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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乡人大及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
尊敬的各位省、市人大领导:
按照省里确定的调研题目,以县乡人大工作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历史资料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乡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管理地方人或事物的权力机关,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既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同乡镇人大保持经常联系,紧密沟通,积极发挥两级人大作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工作情况
1、认真召开县乡人大会议。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3天左右,无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2天。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履行相关法律职责和程序。乡镇人代会按法律要求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1天。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基本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召开时间由主任会议确定。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核心,我们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逐渐充实工作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制定了《辉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使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行使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除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外,还将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为重大事项,由常委会依法审议作出决定,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3、认真开展监督工作。这既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也是我们主要的工作手段。在工作中,我们认真依照《监督法》,结合“一府两院”的工作实际,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开展三查(察)活动,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4、切实做好人事任免。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建立和规范了任前考试、任中述职、民主票决、任后表态发言、实施监督等工作程序,力求对干部的任命做到“任前知情、任时知人、任后知行”。
5、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人大工作的力度。常委会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的观念,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013年,常委会制定印发了《辉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办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梳理确定年度重点建议,以点促面,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建立弃管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增加城区公厕数量”、“畅通十字街斑马线”等重点建议,常委会组织常委和代表,多次对建议的办理过程进行明查暗访,经常委会审议,以票决方式对“满意度”情况进行表决,并在电视台公告表决结果。对办复效果差的代表建议进一步跟踪督办,多次听取承办部门的报告,督促整改,直到代表满意为止。通过严格督办代表建议,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向代表寄发《辉南人大工作》、开展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让代表了解工作情况,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效保障了代表的参与权、监督权。几年来,坚持实行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积极为代表提供便利条件和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为代表组建活动阵地。在全县11个乡镇、朝阳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建立了13个代表联络办公室,141个行政村建立了代表之家,构筑了发挥代表作用的阵地,更加有效地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6、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的制度体系,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别是在当前新的政治常态下,更加严格执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克服过去存在的一些不正确思想,促使人大干部的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
(二)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在现实生活中,县乡两级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重视和有效发挥,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最高权力机关是党委、政府,而不是人大,对人大的权力和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
2、乡镇人大编制不足。各乡镇只设一名兼职人大主席,没有配备相应的办公机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对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极为不利。
3、工作程序还不规范。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缺乏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部分乡镇人大规章制度不健全,使监督工作无章可循。活动开展的不多,大多数代表每年除参加一次代表大会外很少参加其他活动。
4、代表的素质和履职意识还需提高。人大代表来自不同阶层,有的代表将参加人代会看作“例行公事”,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只立足于一村一组,局限于要钱要物办实事,还有的代表侧重提出解决自身的需求等问题,承办部门很难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三)对县乡人大工作的建议
1、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建议办理、代表履职、代表风采等人大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县乡人大的威信和影响。
2、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工作者要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学习,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要帮助乡镇人大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有序。
3、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一是选好代表,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将政治素质高和工作能力强的人选到代表队伍之中。二是注重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职责。三是组织活动,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荣誉感和积极性,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一)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我县县乡历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人大的指导下,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为原则,依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同心协力,积极工作,成功选出了历届人大代表,并较好地发挥作用。
1、筹备阶段。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作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和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条幅等多种方式,使广大选民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依法行使权利,从而保证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2、实施阶段。根据居住状况划分选区、确认合法选民资格,做好选民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选民榜。按选区和相关法定要求确定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以选区为单位,以召开选民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等形式,在统一的时间内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对当选的代表确认身份,开展培训,做好参加新一届人代会准备。
3、总结阶段。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回顾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部署换届选举后期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历届选举工作经验,结合这次调研,我县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选举意识淡薄,选民热情不高。一是关注度不高。个别选民认为,人大代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不相涉及,不象选自已信任的村干部,能解决自己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给自己带来实惠。而人大代表不能直接给自己解决问题,选不选、选什么人,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就不愿参与或被动参与。二是部分选民对人大代表预期低,挫伤了选民的选举积极性。个别人大代表当选后,当“哑巴代表”、“举手代表”,不了解选民心声,不过问选民疾苦,更不主动为选民上达民意、解决问题。选民对代表感到失望,不愿参加选举。三是选民流动性大,登记难,投票率不高。近年来,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外地流入人员、出国劳务人员数量增加,加之企业改制后,下岗失业及再就业人员增多,社区管理跟不上,造成选民登记工作存在“死角”。导致个别选区出现错登、漏登、重复登记等现象。在投票选举时,即使登记的选民也不能保证都参加投票。尤其是出国劳务人员,有些全家在国外,登记时联系上了,投票时又联系不上,导致投票率不高。
2、村社干部有畏难情绪、厌倦情绪。一是个别村社和居委会干部认为,换届选举工作是走过场,没有实际意义,只是填填表、画画圈而已。选举工作是自己工作职能以外的工作,换届选举期间时间紧、工作量大,选民有时不配合,干多少也是白挨累,对选举工作有畏难情绪。二是个别村社和居委会干部对换届选举工作有厌倦情绪。认为隔几年就搞一次,次次都是老套路,没有新内容,加之选举工作繁重复杂,干不出什么成绩,易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干。
3、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限,工作力量不足。一是乡镇人大工作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团只设一名兼职人大主席,受工作重心影响,精力投入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几年,我们尝试在乡镇设一名人大干事,具体负责人大工作,但也是兼职,至今乡镇人大工作力量不足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村社和居委会干部变换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换届选举时只能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又要重新培训,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完全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技巧。三是村社和居委会干部对选举工作业务不熟练,加之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工作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使换届选举工作走了不少弯路。
(三)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些初步想法
1、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一是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人大等相关领导为成员,将人大换届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二是依法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换届工作。三是派驻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有基层工作经验、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深入选区指导选举工作,增加选区工作力量。
2、重视和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党委配备人大干部在考虑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的基础上,还要考虑业务专长,根据人大工作特点,把一些懂业务,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大队伍中,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力度。
3、准确登记选民,核实基数,提高参选率。准确登记选民是提高参选率的关键。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关注并依法参加换届选举,提倡选民主动登记。二是认真调查摸底,摸清人口的现状,对人户分离及“三无人员”要以工作区为单位,通过登门拜访、多方查找等方式,详细掌握外出选民准确地址和通讯联系方式,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减少委托投票。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三是严把“五关”(年龄关、政治条件关、精神病和痴呆傻人员认定关、流动人口登记关、选民申诉关),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核,通过组织选民看榜等形式,避免错、重、漏登问题,核实选民基数,提高参选率。四是组织流动票箱或投票站,方便老弱病残或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回户口所在单位进行选举的人员就地进行选举。
4、结合实际,区分层次,做好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在选区划分上,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结合所在地的交通、选民结构等实际情况,以方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当选后更好履职,便于联系选民并接受选民监督等因素,采用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的方法,划分选区。对代表名额变化不大的乡镇,尽量保留原选区划分状况。在代表名额分配上,要从合理、依法、有利于选举的角度出发,可以预留好推荐代表名额,单独进行分配,将剩余大部分代表名额按人口比例分到各选区,预先考虑非党、妇女、连任代表、一线从业人员的比率,避免县乡人大代表交叉,适当控制领导干部比率,综合考虑选区代表名额分配数。
5、适当控制企业代表比例。有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老板,把当选人大代表作为政治光环,而不考虑如何发挥作用,并且人数过多,影响其他层面的优秀人物当选人大代表。
6、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一是要未雨绸缪,着手对本届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和去留情况进行考察分析,做到心里有底,并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提前做好前期工作。二是要按照结构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以及具备必要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要求,制定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三是要把好提名关,广泛发动选民把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都推选出来,当选民提名的候选人不够广泛,由组织安排代表候选人人选时,应深入群众向选民详细介绍该候选人的情况,让选民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为下一步协商打下基础。四是要坚持选举的平等原则,在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要向选民讲清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由哪些方面的代表构成更合理,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组织提名和选民提名、代表提名的关系,实现党委的意图与选民和代表的意愿相一致。五是要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法定时间”,即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法定时间公布,按照法定的主体、程序、时间和内容,认真做好选举工作。六是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原则,认真纠正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位领导,关于如何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做了一些调研和探讨,对过去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在2016年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