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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2 10:4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1篇论文关键词创新视角基层干部素质法制意识干部素质与法律意识决定了基层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本领,提高依法办事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五篇】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 创新视角 基层干部素质 法制意识

干部素质与法律意识决定了基层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本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效率,这是新时期对基层干部的重要要求。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都呈现出新特征。为减少和避免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基于创新视角的基层干部素质与法制意识培养意义

广大基层干部必须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在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做到“以法服人”,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执政水平,坚持执政为民,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只有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其走向权威化和规范化,农民的主体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农民增收才能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朝着既定目标不断推进。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努力贯彻和完善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农民增收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逐步改革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法律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二、影响基层干部依法执政的主要问题

农村由于村级干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学法不到位,致使各种矛盾不断出现,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少数干部在管理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引起村民公愤。有的村干部自作主张,盲目引进“外资”,或以集体名义为亲戚、朋友作经济担保,结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致使村级经济陷入困境。

个别村干部,个人说了算,决策违反民主程序,财务公开搞形式主义,集体经济一笔糊涂账,不仅严重影响了班子内部团结,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出现严重不安定因素,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不够强,往往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少数干部只是把依法办事当作口号,没有真正转变执政理念和工作方式,法制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人治”观念对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影响仍然比较深,以言代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较弱,缺乏处理村务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少数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能正确看待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言行上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少数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少数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一些违主义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整体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等方面仍有待规范和完善,在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群众获取信息和有效互动的机会少、意识差。农民往往缺乏依法维权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不能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重上访轻诉讼,不信法,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和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重权利轻义务,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缺乏认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忽视相应的公民义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的落实在基层仍然不够到位,权力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村级、社区民主理财、集体资产监管不够,村(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欠缺或执行不到位。社区工作有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居民自治程度不高。企业的民主管理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和企业发展的民主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基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干部的带动和现身说法,才能整体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其道德水准,才能推动和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从而引导教育广大农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办任何事、说任何话都要看看有没有违法,符合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就可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法律水平。年轻而又有文化的群众、经常出门打工经商的群众,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强于年长无文化、不常出门务工经商的群众。而对于已经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农民而言,其法律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与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城市地区的农民相比,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是差之甚远。必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农民已由过去的单纯种粮食转向了多种经营,全面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不懂得法律就难以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基层干部始终走在最前列。有许多基层干部本身也是致富带头人,是农村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他们的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办事,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遇到矛盾时,要依法进行调处解决,绝不能有法不依和违法办事。其次,农村基层干部要引导村民在遇到矛盾时,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去解决,有理也不能违法,要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创造稳定的农村环境,必须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崇尚法治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村民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一切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加强村级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的法律教育工作。

(三)加强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机制建设

县、乡(镇)党校都应把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村干部培训或分阶段进行专业法的集中培训,为村级干部提高法律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今后评议党员干部还要把是否积极学法、依法办事作为评议干部好坏的重要标志。对平时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办事,甚至经常违法违纪的村干部,该罢免的要依法罢免,该处罚的就要严肃处罚,做到赏罚分明,公正用人。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网络机制,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完成好的予以肯定和奖励,完成差的予以追究和惩罚。并把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干部任用、晋升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四)学用结合,加强基层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建设

倡导“学用结合”的法律教育途径,具体要落实如下“五抓”:一是抓法制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提高村干部法律素质的氛围。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富裕,使个别村民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的不思进取,吃喝享受;
有的乱占土地,违法建房;
有的不懂依法经营,导致经营失败;
还有的沾染不良习气,吃喝嫖赌等等。把《宪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10个法律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印发到各户,做到每户一本;
要办起村级法制宣传广播站,向全村开展法制宣传;
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教育,如针对村委换届选举,开展以保障公民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防止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抓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落实,督促村干部用法学法。村民议事会是体现村民自治、促进依法治村的有效组织形式。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村民议事会。通过培训和测试,使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制素质。分期分批对基层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
依托党校和各单位的集中学习平台,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基层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之中,做到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经常化;
定期为基层干部举办法制讲座,聘请法学专家介绍国际、国内法制建设和发展情况,围绕当前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例分析,促进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的有效衔接。

(五)村务公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不仅要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而且要把村干部的承诺兑现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在形式上,要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公开栏,重大事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在具体实施上,要注重把好两个关键环节:即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注重村民意见的反馈。要通过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保证村干部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记录在案后,及时安排调解人员上门开展调解服务。调解工作要依法进行,并做到法与情、法与理的协调统一。要利用身边人说服身边人的基层调解的优势,通过讲法律、摆事实,以心换心,以情动人,用真情唤醒当事人。要在调解结束、形成统一意见、签字盖章后,按照要求完善卷宗。要有效整合调解工作资源,逐步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有效形成上下联动、行业联合、部门联手的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244-03

一、党校法学教育概述

(一)党校法学教育的概念

党校法学教育是指各级党校在党委的领导下,为了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方式和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综合运用党校教学方法,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开展的一系列的教学活动。

(二)党校法学教育的特点

1.学员特殊。一是年龄跨度较大。在一个主体班内,既有 “60后”又有“80后”;
二是学历层次差别较大,既有正规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本专科生,也有接受其它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党员干部;
三是工作领域不同,既有来自街道的学员,又有来自部门的学员,既有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学员,又有司法系统的学员,甚至有的学员是著名法学院校科班出身,已经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实践经验相当丰富。这些就决定了学员的社会阅历、思维方式、观念看法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更是千差万别。

2.学习方式特殊。一是党校教育具有短期性,主体班学习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系统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可能性非常小。例如高校开设的宪法课几乎都在30个课时以上,而一般党校开设的宪法课程时间仅为3个课时,对于宪法学的发展历程、基本原理、具体内容只能作非常简略的介绍。二是工学矛盾突出。党校学员都是在职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也不可能完全对工作不管不顾,必须两头跑,兼顾学习与工作。

3.学习需求特殊。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全部来自生产、工作第一线,对于学习内容与实践的紧密联系要求很高。党校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实用性,依靠资源优势,研究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尤其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旨在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

(三)党校法学教育的地位

1.党校法学教育是党性锻炼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性锻炼不仅要培养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更要让他们树立法治思维,谨慎对待权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因此,开展党校法学教育决不能拘泥于“法律”的小圈子,而是紧紧围绕“党校姓党”的基本原则,注重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等角度去开展教学,结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的法治思想,阐述法学原理和法治理念,帮助学员更好地学习体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其法学素养。

2.党校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学教育的必要补充。目前,在高等学校开展法学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最主要形式。然而,高校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不过是近十多年来的事,法律人才的培养仍然跟不上时代需求。除了来自某些特定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接受过法学高等教育,其余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训练,甚至连基本法律常识都比较匮乏。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理应成为给党员干部“补法学课”的主阵地。因此可以说,党校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学教育的必要补充,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法学继续教育形式。

3.党校法学教育与普法工作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开展,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旨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而党校法学教育则大为不同,其重点不在于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灌输,而是在于通过法治理论、法治原则、法治观念的系统教育,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虽然党校法学教育与普法工作各有侧重,但其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实践主体,任何治国理政的重要决定最终都要靠党员领导干部落到实处。同时,党员领导干部也是全民守法的先锋模范,党员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得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党员又不同于普通公民,肩负着特殊政治职责,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遵守严于法律法规的党规党纪。因此,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并且将主体范围从“各级领导干部”扩大至“党员干部”,明确要求党内所有人都应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强化基层党校法学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从而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不论是党中央、人民群众,还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党中央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如果不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则难以建立一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队伍。另一方面,基层党员干部是中国共产党直面群众的代表。目前,基层情况复杂多变,社会矛盾呈多元化、高发态势,人民群众对私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有着强烈的要求,对公权力的监督意识显著增强。为了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建立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此外,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基层的领导干部也有可能坐上“民告官”案件的被告席。为了让行政首长更好地参与庭审,就要通过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政诉讼基本程序,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同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想要避免“当被告”,就要加强学习,大力提高包括自己在内的单位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使公权力。

(三)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全面落实教学改革的具体要求

党校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应当与时俱进,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目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基层党校加大了法学教育力度,探索出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基层党校法学专题课的讲授主要依靠本校及省市委党校、高校的法学教师。虽然偶有邀请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授课,但是所占比重不大,导致课程内容相对理论化,“不接地气”的情况时有出现,与学员的期望存在差距。

2.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有一些基层党校在主体班中并未固定设置法学课程,导致法学教育断断续续、时有时无。另外,还有一些基层党校,虽然在每一期主体班都保留了法学课程,但是对于教学内容的选择较为随意,一般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合同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行政诉讼实务等等,教学内容十分杂乱,缺乏系统性。

3.考核方式缺乏严肃性。目前,基层党校基本上不针对法学教学成果进行专项考核,而是仅仅对于学员在整个培训期间的表现形成一个较为笼统的评价。即使有的党校实施了量化评分制度,但也仅仅涉及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两大块内容,没有突出设计与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相关的考核机制。这样一来,则无法突出法学教学成果,也难以调动学员对于法学课程的学习积极性。

4.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正是因为目前的基层党校采用的考核方式缺乏严肃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项考核的重视远远不够,因此考核结果的运用也无从谈起,几乎属于空白状态,如此识别、考察出来的干部是不够全面的,是难以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的。

三、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基层党校法学教育

1.要确保教学时间。基层党校的各个班次都应当开设法学课程。一方面,要重视宪法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首要意义。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另一方面,要重视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这个核心问题,要让学员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要力争将上述两个专题课提升为精品课程,固化到每一个主体班次。考虑到有些学员从初任培训开始,可能会多次参加基层党校的培训,所以应当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在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有梯度的设计。

2.要确保教学人员。每个基层党校都应当配备法学教师,并加强师资培训,多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进行交流学习。除了强化党校自身的法学师资力量之外,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建立法学人才智慧库,选取来自实务部门、本地高校和社会上的法律精英作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后备力量,充分利用各方面师资力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多种形式、不同侧面的法学教育。

3.要确保培训经费。要确保开展模拟法庭、理论研讨、走访调研、外请授课教师所需要的必要经费等等。另外,还要结合法学学科建设的具体改革措施,增加法学教育经费预算。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基层党校法学教育

1.科学设置法学专业课程。一是要突出系统性。除了前文提到的两个固化的专题课外,还要坚持创新法学特色课程。可以在初任公务员培训班开展与“法治”相关的演讲比赛或辩论赛,让学员初步形成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认知;
在科级公务员培训班着重开展“以案说法”,以丰富的案例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进一步强调依法行使公权力的理念;
在中青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重点培养学员程序意识和对法律权威的敬畏;
在处级班开展研究式教学,通过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法治状况,寻求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最佳路径。上述特色课程,层层深入,不断推进,与学员的自身认知和学习需求高度契合,与固化的精品课程一起,形成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二是要突出实用性。可以针对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处理基层综治维稳案件、出庭应诉时的注意事项等热点、难点开设专题课,邀请实务经验丰富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授课,从具体案例出发,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学员运用法治方式的实践能力。三是要突出灵活性。应当在时间上灵活考虑,通过举办短期法学专题研修班或者半年一次的法学专题讲座,尽量缓解工学矛盾,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在教学形式上,则应当多互动、多交流,多举办法学专题读书会、法治经验大家谈等活动,不拘一格,推陈出新,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

2.积极探索法学教学方式。一是要注重理论教学。不仅要推荐学员多读中外法学经典著作,还要引导学员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法治思想,让他们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理解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二是要注重实践探索。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政诉讼案例,由学员分组扮演法官、原告与被告。在模拟审判前,先组织学员前往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了解庭审基本程序,感受法庭严肃氛围。再要求扮演原告的学员组和扮演被告的学员组先后提交相应的诉讼文书,提高其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进行模拟审判时,应当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程序进行,力求最大程度还原庭审现场。模拟法庭教学顺应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新要求,可以充分提高党员干部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组织开展案例研究式教学。带领学员深入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目前基层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直面各个单位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学员们进一步分析,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为基层党委提供决策参考。三是要注重教学研讨。基层党校可以联合法学会、法制工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检两院,充分发动各个班次学员,积极组织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研讨工作,定期召开研讨交流活动,分析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分享化解预防基层矛盾的法治经验,进一步开阔党员干部视野,掌握更符合法治要求的工作方法,深化学员对于法治的认识与理解。

3.建立健全法治能力专项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闭卷考试、撰写调研文章等书面形式考核学员,突出考核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学员参与模拟法庭、交流分享活动、上课回答问题的具体表现,由授课教师进行考核,突出考核的灵活性。

4.有效运用法治能力专项考核结果。基层党委应该高度重视党校对学员法治能力的专项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学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另外,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将法治能力专项考核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充分运用党校考核结果。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3篇

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违法违纪行为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环节。主要特点有:

一是自身要求不高,造成工作过失。少数干部意志衰退,不求上进,“不求无功,但求无错”、“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现象在少数国税基层干部中还有存在。由于一些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彻底,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员经受不住考验,不知不觉地发生工作过失,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二是违反规范程序,超越执法权限。少数基层国税干部放大自己的税收执法权限,违反规范性的执法程序办事;
有的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对查处的偷税案件;
有的滥用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严重侵犯纳税人的权利。

三是丧失执法原则,故意违法违纪。有的基层国税干部对应该正常纳入税收管理的纳税人故意未进行纳税管理,造成漏征、漏管,税款流失;
有的税务干部收人情税、关系税,违规发售发票,丧失基本的执法原则。

四是服务态度不好,刁难管理对象。有的基层国税干部对纳税人服务态度生硬,不给好处不服务;
有的以各种名义、借口,向所管辖的纳税人借钱借物,借占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有的暗示或公开要求纳税人提供吃喝玩乐;
有的收受或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二、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导致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人素质不高。少数基层国税干部执法觉悟低,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不注意对税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从而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政策执行不到位、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管理而未管理、应征税而未征税、应罚款而未罚款的行为,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二是价值观念错位。受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及西方社会“个人至上”、“拜金主义”等观念的影响,放松了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个别基层国税干部在价值观念上错位。

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少数基层国税干部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对有关法律不闻不问,不懂不学,特权思想严重,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面对亲情、友情等,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的抱有侥幸心理,我行我素,违纪违法。

四是领导认识不足。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学习、组织收入工作,轻政治学习、廉政教育的现象,向下压任务、催进度的多,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少。

五是思想教育滞后。少数基层单位忽视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久而久之使一些人思想出现偏差,见利忘法,铤而走险。个别基层单位没有做到警钟长鸣,造成少数基层国税干部法纪观念淡薄,拒腐防变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出现了执法不严、不规范,失职、渎职、等问题。

六是缺乏有效监督。当前由于人治的习惯和机制的不完善,已有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权限不明确,对基层国税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有不少空隙,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还严重存在。

三、预防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思想基础。加强思想教育是预防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在抓好基层国税干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做文章。从教育入手,引导基层国税干部树立执法为民、廉洁从税的职业意识,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维护国税形象的责任意识,切实筑牢基层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权为纳税人所用,情为纳税人所系,利为纳税人所谋。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税收业务素质,是基层国税干部能否做好税收工作必备的基本素质。基层单位应健全学习制度,从实际出发,加大对基层国税干部税收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从而减少和杜绝税收执法中的过失,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以发生在税务系统的典型案例尤其是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认真进行剖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基层国税干部正确对待职务、权力,廉洁自律,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法规政策,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防微杜渐,做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三是加强法纪熏陶。预防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不断增强基层国税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使他们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时刻牢记自己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否则即应承担其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因此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加强对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定期聘请纪检、检察部门领导作法纪知识专题讲座,积极组织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专门培训教育活动,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廉洁从税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执法教育,慎用手中权力。扎实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基层国税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人应如何做?权应怎样用?法应如何执?友该如何交?”开展学习、讨论,教育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人身账、家庭账、亲友账”,教育大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执法权力,珍惜岗位,珍爱事业,增强依法治税、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五是加强自我教育。督促基层国税干部结合地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文明创建等活动,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我教育,进行自查自纠,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加强自身建 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行落实。制度是预防基层国税干部违纪违法的根本性保证。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不给基层国税干部、、以税谋私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针对基层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一个完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科学合理的划分执法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岗位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都要进行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制约。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依托计算机,通过采集基层单位的信息,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减免缓税审批、违章处罚、“双定”管理、票证管理等容易出现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全程监控,实现网络信息交换,使传统的“人盯人、人管人”转变为“机器管人”,并最终实现“人机结合”,从而使管理方法、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发生质的飞跃,实现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的规范运作。三是建立完善稽查案件审理制度。健全完善由法规、征管、税政、计统、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定期对重大税务稽查案件进行集体审理,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稽查结论由法规部门审查把关,跟踪执行,确保查补税款按时入库。

3、建立合理机制,强化防范措施。要把中央颁布的惩预体系《实施纲要》和《五年规划》以及国税总局惩防体系《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教育防范”摆在突出位置,从制度、环境、方法、情感、形式、内容上下工夫,建立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内部外部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发挥层级管理责任制的功效,形成基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工作格局,并将监督的网络延伸到职权行使的各个部位,到处都有廉政监督的“眼睛”,建立“不能为”的运行机制。要加强与当地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实现检察预防、纪检监察监督和行业系统预防的有机结合,形成强有力的预防工作预警机制。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4篇

一、基层工商所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_、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方向茫然。由于工商所大部分干部长期主要从事收费工作,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定费、收费、催费上面,因此停收“两费”后,少数基层干部未能及时调整过来,思想处于波动状态,有的深感今后的工作量聚减,过于轻松;
有的则感到茫然,无所适从,不知干什么,怎么干。

_、基层工商所队伍整体素质,无法适应工商转型的要求。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基层工商所都存在干部年龄偏大,素质不高的现状,以前不少工商所的重心侧重于收费职能,收费工作简单不需要动脑筋,上级考核又是以收费任务考核为主,因而大部分干部很少有机会或者也不愿意接触执法办案,停征两费后,难以适应新的工作任务要求。相当一部分干部对工商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懂执法程序、执法技巧、文书制作,在监管巡查中也很难发现和识别非法经营行为等较为复杂的违法行为。如××工商所有干部职工__人,具有执法资格人员__人,平均年龄__岁,该所能独立办案的只有__人左右。××工商所共有干部职工__人,具有执法资格人员__人,平均年龄__._岁以上,该所能独立办案的只有_人。

_、日常巡查监管仍然沿用收费为主的监管模式。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收费为主的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根深蒂固,因此目前基层工商所仍然沿用旧的监管模式,监管范围基本上仍然停留在以对有形市场和对一些小规模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为主。虽然有巡查队,其职责由于过去以收费为主,日常监管的执法业务知识欠缺,巡点不明确,也是巡而不查,对市场整治仍然习惯于传统的运动式、突击式、阶段式的整治,缺乏事前预防、动态监督的意识和手段,科学、长效的监管机制还有待健全。

_、基层工商所人员分布不合理,人员不能流动,人才得不到重用,缺乏应有的活力。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__人,在基层工商所一线的只有__人,占总人数的__%。自____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基层工商所之间不管所长、副所长、一般工作人员几乎未交流,即使这两年变动的三名工作人员(_人进机关,_人从××所调××所)都是不得而为之。在工商所一线工作的有培养前途的干部,长期在副所长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上得不到交流、重用提拔,上级机关的副主任科员“用脚踢”,在基层工商所除所长外,不管干好还是干坏干一辈子混不到一个副科级。基层的干部在怪命不好,他们认为进机关提级任职在靠关系,不是凭个人能力,相当一部人在政治上选择了放弃,工作选择了敷衍,在生活上选择了沉伦,缺乏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应有的活力。

_、基层工商所的必要经费、交通工具得不到保障。自去年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工商所的办公经费日趋紧张,特别是今年_-_月份的“零经费”,再加上两年多的生活津贴未发放到位,上级机关引导不力,甚至对基层工商所说“有钱开门,无钱你们看着办……”,极大地影响了工商所的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目前我局_个工商所每个所只有一辆车,其辖区都有城乡结合部,管辖范围都比较大,而且有的监管对象地处偏远,要到达市局推行网格化市场巡查的标准,要求一周巡查_次,除了××所、××所勉强维系外,××所、××所、××所靠一辆车保证巡查几乎不可能,因此落后的执法车辆影响了巡查执法。

三、基层工商所现状的对策和建议

_、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职能转型的紧迫感。由于诸多原因,多年来,基层工商所一直把依法征收两费作为工作的重点,停征两费后,要实现基层工商工作的重心转变,就需要全体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市局关于职能转型的要求上来。因此我们要从思想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引导教育,一方面要组织基层工商干部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更新执法观念;
另一方面要组织基层工商干部开展以“如何促进职能到位”、“两费停收后工商怎么办”等为主题的讨论,使大家正确认识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辩证看待“两费”取消给工商部门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省局市局关于职能转型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职能上来,从而实现思想观念的大转变和监管方式的大改革。

_、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着眼工作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工商所干部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一是要区分不同岗位对象进行培训。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针对不同业务、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进行培训,对基层干部要着重围绕“六会”(会监管、会办案、会服务、会维权、会协调、会电脑)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监管执法能力。二是要创新培训模式,在定期全员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案件情景模拟演练、现场指导办案、跟班学习、到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动作用,在日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由业务骨干及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带领年轻干部和年老干部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三是要充实培训内容。不仅要进行工商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培训,还要突出执法办案技能、业务技能培训;
四是要注重培训效果。要实行逢训必考和“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岗位练兵等多种考试方式,严肃考试纪律,将培训考试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变动挂钩,激发执法人员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达到以考促学,增强将学习培训内容转化为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效果。

_、推行网格化坐标式的市场巡查,创新巡查监管方式。基层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市局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管理办法及分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坐标点,确定网格责任人,并将“定格、定点、定员”的情况予以公示。网格的确定,以工商所为单位,将工商所管辖区域确定为一个网,然后分层分片网划分为若干个格,并以相邻的两个以上格组成巡查站,确保_人以上开展巡查;
坐标点的确定,每格内销售高危商品、食品等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和信用度差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确定为网格中的巡查坐标点;
责任确定,每格明确一名巡查干部作为该格第一责任人,与相邻的格组成一个巡查站,站长为该站的责任人,负责该站各格日常监管的组织和协调,同时又是相邻格的第二责任人。各所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管理制度,尤其是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监管类型和对象,提出不同的监管目标和考核要求,使每个监管人员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做到责任与职权相统一。

_、合理配备基层人员,提高基层工商所的整体战斗力。在基层工商所人员配备上,要按照领导能力互补、年龄梯次分明、知识结构合理的要求,对基层工商所的人员进行定期、合理交流调配,并形成制度,强化整体战斗力。要鼓励干部到基层工商所一线工作,凡提拔的干部要有近五年在基层工商所工作经历,工商所要配备副科级以上的非领导职务,让有能力或者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兵熊一个,将熊一窝”,在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配备方面,实现领导能力、业务水平的有机结合,既要有善于团结、善于协调、善于创新的带头人,又要有擅长业务、善于指导、善于钻研的负责人,形成优势互补、配合默契、运转高效的良好格局。要把执法监管、办案能力和综合软件应用能力作为任命基层工商所所长必备条件;
在基层工商所干部知识结构方面,实现工商业务、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既要有精通并能够熟练地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法律专才(每个基层工商所至少配备_名法制员),又要有懂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监管执法服务的计算机能手,形成严把法律法规关和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的互动局面;
在基层工商所干部年龄结构方面,实现年龄大、年龄轻的有机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年龄偏大干部的政治思想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等方面的优势,又要适当配备部分年龄轻的、具有一定学历层次、富有创新意识、勇于开拓进取的年轻干部,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良性循环。要充实基层工商所力量,市局、分局机关要严格按照岗位和编制要求,配备人员(机关人员应在__%-__%),通过实行双向选择,将落岗人员和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充实基层工商所。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林业基层干部;
素质;
问题;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229-01

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审时度势,高瞻远瞩,谋划未来作出的重要决策[1-2]。林业基层组织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林业方针政策的基本单位。林业基层干部则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实践者和技术推广者。林改后,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之担负起实现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是需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有必要认真加以研究[3-4]。笔者结合10余年来的基层工作实践,以宁陕县林业局为例作一探讨。

1 宁陕县林业局基层林业干部人员现状

宁陕县林业局有职工200余人,下设14个乡镇林业站、2个木材检查站、3个森林派出所、1个国有林场、2个中心苗圃、1个朱鹮站,基层干部168人,担负着全县林业各项建设的重任。近年来,随着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基层站(所)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用人机制的不断健全,绝大多数基层干部都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手中握着大中专以上的文凭。但是在他们中间很多同志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缺乏了解,林业基础知识匮乏,掌握的技术不多,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少数干部无法独立完成林业重点工程的服务,如采伐设计、资源调查等。林改后,该局党委以“深化林业改革,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实现兴林富民”为载体,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联共建”(即领导联点、支部联建和党员联帮)和“连心工程”(每位党员包挂一困难户,为他们解忧排难,帮助致富)等系列活动,使得基层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 基层林业干部素质存在的问题

目前,少数干部素质还存在着突出问题,与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影响到整体干部队伍的战斗力,严重损害林业干部的形象,也就难以实现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林业干部要经常学习林业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并深入实践,才能学以致用。但基层干部中多数人不重视知识更新,靠老经验、老方法办事,与林业发展要求格格不入。少数干部既不学习理论,也不学习业务知识,有时间热衷于各类娱乐活动。还有少数干部虽然也在学习,但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用脱节,无效果。二是作风不够端正。在退耕还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了很多遗留问题,少数干部在抓此项工作时流于形式,工作作风浮夸,深入实地不足,解决问题只停留在表面,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事论事,照搬照套,不动脑筋,办事无立场、无观点,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拖、拉、推,认为权力不够,一推了之,问题难以解决。三是心态不平衡。宁陕县山大人稀,基层单位相对偏远,少数干部因工作单位不理想,感到自己吃了亏,处在一种不平衡的心态之中,工作不求上进,对自己无要求,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组织观念淡薄,不遵守单位制度,自由散漫,影响着林业干部的形象。四是思想观念陈旧。基层干部多数存在家庭和工作的矛盾冲突,少数干部个人事情多,1周上班时间只有4 d,一切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在工作上只求应付了事,不求实际效果;
还有少数干部办事不讲原则,存在一些不健康的思想和行为,勤政廉洁意识不强,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3 原因分析

一是主观与客观因素。干部素质问题既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也有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督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客观上的因素。二是用人渠道单一。对基层负责人的选拔使用全在原干部队伍中,对新充实的干部主要来自于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多数专业不是林业,专业不对口,短时间内难以施展才华。这样的用人渠道,制约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制度不够灵活。终身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只进不出,只上不下,导致干部的流动不畅,新老交替困难,主观能动性无法得到有效激活,新陈代谢功能得不到合理正常发挥,制约了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四是考核制度不够均衡。对干部的考核重实轻虚,对实际工作量化有余,对务虚工作约束不足,奖惩措施偏奖轻惩。基层工作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否则容易导致干部思想发生偏差,难以树立林业公仆形象,制约着自身素质的提高。五是督促力度不够强。对干部的督促,主要靠局纪委,群众对干部的督促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实际的作用。纪委人员有限,无法面面俱到,干部与干部之间碍于情面等因素,督促力度不强。

4 提高对策

一是加大干部继续教育力度。每年选派部分基层干部到发达地区进行“充电”,利用考察的机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局党委要多组织干部参加各种知识培训班,特别要加强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林业技术等内容的学习,力争学以致用。二是狠抓干部作风整顿。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对干部的过程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干部在基层的职能作用。三是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矛盾。基层干部95%以上家庭都在县城,他们既要干好本职工作,还要承担家庭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因而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应自觉克服传统观念的影响,统筹安排好家里和家外的各项事务,处理好工作和家庭的矛盾,营造以工作为核心的夫妻关系和家庭氛围,使家庭和事业得到和谐统一。四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便于交流经验,相互学习[5-6]。采取优劣搭配,以强带弱,把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提拔使用或安排到条件好的大乡镇工作,激励他们再接再励;
把工作不求上进、对自己无要求的干部安排到条件相对差或偏远的乡镇,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5 参考文献

[1] 曹昭.农村领导干部素质综合评价[J].现代农业科技,2005(12):80.

[2] 张学敏,刘骏.新农村建设中基层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若干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8(11):4728-4729.

[3] 朱岚华.树立健康心理意识 全面提升基层干部素质[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1(2):87-89.

[4] 齐远鹏.抓好基本功训练 提高基层干部能力素质[J].基层政治工作研究,201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