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区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区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17年4月
同志们:
这次区委巡察工作动员会,是区委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区委巡察工作,对首轮巡察进行具体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刚才,潘超英部长宣读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巡察组人员及这次被巡察单位等名单,会议的第二阶段许建超书记还将作具体部署。下面,我就做好区委巡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
巡察虽然是一项新工作,但由来已久。中央、省一级叫巡视,市、区县一级叫巡察。在县(市、区)开展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重要补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大家务必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把握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开展巡察工作,是延伸巡视监督的制度安排。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打磨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多轮巡视形成强烈震慑。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要求省级党委应当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8轮巡视,实现了对省本级和所有市县党委巡视全覆盖;
2016年7月,省委还专门下发意见,强调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并就机构人员、对象范围、主要任务、工作程序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市委也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巡察,并在2017年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要求各县(市、区)4月底前建立健全巡察机构,6月前进驻首轮被巡察单位。上级的这些决策部署,为我们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一定程度地存在着责任纵向层层递减、横向不够平衡等问题。去年以来,我们结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但防反弹和再发生的压力依然较大。最近,省委将组织巡视“回头看”,拟抽查40-50家单位。前段时间,省委在对越城区“回头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提出了很高的整改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以持续整改的理念抓好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发现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
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递、层层压实,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3、开展巡察工作,是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全区上下同欲、合力同心的良好局面,构建了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我区正处在合力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奋力冲击全市第一方阵的关键时期,劣五类水剿灭战、城中村围剿战等“八大战役”和招商引资攻坚年、城乡环境提质年、干部素质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各项工作正在强势推进,尤其需要一个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发展环境来保障各项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前段时间,区委已经作出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下一步我们还将研究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的政策意见。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通过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加强基层党的领导,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大局、有担当,讲奉献、有激情,讲团结、有合力,讲规矩、有纪律”的上虞铁军,为冲击全市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真巡实察,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总体要求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委已经有明确要求,区委也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我区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本次巡察是我区启动的首轮巡察,必须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找准问题、抓实整改,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1、要抓住着力点,深化政治巡察。区委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要把焦点对准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切实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体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巡察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巡察组不同于干部考察组,也不同于工作组、办案组。各巡察组是代表区委进行政治巡察,必须牢牢站稳这个立场,以政治的眼光、政治的思维、政治的策略来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二要明确政治任务。无论对乡镇街道还是部门单位,巡察的都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要是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可延伸到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内容重点聚焦四方面,即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是否在重点敏感领域有利益冲突或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着力发现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担当不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督导整改,达到促进工作的最终目的。三要实现政治效果。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是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上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巡察组要聚焦这个目的,客观、公正开展巡察工作,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干扰,把问题找出来,做到目标清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今年以来,我们针对上级推进重点工作和自身“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的要求,调整完善了一系列机构运作,专门设立了区委督考委和区委督考办,切实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督考。下一步,巡察组要做好和区委督考委、督考办的对接整合工作,最大限度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要找准切入点,深入发现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倒逼整改。一要找准主要问题。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广泛接触干部群众,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好第一手资料。要精准分析问题,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要善于从一个点上的问题挖掘出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做到点面结合、举一反三。同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制度方面的原因、责任方面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二要做到因地制宜。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准确把握不同部门的特殊政策要求,把具体问题找准查实。同时,要按照“三个区分”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为担当者担当,使实干者干成,让无为者无位,通过巡察,澄清问题、保护干部。三要讲究方式方法。一方面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暗访、延伸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好我区履职联审的成功经验,用制度检查执行、用绩效评估政策、用整改体现成效,从而实现工作效应最大化。各巡察组要本着对区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巡察报告,为区委研判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3、要把握关键点,深化成果运用。巡察作用发挥,关键看成果运用;
巡察成果运用,关键看整改实效。一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抓紧抓实。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
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处理;
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反馈;
对发现的班子成员的问题,要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只要不涉及“一把手”本人,都要讲清楚。各相关部门对巡察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查清楚也要处理好,决不能放任自流。二要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问题贯穿始终。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区委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约谈、严格问责。三要立足长效管理,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管中窥豹,通过查找漏洞和风险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总结其中的共性规律,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特别是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途径,积极推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扩大巡察成果应用面。
三、要夯实责任,确保形成巡察工作推进合力
巡察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强化大局观念,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强化合力,有序推进。
1、要夯实组织领导责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工作,要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强化各类保障。巡察办要做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各巡察组要根据每次巡察任务和“一次一组建”的要求快速组建并开展巡察。当前,各乡镇街道、各区级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力量,确保巡察工作有人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2、要夯实协作配合责任。巡察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有关人员调派、问题线索提供等要求要及时回应,设法落实;
对已经抽调到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抽调期间不再从事原单位工作,确保精力到位、专责专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摆正态度,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全力配合支持,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巡察组进驻到被巡察单位代表的就是区委,被巡察单位要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只要巡察工作需要,没有不可询问的人和事,没有不可查询的资料和文件。要正确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委开展巡察并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要通过抓早抓小,主动去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患于未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3、要夯实巡察实施责任。纪律和规矩是把尺子,既要用来衡量巡察对象,也要用来时时衡量自己。各巡察组长不但是实施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而且是带好管好本组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认真履职,切实担负起区委赋予的巡察责任。巡察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巡察者更要首先接受监督”理念,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禁跑风漏气、打探说情。对巡察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不尽责的,也要问责追责。
同志们,今年是区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启动之年,首次巡察带有示范标杆意义,各方关注,事关重大。大家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齐心协力,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巡察工作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