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资产、侵害农民权益、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协调和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靠实责任,认真组织和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乡镇汇总上报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检查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检查时限:***年*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范围:全县**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至**年**月**日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面
1.村级集体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
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2.村集体账户存款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3.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和无审批的大额现金支出(如工程款、材料款及办公用品等)现象;
4.现金、存款是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度;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6.村集体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使用专用统一监制票据,并及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7.村集体各项收支票据是否做到手续完备,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原始票据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做到不付款、不报账、不入账;
8.是否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
9.是否存在擅自举借新债的现象。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全面纳入了帐内管理,并做好了台账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
(2)拨付是否及时足额;
(3)征地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执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制度;
(4)按政策应该兑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的兑付情况;
(5)留归集体管理使用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6)在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费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筹资筹劳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是否突破规定的筹资或筹劳上限;
(3)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所筹资金和劳务是否用于村民会议所议定的项目;
(5)筹资筹劳过程及资金劳务使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3.国家对农户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对种粮、农机、良种、退耕还林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是:(1)补贴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
(2)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
(3)补贴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补贴,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是否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农户补贴的行为。
4.农民负担是否有另立收费项目或搭车加码收费的现象。
5.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是否开展专项审计,是否有擅自举债,增加村级债务的现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六、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乡村自查自纠、县级重点检查、全面整改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乡村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要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摸排,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列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必须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县级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审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100%,着重检查乡村自查是否认真细致,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
对自查没有问题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乡村要严肃处理。各检查小组要按规定时限汇总填报相关表册,并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重点检查结束时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村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检查小组要对确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农牧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自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要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人员、车辆上给予充分保证,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3.严把政策界限。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三资”流失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对贪污等问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