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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系统2022年法规学习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与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统计调查系统的法治素养和全社会的依法统计意识,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zf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2022年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案。
一、学习宣传目标
牢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全力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增强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培养,营造全县社会统计法制观念,实现全县统计工作依法调查、依法统计、依法出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学习宣传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zf建设的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
2、《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统计法律法规。
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形式与年度计划
(一)学习形式。
1、适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教育作为统计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2、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确保每个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二)年度计划。
1、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年不少于4次。
2、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省市统计局出台的有关文件和制度,加深对新要求、新规定的理解和掌握。全年不少于2次。
3、加大《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普及,全年不少于4次。
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与年度计划
(一)宣传方式。
1、努力开拓统计普法工作思路,充分利用zf网站、新媒体等载体将普法文件、图片、视频等面向社会公众和统计对象进行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
2、聚焦重要节点日,集中统一、形式多样的开展普法活动,促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3、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学习契机,运用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培训。
(二)年度计划。
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已纳入党校专题学法的内容,要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三个不得”及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推动其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每年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会议,要专门安排时间,以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信用宣传,建立县统计诚信承诺制度,在统计调查对象中开展守信践诺活动,明确统计信用建设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统计失信带来的严重后果,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失信的工作环境,积极营造“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相结合,自觉遵守好统计法、执行好统计法、维护好统计法。统计干部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6学时。
4、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5、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采用自制宣传品、户外宣传标语等传统媒体与zf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相结合的传播形式,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治信息和法律服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宣传品,宣传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的组织领导。统计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等制度。
3、明确各专业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落实,明确各专业在统计执法、统计调查、日常管理等工作实践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在统计管理、统计服务过程中,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