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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全市工商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4-16 19:0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全市工商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2022年在全市工商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工商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天水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巨才

 

同志们:

市局今天召开全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我市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安排部署“天平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下面, 我将全市市场监管的整体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做一通报。

一、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去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尤其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先进行列。

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短斤 少两问题严重。去年以来,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副食品、鲜活农产品等价格不断上涨,受利 益的驱动,不法经营者唯利是图,特别是短斤缺两现象尤为突出,群众怨声载道,社会意见很大。二是农资市场秩序混乱。从最近检查情况看,我市农资市场比较混乱,3月15日省局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督察组在我市督察时发现了大量涉嫌假劣化肥,说明我市的农资市场是不规范的,监管是 不到位的。三是市场监管步伐缓慢。市场巡查、台账、索证索票等基本市场监管措施有了极大的 松懈。

出现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市场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和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责任意识淡薄,只顾收费,不去监管,致使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二是责任意识淡薄。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即使在巡查时,对市场上发生的一些违法经营视而不见,巡而不查。三是组织领导不力。

个别单位工作安排缺乏长计划、短安排,不抓主抓重,组织领导不力。为了及时遏制这种现象与不良行为,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 20天的“天平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 治行动。

二、关注民意、爱护民生,坚决打击不合格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这次以打击短斤少两为主要内容的“天平行动”,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市局市管科牵 头实施具体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9日—3月24日)动员教育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行扎实的宣传教育与动员,让广大干部职工从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去认识开展“天平行动”的现实意义。第二阶段(3月24日—3月29日)排查摸底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辖区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一一梳理归纳,认真排查,做到有的放矢。第三阶段(3月29日—4月9日)整改阶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县、分局要根据实际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将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措施落实好此次行动,保证抓出成效。

一是区别重点,抓住核心,制定方案。要彻底将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行为铲除掉。同时,要派出巡查人员,对马路边、车站等摊点开展重点的检查,取得更大成效。二是从严从快查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尤其要对没有检验或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计量器具要坚决予以没收,从严处罚。三是建立“公平秤监督台”。各市场或辖区交易点必须无条件设立“公平秤监督台”。四是推广使甩电子台秤。要求城区的固定经营户必须使用电子台秤,市场内计量器具合格率抽查要达到95%以上。五是尽快掌握计量衡器监管常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尽快熟悉掌握计量衡器监管常识,及时将那些失准备器清理出市场。六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计量衡器的监管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七是加大宣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与媒体协作配合,做好宣传,增大执法震慑力。

三、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认真做好“当前”打假护农保春耕”工作。

3月15日,省局农资市场整治督察组对我市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的 农资市场目前问题很多、情况很复杂,出现的一些问题让市局党组感到震惊。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农资流通渠道畅通、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已成为我们当前最大的任务和 最紧迫的工作。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立即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理行动。各级工商机关要尽快对 辖区所有化肥经营者和农资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济户口 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各级工商 机关要集中力量对化肥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 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安全;
严厉查 处合谋涨价,串通消协、停供限供、囤积居奇、以此充好、以假乱真、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 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借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销售“傍名牌”化肥的行为;
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 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欺骗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做好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 作。各县、分局要统一按照市局的要求,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主要农资商品分 步骤组织实施抽检。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要把“红盾护农服务站”前 移到农民的家门口,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调解农民农资消费纠纷,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维权 服务,方便农民就近申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化肥广告的 违法行为,加大对化肥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农资产品广告真实可信;
四是严厉打击“傍名牌” 行为,实施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要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虚假农资 广告的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与农业、公安、监察、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要按照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要求,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要充分发挥行业 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农资打假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