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人大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1年,机关党组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压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次,做到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政治原则和政治责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必须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2.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严格对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推进廉洁机关创建活动走实走深。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廉洁机关建设作为落实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并就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通过开展建设廉洁领导班子、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示范引领,严明工作纪律等创建活动,提高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洁建设的质量,促进了廉洁政策的落实,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为建设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政治生态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党组成员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关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填写个人廉政档案,把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不违规参与选人用人、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承诺活动,每名领导干部都向组织作出了郑重承诺,接受监督。组织开展了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排查,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并加强了对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常态化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
4.组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按照市委办《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xx市省管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黑洞阻击—xx市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两个专题片,组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认真阅读《忏悔录》(第一辑)。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优化净化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生态环境。每名党员干部在观看、阅读后,形成了心得体会,党员干部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5.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召开了“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题整改推进会。会议对巡察反馈中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不够”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进一步明确了“第一种形态”的内容、方式和运用的范围,并对如何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了工作部署,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日常工作、重要节点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风险这根弦,切实守牢“底线”“红线”。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以委办室为单位,从岗位职责、外部环境、遵规守纪等方面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风险点的发生。
7.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纪律执行,强化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以及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诚布公地进行谈心提醒,让干部受到教育和触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自觉配合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坚决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当中,认为人大是“清水衙门”、“二线”机关,“与钱无关,与权无争”,离贪污腐败的高压线比较远的认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岗位风险和廉政建设的紧迫性、渐发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廉政建设工作抓深、抓细、抓常上还有一定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具体的、日常的、专项的工作在指导策划和组织实施上抓得还不够深入,在精力投入上还有差距。工作中,一些活动存在“精神学习了、文件传达了、活动开展了”的现象,但对所开展的活动没有进行有效评估,后续措施跟进不及时,降低了活动效果。三是创新开展工作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使得机关廉政建设上创新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