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1篇一、学习使我提高了境界,充分认识到《廉洁从政准则》的意义和作用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税务局纪检组长【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1篇
一、学习使我提高了境界,充分认识到《廉洁从政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拿”等腐败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廉洁从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我的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市地税系统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优化税收事业发展环境,实现新起点上快速崛起的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一方面,《廉洁从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仅在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来源:文秘站 )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1997年的试行版对廉洁从政,营利性活动,公共财物管理,人事纪律,艰苦奋斗等五个方面作了25款禁止性规定,经过了十多年的试行,的新修订版在以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身边人管理,干预经济,弄虚作假等三个方面,增加为八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从新修订版的禁止性规定具体内容来看,规定更细更全,抓住了问题要害,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腐败份子钻准则空子脑子更活手段更暗花样更多。例如:试行版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领导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新修订版则规定禁止“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我们相信,新修订版的《廉洁从政准则》,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洁从政准则》共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洁从政准则》的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它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我认为,只要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二、学习使我明确了方向,将用《廉洁从政准则》规范言行和指导工作
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2篇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3篇
(一)重领导,着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机制
一是市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朱关烈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并明确了我处室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络和上传下达等有关事项,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市局于年初及时下发了《20__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绍市国税监[20__]41号),确定了今年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提出了一个转变,四个力争的工作目标,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力争使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为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力争使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满意度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市局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从而在全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重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作为收好税,带好队的良好机遇,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纪委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山东,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多次举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辅导会,如由市局朱关烈局长作了题为《实现自我超越,为绍兴国税事业多作贡献》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了省委党校曹文彪教授作了题为《第五项修炼与学习型机关》的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叶振东副校长就科学理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作辅导报告.同时通过网上廉政教育和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广泛而热烈的学习讨论.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绍兴国税愿景,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队伍奋发有为为绍兴国税的发展目标,为搞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重制度,逐步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一是对领导干部,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好五条纪律和三个必须,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退,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要严肃查处.参与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要;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以体现.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明确自觉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禁以培训等名义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有偿发行内部刊物的行为;严禁在推广税控计价器的过程中,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和参与税务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特别是严禁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严禁到企业报销私车 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同时,在原有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与市局信息中心一起共同研发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并于今年3月份在市本级进行了实施.五条纪律,三个必须和七个严禁等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重沟通,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税工作的灵魂.我局从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入手,精心打造和谐国税,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成效显著.一是不断深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的主渠道----绍兴国税网站的建设,在充分体现绍兴国税规范,便民,透明,高效的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纳税提醒,政策解读和以案说法三个子栏目;同时提高了网上咨询问题的答复质量,实现了由提问人对答复质量进行评定的办法.二是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以便民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市局明确要求管理员税收信息送达率要达到98;下户辅导率要达到100,辅导准确率要达到95.三是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市局领导带头开展了走访纳税人活动,分别走访了古越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征求了对国税局在规范执法,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向纳税人系统解释出口退税,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和政策,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趋势,农产品收购处理等一些疑难问题都一一作了现场解答,并为纳税人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从税收角度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重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全市国税系统贯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贯标工作在规范并推动国税工作持续改进的作用,真正使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提升系统行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基础平台.一是进一步夯实贯标工作基础.今年5月份,结合征管改革和机构职能的调整,我处室及时对体系文件及6个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新增了《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操作工作规程》,同时认真开展了一次部门内审,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适宜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使内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改进的主要抓手.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子系统试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能与两权监督,ISO内审,效能督查和执法考核相结合,重点是20__年度已开展的税收执法行为,选取了6个选项点中的61条线索开展了人工核查.检查共发现了11个问题,提出了10条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试点中还对软件结构的正确性,流程的顺畅性,选项的科学性,操作的便捷性进行了测试,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检查.今年5月,根据省局的要求,由我处室牵头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到了政策法规,办税程序和标准,执法结果全透明,在大宗物资采购方面中能严格按照5000元以下询价采购,5000元至50000元实行邀请报价,50000元以上实行邀请招标的标准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市局成立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按照在岗,在行,在状态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
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局的要求,我们还组织全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了以关于预防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问题和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员廉政教育和管理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业务调研.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共撰写有质量,有分析的调研文章14篇,并专门在《绍兴国税研究》出了一期专辑.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信5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纪检监察统计报表也按要求认真做好.
回顾半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离新世纪国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如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下半年市局将开展以清廉文明,平安国税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活动,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三是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的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参加市纠风办组织的企业评议部门和行风广播对话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进行明查暗访活动,以推动各地行风建设不断深入.
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4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今年年初,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了党风廉政状况。组织全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海南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在传达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李宁同志就结合东方国税的实际,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市局监察市根据市局党组的安排,结合机构改革这一时机,及时修定了《东方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领导与基层各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
中层干部与职工级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另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的要求,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明确分工,落实了领导、牵头及协办单位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和本次全省市县局机构改革的特点,及时修定了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召开了廉政分析会议,纪检部门向领导班子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机制上、工作上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明确改进措施。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着重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廉政准则》修定实施后,我局纪检组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局纪检组和市纪委关于学习《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学习方案,采取了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通过东方国税在线短信息平台,把《廉政准则》学习的有关资料向全局干部职工传发,开展自学,举办了四期《廉政准则》学习知识点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征集《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成果。市局监察室及时把学习的时讯在宣传栏展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使《廉政准则》更深入人心,市局纪检组根据《廉政准则》所规定的52条不准每条分别创作了廉政漫画,并制做成ppt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以画明理,寓教于乐,既体现了《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又表现出了漫画的幽默诙谐和深刻寓意,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地掌握、领会并牢记《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在省局纪检组举办的《廉政准则》成果汇演会中,东方国税创作并汇演了以《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大合唱,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二是继续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年初把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在“七一”党员活动过程中,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革命先烈事迹教育。三是为积极配合省局纪检组举办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汇展,组织干部职工创作了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书法作品。四是充分利用我局网上廉政之窗栏目,将正反典型案例收集挂在网上供干部职工学习,大力宣传党纪法规,通报正反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廉政教育。
(三)加强“两权”监督制约,突出监察管理。
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市局纪检组以17个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为主线,认真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做好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市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年初,根据市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一岗两责和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市局纪检组抽调各部门各分局的岗位能手,成立4个业务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局上一年度的税收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27个疑点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并分类总结。坚决杜绝在行政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不按工作流程开展业务的行为。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的现象进行了严肃批评。通过检查促整改,通过整改促规范。
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公开行政管理各项事务。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内容,通过税收宣传等形式,公开职能职责、办税服务、税收政策、纳税人权力与义务等内容;
利用局域网、党组会议、局长行政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等形式,定期公示大宗物品采购、闲置资产处置等情况,增强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监督。
三是专题研究了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结合东方国税税收征收管理实际情况,重点对纳税人的税额核定情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和申报情况、纳税评估管理过程进行了抽查。在监察过程中,发现11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中有3户纳税申报存在税负率过低的情况,及时对管辖分局做提醒,加强税源征收管理。四是继续落实税收业务分析会制度。对税收风险做出全面准确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实行行政月报告制度和行政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过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共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相互监督制约,提高工作效率。
(四)抓好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在东方国税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多方措施确保税收执法行为的正确率,并且长抓不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的情况,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在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重新修定了考核管理办法。在平时工作过程中,由监察部门做好预警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执法人员做出提醒。对税收执法审批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对文书流转的下一环节审批人员进行时限和事项的双向提醒。严格执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由监察部门向全局通报执法考核情况。今年以来,通过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反映,我局累计过错次数6次,扣19分,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进一步下降。
(五)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
一是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有效。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努力把税务机关建成“纳税人之家”。二是纠正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采取向纳税人发廉政手机短信、与纳税人代表座谈、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的廉政信息及举报线索。三是抓好作风整顿、提高队伍作风建设。在东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治“脏、乱、差”专项工作中,纪检组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带头抓好作风整顿工作。四是加强对单位部门的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领导值班制度。机关节假日领导带队值班,值班期间注重“三防”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
(六)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开展了对领导干部有无违规收送现金、金银珠宝、高档家用电器等贵重礼品的监督工作。二是实行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及时、全面报告情况。涉及需要请示局领导或上级机关答复的行政管理事项,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请示汇报,按照批复意见办理,不存在超越权限擅自处理的问题。三是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人事、监察部门及东方市纪委、市直工委、市组织部领导列席了民主生活会。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和总结今年的工作,我局纪检组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如对财务管理权的监督监察,财会学知识和财务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学习不够深入,知识撑握不够全面,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仍然存在差距。虽然日常工作能按照省局纪检组、省局监察室和市纪委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开展,但被动应付的现象仍时有出现,结合实际工作主动创新、举一反三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对“两权”监督检查仍然有不到位的现象。如基层乡镇税源管理的监督监察,漏征漏管户籍的清理等,税源监控监察信息来源不全面,较为单一。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本级纪检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束缚,因此在以后的工作要克服和改正,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增强纪检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升纪检工作的主动、创新能力,加强“两权”的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为确保东方国税不出问题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继续深化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布署及工作要求,按照省局明确的七个方面36个奋斗目标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对各科室各分局就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税务局纪检组长范文第5篇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