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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5张)【完整版】

时间:2023-04-22 20:30: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5张)【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5张)【完整版】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下面小编整理《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为主题的手抄报供大家参考学习

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怎么画

1、第一张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内容

2、第二张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图片

3、第三张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简单

4、第四张扫黄打非手抄报小学生

5、第五张小学生扫黄打非手抄报简单的

扫黄打非小学生手抄报内容怎么写

一、什么是“扫黄打非”?

“扫黄”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具体指禁止淫秽色情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害内容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及网上信息等方式公开传播。

“打非”是指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二、“扫黄打非”重点任务是什么?

1、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传播活动;

2、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

3、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

4、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

5、查处网上有害信息。

三、什么是违禁出版物?主要指含有哪些违禁内容?

违禁出版物是指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相关禁止内容的出版物。主要包括: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宣扬邪教、迷信的;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丑化人民军队的。

四、参与“扫黄打非”,我们该怎么做?

1、作为政府机关,应积极开展青少年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远离“黄”与“非”;举办“扫黄打非”现场咨询、知识问答、有奖问答等活动,向群众派送“扫黄打非”举报宣传册;利用社区内宣传栏、展板等平台悬挂宣传标语,运用宣传资料进小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黄打非”的意义。

2、作为家长,应多与子女沟通,实时了解子女情况,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课外读物,指导孩子课外阅读,教会孩子文明用书;教会孩子文明上网,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

3、作为青少年,应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识别能力。学生应该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自觉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图书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4、公民个人应该:

学法懂法,掌握识别盗版制品的相关知识;

不抄袭他人作品,尊重版权,勇于创新;

自觉拒绝盗版,远离文化垃圾;

积极宣传盗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

规劝同学亲友和身边的人不使用盗版制品;

不浏览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做到文明上网;

不购买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图书。

五、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非法出版物常见表现形式?

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其它非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以“买卖书号、刊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

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编辑出版“内参”或内部信息资料;擅自公开发表、出版、发行内部涉密信息或境外媒体的报道、文章,以及互联网上未经证实的信息出版物;

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出版的“名录类”出版物;

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除国家批准进口的制成品外,凡在市场上销售的没有来源识别码的光盘。

六、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常见表现形式?

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