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2022年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本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工作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现制定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带头执行并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制定党组织班子责任清单和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属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并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精心组织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
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制度。在4月牵头研究谋划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相互促进。年内至少开展1次以“抓党建促发展”为主题的专题研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三、持续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对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责抓、直接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
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工作能力和“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牵头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年度创建方案,努力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开展“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申报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介成功经验和典型示范。
五、深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巩固和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年内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党支部建设状况调研,研判所属党支部先进、一般、后进等级,推动晋位升级。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年内至少到联系点开展工作2次,帮助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年内召开班子会议,交流“深入基层抓基层、深入支部抓支部”学习交流会议。配齐配强所属基层党支部班子;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
加强发展党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坚决整改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对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整改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从政治上找结症,从思想上挖根源,增强整改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结合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逐项对标对表找差距,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按规定报送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七、严格落实党内有关制度。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年内讲党课不少于2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作理论宣讲或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八、围绕中心工作抓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纵深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记身份、不忘初心,着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活动载体,将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进一步双融合。
九、持之以恒转作风。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中央关于防止“四风”反弹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查违规吃喝、享乐奢靡等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纠正整改,逐步建立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市局党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十、严格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年度内组织开展对所属党支部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考核要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用考核传导压力,不断加大对党建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实施全覆盖述职评议工作,坚持每年向市局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
督促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述职并接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