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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十四篇)

时间:2023-05-31 16:05: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十四篇),供大家参考。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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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一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视频室睡觉、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禁止在视频室喝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

三、搞好视频室卫生。值班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值班期间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视频监控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其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进行详实记录。

六、非监控人员不准进入,严禁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离岗。

七、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

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好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四、严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管理权限密码、相关影像信息和原始数据提供给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五、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工作正常。定期对视频镜头进行擦拭,保持视频图像清

晰。

六、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七、制定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和突发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gps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2017-04-01 08:07 | #2楼

一、监控中心应保证运行正常,中心安排监控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

二、中心监控实行白班、中班、晚班制,监控人员实行轮换白、中、晚班制。

三、值班时间及班次安排:白班从早上8点至晚上18点;
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另安排人上白班;
中班18点至第二天早晨1点;
晚班从当天1点到早上8点;
中班晚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不休息。

四、监控人员上班和公司值班表,由考勤人员编制和考勤,主管领导负责监督落实。

五、考勤人员应于每星期五前编排下一星期上班表,并并通知相关人员,如果上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按公司考勤制度要求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安排其它人员顶班。

六、监控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好本职工作,上下班时做好岗位交接手续。

七、监控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了解系统的操作和终端的起动程序,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

2、熟悉中国交通行政区图,熟练掌握公司客运车辆运行的线路和所经过的公路等级,熟练掌握车辆的发班、返程到站时间、中途休息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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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线路文件设定营运线路。

4、熟练掌握短信的发送和各车辆的随车电话。

八、监控人员主要工作任务

1、接班时,按规定重新监控设备,了解系统工作情况和车辆上线率。

2、根据相关部门提供车辆增、减进行详细记录和册除报废信息,及时修改车辆新的运行线路,并做好记录。

3、按规定真实的填写好值班日志。

4、对监控不到的车辆应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5、定期向客户车辆发送天气、路况、行车安全知识,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6、在监控车辆出现违章行为应发送信息,并及时进行纠正,对违章人员不能及时纠正的应电话通知车辆驾驶员,停止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七、对违章车辆及人员,监控人员提示不改的,应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交安技部门进行教育、处罚。

八、值班人员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待事后向中心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事件,应立即报靠或中心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

九、奖励和处罚

1、对有以下行为的人员给予嘉奖:

(1)监控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为系统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

2

(2)通过监控首先发现车辆被盗、抢或车辆出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跟踪重点车辆。

2、对有以下行为的人员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1)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2)利用公司设备和材物,做不属于本公司的工作。

(3)不按时上下班,或上班玩游戏、观看影视片等。

(4)上中、夜睡觉或长时间上网聊天。

(5)有事不按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造成当班未有人员顶替上班。

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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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室是酒店的重要部位,除领班、主管替岗吃饭、检查工作外不得允许他人随便进入,尤其离开管理部(监控室)的员工。如有不上班的在职员有事需通过当班领班、主管处理,进入监控室人员要记录时间。

2、监控室值班员接班后应将值班区域内卫生彻底打扫,包括监控室内各项设备的卫生,防止设备受到侵害。

3、了解当日酒店的`活动情况,找出需重点监视设备的部位,工作中做好记录及设备运行情况。

4、熟悉监控室设备,定期做保养的检测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设备处在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便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5、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密注视电视画面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异常情况,及时追踪并通知巡逻管理员前往查看,追查事情结果,防止不法分子到店倒乱、破坏,确保酒店安全。

6、如果消防主机上有火灾报警,能够正确及时的使用设备进行核实,确认报警性质、位置,通知巡楼管理员。

7、立即前往报警地点查看,找出报警原因,做好记录。

8、一旦发生火灾,按火灾处理程序处理,能正确启动和运用各种设备,沉着冷静的协助领导组织灭火自救工作。

9、如需查阅监控录像资料,应通过正规途径及程序,不得私自让他人查阅,不得将监控室内机密泄露,监控室的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如批准带出要确认并做好记录。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三

一、院内监控系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总值班领导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当班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监控设备密切关注防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并作好当班的交接记录。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帮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五、总值班、保安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电子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熟练应用监控设备。

一、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外来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经主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内容、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处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安防设施管理员要定期对监控用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设备,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定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三、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设备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一、医院要及时为本校监控用计算机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监控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医院秘密、职工及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要予以保密。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四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本部、选厂部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规程待培训后整理成文,报公司批准后下发)进行操作。

第四条

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
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

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

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

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

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

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

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下岗,严防脱岗,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第十七条

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其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工作异常情况。

第十八条

在系统检修期间,应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工作。

应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应当按照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分级分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将定期开展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个人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二十二条

公安、安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必须要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经公司分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
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料,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提取。

第二十四条

应当按制度建立值班监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行。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二)不按制度保存记录视频信息的;

(三)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位置和用途的;

(四)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五)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资料的;

(六)不配合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调用的;

(七)不按制度私自允许他人察看视频录像的。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分部可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五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六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1、交接班登记;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

3、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

4、故障排除登记;

5、查询情况及外来人员观访登记等。

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
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七

1、监控维护、修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各后方可上岗。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现异常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安全矿长,调度员应及时调清情况安排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2、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监控分站,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闭锁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安全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安装。

3、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在开工前,必须由施工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的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 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人监控人员在场监护。

4、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和监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5、井下装置要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进行一次调试和试断电、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就使用地面空气和标准气样进行调试,甲烷传感器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才能恢复施工。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6、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7、如果监控装置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在正负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控装置。

8、瓦检员、安检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并协助处理。

9、监控装置应定计划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监控分站必须每天进行防 爆检查,严禁失爆。

10、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区队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在装置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控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控维护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1、使用监控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 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2:监控中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设备仪表管理台账、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情况月报、季报等、应长期保存,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毁任何技术资料。

13、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许监控维护工或瓦检员按规定位置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控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

14、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所有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管,被盗或故意损坏的"责任者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情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安全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管,如当班瓦检员 、安检员未发现汇报,各处以300元罚款,传感 器线每丢失1米 按20元计罚,传感器线被人为砸断,每处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5、各区队的责任管理范围,按通风工区当月划分的范围执行。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八

1、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2、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3、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4、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5、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7、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1、监控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控室值班记录。

3、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岗。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要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岗人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继续监控的异常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5、值班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

6、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监视监控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坐在监控台前,进行不间断监控观察,并定时调节摄像头方位、角度,作好24小时录像。

8、做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1、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2、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3、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4、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5、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6、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7、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九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具体工作由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强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5、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6、及时整理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7、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十

一、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和窜岗。

三、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操作流程和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七、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等,严禁值班时间睡岗。不准在互联网机房内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八、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九、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确需进入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十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十二、认真完成值班期间领导临时交给其它工作。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十一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十二

根据8月27日周例会会议精神及要求,参照分公司原制定的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结合现在实际工作情况,现草拟监控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增加了监控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如下:

1.对安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有关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指示、决定、规章制度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措施;

3.组织监控室工作人员学公司、分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

4.加强对监控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定时检查值班情况,发现违反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5.定期组织监控人员分析、解决监控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避险五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7.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领导联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撤离至安全避险地点;

8.积极配合采矿工队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9.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1.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

2.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

4.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6.发现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存档备案;

7.密切注意硐内安全生产情况,在接到人员报警或发现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启动广播报警系统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负责监视硐外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值班坑长,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9.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

10.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

1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12.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不得迟到;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时认真检查上班次的各项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环境卫生等,发现问题必须现场向交-班人员询问了解清楚;

3.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提前离岗、早退;

4.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时的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未处理完的其它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问题;

5.交接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制度

1.早班08:00班值班人员认真打扫卫生,要求工作台干净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室内外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

2.值班人员中午、下午就餐时间为30分钟,就餐完毕立即到岗值班,

不得餐后在外逗留;

3.严禁私自调整班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得到同意后必须按主管领导安排值班;

4.值班期间要着装整齐,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睡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值班期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要做到规范、整洁、工整、清晰;

7.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8.值班期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不得为他人调用、查看、下载监控视频、音频、监测数据等各类资料;

9.值班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操作监控监测系统设备;

10.严守企业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漏监控监测内容;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十三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
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监控中心值班员岗位制度规范篇十四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现监控平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旗煤炭工业的发展。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劳动用工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监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控中心人员对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中心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公话私用、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娱乐书籍或窜岗、睡岗。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监控室干净整洁。

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

七、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请休假制度。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的,必须提前两天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八、监控中心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同交班人员办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监控中心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调、换班。

九、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及统计分析数据,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网络出现故障的`煤矿及相应解决办法详细记录。

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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