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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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一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二
1、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5、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6、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7、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8、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9、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10、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1、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12、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3、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4、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5、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6、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三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4、幼儿厕所、盥洗处的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6、放学后应有人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功放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7、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不安全的地方。
8、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办公室等候接待。
9、对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四
1.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幼儿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下午到时在开门。
3.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早班教师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儿(因迟到或不在场引起的事故确认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为重大伤害事故),接班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动时,必须在幼儿园的统一安排下,选好安全场地,配足保教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教工要随时清点人数。教育幼儿走路时不离队,不掉队,处处注意安全。
5.教职工要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幼儿不要乱奔乱跑,进园进班后不得擅自离开,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7.带班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带班时不得随便离开幼儿(特殊情况要交代其他教师),做到人在心在,时时处处关心幼儿,注意幼儿安全。
8.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有家长接领孩子时,要进行询问。
9.物品摆放安全,教师每天对班级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空调等进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学对校园班级进行自查,并认真记录。总务每周定期对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园内烟熏、厨房火种,食堂人员要专门负责检查。
11.带班教师,每天离园前要进行检查,如:教室、午睡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1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辱骂幼儿,不给幼儿造成精神伤害。
13.教工在园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叫幼儿为教职工传递物品、用具。
14.炊事员、保育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张。
15.灭火器要放在显眼的地方,教会职工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能正确使用。
16.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17.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脱落,是否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列界处有否松动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五
为加强幼儿 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
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
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
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 接送制度;
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 取得联系;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六
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七
“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合理均衡的营养、充足的睡眠、充分的锻炼是幼儿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由此可见,幼儿园开展户外活动对幼儿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均对幼儿园户外活动的开展有明确的硬性规定:“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但事实上,有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有限,没法开展户外活动;
有的幼儿园为避免户外活动安全,缩减活动时间;
有的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育,少有户外活动;
还有的幼儿园户外活动流于形式,没有质量。那么如何保证有质量的两小时户外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下面结合实践谈谈体会。
合理的时间安排是保证两小时户外活动质量的重要前提。两小时户外活动要合理地安排在一日活动中,不仅保证户外活动时间的充足性,也有利于户外活动常规化,又使一天的教育教学动静交替。具体安排包括:半小时早锻炼、十五分钟早操、半小时上午户外活动(包括户外教学活动)、半小时餐后散步和自由活动,十五分钟午间操,半小时下午户外活动。“过热或过冷的地区可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时间段进行。”因此,时间安排还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冬季比较冷,不便开展早锻炼,则适当提早和延长上午的户外活动时间。夏天比较热,则适当提早和延长早锻炼时间,减少上午的户外活动时间。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教师要充分利用户外活动各时段精心组织,以丰富多样的户外活动锻练幼儿身体的协调性、灵敏性、平衡力和耐力,满足幼儿游戏需求和探究欲望,培养幼儿合作、竞争、坚强、勇敢、责任心等品质。
首先要精心制订活动计划。根据《纲要》和《指南》关于健康和其他相关领域各年龄段的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幼儿兴趣爱好及主题教学,精心策划以体育游戏、角色游戏或其他探索游戏为主的户外活动,内容的选择要突出趣味性、科学性和整合性。
日常户外活动主要有拍球、跳绳、踢毽子、跳房子、丢沙包、跳皮筋、走平衡木等技能性活动(适合早锻炼);
经典的体育游戏,如小班《切西瓜》、《吹泡泡》、《网小鱼》等;
中班《送信》、《揪尾巴》、《小白兔找山洞》等;
大班《贴人》、《电羊》、《荷花荷花几时开》等;
传统的民间游戏,如《丢手绢》、《老鹰抓小鸡》、《抢四角》、《炒黄豆》、滚铁环等;
与主题教学相结合的其他游戏;
在园内各大中型户外玩具及戏沙池、戏水池等处的区域游戏(适合下午户外活动);
集运动性、趣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形式多样的早操。
除了日常户外活动,还应组织一些大型活动,渲染活动气氛,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如召开春、秋季幼儿运动会、户外活动观摩、亲子运动等。可经常带幼儿逛公园、远足、郊游等,丰富孩子的生活经验,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开展社会活动,如参观博物馆、消防队、小学、邮局,开展“环保小卫士”、“文明小使者”、“种植小能手”等活动,让孩子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活动材料是否能引发幼儿的兴趣,是否有利于达到活动目标,是户外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
户外活动材料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大中型户外玩具,如多彩世界、秋千、攀岩墙、荡船等,体育活动器材如平衡木、海绵垫、体操圈、哑铃等。
另一类是自制户外活动玩具,如用易拉罐自制的梅花桩,用酸奶瓶自制的拉力器,用可乐瓶制作的流星球等。大中型户外玩具和体育器材由幼儿园根据活动需要和人数配足配齐,相对比较耐用、固定。
自制户外玩具是幼儿兴趣、健康发展目标及主题教学需要的补充材料,要体现环保、安全、轻便、实用、有创意、一物多玩的特点,要求人手四件以上。
自制玩具可发动家长,带动孩子一起制作,以保证玩具的数量、质量和实用性,强化家长的参与意识,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有的`家长心灵手巧,做出的玩具精致而富有创意,如用塑料盖和毛线做的贴有自画卡通太阳图案的飞盘,用废旧自行车配件制作的美观、耐用的小推车,用竹片和塑料袋做的小鱼风筝等,这些精致而有创意的玩具不仅引发孩子的活动兴趣,有效达到活动目标,还能激发孩子的探究、想象和创造性思维。
安全是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保障幼儿户外活动安全关键要做好周密细致的防护措施。首先要保证活动场地和器材的安全,幼儿园要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其次保教人员要按时到位,每班必须有两位老师到场组织、指导并监护幼儿的活动。再其次教师要加强安全教育,教给孩子正确的玩法和应注意的事项,增强孩子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此外,要建立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班额,如此层层把关,构建户外活动安全屏障。
总之,只要持之以恒,用心去做,两小时户外活动一定能保证质量,有所成效,有益孩子的身心健康。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八
第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
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九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十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幼儿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园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健医生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有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科学探究室、音体室、多功能厅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每天确保幼儿生到室外2小时活动时间。
(3)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
6.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
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这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管理课堂。
2、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幼儿园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爆物品,剧毒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练。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
一、要进一步强化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幼儿园大门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幼儿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教师值勤,疏导交通,提醒幼儿与家长手牵手出校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四、幼儿园要加大对教职工、入园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园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六、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幼儿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七、幼儿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一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
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
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安全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1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
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10%;
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安全,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
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
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丢失、损坏,经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
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二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园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幼儿园,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园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教委。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三
1、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⑶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电子信箱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电教网络中心。
7、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8、校园网上网帐户的建立、e-mail帐户的申请、变更等需填写申请单,由网络中心完成设置并记入运行日志。
9、教师给家长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两位教师商量决定,信息发布人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网络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10、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内容的增删由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校办公室审核。
11、指定专人负责本学校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12、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