哪些材料?

(一)配偶

(1)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如是北京外企公司,只能由以下七家外事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

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除此之外的其它公司企业还须同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出具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不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还须同时提供与本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出国签证页复印件。

(3)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已经注销者,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4) 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有国内学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成年子女

(1)国内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国外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及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的条件如何?

本人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且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出国留学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回国人员。具体是:

(1)原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将户口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

(2)在京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在京直接申请出国留学的出国留学人员;

(3)在京没有自己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13、申请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须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集体户口的留学人员请根据以下三种情况提交落户材料。

(一)户口已注销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2)本人注销户口证明

(3)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北京市公安局盖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护照复印件

(6)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7)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8)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

(二)户口未注销.持有户口本(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2)原户口所在地户口迁移证明

(3)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6)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7)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

(三)出国留学人员

(1)在京高校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2)在京高校开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3)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及翻译件(须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

(4)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5)签证或往来港、澳签注复印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6)集体户口卡原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9)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10)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在中国留学网上下载或到回国处领取)

14、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手续?

集体户口的迁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专管员到派出所统一办理,派出所不对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5、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出手续?

因结婚、买房等已有固定住所或已调入有集体户口管理能力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及时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出国前或在国外期间,不能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因故未能出国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户口将迁回原籍。

16、如何办理户口卡的借用?

注销户口申请书范文第3篇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 https://_________和 ftp://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通过e-mail:
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 https://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 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 https://_____________ 。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

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 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密技术来建立ssl或tls会话。

3.合格的申请者

在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向您提供全球服务器证书。

4.地理限制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允许您在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安装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

5.使用限制

5.1 软件平台限制

您必须保证,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_______网站页面上所列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软件平台(软件)上建立ssl或tls会话路。如果软件不是在注册表上特别注明的、则您在该软件上安装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有责任确保该软件的使用符合相关的出口规定。

5.2 仅单一使用

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 为了或代表其他机构而使用;

(2)用任意域名和/或组织名称,而不是您注册时提交的域名和组织名称来执行私钥或公钥操作;

(3)一张服务器数字证书在同一时间在一个以上的具有不同域名的服务器上使用。

如果您选择安装及展示安全站点标记(secure site seal,下称标记),对该标记的安装及展示仅在符合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参见:http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5.3 吊销 如果您的机构名称和/或域名发生改变,您需立即通知_______,_______将吊销您的证书。如果您安装了标记但并未履行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赋予您的任何义务,_______有权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5.4 数字证书吊销或期满之义务 当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期满或您收到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吊销的通知时,您应立即把该证书从所安装的服务器中永久删除,且往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
如果您已安装了标记,您还应按照安全站点标记授权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删除此类标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附加陈述

通过提交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您声明下列陈述是真实的,并保证在本订户协议的有效期间内这些陈述仍将是真实的。

6.1 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由证书申请中所列的机构(下称申请机构)的授权代表或有权官员递交,以保证申请机构已经或将会全部符合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中设定的条件。

6.2 申请机构在获得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时,完全遵守了适用于_______的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

6.3 您必须在 有效控制下运作已经安装了您的全球服务器证书的计算机系统(服务器)。

6.3.1 有效控制指的是:1)您可取得由服务器传递的所有交易数据,并将按照依法授权的证明或法院命令或合法机构的要求,向服务器所运作的辖区的政府机关披露数据;
以及2) 您有权修改和控制服务器,包括拥有在发证机构依合同要求或依法律规定而终止本协议时,使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无法使用的权力。

6.4 如果您在任何时候不再符合合格申请者的定义,您应当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7.不合格的申请者

您不是如第三部分所定义的合格申请者,您仍可能适合购买和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机构可以在个别批准的出口许可安排下获得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如认证业务声明所述,发证机构只提供有限的保证,但不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保证,包括适销性保证或适用性保证;
发证机构承担有限责任,拒绝除认证业务声明中所述的有限责任之外的所有附带性的、结果性的以及惩罚性的损害赔偿责任。

重要细节请见认证业务声明。

于下列情形(任一情形先发生)时,您表示了解并接受本订户协议的条款:

注销户口申请书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婚育龄夫妻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凡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服务证》)。

第三条《服务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与《服务证》配套的《扣缴计划生育服务证通知书》(以下简称《扣证通知书》)、《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以下简称《再生育申请表》)等有关文书,由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省统一规定的式样印制。*省计划生育证件专用章、落实节育措施记录、检查记录等专用章仍沿用省统一的式样。

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印(刻)制《服务证》、专用印章和文书,违者以伪造证件、私刻公章论处。

第四条《服务证》由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具体负责发放(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发证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证》发证登记、检查制度。发放《服务证》要强化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服务证》的管理和发放,确保已婚育龄妇女一人一证。

第五条《服务证》应当加盖发证机构的证件专用章,与身份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涂改或无发证机构盖章的均为无效证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服务证》的管理和发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应定期检查各发证机构的发证工作。

第七条发证机构发放《服务证》,应将领证人的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生殖保健、奖惩等有关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如实记录在《服务证》相应栏目上。《服务证》所登记的内容,应与持证人的计划生育档案相同。领证人隐瞒其生育、节育、奖惩等情况造成发证错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持证人的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生殖保健、奖惩等有变动的,持证人应主动、及时携《服务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有关变动登记手续。有关部门应及时按规定在其《服务证》上进行登记。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后,应在《服务证》“查环查孕服务情况记录”栏加盖检查专用章;
已婚育龄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查环查孕的,当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审核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后,在《服务证》“查环查孕服务情况记录”栏加盖检查专用章。

第九条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应办理如下有关手续,凭《服务证》到孕检或接生单位检查、生育。

(一)符合《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发证机构核实其本人婚育状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其《服务证》上按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登记,加盖公章。

(二)符合《条例》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以下简称审批机构)提出生育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怀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再婚的,应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
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
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第十条对登记、审批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登记、审批机构或村(居)民委员会可与其在生育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第十一条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妻,可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地发证机构办理怀孕等有关登记手续。

因胎儿流产、婴儿夭折符合《条例》生育规定而要求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夫妻所生小孩符合当地规定,需随父入户,或者男方常住户籍在我省、女方常住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夫妻,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省生育的,均应凭女方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经男方常住户籍所在地批准后,在生育服务情况记录的“备注”栏中注明;
女方在外省的,可由男方户籍地发给女方《服务证》,凭证在我省生育。

申请人女方为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出具证明向驻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领取《服务证》。

第十三条本省已婚育龄妇女在本省范围内流动的,可凭本《服务证》在现居住地接受有关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

持有《服务证》的本省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到达现居住地十五日内应主动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交验《服务证》。

第十四条本省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符合生育规定的,可凭《服务证》在现居住地接受孕期检查和生育。

外省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凭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有效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接受孕期检查和生育。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急产除外),应当查验其《服务证》。对没有持《服务证》的,应当及时通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并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安、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劳动就业卡、劳动就业证、车辆驾驶证等证件时,均应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查合格的《婚育证明》或《服务证》;
对没有《婚育证明》或《服务证》,或证件未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本《服务证》可作为持证人接受计划生育情况检查和办理有关证照的凭据。

在计划生育工作检查时,持有《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主动出具本证明接受查验。

第十七条持证人户口发生迁移的,原发证机构应为其办理注销手续,在《服务证》“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并告知其携本证到新户口地办理新证。新户口地在接到持证人所持的《服务证》后,十五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经确认符合规定后,收回旧证,换发迁入地的新证。

持证人户口发生迁移后,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服务证》无效。

第十八条持证人遗失《服务证》的,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并由发证机构审核后补发《服务证》。发证机构在补发时,按原发证编号登记,并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原发证日期。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发证的予以撤销并收回已发证件;
持证人所持证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仍继续怀孕、生育的,按政策外怀孕、生育处理。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涂改、转借《服务证》,或所持《服务证》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应发出《扣证通知书》扣缴或撤销其《服务证》。

(二)持证人经批准生育二孩,但怀孕后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紧急情况除外)擅自施行人工流产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在其《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中的“备注”栏注明“因擅自施行人工流产,取消原二孩生育批准”并加盖公章;
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施行人工流产的单位、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发证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发放《服务证》,或者经办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服务证》和在《服务证》上登记虚假内容的,其《服务证》无效。

第二十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发现流动人口所持《服务证》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可发出《扣证通知书》,扣缴其《服务证》,并通知原发证机构;
原发证机构必须及时核实,并将结果通报发现地计划生育部门。

第二十一条发证机构、经办人及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对发证机构负责人、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持证人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一)刁难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登记或审核发证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服务证》或者审批生育造成政策外生育等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扣缴持证人《服务证》或扣证后不向原发证机构核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不按规定乱收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拒不执行复议决定的。

注销户口申请书范文第5篇

各个分区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邯邰市场监管所紧紧抓住改革的通点难点堵点,融合推进多证合一,名称自主申报,全流程电子化登记以及:”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行注册登记工作便利化,促进了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一、提高审批效率

1. 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原来申请人需要到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名称,现在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河北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互联网自主查询、选定名称,智能化系统自动核准。申请人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自主申请办理。实现“零见面 不出户”

2. 实现“只跑一次”。申请人选择自主办理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的,原来需要先跑到窗口提交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登记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纸质材料到窗口,领取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登记“只跑一次”

3. 实行简易注销。原来企业申请注销需要提交清税证明和清算报告,现在企业在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只需要全体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告期满45日后,直接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优化企业了注销程序,减少了登记手续,简化了登记材料。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商事制度改革红利。

二、方便快捷

1. 下放登记权限。原来乡镇的办事群众只能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登记,距离远不方便,现在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就近办”,将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限下放到市场监管所,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登记。

2. 落实一次性告知。原来办事群众因为对材料提交和办事流程不熟悉,导致多次修改多次跑腿的情况,现在不仅设立了咨询窗口,详细列明办理事项清单,告知群众办理业务需要的办理程序、材料、注意事项等,将平时办理各项业务所需的材料制成模板,生成二维码,申请人只要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了解办事程序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避免业户因材料不当多跑腿。

三、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