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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一)管理机构
根据管理处的职责和具体情况,管理处设办公室、资产管理组、安全保卫组、安全生产管理组4个职能部门。以上部门的职责由管理处工作人员承担。
(二)人员配置
1、资产管理处设处长1名,由公司聘任;
副处长1名,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任。
2、资产管理组设资产管理员1名,属管理人员,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用。
3、安全保卫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属非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拟定,经公司批准,实行临时劳务合同管理,一年一聘。
4、安全生产管理组由水电管理、维修人员组成,最少配置2人,属非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拟定,经公司批准,实行临时劳务合同管理,一年一聘。
5、办公室另配置文秘、财务报账人员1名,属管理人员,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用。
(一)处长主持管理处的日常工作,对管理处的职责负全面责任;
副处长协助处长的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理处收发文、文字处理等文秘工作和接待工作;
2、负责将日常费用按月汇总并按公司制度逐级审核报销;
3、按月编制管理处临聘人员劳务费汇总表并负责领取按时发放;
4、根据工作制度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并将特殊情况报公司备案;
5、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公司要求制定值班表安排值班,并报公司备案;
6、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资产的招商和租金催收工作;
7、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租赁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租赁企业合法经营;
8、协助资产管理组配合公司的资产核查工作;
9、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厂群与厂乡关系,协调各部门并负责处理维稳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10、协助安全保卫组维护管理处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资产管理组职责
1、规范建立所辖厂区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并报公司物管部和财务部核对备案;
2、定期组织对厂区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将相关记录留查备案,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3、定期对厂区资产进行巡查,确定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或灭失、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租户或第三方不当占用、擅自改造、转租或改变租赁用途的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配合公司组织的资产核查工作;
5、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
6、协助管理处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职责
1、负责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接待、登记、检查、出入放行;
2、负责物资检查、出入放行;
3、负责厂区安保巡查工作,确保厂区公共设施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4、加强与驻地派出所和驻厂租赁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厂区联防工作,维护管理处辖区的治安秩序;
5、保卫人员要有维稳意识和敏锐性,时时观察厂区和周边的动态,对有可能出现不稳定的人或事进行分析、排查,做好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协助资产管理组的资产清查工作和管理处其他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组职责
1、负责管理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用水、用电正常;
2、负责组织管理处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负责配电室的值班和日常巡检及保养工作,确保配电室安全运行;
4、做好与市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催收各租赁企业的水、电费,并及时交缴,确保用水、用电正常;
5、协助管理处其他相关工作。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资产管理处实行制度化管理;
根据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可视管理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
1、《门卫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5、《水电管理维修人员职责》
6、《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管理处所有工作人员的奖惩总原则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处层面的奖惩,按管理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及植物;
仪器仪表;
机电设备;
电子设备;
印刷机械;
卫生医疗器械;
文体设备;
标本模型;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
工具、量具和器皿;
家俱;
行政办公设备;
被服装具;
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
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
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
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
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
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
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50%的;
技术落后、效益差的;
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三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筑物;
2.3机器设备;
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五
知识经济下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着多种的形式,并且有着不同资产自身的特点。
固定资产在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企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加强知识经济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知识经济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账实不符,很多资产已经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却没有体现,例如,通过捐赠取得的资产,及借助改造扩建增值的资产,这类资产也是企业的总体资产的组成部分,如果疏于管理,那么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资产的损失。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由于企业业务比较繁忙,从而忽视了固定资产的定期盘存。容易造成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流失。
流动资产是企业的血液。知识经济下流动资产管理存在主要问题是流动资产利用效率比较低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受到质疑。既有大量资金闲置浪费方面的问题,也有资金不合理占用,造成资金短缺的窘迫。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合理的配置流动资产的使用,在最大范围内激发流动资产的活力,才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知识经济下资料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也是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制度是企业资产管理的保证。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够促进资产的合理使用。但是,很多企业在知识经济下资产的管理过程中,重视资产的使用,忽视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在使用方面的效率,也为资产的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
在知识经济下资产管理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是和资产管理复杂性有着紧密的联系的。资产管理不仅需要建立严谨的管理制度,同时也需要大量的人员使用一定时间贯彻执行,这都为资产管理存在问题预埋了一定的隐患。因此,加大知识经济下资产管理科技方面投入,依托科技力量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很多企业在资产管理科技投入方面还是不够理想,造成了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
针对以上在知识经济下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原因,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改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
无论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经济下资产管理,还是以原料,能源,劳动力为基础传统经济下资产管理都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就是水中月镜中花,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只有根据谨慎性,预防性,有效性,合理性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的具体特性性,制定严密,公平,可操纵性强的资产管理制度,才能够促进资产的有效使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同时,在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是需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如果仅仅把资产管理制度停留在纸面,口头上,那么资产管理有效性就无从谈起,企业资产安全性也难以得到保证。也不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
高科技手段的充分应用是知识经济显著特点之一。也是知识经济能够突飞猛进发展的重要原因,科技是发展的原动力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因此,在知识经济下的资产管理应该借助知识的力量,凸显科技手段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应用。例如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平台,通过电脑网络等科技手段,从固定资产引进开始,把固定资产的使用,折旧,故障,检修,扩展功能等等信息,都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上充分的展示。既方便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也便于使用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合理,有效的使用。同时能够促进企业的管理者对资产进行管理,保证资产功能的实现。借助高科技手段管理知识经济下的资产,不仅清晰明了,方便快捷,同时也能够实现动态监督,随时掌握资产的情况。既有利于资产的安全,也有利于企业通过资产创造效益。
3、在资产的管理过程中符合知识经济的特点
知识经济和传统经济增长模式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传统的经济主要是整合各种资源,利用企业自身的原材料,劳动力,及能源生产产品,然后通过营销手段把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实现资金和产品之间良性的循环。但是,知识经济则是以信息为基础的,科技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占用重要的地位,知识、信息构成了知识经济下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很多知识经济下的企业都是以虚拟化的方式实现效益的增长的。通过许可经营,转让经营,委托加工等形式,知识经济下的企业创造了不同以往的变革,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同时知识经济下企业资产的管理由此也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不一定是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其他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资产,可能所有权是属于本企业的。这都为企业的资产有效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是新时期,经济变革为企业资产的管理提出新课题。所以,在知识经济下的资产管理一定要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需要,充分体现信息化,知识性的趋势。
总之,资产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知识经济下的企业资产管理应该适应新时期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新变化,既要管理好企业能够控制的资产,同时也要加强由于合作的原因,在其他企业使用,但是所有权却是属于本企业的资产。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知识经济下的资产管理工作,为企业的资产管理把好关,优化服务,促进企业在新时期背景下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六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
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存货
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开发产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
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判断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分以下类别进行判断: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在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司的经营活动经常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的计量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和化解风险。
本制度旨在提请经营班子审慎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公司也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使本公司更加规范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定有变动,以国家法规为准,届时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篇七
凡属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通讯设备、专用设施设备、维修工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
1、对符合本规定管理范围的各项财产物资的购置,原则上一律实行申报购置计划的方式,报经物业公司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为便于各管理处日常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的资产,各管理处可直接批准购置。
3、所有经批准购置的资产购入后,一律需办理入、出库手续,并进行资产登记、落实资产使用人及责任人。
1、各部门(管理处)领用的。财产物资,须凭采购申请单留底联从仓库领用;
2、仓库发出时,应填写出库单,同时进行登记资产使用人或资产责任人(公用资产的资产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
坚持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无偿使用、有偿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项资产的实物使用、保管、转移的登记管理在各管理处仓库;
2、各项资产的价值管理责任在财务部,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一般为半年)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处)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凡因管理不当、购置时审批不严,造成资产大量闲置浪费的,将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
凡因使用不善、人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使用人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责任;
3、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财产物资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使用人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情况,::按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严禁超期、超负荷运转,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从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为严格交接手续,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属员工调动、辞工、离职,必须办理好个人经管财产物资的资产移交手续,由仓库根据资产登记底表验收签字。如发生拒不移交、私带公物或人为短少、丢失、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