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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团支部工作手册【五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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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手册【五篇】

团支部工作手册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公司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和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三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七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2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六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七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

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大会的次数。

第十八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

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

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

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

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七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二十八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九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

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一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二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三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

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五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六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七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三十八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冶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三十九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二条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冶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三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

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团课

第四十四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

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五条 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六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

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四十八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第四十九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部担任,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一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二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

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没有选举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 附则

团支部工作手册范文第2篇

第二条  全厂共青团员要自觉遵守本条例,不断增强团的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要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水平。

 

第一章  组织关系和团费

 

第一节  组织关系的转接

第四条  团员进入xx单位工作时,须带团员证到xx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证在原单位或者所毕业院校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来厂后5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第五条  团员因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xx单位,应持所在团支部证明和团员证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六条  团员因工作需要在厂内部调整,团支部应及时出据证明到xx团委并及时办理厂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七条  团员因休学、外出学习半年以内等情况暂时离厂,可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第二节    团    费

第八条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可以给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主要的是可以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团员要自觉交纳团费,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 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一半之和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其月工资收入的0.5%,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对不按规定交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九条  每年6月底、12月底各团支部分别要将团费交至xx团委,年终由xx团委向省公司团委上缴团费。个别支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纳团费的,经xx团委批准后,可以缓交。

第十条  团员入党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第十一条  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时交纳团费。

第十二条 团费由xx团委统一管理。并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xx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xx团委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省公司团委。

 

第三节    团 员 证

第十三条  团员证是团员团籍的证明,凡xx单位团员必须持有团员证。

团员证的颁发范围:

1、  按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团员。

2、担任团干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十四条  团员在参加需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可用团员证证明其身份。

第十五条  团员在参加基层团组织召开的团员大会选举和进行重大问题表决时,应持团员证确认团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  团员要参加年度团籍注册,这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一般每年12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内容是:

1、以组织生活的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中参加团的活动情况和个人思想状况。

2、团支部验收团员本年度团费缴纳情况。

3、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xx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第十七条  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团籍注册,经教育在3个月内仍不参加注册者,按自动离团处理。

第十八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留团察看期间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第十九条  团员证应妥善保管,不得作抵押。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团支部统一报xx团委予以补发。

 

第二章   团员的发展与离退团

 

第一节  团员的发展

第二十条  凡年龄在14岁以上至28岁以下的在厂职工,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第二十一条  凡申请入团的人,团组织必须对其进行培养考察,考察期至少半年。主要内容有:

1、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2、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会议和团的活动;

3、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

4、定期组织他们上团课、学团章。

第二十二条  团支部在发展团员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2、申请人选择或由团支部指定本支部2人做入团介绍人。

1)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

2)申请人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报xx团委批准,并做好记录。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6.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第二节  离团与退团

第二十三条  团员加入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年满28周岁,如不担任团内职务,应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因超龄符合离团条件的团员应向团支部递交离团申请,由团支部报xx团委审批,xx团委要在其入团志愿书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并随档案保存。

第二十五条  团员离团,团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举行离团仪式。

第二十六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表决通过),报上级组织备案。

 

第三章  团内奖励

第二十七条  团内表彰荣誉称号主要有:1.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
4、优秀团小组;
5、优秀团小组长。每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底前结束。

第二十八条  评选比例:先进团支部按全厂支部数的25%左右评选;
优秀团员以支部为单位计算,一般掌握在10%,其中,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可达到15%;
评选优秀团干部一般掌握在团支部中团干部总数的20%,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可按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

第二十九条  对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1、在表彰年度内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

2、在团的各项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团支部书记、党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4、团支部书记无故缺席支部书记会议三次及以上者;
无故迟到三次及以上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集体称号。

1、  支部有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

2、无故未完成xx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达二次及以上者;
无故未完成年初计划活动内容二项及以上者;

3、故拒绝xx团委、党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第四章  团内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为了加强团的纪律,维护团的先进性,对违犯团的纪律的团员本着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必要的团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团内处分分下列5种:

1、  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团内职务;

4、留团察看;

5、开除团籍。

团支部工作手册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和号召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促进广大团员素质拓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把学习教育与实践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实现新的飞跃。评议过程中要贯彻"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把教育放在首位,立足于正面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二、方法、程序。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每年由校团委确定学习重点,由各分团委组织实施。可采取集中讲授团课和个人自学的方法,也可以请党政负责同志讲形势、交任务、提要求。团课应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阶段:个人小结。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第三阶段:民主评议。

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在评议中要正确掌握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的界限,并形成具体统计数字,优秀团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第四阶段:表彰处理。

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推选产生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参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例》),并积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参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条例》)。对于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要为他们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报上级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组织处理要从严掌握,做到事实清楚,认定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需要处理和处分的团员应征得本单位党组织的同意,并将结果报校团委。

三、时间安排。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十二月份,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左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评议工作要把质量放在首位,时间服从质量,方法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团支部工作手册范文第4篇

摘 要: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实现会计管理所必不可少的依据和手段,是企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一个成熟的企业集团来说,优化其会计基础工作是提升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首要任务。通过制定“核算指南”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通过联动信息化来达到助推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关键词 :核算指南 会计手册 联动信息化 财务管理

引言: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实现会计管理必不可少的依据和手段,是企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与否直接关系会计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政府、股东、债权人、经营管理者对财务信息进行决策的重要程度。因此,对于一个成熟的企业集团来说,优化其会计基础工作是提升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核算指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为了实现企业集团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全面提升企业集团会计核算水平和质量,确保会计核算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业务经营实质,保证会计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准确、真实、完整,通过编制企业集团《会计手册》,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一)编制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必要性

1、随着成熟企业集团的内部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评价考核的深入开展,对于企业集团财务基础工作,尤其是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手册的编制十分迫切。

2、通过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编制,梳理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的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改进财务核算方法,更好地反映业务内容,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集团会计核算业务水平。

3、通过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编制,实现企业集团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为企业集团经营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编制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依据

企业集团《会计手册》可以根据企业集团管理架构和业务分类的设置进行编制,旨在进一步规范集团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全面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会计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集团业务经营和行业特点编制。

(三)编制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设计思路

为了让会计手册更具可操作性,为财务和非财务人员提供“核算指南”,在设计思路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从布局上看,突出重点,按业务类型进行分类编排,分册编制,以利于使用人员搜索和查找相关的资料,节省大量时间。

2、从内容上看,一目了然,主线清晰,涵盖的内容比较丰富,按章节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总则(包括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时间、解释和修订)、企业集团和各类型业务简介(突出各类型业务介绍和组织架构)、财务部职责架构、主要项目核算标准及说明(对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加以清晰描述,是会计手册编制的重要项目,包括应收坏账、固定及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待摊等项目的判断标准)、业务流程和账务处理(是会计手册编制的核心)及附录(包括会计科目等,以备查看)。

3、从特色上,对业务流程进行延伸,不再是单纯的会计核算,是具业务与核算于一体的“操作指南”,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企业集团各业务类型进行梳理,理清各项业务发生的起点、过程和终点,业务发生的各个环节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都进行了记录,也是适用于新进员工对各类型业务了解的一本“词典”;
二是会计人员对业务发生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真实教材。

二、联动信息化助推财务管理

再好的指南,如果没有运用现代化工具,效果上是提升了,但效率上却没有得以提升。因此,提高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水平,是提高集团《会计手册》应用效率的直接体现。

(一)财务信息化的优点

由于财务信息化的普及,许多企业集团自行开发或向成熟的软件开发商购买适合自身要求的会计信息系统,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其具有时效性强、信息量大、面广、成本低、披露规范、减少失真等优点,主要是:

1、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和质量。主要表现在: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从繁重的记账、算账、报账任务中解脱出来,凭借计算机的自动化处理,及时完成各项会计核算任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缩短了会计数据处理的周期,会计循环在信息化环境下实时完成,提高了会计数据的时效性;
数据处理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2、为企业全面管理现代化奠定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往往是从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开始的,并以会计信息系统为核心发展起来,从事后管理实现对经营管理过程的事中控制、反馈和事先预测和决策,因此实现财务信息化,为企业全面管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3、推动会计技术、方法、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从而促进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二)整合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一体化,提升集团财务管理水平

由于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结构,其业务类型和经营区域分布的不统一,往往其业务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是相对独立的,不利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内部控制的建设,通过实施整合企业集团财务信息一体化后,运用财务信息系统的强大技术平台,有利于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企业集团各经营业务和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实现企业集团总部与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和监督管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因此,整合企业集团信息一体化是十分有必要的。建议对接方案如下:

1、以企业集团《会计手册》为切合点,整合企业集团财务信息一体化,实现一个财务信息化系统内对企业集团财务信息的管理,提升集团财务工作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接业务。

2、拟定方案,立刻进入系统建设阶段。通过拟定财务信息一体化方案,落实时间、人员、进度和责任,结合企业集团《会计手册》的要求对账套数据进行重新整理、归纳、重分类,在财务信息化系统中搭建集团财务一体化的整体实施框架,设置编码规则,基础资料数据初始化录入,实现新旧会计科目体系下的一一对应关系及账套衔接。

3、同时运行原独立的财务系统和集团财务信息一体化系统一段时间后,在达到预定状态的情况下停止运行原系统,通过运行企业集团整合后的财务信息化系统,整体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团支部工作手册范文第5篇

二、工作思路

1.做好校党支部的助手,以争创五四特色团组织(团员常规管理)为抓手,抓好团员的行为规范要求。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2.坚持以青少年思想教育为核心,加强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利用学校各级宣传阵地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导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实行评比考核制度;
严格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加强学生团干部班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发挥榜样作用。同时规范学生会工作,加强指导,使其在学生中真正起到自我管理作用。

4.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具体工作

(一)班子建设方面

1.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开展活动集体决策,分工负责。

2. 学生干部团结友爱,相互合作,积极进取,在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

3.科学地管理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等。

4.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二)主题活动方面

1.继续开展常规的主题教育活动。

2.结合五·四青年节和“一二·九”学生运动纪念日发展新团员,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工作,配合政教处进行“学雷锋、树新风”教育,使学校校风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有较大突破。

3.落实校团委对团员进行的注册工作,加强对延缓注册团员青年的引导,以此作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有利条件。

4.继续做好非团员同学的思想引导工作,切实做好我校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5.配合学校开展社区德育基地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强化团员的管理和各支部的评比制度,充分激发各支部自我管理、自我创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2.继续做好团员档案的整理和团员发展工作。

3.认真组织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到月月有检查,平时有抽查。

4 .落实团干部例会和团干部培训制度,做到隔周一次团干部会,一月一次支部团员会,使团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 每月大致工作安排

一月份:

1、欢庆元旦活动。

2、组织学生团干部培训工作。

3、做好2019年度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工作,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总结表彰。

4、布置寒假事宜。

二月份:

1.做好学校开学宣传工作。

2.检查各团支部寒假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总结。

3.召开团委、学生会委员会议,总结上学期工作经验,讨论本年度重点开展工作,制定2019年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

4. 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新学年工作,并根据各班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团队活动。

5.做好信息工作:组织校园广播和校园网及时报道同学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好人好事等;
准备开通实验中学团委博客,加强团园之间的交流。

三月份:

1. 结合“三五”学雷锋纪念日,进行系列活动。

2. 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课培训。

四月份:

1.组织团员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团的知识并进行入团前的测试。

2.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

五月份:

1.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的活动。

2.团员团课培训及新团员发展。

六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