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2023年生态论文【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2 08:30:20 来源:晨阳文秘网

生态论文范文第1篇1.1技术不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探究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时,技术总是被一些学者认为与生态危机的产生密切相关,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则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批评,认为技术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的想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生态论文【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生态论文【五篇】

生态论文范文第1篇

1.1技术不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

在探究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时,技术总是被一些学者认为与生态危机的产生密切相关,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则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批评,认为技术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的想法,实际上是脱离了经济规律及社会生产方式抽象的谈论技术,这无益于探究生态危机与技术的关系,探究技术与生态危机关系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将技术及其背后操控技术的生产方式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将技术置于其存在发展的经济活动之中进行考察,这样才能真正的厘清技术与生态危机之间的关系。依据上述的分析路径,福斯特指出,“技术乐观主义”者认为的技术进步就能解决生态危机,技术落后就会导致生态危机的观点,用“杰文斯悖论”就能轻而易举的进行反驳。福斯特依据经济学家杰文斯通过统计学得出的结论,即当某种自然资源利用率提高时,非但不能减少对这种自然资源的使用量,反而会激发市场对这种自然资源的需求,从而揭示了技术进步背后的经济学规律,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效率的提高,在经济理性的作用下,生产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进而对某种资源的需求与使用量也会增大,这样技术的进步不但不会减少资源的使用量,反而会加速资源的枯竭。结合“杰文斯悖论”及福斯特自身研究所得出的惊人数据,福斯特不免发问,“在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新研发的技术就能够解决环境恶化问题吗”[1]福斯特的回答是“相信技术奇迹能够解决生态危机的想法在本质上等于忽视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在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里技术的发展是从属于市场需求的[1]。”既然技术的发展不能解决生态危机,反而刺激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加剧了资源枯竭的速度,那么是不是“技术悲观主义”提出的通过抑制技术的发展就可以解决生态危机的观点更有道理了呢?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同样给出了否定的回答。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技术本身无所谓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生态危机的解决,因为技术不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也就不能利用技术根除生态危机,技术本身不具有独立性,它的生态作用是由其背后的生产方式以及这种生产方式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态危机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种追逐利润的经济理性所导致的,技术只不过是其控制自然、攫取利润的工具,“与资本在工厂中对技术的那种配置和运用方式———目的是为了控制劳动和生产剩余价值及利润———相比,也许技术本身不应受到更多的指责[2]。”至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完成了对“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的双重批判,将技术从纷繁复杂的生态危机之中摘出,进而开始关注掌握技术的资本之手,逐步将生态危机的根源定位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是技术。当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将批判的矛头转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时,他们便获得了站在更广阔的视角上重新审视技术问题的机会,资本主义唯利是图的本性使得资本主义技术的每一次发展都是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生态效益基本不在其考虑的范围内,因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断定,那些有利于协调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技术,即“好的技术”、“替代技术”、“软技术”、“小规模技术”也从来不会被以经济理性为原则的资本主义所选择,由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正式开启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反生态性的批判。

1.2以生态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能根除生态危机

在对“经济简化论”、“技术乐观主义”以及“技术悲观主义”进行深刻的批判之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终于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反生态性批判的理论准备,亮出了自己的理论底牌,即生态危机的总根源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并且拿出了自己根除生态危机的终极方案,即以生态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提出了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根源的理论依据。奥康纳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性与生产条件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第二类矛盾”,“第二类矛盾”与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的顽疾和本质缺陷。“第二类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一,资本主义生产规模扩大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滞,而以生产条件为其表现形式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则是有限的,二者之间的矛盾就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福斯特则从资本主义制度基本经济运行规律的角度,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可持续性。福斯特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方式及其经济运行规律可以概括为,想尽一切办法地进行资本积累、不断地加快资本周转、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那种要求遵循生态原则,从整体的视角通盘考虑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与冷酷的资本需要短期回报的本质显然是不相符的”[1],而这一切必然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的损害。在对资本主义制度反生态性本质进行揭示之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拿出了自己破解生态危机的终极方案,即以生态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实现人与自然的双重解放,进而实现生态危机的彻底解决。生态社会主义是按照生态理性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它倡导和坚持一种能够维护生态系统整体平衡的人类中心主义[3],它坚持自然资源公有制,通过以自由人联合体为代表的国家权力来解决生态问题,政府拥有强有力的生态管制权,可以有效地实现对生态的监管,克服资本主义制度在生态问题上的自由化缺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将社会主义视为建立生态文明的理想的社会形态,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全面超越,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具备生态理性萌发的条件,社会主义与生态理性相互需要,并天然的结合在一起。对此,奥康纳指出:“社会主义需要生态学。因为后者强调地方特色和交互性,并且它还赋予了自然内部以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以特别重要的地位。生态学需要社会主义,因为后者强调民主计划以及人类相互间的社会交换的关键作用”[2]。

2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破解生态危机所引发的争议及其评析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生态危机根源的破解引出了生态文明研究领域的三个有争议性的问题,即市场经济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生态系统的保护;技术的发展是保护了还是破坏了资源环境;资本主义制度到底是不是生态危机的根源,如果是,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生态危机。对这些有争议性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更为客观的评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并从中找寻有利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2.1市场经济对生态系统保护的利弊之争

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经济简化论”的批判而引发的市场经济对生态系统保护的利弊之争,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对于稀缺性自然资源使用规模的影响问题,即市场经济是有利于降低自然资源的使用量,还是刺激了其使用量的增长?笔者认为,在微观经济运行层面上,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高效作用,为自然资源制定反应其稀缺程度的,符合生态学规律的市场价格体系,使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所承载的自然法则转化成引导、调节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源消耗量的价格信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调节自然资源使用量的目的。因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完全否定市场在生态系统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未免有失偏颇。同时,“经济简化论”所主张的,完全依赖市场自发地调节自然资源的使用量,而不考虑生态规律,仅凭市场自由竞争原则所形成的价格体系来配置自然资源也是十分危险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受政府生态监管的企业往往就会掠夺性开发资源,造成自然资源的破坏。“经济简化论”将生态危机完全归结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充分是片面的。因此,无论是“经济简化论”,还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都各有其积极的一面,同时又各有其局限性。应该积极汲取两者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建立起在生态理性原则指导下的有政府进行生态监管的市场经济,既充分发挥市场在稀缺性资源配置方面的高效作用,又为市场划定生态规制,消除其生态负面作用,这才是通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市场经济的生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正向效应,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2技术对保护资源环境的利弊之争

技术对保护资源环境的利弊之争实质上是后现代思潮中“技术双刃剑”问题在生态领域的延伸,而“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在生态危机问题上的双峰对峙,正是传承了后现代思潮那种抽象的、符号化的理解技术的衣钵。笔者认为,无论是“技术乐观主义”还是“技术悲观主义”都只是抽象、片面的理解技术,并各自抓住技术生态作用的一端不放,片面地夸大了技术在治理或者破坏生态系统方面的作用。只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将技术应用的生态后果与其背后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以及经济规律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观点才是正确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既反对单纯的技术进步可以解决生态问题的观点,也不赞成完全否定技术的积极作用,而是主张通过转变掌握技术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使技术获得生态学意义上的解放,主张转变拥有技术选择权力的经济理性为生态理性,使技术沿着绿色的方向发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这种具体的历史的理解技术的生态功能,体现了其理论的唯物史观依据,为分析解决生态危机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同时,笔者也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论述技术的生态作用方面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在酣畅淋漓的完成了对“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双重批判之后,并没有给出如何发展技术、选择技术、发挥技术积极作用解决生态危机的具体的可行的方案,其所提出的“小规模技术”、“中间技术”等概念,尽管有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但又有在“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之间寻求妥协之嫌,有在发展技术或抑制技术之间折中处理的味道,没有体现出其所推崇的按照生态理性原则选择技术的设想。

2.3资本主义制度是否为生态危机根源的争论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最大的理论特点就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反生态性的批判,将资本主义制度视为生态危机的根源。而关于这一问题,学界有着一定的质疑,质疑产生的缘由就在于既然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根源,为何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反而成效显著呢?笔者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根源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矛盾。首先,资本主义制度唯利是图的本性决定其只有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地挑战资源环境承载底线,才能满足其对剩余价值无限贪婪的内在要求,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开进,资本不断地渗透到世界各地,必然使生态危机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深化[4],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这一论断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性质的揭示是一致的。其次,并不是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都那么成效显著,事实上除了少数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以外,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危机仍然十分普遍,这也从侧面再次印证了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态危机的内在联系。最后,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根源”一词说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反生态本性是无法克服的,这是由其社会基本矛盾———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与自然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但这不妨碍那些为数不多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方式来暂时性的延缓生态危机。实际上这少数的本主义发达国家只是通过环境立法、环境行政监管、大众环境意识的培育以及生态殖民入侵等方式暂时性地解决了本国的生态危机问题而已[5]。其中其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利用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向包括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内的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所进行的生态殖民入侵。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急于发展经济解决本国人民生活问题之际,通过资本输出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来保障本国自然环境不受破坏;利用强大的经济实力直接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毒垃圾废料,用贸易利益诱使发展中国家吃下污染的苦果;利用贸易剪刀差效应,从发展中国家大肆掠夺自然资源、能源来维持本国高消费、奢侈的生活。由此看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生态福利是建立在广大发展中国生态贫苦基础之上的。既然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根源,那么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很严重的生态问题呢?笔者认为,首先应该肯定的是,社会主义作为解决生态问题最理想社会形态的观点应该坚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6]。到了共产主义时代,人与自然的矛盾已经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而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则是在其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完成的,它们二者都是超越资本主义制度的新的社会形态,拥有着相同的性质,只是发展程度上有所差别,正如列宁在解释社会主义制度时所说的,“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末‘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7]。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具备了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能力,它的充分发展就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其次,生态危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是解决生态危机的有效途径,但是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用邓小平的话说“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这就使得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把本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更为直接、紧迫的任务列为头等考虑的问题,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产生矛盾的时候,环境保护往往被忽视,于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在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反而许多导致生态危机出现的诱导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大都广泛存在,这就回答了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生态危机的疑问。以我国为例,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仍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首要任务,生态建设往往被排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后,加之我国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尚未建立起来,传统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尚在逐渐转型的过程之中,现代化的绿色技术体系远没有形成,体现生态理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绿色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健全,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还很淡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生态殖民入侵不断上演,这些都是导致我国资源环境问题存在的现实因素,这也成为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瓶颈。

3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给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生态危机的破解及其所引发的争议,给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我们既要认清资本主义制度的反生态本质,又要清醒的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不能坐等资本主义的灭亡来解决我国的生态问题,而是要立足于当下,关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困境,加强国际合作,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凸显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优势。首先,发展体现生态理性的市场经济。我国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从生态学的意义上深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8]”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积极作用,让市场价格客观地体现生态规律、生态原则,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从生态理性的角度重新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将自然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用效率纳入到效率体系之中,通过市场的效率优先原则引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自然资源消耗量;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将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企业挤出市场;政府要以公平为原则使各种经济主体可以平等的利用、享有自然资源,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平原则。同时,政府要依据我国的资源环境的实际承载能力为市场制定生态准则,为市场限定合理发展规模、划定生态边界,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重新恢复市场机制在保护资源环境方面的活力,政府应帮助市场明晰自然资源的产权关系,明确相关利益主体的生态责任,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生态监管,通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来严格管控那些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生态效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经济主体,进一步消除市场经济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局限性,使市场经济在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内运行。其次,研发、选择符合生态原则的绿色技术。应该将技术的生态作用置于具体的经济活动之中进行考察,探究掌握技术发展方向的经济规律,将技术的生态作用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进行思考。

生态论文范文第2篇

国内近年来关于生态设计的研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于生态设计的内涵和特点。学术界大多认为,生态设计是以生态文明为宗旨的艺术设计,是对科学设计的扬弃和超越,是当代艺术设计的最高境界。生态设计的特点是低碳、环保与可持续,表现为绿色设计、低碳设计、循环设计等方式。二是关于生态设计的理论依据。学术界一般认为,生态设计具有深厚的理论依据,如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美学以及生态科学技术等。三是关于生态设计的重要意义。学术界普遍认为,推行生态设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助于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强我国艺术设计的国际竞争力。

2发展湖南生态设计的有关内容及思路

我们在发展湖南生态设计应着重研究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首先,生态设计的基础理论研究。我们应分析生态设计的内涵特点、形成发展、理论依据和重要意义。其次,湖南生态设计现状的调查分析。开展湖南生态设计的现状调查;
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我们应提出湖南生态设计的发展思路和对策。一是制定和完善湖南生态设计发展战略,确定湖南推进生态设计的战略目标、主要步骤和战略重点;
二是确定湖南推进生态设计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绿色设计与低碳设计、循环设计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公众配合相结合,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与彰显湖南地域文化特色相结合等“四个结合”;
三是制定和完善湖南推进生态设计的具体政策措施,如加大政府对生态设计的资金投入,制定生态设计的奖励政策,加强对设计人员(含设计专业大学生)的生态文明素质培育,成立省市县各级生态设计协调机构;
四是营造推动湖南生态设计发展的文化氛围,如加强生态设计的舆论宣传、加强生态设计网络文化建设、举办以生态设计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生态设计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展览等。在发展湖南生态设计时,我们应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建设“四化”、“两型社会”的战略任务,综合运用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美学、生态科学、设计艺术学、公共管理学及系统科学等多门学科知识,对湖南生态设计发展的基本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首先,探讨生态设计的内涵特点、形成发展、理论依据和重要意义;
其次,深入调查湖南生态设计的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最后,提出推进湖南生态设计的发展思路与对策,从而为湖南推动生态设计健康发展提供学理支撑和政策建议。

3研究湖南生态设计的方法

生态论文范文第3篇

生态文明是符合人类发展要求、解决生态问题、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建设遵循自然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等规律,尊重自然、人和社会的辩证和谐统一,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致力于构建三者间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存环境,是人的无机身体。马克思提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马克思的自然观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人们的社会生产也只能在自然中进行。人与自然、人与人、自然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以实物、燃料、衣着的形式或是以住房等形式表现出来”。自然的力量是无尽的,自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为人类提供生活必需品。自然不仅仅为人类提供物质保障,“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人和自然是辩证统一的,他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界。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生态思想表明,自然和人、社会是辩证统一的。这在社会实践中就要求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同时合乎自然、合乎规律,坚持统筹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存,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样的发展就是科学发展。可见,马克思生态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实际上,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的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在劳动中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的生态思想,主张采用统筹兼顾的方法运用自然规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保证生态文明的顺利进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时刻坚持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作指导,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为基础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始终坚持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辩证统一,才能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反之,则会受到自然发展规律的惩罚,社会经济发展将会遭到严重的影响。

(二)真正确立自然、人和社会辩证统一的生态理念

正确生态理念的确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自然、人和社会辩证统一生态理念的形成,必须从思想上破除人类中心主义,转变社会发展观念,正确认识物质经济利益及其追求和社会及人的发展的关系,克服物质经济利益至上、社会实践唯物质经济利益是从的错误思想,自觉坚持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作指导,自觉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树立解决生态问题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为建设生态文明准备思想前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从表面上看是解决生态问题的现实道路、必然要求和结果,从根本上看则是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生态思想的内在要求和意蕴。换言之,正是马克思生态思想为我国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为我国生态文明实践指明了重要路径

生态文明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前提是尊重和保护护自然,目标是引导人们走向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宗旨是保证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从而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马克思生态思想为达到此目标指明了实践路径。实践沟通、连接了人与自然,是人和自然联系的基础,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只有通过实践劳动自然界才能成为人类及其社会生存发展的现实基础,才能“为人所用”。马克思认为:“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劳动,劳动是其生存的手段。只有在具有社会性的劳动中自在的自然才能被创造成为人化自然,从而才能与人类统一起来。同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所以,在实践劳动中也只有在实践劳动中人、社会和自然才能达到和谐统一。

(一)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生态法治建设

落实和践行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中,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制度建设相统一。一方面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以社会制度和法治为基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生态责任政府,建立自上而下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系统,从社会制度层面落实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运用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不断调节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确保每个公民都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建立自下而上的生态监督体系,保证每个公民都可以行使自己保护生态环境的权利,监督各级政府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督促他们更加透明、高效的解决各种生态问题。只有政府和人们两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保证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坚持在实践中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论文范文第4篇

尽管我国生态补偿实践中对与水有关的补偿已有大量涉及,国内部分学者也针对水生态补偿进行了初步探讨[1-5],但总体看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特别是与水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1.1水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对象不够明确

合理划定水生态补偿范围是开展水生态补偿的前置条件。根据“庇古税”理论,水生态补偿可大致归纳为两类:一是对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区域的补偿,即“谁保护、谁受益”;
二是对资源开发造成水生态损害的补偿,即“污染者付费”。无论是水生态保护或治理抑制了当地经济发展,还是资源开发活动导致了水生态损害,受益主体都有必要向受损主体予以补偿。从各地实践看,目前对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区域的补偿主要集中在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区,资源开发造成水生态损害的补偿则主要集中于矿产资源开发和水能资源开发等领域。一些重要河湖修复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水生态补偿尚未有效开展。比如,近年来随着我国粮食生产重心北移,“南粮北运”转变为“北粮南运”,粮食中蕴含的大量虚拟水发生了由北到南的隐性转移,导致南北水资源失衡加剧、北方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等,反观南方地区,则通过“进口”虚拟水,将节约的水资源用于经济效益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拉动了经济增长,因此也存在地区间的利益补偿问题。而目前的水生态补偿框架对此并未体现[6-7]。

1.2水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和方式比较单一

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方式是保障水生态补偿效果的重要支撑。从资金渠道看,目前水生态补偿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从“大账”来算,中央财政安排的生态补偿资金总额从2001年的23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约780亿元,占了所有生态补偿资金的“大头”。与此相比,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投入、优惠贷款、社会捐赠等所占份额明显不足。从补偿形式看,目前开展的水生态补偿多以“输血”为主,普遍做法是将生态补偿资金以“一卡通”的形式支付给利益受损主体,优点是可以直接弥补水生态保护个人和地区的利益损失,但缺点是由于监管不足,因此资金不能确保高效用于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难以增强受损地区的后续经济发展能力。从补偿方向看,目前水生态补偿多以“纵向补偿”为主,即由中央政府作为补偿主体开展对地方的补偿,或者地方政府针对区域内某一领域进行补偿,而由于水的流动性、时空分布的差异性,因此区际间、流域上下游的利益失衡较为普遍,长期以来利益双方对补偿责任、补偿标准[8]等难以达成共识,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间的横向生态补偿仍在“摸着石头过河”[9]。

1.3严格的水生态补偿责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严格高效的责任机制是规范水生态补偿行为的重要制度约束。我国水生态补偿长期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水生态补偿难以有效开展。从补偿主体看,水生态保护具有显著的“外部性”,补偿主体存在“搭便车”心理,缺乏补偿意识,难以就补偿责任与履行生态保护义务的主体达成一致。特别是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利益主体对水生态补偿的义务、补偿范围、补偿方式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认定上分歧较大,缺乏有效协商,导致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迟迟未能建立。从补偿对象看,对“造血”补偿的方式过度依赖,补偿资金与保护责任脱钩,补偿资金并未完全用于水生态保护,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享受补偿、边破坏生态”的现象。从事中事后监管看,目前对水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比如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缺乏与水生态有关的评价指标,从而影响了补偿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1.4水生态补偿的政策体系仍不健全

尽快明确水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方式,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必须通过出台法律法规加以保障。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生态补偿进行专门立法,涉及水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出台的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从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看,也与现实要求不协调、不适应,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总体偏低,难以充分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各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尚未全面明确,难以合理体现生态损害成本和治理效益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由于地域性特点较强,在普适性、权威性和约束性上有所欠缺,因此难以在更广范围、更高程度上推动水生态补偿顺利实施。

2加快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2.1进一步明晰水生态补偿范围

要充分考虑水的多功能性、水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多样性,在已有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水生态补偿实践范围,明确补偿对象。一是从水功能区的基本特点出发,全面考虑涵养水源、保护水土、调蓄径流、改善水质等功能。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为依据,将江河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区、蓄滞洪区以及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列入水生态补偿范围,特别是要重视对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生态补偿,推动实施水污染治理,推进耕地、河湖休养生息。二是从虚拟水流动的维度着眼,重视区域间以粮食贸易为主要载体的水资源隐性转移效应。科学衡量区域间虚拟水流动对区域水生态状况的影响,将虚拟水“出口”较多的地区纳入水生态补偿范畴。建议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尽快将华北、东北、长江中下游等虚拟水“出口大户”纳入水生态补偿的范围,将虚拟水“进口”数量较多、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地区作为补偿主体,通过资金、项目等方式进行补偿,还可以考虑就南水北调供水水价对部分受水区进行适当优惠,以弥补当地虚拟水大量“出口”产生的负外部效应。三是从“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入手,采用资源收费或开征资源税的方式。将与水生态状况高度相关的矿产资源、水能资源等开发利用活动纳入水生态补偿框架。

2.2进一步丰富水生态补偿实践

针对水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加快推动建立水生态补偿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补偿模式,以增强补偿的适应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对具有重大生态功能的跨流域、跨区域水生态保护区加大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对水生态重要保护区域特别是贫困地区加大省级政府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条件满足时,可仿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做法,从中央层面设立水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在公共财力上与转移支付形成有效互补。制定鼓励性措施,引导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通过资金投入、优惠贷款、社会捐赠等渠道参与水生态补偿。二要建立水生态补偿“造血”机制。为确保补偿资金合理、高效用于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应进一步丰富水生态补偿的形式,减少纯资金补偿的“输血”方式,大幅增加以项目支付的方式投入受补偿区域,如投资一批水生态保护、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成运行后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发挥,弥补生态保护区的利益损失,并可适度带动当地就业。要大力实施产业扶持,加强对重要水生态保护区和修复治理区的产业扶持力度,通过银行信贷、财政贴息、投资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在不超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促进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壮大,以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三要推进水生态补偿试点。以2014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的水生态补偿内容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选择典型流域和区域开展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特别是对于流域上下游的生态补偿,要在总结新安江生态补偿等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在全国层面启动一批试点,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总结成功经验,凝练有效模式,尽快将一批复制性高、推广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做法通过法规政策予以固化。

2.3加快建立水生态补偿责任机制

要进一步明确有关利益主体的权责,强化对利益主体的监管和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事权清晰、监管高效的水生态补偿责任机制。一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保护区以及跨流域的水生态补偿,流域内或辖区内的水生态补偿事务则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给予适当支持。将各类水生态补偿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以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发放。二是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按照中央关于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在明确地方政府水生态补偿责任的基础上,对于跨省界的中小河流及水源保护区域,搭建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协商平台,通过地方政府间横向专项支付、项目支持等形式,逐步建立流域水生态共建与效益共享机制。三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督促补偿主体切实履行水生态修复治理责任,严格督促补偿对象切实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补偿措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四是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尽快把水生态保护、补偿有关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各地开展水生态补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提升水生态补偿的实际效果。

2.4进一步完善水生态补偿政策法规体系

生态论文范文第5篇

面对世界的六次并购浪潮,学术界从经济、管理及法律等不同视角解释并购的动因,并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形成了成熟的动因理论,包括由内驱力引起的动因及由诱因引起的动因形成的动因系统。内驱力引起的并购动因包括追求协同效应、追求市场势力、降低风险、获取优质资产及产业组织创新等,而诱因引起的并购动因包括低价资产出现、有利的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出现、法律允许和放松管制及市场驱动等。

(一)协同效应动机西方主流理论认为追求协同效应是并购的最主要动机,包括经营协同、管理协同及财务协同效应。具体表现为实现规模经济的横向并购、降低交易成本的纵向并购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的混合并购。协同效应主要为企业间的横向并购提供了理论基础。

1.经营协同效应来源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并购可以快速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整合现有资源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解决规模不经济或范围不经济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其前提条件是行业或产业中存在规模经济但现实状况没有达到应有的经营规模,或行业中还可能通过并购现有生产销售渠道实现低成本生产同类或相关产品以实现范围经济。

2.财务协同效应来源于资本效率的提高及融资成本的降低并购会给双方带来财务上的种种效益,通过资本效率和税法、会计处理及证券交易规律实现财务协同效应。并购双方共同的保险效应、内部资金及外部资金的差别、证券发行与交易成本的规模经济引起并购资本成本的下降与融资效率的提高。而合理避税也是实现财务协同效应的重要因素。利用不同国家或企业在资产、股息与利息方面的资本税率差异,通过并购可以实现亏损递延纳税条款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Linner,1971,Asquith,1982,Hayn,1989)。

3.管理协同效应来源于并购后管理效率的改善并购能整合双方的管理资源并提高管理效率。管理能力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软实力与核心价值,通过并购可以使高效的管理资源向低效的企业输送,并整合双方的管理资源,使低效的企业获得现代的管理技术与能力,实现价值增值与管理效率改善。

(二)追求市场势力动机并购扩大企业规模,使得企业在产品产量、销售渠道、原材料供应方面增加对市场的控制力,提高行业集中度,改善行业结构。通过并购公司可以拓展品牌领域,影响消费者的行为与偏好,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与影响力,因而增强企业对市场的支配能力,导致企业市场势力增强并可能产生共谋与市场垄断,以达到垄断企业获取垄断利润的目的。

(三)降低风险动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大多数企业都将选择多元化战略来控制风险。在多个相关或不相关的领域通过并购扩大市场规模与市场份额,充分利用开发公司的现有资源,增加相关产品的生产以实现范围经济,实现多元化投资的综合效益,以寻求企业长期稳定的成长空间与经营环境。这种动机主要解释了以多样化经营为显著特征的混合并购。

(四)获取优势资产动机通过并购获取目标公司的优质资产是企业短时期内提高竞争力的重要策略。在市场竞争中有些公司拥有先进的专利技术与管理水平、庞大的销售网络、卓越的品牌及独特的资源优势,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不可少的要素。通过并购方式可以快速进入这些行业并获得企业最重要的优势资产,不愧是企业实现扩张战略的最优策略。

(五)产业组织动机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企业进入新的生产领域常常面临诸多壁垒,如达到有效经营规模需要大量的资金,必须拥有专利技术和专有信息,开发足够的市场销售网络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国际上还面临东道国的高关税与新型贸易壁垒,因此直接投资进入新产业面临种种壁垒限制,而并购却能有效突破壁垒限制,顺利低成本进入新兴行业,同时减少新建投资所产生的价格战与相互报复的恶性竞争现象,维护产业运行秩序。

(六)潜在价值低估资产出现托宾理论认为,在不考虑资本利得税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票价值低于重置成本时(即托宾Q比率小于1),并购收益将大于0,此时并购可能发生。公司价值被低估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未达到潜在水平、主并公司拥有市场未披露的目标公司真实价值的内部信息、因通货膨胀引致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差异而导致公司价值低估等。因此当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偏离其真实价值或潜在价值时,二级市场的并购活动将不可避免。

(七)技术与经济利好形势出现生产技术是核心竞争力,基于技术整合的并购在知识经济时代盛行起来。推动并购的最重要变革力量乃是技术变革,包括计算机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及互联网信息技术、通信及运输技术等。其次经营效率、产业组织变革及繁荣的经济金融形势是并购发生的催化剂。外界有利的技术及经济状况为企业并购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助推并购行为的发生。

(八)法律管制放松并购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因此公司并购常常受到本国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在跨国并购中并购申报制度与反垄断制度较为严格,因此并购时收购方不得不考虑目标公司所在国的法律与管制状况。一旦法律与管制放松,进入障碍得到消除,新技术和市场竞争将会加剧,促使企业通过并购进入新的领域寻找发展机会,迅速获得竞争优势。

(九)资本市场驱动由于股票市场的非有效,股票市场会错误的估计收购方、目标公司及整合后的企业价值。股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错误估计是企业并购的主要驱动力,实证研究发现,在影响并购决策的诸多因素中,并购发生的可能性与股票估值的高低显著相关,股票被高估的企业更可能发起并购并运用股票支付的方式。因此市场驱动是并购的重要动因。

二、传统经济理论下的并购理论研究

局限学术界对并购的动因研究已经形成较完善的理论框架,但这种研究框架的建立几乎都局限于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传统经济理论。因此并购的动因研究大都考虑并购双方企业的价值增值,突出自身经济效益考量,而忽视了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并购产生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使得有限的资源低效配置与严重浪费,微观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发展日益陷入资源瓶颈,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已经不可持续。因此在国际社会大力推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形势下,中国政府也正全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经济模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所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以及国外环境的剧烈变化,国内企业的生存环境与竞争压力将日益激烈,内生的约束力也将不断加大,迫使企业逐步转变原有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为导向,改变原有仅重视自身经济效益的价值观念。在国家严厉的碳排放约束下,努力寻求碳汇资源已经成为许多高碳企业得以维持持续经营的稀缺资源,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自觉考虑低碳策略也许是一种占优策略。所以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过程中,立足于低碳技术整合、谋求生态协同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低碳并购将是崭新的并购模式,尤其对于钢铁、煤炭及造纸等具有典型三高特征的高碳企业采取低碳并购模式也许是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三方协同的最优战略。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低碳并购的概念界定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能自觉遵循自然界、经济、社会及人自身的客观规律,不断改善和优化人类、自然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生产与消费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包括生态文化、生态产业、生态消费、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生态科技与生态制度等七个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的基本要素。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推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尽快形成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消费模式,着力推进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与循环发展,大力开发新型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全面树立,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低碳经济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与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通过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效率,尽可能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并减少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建立由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与低碳产业体系组成的低能耗与低污染的经济发展系统,从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并大力推行的经济增长模式,2010年8月中国已在5省8市开展低碳产业建设试点,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低碳经济模式,低碳技术、低碳生活、低碳城市等新概念正日益深入人心。

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企业并购的内涵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面对日益严重的碳排放及能源约束,基于低碳技术整合、追求生态协同效应、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低碳并购将成为并购市场的新模式并将逐步成为主流。低碳并购是低碳经济转型中出现的新型并购模式,其核心思想与价值标准体现在顺应生态文明与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低碳绿色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最大效率地使用生产要素为特征的绿色技术进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线,通过企业之间的低碳并购整合有效降低能源投入及碳排放,或者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并购日益集中于更加节约能源、更少二氧化碳排放和更快技术进步的行业与企业,并不断增加并购双方的价值与生态效益,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和帕雷托最优,因此生态文明视角下的低碳并购赋予了并购概念新的内涵,并购的动因与模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极大地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四、生态文明视角下低碳并购的动因

低碳并购的动因与主流的并购动因迥然不同。主流的并购动因理论包括新古典综合派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委托—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并购理论四种。新古典综合派理论阐述了经典的并购动因,主要包括规模经济效益理论、市场势力假说与税赋效应理论,而协同效应理论则是最重要的并购动因,分为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与技术协同效应等类型。委托—理论基于成本视角研究并购动因,提出了成本理论、经理主义假说及自大假说。新制度经济学并购理论则以Coase(1937)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认为并购主要动因在于并购所导致的交易费用的节约以及由此产生的并购后公司潜在效率的提高。而低碳并购的动因则明显有别于主流并购动因。从低碳并购的概念界定中可以看出,低碳并购是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型并购模式,因此低碳并购动因除具有主流的动因理论外,其主要动因在于寻求低碳能源资源、获取低碳技术、培育低碳产业及开发森林碳汇渠道等。从碳排放量的多少考量又可以分为高碳改造、低碳升级和无碳替代等多方面的动因。

低碳经济赋予企业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严重挑战,在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努力培育和创新更多的新经济增长点,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通过低碳并购的方式并购新型能源企业,共同开发新型低碳能源渠道,大力研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培育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并购国内外拥有高新低碳技术的企业以获取最新的低碳技术,如清洁煤技术(IGCC)、二氧化碳捕捉技术与储存技术(CCS)等,大大减少了研发的时间与成本。中国的低碳产业培育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并购低碳产业可以顺利进入该行业,抢占市场发展机会,培育低碳产业。在碳汇成为大多数企业赖以持续经营的稀缺资源时,对许多高碳企业通过碳汇交易市场并购相关碳汇企业(如林业企业)是明智的选择。对于钢铁、煤炭、造纸等高碳企业,碳汇是其耐以持续经营的稀缺资源,因此寻求森林碳汇资源是这些高碳企业最主要的并购动因,可以大大减缓国家强制的碳排放权约束对企业发展的制约,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创造发展空间。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