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论文范文第1篇海洋倾倒区管理1上海市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倾倒区及使用情况目前,上海市管辖海域分布有5个正式倾倒区和1个临时倾倒区,分别为吴淞口北、鸭窝沙北、长江口1#、长江口2#、长江口3#倾倒区和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洋论文【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海洋论文范文第1篇
海洋倾倒区管理
1上海市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倾倒区及使用情况
目前,上海市管辖海域分布有5个正式倾倒区和1个临时倾倒区,分别为吴淞口北、鸭窝沙北、长江口1#、长江口2#、长江口3#倾倒区和金山临时倾倒区,均为疏浚物倾倒区。其中吴淞口北、鸭窝沙北、长江口1#倾倒区和金山临时倾倒区位于近岸海域。吴淞口北倾倒区,1990年4月批准,面积1.5km2,现为长江口海域使用最为频繁的倾倒区;
鸭窝沙北倾倒区,1990年4月批准,面积0.79km2,水深10m,靠近长兴岛造船基地,近年来很少使用;
长江口1#倾倒区,2010年11月2日批准,面积0.5km2,年倾倒量1000万m3以内,日倾倒量控制在1万~3万m3以内;
长江口2#倾倒区,2010年11月2日批准,面积2.4km2,年倾倒量800万m3以内,日倾倒量控制在2.9万~1万m3以内;
长江口3#倾倒区,2010年11月2日批准,面积9.0km2,实行分区作业,采用轮流倾倒方式,年倾倒量2000万m3以内;
金山临时倾倒区,2010年8月17日批准,面积为1.54km3,使用期限为3年,年倾倒量为60万m3,日最大倾倒量1万m3。各倾倒区位置见图1。通过对2009—2011年倾倒量统计,可以看出黄浦江港区、宝山港区、崇明岛的全部疏浚物和长兴岛、外高桥港区的大多数疏浚物都倾倒在吴淞口北倾倒区,这是因为吴淞口北倾倒区距各港区距离较近,且风浪较小,倾倒单位从节省运输成本和航行安全考虑,倾向于申请在此倾倒,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近岸倾倒区。2010年度鸭窝沙北倾倒区仅批准2个疏浚项目倾倒,2009年和2011年度没有使用,因其靠近长兴岛造船基地,为防止倾倒疏浚物对造船基地的不利影响,将逐步停止使用;
长江口1#、2#、3#倾倒区主要用于倾倒深水航道疏浚物,容量很大,长兴岛和外高桥港区也有部分疏浚物倾倒在长江口1#倾倒区,但数量较少,2#、3#倾倒区尚无近岸疏浚物倾倒;
金山临时倾倒区用于倾倒杭州湾北岸海洋工程建设和维护性疏浚产生的疏浚物,仅2011年度有1个维护性疏浚项目在此倾倒,使用很少。
2吴淞口北倾倒区的年度倾倒总量控制和长江口1#倾倒区的倾倒量调配
吴淞口北倾倒区位于长江口南港北侧边滩一矩形区域,其北侧600m区域的水深在0m左右,已停止倾倒,南侧400m区域的水深从0~10m以上,向航道倾斜,南缘紧贴航道;
在此倾倒的疏浚物除少部分以悬浮物形式直接扩散外,大部分直接滑入或被水流带入航道主槽[2]。吴淞口北倾倒区至今已使用20多年,倾倒量逐年上升,倾倒物常年累积必然会危及航道安全。因此,需对吴淞口北倾倒区进行年度倾倒总量控制,上海市海洋局根据近年吴淞口北倾倒区水深测量和倾倒量统计结果,初步确定吴淞口北倾倒区的年度倾倒总量控制在400万m3,超出的倾倒量将调配至长江口1#倾倒区倾倒;
同时,在审批过程中将外高桥和长兴岛的疏浚物调配至长江口1#倾倒区倾倒,充分利用1#倾倒区的容量并减轻吴淞口北倾倒区的压力。
疏浚物的资源化利用
上海海域面积在9000km2左右,拥有崇明东滩鸟类部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
上海海域又是重要的航运密集区,近岸海域已经很难选划大容量的海洋倾倒区;
而远海选划倾倒区,倾倒单位将大幅增加航运成本和安全风险,还会导致不到指定倾倒区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增多。疏浚物的倾倒会对海洋环境、海洋生物栖息繁殖和海洋资源利用产生较大影响。疏浚物的资源化利用无疑是其处理的最佳方式,将从根本上减少海洋倾倒量,减缓近岸倾倒区紧张的状况。疏浚物资源化利用需要给予政策支持,利用方式主要有如下3种。(1)制造填海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1]。通过疏浚物脱水和固化技术,提高脱水速度和效果,把疏浚泥迅速转化为填海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上海市海洋局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已开展了该项课题研究。(2)疏浚物吹填造陆。上海市已有成功案例,如横沙东滩圈围利用长江口深水航道建设产生的疏浚物,既提供了圈围工程泥沙来源,又解决了疏浚物的倾倒问题。(3)倾倒区泥沙的资源化利用。倾倒区的细颗粒淤泥被水流漂走,积累下大量优质泥沙,引导圈围工程建设单位利用倾倒区泥沙,既扩大了倾倒区容量,充分利用泥沙资源,又节省了建设资金,如近期上海市金山区一圈围工程将申请利用长江口1#倾倒区的泥沙。
海洋倾废管理现状
上海市海洋局创新了三段式倾废管理新模式,即在许可证申请、生效和无效阶段(即许可证过期后)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事前监管主要是受理、审查申请资料,实地踏勘疏浚现场,调访业主核实疏浚区域的位置和面积、倾倒量、倾倒日期等信息;
事中监管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伪造倾倒许可证、不到指定倾倒区倾倒、倾倒过程撒漏、倾倒建筑渣土等违法行为;
事后监管是对许可证过期后继续倾倒或未经许可倾倒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1主要倾倒单位
上海市从事海洋倾倒业务的单位主要有16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0家。倾倒许可证多由倾倒单位根据业主委托向上海市海洋局申请,业主直接申请的很少。业主和倾倒单位都是海洋倾废管理的监管对象,但直接监管对象为倾倒单位。加强对倾倒单位的监管,引导其依法申请、依法倾倒,对于提高倾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倾倒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
申办倾倒许可证应向上海市海洋局提交的材料有:《废弃物海洋倾倒申请书》《申请海洋倾倒许可证告知承诺书》《疏浚区域浚前水深图》《疏浚物倾倒合同》和《疏浚物分析测试报告》。在受理、审批过程中,发现《疏浚区域浚前水深图》《疏浚物倾倒合同》和《疏浚物分析测试报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①部分倾倒单位提交的《疏浚区域浚前水深图》制作粗糙,存在疏浚区域或浚前水深未标注或标注不清等问题,根据水深图无法核算倾倒量。②部分项目的《疏浚物倾倒合同》为包年合同,包年合同未明确全年总倾倒量或每次施工的倾倒量,给倾倒量核实带来困难。③部分倾倒单位提供的《分析监测报告》为其他单位办理,存在互借现象,有的倾倒项目的疏浚物采样点选取过少,或不在疏浚范围内。另外,还存在着少数倾倒单位通过使用虚假申请资料少报倾倒量等问题。
3倾废管理改进措施
在倾废管理实践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受理审批和执法监督两个方面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1)上海市海洋局受理窗口应验明《疏浚物分析监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审批时应检查《疏浚物分析监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是否为该倾倒单位,采样地点是否在疏浚范围内,采样点个数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2)《疏浚区域浚前水深图》应明确标注疏浚范围的长度、宽度、浚前水深、比例尺和绘制单位,能够根据图纸估算倾倒量;
《疏浚物分析监测报告》的采样点需在水深图上标注;
另外,倾倒单位还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疏浚区域倾倒量计算表》。(3)上海市海洋局应对倾倒量存疑的项目进行复核,委托第三方测量疏浚面积和浚前、浚后水深,出具测量报告,核实倾倒单位申报的倾倒量。(4)申请时倾倒单位应提供《疏浚物倾倒合同》原件,合同中应明确倾倒量,受理时应检查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包年合同中若同一疏浚工程分两次或多次施工,应在第一次倾倒时申请整个工程和本次倾倒行动的倾倒量,以后分期疏浚时再申报每一期的倾倒量;
待工程完工后,核实总申请倾倒量与各期倾倒量之和的差别,按实际倾倒量收取倾倒费。(5)在执法过程中,上海市海监总队根据《行政许可法》“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应明确与东海海监总队的职责划分,对查处的违法倾倒行为予以信息共享,以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能力。
海洋倾废记录仪的安装试点
对于部分倾倒单位存在的未经许可倾倒,未到指定倾倒区倾倒,倾倒过程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上海市海监总队因执法船舶、装备和人员不足,不能全天候执法,而倾废记录仪可以有效提高执法能力。经改进的倾废记录仪能够实时记录抛泥船舶的航迹、航速、航行时间、吃水深度等重要数据,并在发生疑似非法倾倒时发出警报,倾废仪记录的数据可与室内监控系统联网实时显示[3]。倾废仪在野外环境中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不易损坏,稳定性较高,具有作为执法仪器的技术性能。上海市的倾倒单位尚未安装倾废记录仪,进行倾废记录仪的安装试点,是上海市海洋局2012年度的重要工作。目前,已选定了倾废记录仪的生产厂家和型号,将选定两家倾倒单位进行安装试点,积累倾废记录仪的使用管理经验,为推广应用做好技术准备。现阶段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虽然倾废记录仪从技术上能够达到执法仪器的要求,但其安装的法律依据与记录数据的法律效力在现行倾废管理法律法规上尚无明确规定。安装试点阶段,倾废记录仪将不作为执法仪器。在上海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中,上海市海洋局将积极争取确定倾废记录仪的法律地位和记录数据的法律效力,为倾废记录仪的推广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研究制订海洋倾废规范性文件
针对上海市尚未制定海洋倾废地方性法规的现状,为了提高海洋倾废管理水平,上海市海洋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上海实际情况,拟从以下6个方面研究制订上海市海洋倾废规范性文件。
1明确海洋倾废、废弃物的定义
规范性文件中的“海洋倾废”是指由上海市海洋局受理、审批,利用船舶向上海市管辖海域指定海洋倾倒区倾倒三类废弃物及人体骨灰的行为。规范性文件中允许倾倒的“三类废弃物”仅指上海市内码头、航道、电厂取水口等疏浚产生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疏浚物;
内河底泥、建筑渣土、工业废渣等不在允许倾倒范围之内。一直以来,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航道安全,东海分局和上海市海洋局严禁向上海海域内的倾倒区倾倒建筑渣土等物质,但现行海洋法规中并无禁止倾倒建筑渣土等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将明确上海市海洋局受理、审批废弃物的定义,明确禁止倾倒建筑渣土等物质,填补执法依据的空白。
2倾倒区的管理
规范性文件将规定实行倾倒量核实、倾倒区容量评价、年度倾倒总量控制、倾倒区范围标志设置、倾倒区环境监测与保护、建设倾倒区作业监视系统等制度。对倾废管理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内容进行细致补充,为开展倾倒区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倾倒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批
规范性文件将从申办倾倒许可证的责任主体、申请材料、受理决定、许可决定、审批时限、许可证变更(包括加船和延期)、倾倒费缴纳等方面进行细致规范,方便申请单位,提高受理、审批效率。
4疏浚物监测评价
规范性文件将规定疏浚物的委托监测、样品采集原则和监测标准。对监测单位的资质、采样点个数和监测费收取等进行规定。
5倾倒作业的监督管理
规范性文件将制订疏浚物装载核实、倾倒作业记录和报告、倾废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管理、倾倒作业公告、倾倒方量认定原则等条款,为海监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该规范性文件也将明确倾废记录仪的法律地位和记录数据的法律效力,规定倾废记录仪将作为执法仪器在倾倒船舶中推广使用。
6法律责任
将规定行政处罚适用措施、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措施、表彰和奖励措施。上海市海洋倾废规范性文件预计2012年底编制完成并向上海市法制办报批。规范性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海洋倾废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制订详细的管理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海洋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京族;
海洋文化;
社会意义
我们团队于2011年7月9日到月15日参加了京族哈节对万尾渔村进行了实地考察。
主要考察了当地的海洋文化,通过了解当地的海神信仰,具有海洋波涛的舞蹈,蕴含海洋心弦的独弦琴对京族生产、生活领域进行了深层次的了解。本文通过有趣的文字描写从而使有关专家甚至更多的普通人得到某方面的启示,或者启发某方面的兴趣。甚至为我校开设海洋方面专业提供有力依据。
京族信奉的海神主要有镇海大王、海公、海婆、龙皇天子、水口大王、观世音和伏波将军等,京族传统的海神信仰习俗的传承,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和边疆稳定。海神信仰成为京族祈求海上平安、渔业丰收、村社和谐信仰习俗之核心。京族人把镇海大王列为崇奉众海洋神灵之首。据说京族祖先迁徙到三个岛上不久,就在海岛东边的白龙岛怪石滩(旧时叫网地)西岸白龙岭上兴建镇海大王庙,后几度重建。现在保存的镇海大王庙为尾村哈亭民间事务会于2005年农历十月初六重建,次年正月二十一日立有《镇海大王庙简介》石碑。庙宇和庙碑均坐北朝南,面向大海,距海面约80m,日夜守护着这片广阔的海域①。京族人在修建或重建哈亭时还把镇海大王的牌位放在哈亭中央供奉,唱哈节期间要到海边将镇海大王迎回哈亭祭拜。
镇海大王是传说中的万尾、巫头、山心三岛开辟神兼海上保护神。京族祖先确定每年农历八月二十日为镇海大王的“诞日”,各户京族派代表到镇海大王庙内或哈亭举行祭拜仪式。镇海大王的传说和镇海大王庙的建立,表达了京族人民对英雄神仙的感恩和怀念,体现了京族惩恶扬善的传统美德。过伟和韦坚平在《京族民间信仰与神谱初录》文章中认为:外来的
京族渔民祀奉当地土著居民的海上保护神,是外来居民与当地土著居民相互认同的表现[1]。
尾村京族人苏维芳说:“镇海大王是我们京族人心目中的保护神,我们尊称他为“神翁”。凡是出海打鱼的渔民,都要在海边祭祀镇海大王,特别是到了哈节和大王诞日,全村各大姓氏的京族代表都会到哈亭和镇海大王庙拜祭镇海大王,感谢他一年来对我们的保佑,祈求
来年更加平安、丰收。” ②
京族的海神信仰仪式具有明显的海洋性。京族人世代面对辽阔的海洋,久而久之便具备了博大的胸襟和富于挑战的精神,这种精神使得他们在面对海上天气变幻莫测、复杂恶劣的海域环境又感到不安,出海平安归来成了京族最虔诚的祈祷。钟珂认为:“镇海大王在京族人心目中是一位足智多谋、机敏勇敢的老者,……京族人尊崇降妖伏魔的镇海大王, 这与京族人以海为生,畏惧大海又渴望征服海洋、战胜海洋的心理特征吻合,表现了京族的海洋民族特性。” [2]京族把镇海大王的牌位放在哈亭中供奉,且每年哈节村民抬着神座到海边将镇海大王迎回哈亭祭拜。祭神当天,师公读祭文,“哈妹”唱道:“月下是谁顶灯?行舟为何停?……”[3]
此外,京族海神信仰在和谐社会构建中也具有重大意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京族人在开展迎送、祭拜海神仪式中涉及的“海洋神话”、“海洋诗歌”、“海洋舞蹈”、独弦琴“海洋音乐”以及频繁的出海前祭祀、海上生活禁忌等各个方面,通过共同完成祭祀活动和遵守海上作业禁忌,彼此相互合作、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不但陶冶了族人的情操,培养了协作习惯和合作精神,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如某家有人畜不宁、天灾人祸、生病卧床等,京族民间认为是家有婆媳不和、邻里口角争吵,或是家人有犯禁。京族民间就要请当地的“法师”或“降生童”到家里降神解难。生童烧香念咒,双目微闭,手舞足蹈片刻,渐渐入化,“令箭”穿过左右面颊,以神灵的口吻,为主家道明缘由,如说“主家出门犯禁,冲撞土地”,或说“府上翁媳不和,神灵欠安”等[4]。同时降生童会按照一定程序帮主家做法事,驱邪除鬼神,保佑主家恢复安宁,人畜兴旺。京族的海神信仰心理及信仰习惯的养成过程,自然而然规范了京族人的道德行为,形成了和睦的家庭人际关系、团结的邻里关系和良好的村风村貌。
京族舞蹈穿插于祭祀仪式活动之中,祭祀一般与或神秘的自然崇拜有关,在现代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京族舞蹈在维系自然与社会关系、情感交流与达成统一民族心理等多个层面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京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唯一的海上民族,祭神时,主祭向神灵献酒,这时跳起《敬酒舞》和《敬香舞》,这两支舞表示对神灵的尊敬,并向神灵祈福;
《天灯舞》是人们对海洋渔业文化、对族人出海打渔归来的抚慰,对族人辛勤劳动的感恩;
哈节结束前跳《花棍舞》,具有驱逐鬼邪欢送诸神回归天位的意义。除了哈节舞蹈外,京族还有专门用于丧葬的《竹马舞》和《摇船舞》等。族舞蹈常常穿插于祭祀仪式中,以鲜明的表演形式表达京族人民与神灵、与自然以及族群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美好期望。舞蹈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起源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构成一样,都不是单一元素构成的,而是由多种因素组合成的,京族舞蹈的起源正是祭祀仪式、劳动生产、海洋性文化这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每年的哈节除了祭祀祖宗之外还有祈求来年丰收和出海平安的意思,在哈节举行的地点哈亭内供奉的神灵以镇海大王为首,其他福神为高山大王、兴道大王、广达大王等等,这些神灵代表达了京族人对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敬。京族舞蹈是与祭祀活动紧密相连的,在祭祀活动中,舞蹈穿插其中,成为了祭祀仪式的一部分,语言动作是表达涵义深刻的意旨符号,京族舞蹈以固定的祭祀意义的身份形成和发展,这也是京族舞蹈区别于许多民族舞蹈之处。京族人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屈不挠地向海洋进军,受海洋文化的影响并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形成了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京族舞蹈起源于京族人民在沿海的生活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实践和需要。劳动生产是力度、姿势和技巧的配合,京族人织网、撒网、收网、出海捕鱼,在劳动经验和审美习惯的形成过程中,塑造了京族自身表达美感的特殊方式,渗透到艺术的各个方面,而京族的舞蹈必然也会带上浓重的海洋性劳动方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舞蹈动作对海洋生物、海水波浪、人类游泳姿势等相关的海洋特征的模仿和表达。
京族舞蹈的民族特点很明显,表现出了海洋性特征,在动作、道具、节奏和整体氛围这几个方面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一)在动作上,圆、柔、收三个字可概括京族舞蹈的总体特征。
特定的舞蹈动作表现出了特定的生活习惯。“京族哈节文化植根于处于特定地理环境中的海洋文化,体现了他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适应独特的海洋环境而所具有的独特的创造力。” [5]轻与柔的手部动作,是对海洋的模仿,让人想起海水的起伏不定,吞吐反复。海水能够根据地心引力保持海平面,京族舞蹈模仿了这种平衡感,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手臂和腰、腿互相弯曲的具有和谐美感的角度。在模仿海洋生物方面,舞蹈《海石花》就模仿了水母、鱼和螃蟹等海洋生物,展现出了海洋生物生动的生存状态。人遨游于海水中,利用海水浮力与大自然进行嬉戏与活动,手的摇摆正好展现了人类在海洋中的自由浮动状态。
(二)特定的舞蹈都会有特定的道具,用以象征、表达不同的含义,京族舞蹈也不例外。
跳《天灯舞》时,跳者的头顶放一只倒扣的大碗,碗上再放一只碟子,碟子上均匀地竖放着三支点燃的蜡烛,舞者双手各拿一只酒杯,杯中也竖放着一支点燃的蜡烛,这被称为“天灯”京族人靠出海打渔为生,需要提防风浪,也需要时刻辨别方向灯有光明之意,少女头顶天灯,扭动缓慢柔美的舞姿,一是以灯象征光明和灯塔,时刻为海上远航打渔的族人指明航向;
二是头顶“天灯”以缓慢柔美平衡的动作来祈祷渔船在广阔的海面上一路平缓安全出航,用于丧葬仪式中的《摇船舞》,是由一女两男配合表演的舞蹈,道具是用纸模拟船只的样子扎成一个小舢板,女性表演者在前面做拉船动作,男性表演者持浆在船左右划动,“船”的道具不仅反映了海上生活的场景,再现了族人的劳动状态,追忆了亡灵生前的劳动场景,寄托了亲人的哀思,同时“船”还附有佛家“渡”的含义,有把死者“超度”之意。
(三)在节奏上,京族舞蹈在展览一个动作的姿势时比较舒缓和缓慢,注重对过程的展示;
整体氛围虔诚肃穆,宗教气息古朴浓重,表达了京族人民对海洋的崇敬。
京族的宗教祭祀舞蹈,是祭祀诸神及先祖的一种礼仪性的舞蹈形式。主要用以祈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逢凶化吉、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表示对先祖的怀念,这些宗教及习俗规约着京族人民的行为,世代传承,成为京族海洋文化习俗的主要组成部分。京族人民居住在偏僻的海岛上,每当男人出海打渔,老人、妇女、孩子都要到海滩上送行,并举行祭海活动,在家的亲属无不牵肠挂肚,担心着亲人的生命安危。一遇险情,家人们就焚香点烛,祈求神灵保佑,并扶老携幼,拥向海滩,盼望着亲人的归来。
因此,京族舞蹈有很深的海洋审美意义。京族舞蹈能表达人类情感,凝聚民族力量。同时京族舞蹈的现代意义――回归自然,放慢节奏,构筑温情氛围。京族舞蹈积淀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展现出了特有的海洋性特征,它曾在京族人几百年的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是人类海洋文化中的奇葩和瑰宝。
京族海洋文化最具民族特色的乐器――独弦琴。独弦琴又叫一弦琴,因为它装有一个匏瓜状的扩音器,所以又叫匏琴。又由于它的音律主要表现出悲凉婉转,因此又叫“悲凉琴”。一琴多名,反映了京族同胞对独弦琴这一祖传乐器的珍爱。
独弦琴在独奏时使用若有若无的共振表现手法,是京族语言特色的加工和扩大,是京族民歌民谣、小曲小调等所独有的艺术才能,是京族独有的特色风味的演唱技巧。当独弦琴与独唱者同发一个音时,演唱情趣和演奏的魅力相济共融,能把听众带入迷宫式的幻想,回味无穷独弦琴用一根弦奏出了丰富的曲调和感情,其曲调时而高山流水,时而鱼翔碧波,时而百鸟朝阳,时而惊涛拍岸,音调丰富,音色优美,每当明月当空,夜阑人静时,琴师拨弄琴弦,悠扬的琴声划破海岛长空,动人心魄。
注释:
①访谈人:吴恒.男,汉族,年46岁,白龙村村农民.访谈时间:2011年9月17日。
②访谈人:苏维芳.男,京族,是年68岁, 尾村籍人,退休前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长期从事京族民歌和喃字的收集整理工作.访谈时间:2010年9月16日、2011年5月12日。
【参考文献】
[1]过伟,韦坚平.京族民间信仰与神谱初录[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
[2]钟珂.京族鱼文化在哈节中的表征与传承[J].河池学院学报,2010(4).
[3]陈学璞.略论京族文化的民族性海洋性特色,京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A].黄有第.防城港市京族文化研讨会论文集[C].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
海洋论文范文第3篇
规制经济学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国家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如何对市场微观经济体进行干预管理的产业经济学分支,经济性规制主要研究政府在约束企业定价、进入和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如渔业中的许可证制度就是经济性规制。
规制经济学发展至今经历了规制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规制经济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以及激励性规制理论五个阶段(周慧许长新,2006)。通过对其发展过程的研究,范合君等(2007)总结出西方规制经济学发展的特征,其中规制内容从经济性规制到社会性规制演进,规制手段从传统规制手段到激励性规制手段演进与渔业规制相关,特别是规制手段的变迁。传统的渔业规制没有改变过度捕捞的激励,而基于产权的渔业规制如可转让的个体配额(IndividualTransferableQuotas,ITQs)就是一个激励性的渔业规制。
2渔业规制目标
渔业政策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经济上的和环境上的。一方面,政府应该保证渔民获得应有的利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护海洋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在现实社会中,渔业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具有非排他性和可耗竭性的特点,随着捕捞者的增加,拥挤成本也会越来越大。渔业的这种开放获取的性质主要带来了以下问题:①经济上和生物经济上的无效率。与私有产权相比,开发获取导致付出较多的捕捞努力但是获得较少的收益。并且,高水平的捕捞努力使得生物经济学的均衡鱼存量低于最大持续产量。②过度捕捞。由于渔业几乎没有进入的技术障碍,因此人人都可以进入该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渔民总是试图捕捞更多,因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别人也会这么做。这就产生了“捕捞竞赛,导致渔业资源的迅速减少甚至耗竭。
尽管有学者认为水产养殖是一个避免过度捕捞并且满足不断增加的对海产品需求的好方法,但是它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首先,发展水产养殖可能会毁坏海岸的地貌,破坏某些生物的栖息地。例如,在我国,许多红树因为水产养殖而遭到砍伐,而由此整个红树林生态系统也遭到了难以修复的破坏,这些损失难以弥补。另外,过多的水产养殖会降低水质,而修复水质,清洁沉积物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因此,要解决渔业资源开放性获取所带来的无效率和过度捕捞,在经济与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仅仅靠用水产养殖业来代替渔业。政府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管制措施来纠正开发获取带来的问题,弥补市场失灵,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渔业规制目标。
3主要渔业规制手段
根据渔业规制的经济学理论,渔业规制可以分为:产出控制(限额捕捞、个体配额)、投入控制(许可证制度、个体投入控制)和技术措施(休渔制)。
3.1渔业许可证制度和限额制度政府主要通过对控制渔船和捕鱼工具,发放许可证和捕捞限额来管理海洋渔业。从1989起,政府就开始对渔船的数量和它们的总功率进行控制,以此来限制捕捞力。限额由农业部分配到沿海各省。当地的渔业管理部门
负责根据配额控制渔船数量和功率。在我国,在已经实行限额制度的海域捕鱼或是捕捞已经对其捕捞数量进行限制的鱼种,捕捞者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为了更好的实施“双控”制,渔业许可证制度也开始实施了。
2002年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中将渔船分为三类:海洋大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441千瓦;
海洋小型渔船,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且船长不到12米;
海洋中型渔船。各类渔船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审批以及发放。大型拖网、围网,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协定的共同渔区、南沙、黄岩岛海域作业以及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这三类渔船的许可证需由农业部进行审批,委托农业部各海区渔政监督管理局发放。远洋渔船的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发放,其它渔船的由地方部门进行审批发放。《规定》还指出使用期一年一上的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审,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期为两年。同时规定,我国的渔业捕捞许可禁止进行交易和转让。
1999年,政府宣布每年的总捕捞量应该实行“零增长”。在此之后的第二年,新修订的《渔业法》出台,宣布实行对捕捞量的配额管制。这种对产出的控制将某海域内的目标鱼种的最大捕捞量限定在与前一年大致相当的数量上。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实施了“零增长”之后的2000年起,到2005年,总捕捞量基本保持在145万吨,增长率在0%处波动。
3.2休渔制休渔制既包括休渔期,也包括休渔海域。休渔制是在一段时期内在某个特定的海域禁止捕捞特定鱼种或是禁止使用特定的方式作业。休渔期一般是在夏季,因为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在该时期进行休渔,可以保护主要经济鱼种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渔业资源得到修养生息。在8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实行休渔制度对特定的鱼种进行保护。①1981年,从4月1日到7月31日,北纬32°到34°,海岸线以东至东经122°30’海域禁止使用拖网作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大黄鱼和黄花鱼。②自1988年起,渤海海域全面禁止拖网作业。③自1989年起,为了保护带鱼,从5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在带鱼产卵区(北纬28°30’到30°30’,海岸线到东经124°30’)作业。
全面的休渔期制度始于1995年,首先是对东海和黄海两大海域,1999年开始在我国其它海域实行。由于每年的环境、气候等情况不同,各年具体的休渔日期不尽相同,2003年农业部对休渔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强调所有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每年不得少于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并报农业部和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时间开始前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从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动。
4对我国主要渔业规制的评价
我国的渔业规制主要包括许可证制度、限额制度和休渔制度。但是,这三种制度都仅仅是在限制或是禁止,没有实施激励性的规制手段。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的捕捞限额制度还没有真正实施的情况下,捕捞许可证制度和休渔制度会导致“捕捞竞赛”,一方面“激励渔民在渔汛期为获得尽可能多的份额而激励竞争”,另一方面,“激励渔民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或扩大其捕捞生产能力”。休渔结束以后,强大的捕捞压力和“捕捞竞赛”使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陈卫忠的研究中,也提到休渔制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海洋鱼类的数量恢复几乎无所作为。尽管如此,作者仍旧对我国的渔业规制持乐观的态度。王海峰等(2006)用带有虚拟变量的计量经济模型考查了“零增长”、休渔制度、“双控”制和加入WTO对海洋捕捞产量的影响。结果发现“零增长”、“双控”制和休渔制度影响显著,但是仍需要改进。其中,“双控”制度在投入控制方面的成果还不稳定。一方面因为它“没有控制机动渔船的吨位”;
另一方面,“机动渔船的千瓦数也在临界值,随时可能超过合适的渔船千瓦数”。
总的说来,我国的渔业规制尚存在激励不足,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地改变资源耗竭的状况。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渔业的规制起步较晚,仍有很大的空间进行改进,相信通过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我国的渔业规制可以得到改进,渔业可以沿着可持续的道路发展。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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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论文范文第4篇
海洋污损和溢油灾害
2000—2010年,浙江海域共记录到海洋污损事件504起,累计污染面积超过410km2(表2),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28900万元。引起海洋污损的主要原因为有陆源排污污染、养殖污染、农药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溢油。如,2003年11月,台州市椒江、路桥两区沿海滩涂发生重大渔业污损事件,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大约为32.0km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海上溢油灾害主要是海上作业和航行过程中的溢油造成的海上污染灾害[4]。自2000年以来,浙江海域发生的溢油(含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累计51次,累计污染面积超过310km2(表3),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4000万元,溢油(含危险化学品泄漏)量累计超过2500t。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溢油灾害造成的海域污染面积、经济损失和溢油量绝对不止表3中列出的合计数值。因为2000年、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均有溢油事件发生,但污染面积缺失;
同理,2000年、2009年和2010年溢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2010年的溢油量数据缺失;
2006年,现代独立轮特大溢油事故造成近400t重油泄漏,舟山海域成灾面积约300km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而表3中仅以1000万元计。浙江海域的溢油灾害主要发生在舟山—宁波海域,这与宁波—舟山港本身的战略地位是密切相关的。宁波-舟山港拥有镇海、岙山、大榭、册子岛等四大25万吨级以上油码头和储备基地,年卸油能力8400万t,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和海上交通枢纽。溢油灾害对浙江海洋生态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7-20]:①造成海洋生物大量死亡。溢油事故产生的油膜覆盖大面积海域,造成海水严重缺氧,使大量藻类、鱼虾贝类和海鸟死亡,或使经济鱼、虾、贝类因富集石油烃而产生异味。②破坏海洋生态平衡。海上油膜阻断光合作用和“海-气”交换,从而降低海洋初级生产力,破坏海洋生态平衡。③海岸带严重受损。溢油抵岸,玷污海滩,不仅危害滩涂动植物资源,还将影响海洋水产养殖,造成海产品污染;
而清除其污染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另外,溢油污染还将对沿岸风景、红树林、滨海度假旅游产生负面影响,造成沿岸旅游业的经济损失。
生物入侵
浙江沿海的主要入侵生物为互花米草。20世纪80年代,为了研究互花米草的消浪保堤保滩功能,浙江省开始在玉环县桐丽五门滩涂试种互花米草。2000年之前,互花米草在浙江主要分布于温州沿海,面积约392.1hm2[8]。2000年以后,互花米草的分布区域逐渐扩大,分布面积也随之增加,到2007年其面积已经扩大到4812hm2,主要分布于温岭、黄岩、苍南、平阳、瑞安、温州市区、西门岛、西沪港以及杭州湾南岸(三北浅滩)[9-12]。据资料统计,到2010年,互花米草在浙江沿海的分布面积已经扩大到6924hm2,主要分布于苍南、温州湾、乐清湾西门岛、台州湾、三门湾[13]、象山港和三北浅滩。互花米草具有极强的入侵性,对芦苇、滩涂底栖生物、养殖生物和红树林的生长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互花米草植株高大、根系发达、繁殖能力极强,能够与芦苇等本土植物争夺光照和营养物质,威胁当地的滩涂养殖和生态系统健康。互花米草发达的根系能够拦截随潮水而来的鱼虾贝类,潮水退落时,鱼虾贝类被拦截缺水死亡,从而威胁渔业生产,宁海市就有好几千公顷滩涂深受其害,每年损失超过5000万元[12]。至2010年,乐清湾西门岛上的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已经扩大到1705hm2,仍在不断入侵岛上有限的红树林,严重威胁红树林的生长。而互花米草的清除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难以根除。
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1浙江省已经实施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措施
1)省、市、县三级海洋监测体系建设
浙江省的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化工作起步于2001年,至2007年,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基本具备实施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能力。至2010年,省、市、县三级监测机构已发展到26个,包括1个省级中心、5个市级中心(站)、20个县(市、区)级站。业务化任务监测已经覆盖全省近岸海域,监测预警报业务涵盖9大类21项,包括全省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性监测、入海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赤潮监控区专项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应对气候变化监测、涉海许可监督检测、专题监测、监测质量保证。此外,200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出台了《2008—2015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能力建设规划》,确定了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省、市、县三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体系。
2)赤潮、油污染等海洋生态灾害防范措施
浙江省历来十分重视赤潮、油污染等海洋生态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从方案、预案的制定、监视监测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效。①方案、预案。制订了《赤潮防灾减灾工作方案》《赤潮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②监视监测系统。监控范围由2002年建立赤潮监控区,至2008年扩大到全海域;
监测手段从调查船、飞机到卫星遥感,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测系统;
建立赤潮志愿者队伍,至2008年受聘志愿者达三百余名;
防污染专项行动,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实施船舶油污水排放口铅封。③宣传力度。省级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市级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县级赤潮监测简报、报告。
2今后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措施
浙江省虽然在海洋环境监测、赤潮灾害防范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在溢油、海洋污损和生物入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欠缺。浙江省又拥有宁波—舟山港这样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和海上交通枢纽,一旦发生重大溢油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浙江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形式依然十分严峻,今后的对策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政策方面
加强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22];
制定严格的陆源排污监督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涉海环保协同监管;
建立海洋生态灾害分级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客观、科学的分级评估标准;
加快制定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尽快制定海洋生态灾害经济损失评估规则;
制定海岸带发展规划,加强对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加强对湿地和滩涂的生态环境保护。
2)技术方面
进一步加强现有海洋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海洋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和赤潮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重大海洋污损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理能力[23];
加强国际国内地区间监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观测信息共享;
逐步开展生物入侵业务化监测,充分利用3S技术,及时监控海洋动态变化过程,逐步建立海洋生态灾害数据库,客观地评价海洋生态灾害;
做好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
海洋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空间 虚拟现实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如下定义:“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而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具有地域文化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沿海居民在长期的涉海行为过程中积淀形成的具有海洋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包括文学艺术作品、民间习俗、海洋节庆活动、民间传统技艺、海洋信仰等。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植根于辽阔的海域疆土,又受制于海岛的封闭性与独立性,相对来说,它具有较为稳定的海洋地域特征。于是,海洋文化空间对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延续起到了重要作用。尽管文化空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一种描述,但是,特定的文化空间的形成是因为有特定的文化活动的存在,而文化空间又成为文化活动不可脱离的空间环境。
1.文化空间的概念
长久以来,“空间”一直被视为是一个纯粹的几何、地理概念,是指由点、线、面构成的方向或者形状空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对“空间”做出了新的哲学诠释。他在《空间的生产》里建立了空间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和概念体系,由原先的“空间中的生产”转向“空间的生产”的分析研究。他认为“空间是一种(社会)产品”,每一个社会或每一种生产模式都会“生产”出相应的空间。进而,他在列举空间类型的时候,也提到了“文化空间”一词。他认为“空间的概念与精神的、文化的、社会的、历史的空间联在一起”。这样的描述,很明显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考虑的。
但一个专门术语,文化空间第一次出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中。宣言指出,文化空间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表现,它是一个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
值得强调的是,人类学的文化空间是物质与非物质的结合,它既有物化的形式,也有人的行为,甚至有精神的展现。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学的“文化空间”,首先是一个文化的物理空间或自然空间,是有一个文化场所、文化所在、文化物态的物理“场”;
其次在这个“场”里有人类的文化建造或文化的认定,是一个文化场;
再者,在这个自然场、文化场中,有人类的行为、时间观念、岁时传统或者人类本身的“在场”。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不断深入,从文化空间的形成和作用来看,它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类型,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空间。在此,笔者把文化空间分为两类,一类文化空间是单一、纯粹或动态的文化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不产生、包含其他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类文化空间既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中又包含了其他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资源状况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独特的海洋地域特征和海洋文化特征,使得其对文化空间的依赖性更加地突出。截止目前,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没有文化空间的形式,但中国并不缺乏文化空间。而且,从文化空间的第二种类型来看,每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一个相对应的文化空间。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是指定期举行海洋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形式的场所,或是某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根据文化空间的性质、内涵、特征与形式,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涉海生活生产行为。沿海居民的涉海生活生产行为明显区别与大陆居民,漫长岁月的涉海生活生产行为形成了沿海居民的海洋生活习惯、海洋生活习俗、海洋人格精神、海洋信仰,也促进了诸如渔业、盐业、造船业、航海业、海洋科技等海洋产业的形成,还造就了极富海洋特色的人文历史景观建筑等。涉海生活生产行为是一个活态的空间,样式多样且极富有变化,流动性较强。
第二,海岛村落。海岛村落尤其是传统海岛古村落浓缩了海洋文化、海洋经济发展的历史,蕴含着海岛文化的精髓。它不仅是物质空间,更是海洋文化的精神空间。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在2014年3月的《海岛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价值与路径浅析》的调查报告中,将舟山群岛海岛村落分为三种主要类型,一是古建筑村落,如岱山县的倭井潭村,嵊泗县的峙岙村等。二是民俗风情村落,例如定海区的紫薇村,普陀区的莲兴村。三是自然生态村落,例如普陀区的西岙村。海岛村落在文化具有很大的天然包容性,存在文化的多样性。
第三,海洋自然地域景观。海洋自然地域景观是一种自然景观,但是由于其能被人直接或间接利用,因此,也逐渐融入到人文历史景观当中。比如,海岛村落从海岛地理地貌视角来看,它是属于自然地域景观。但从村落文化视角来看,它是属于人文历史景观。不同的地理决定了海洋自然地域景观的结构、样式、文化特色和素质等。例如,舟山群岛的普陀山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第四,海洋方言俚语。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媒介,海洋方言俚语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口头遗产的首要条件,使其具有独特的地域色彩。舟山话被当地人叫做“舟山咸话”,这“咸话”两字并不是“闲话”的错别字或谐音。因为“闲话”的意思是“闲暇无事,随便聊聊”。而“咸话”的“咸”是甜、酸、苦、辣、咸五味中的一种,“淡”就是淡而无味,那么“咸”就是有滋有味了。“咸话”,就是指舟山的海岛居民讲的有滋味、有风趣的一种语言了。
第五,海洋信仰。海洋信仰是沿海居民由对海洋崇拜、禁忌的心理活动和精神感受所创造出来的神、灵形象,以及对这些神、灵形象的崇拜和禁忌仪式及其传承活动。海洋信仰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不是一种文化空间。但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它也一种文化空间。例如舟山群岛普陀山的观音信仰,观音信仰是一个文化空间,在这个文化空间里,诞生了普陀山的佛教文化、寺庙文化,诞生了观音文化节、观音祭祀朝拜礼仪,也诞生了观音饼工艺、观音传说的口头文学等。
第六,海洋节气。海洋节气是中国传统节气与沿海和海岛地区的特殊地域节气相结合的用来指导涉海生活生产的一些特殊性时刻或时段。在这一时间阶段,为了辅助涉海生活生产,沿海居民往往会举行相应的习俗、礼仪、节庆等方式,进行表达和纪念。中国传统的节气因为沿海或海岛特殊的地理,会披上海洋的特色,而这些每到节气,也会有自己独特的纪念和庆祝方式。
3.文化空间之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传统的观点认为,文化空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主要用来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在1998年提出文化空间的概念的,当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155次大会上成立了一个专项奖金,用来激活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后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官员埃德蒙・木卡拉对此解释说:“文化空间指的是某个民间传统文化活动集中的地区,或某种特定的文化事件所选择的时间。”从这个解释来看。文化空间似乎又不仅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也可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而正如上文所述,文化空间一词,亨利・列斐伏尔早就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在其著作《空间的产生》中提到了。如果从这个角度去分析文化空间,去研究文化空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那么,文化空间的内涵与外延会丰富得多。
文化空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文化空间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空间。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都有其特殊的地理空间和文化空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产物,它有别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文化。中国的观音信仰大致起源于两晋时期,但把观音奉为海神,作为海洋信仰的对象,则是唐代开始的。舟山的观音传说具有浓郁的海洋气息,这和普陀山称谓南海观音的道场是有关系。例如不肯去观音、慧锷请观音等观音传说故事,都是依托海洋这个地理空间和文化空间而逐渐形成的。
文化空间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文化空间的土壤而生,如果离开了这个文化空间,它就可能变异,甚至消亡。以舟山的渔歌或渔歌号子为例,它们是渔民在渔业劳作时为了休闲放松、或调节、统一行动和工序的一种口头语言艺术。然而,随着渔业科技的发展,随着渔民生活水平尤其是休闲方式的转变,我们现在已经很难在现实的渔业生产现场听到自然的渔歌或渔歌号子了。
文化空间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空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传承,那就必须得到横向和纵向的转播。还是以渔歌或渔歌号子为例。尽管人们也在想方设法地抢救、保护和传承。但传统的渔业生产的环境发生了改变,传统的渔业生产技术得到了革新,甚至连方言俚语也逐渐被淡化,这让渔歌或渔歌号子失去了文化空间。艺术是需要灵感和情感的,这样脱离实际氛围的传习,即便是绘声绘色的舞台表演,都很难让演唱者和听众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
文化空间之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或作用,除了物质上的支撑之外,更是精神上的养成和寄托。一个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文化空问,可以“生产”出源源不断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
4.基于文化空间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基于文化空间视角,对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原著空间保护。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著空间是指现实的海洋生产生活环境空间,原著空间保护是基于现实的地理或者文化空间的基础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自从舟山群岛进入大桥时代,原本的离岛变成了半岛,经济发展对传统文化尤其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巨大冲击。不过,舟山群岛有1300多个大大小小的岛,那些远离本岛的海岛便成为原著空间保护的典型样本。例如,舟山市的嵊泗列岛便是典型的离岛群落。在嵊泗离岛当中,像黄龙岛、花鸟岛、枸杞岛等海岛村落,都是远离舟山本岛甚至远离嵊泗县主岛的小岛,相对来说,原生态的海洋资源保护得比较好,体现了浓郁典型的海岛特色。
第二,装饰空间保护。所谓装饰空间保护就是利用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商业街、广场等文化经济场所,以实体的形式再现某个海洋文化空间,利用真实的实物模拟,再现具有海洋、海岛特征的生产生活场景与氛围。这样的文化空间一方面能够作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也能够作为参观的对象。很多海洋的节庆礼仪活动都是可以通过装饰空间来得到展现和传播。另外,建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也是一种良好的途径。
第三,艺术空间保护。艺术空间保护是指通过艺术表演舞台、氛围的营造,来展示、传播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把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改编、演绎成文艺表演的形式来进行传承、展示和传播。例如,将观音传说改编成舞台剧、戏曲的形式,通过舞台背景的布置,舞蹈音乐的渲染,人物造型和语言的表达,将观音传说由平面的语言转化成立体、流动的空间表演艺术,更加有利于表达和接受。
第四,虚拟空间保护。所谓虚拟空间保护是指利用能够再现海洋现实文化空间的虚拟现实技术,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和传承。我国著名的计算机科学家汪成为在其著作《人类认识世界的帮手:虚拟现实》一书中是如此来定义虚拟现实技术的:“是指在计算机软硬件及各种传感器(如高性能计算机、图形图像生成系统,以及特制服装、特制手套、特别眼镜等)的支持下生成一个逼真的、三维的,具有一定的视、听、触、嗅等感知能力的环境,使用户在这些软硬件设备的支持下,能以简捷、自然的方法与这一由计算机所生成的“虚拟”的世界中对象进行交互作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虚拟现实空间就是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将海洋原著空间以立体三维空间的形式再现,利用光、影、声的反射,作用于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嗅觉等,使其身临其境地感受一种现实动态的海洋场景。形象逼真的虚拟现实空间,能把你带回到真实的海洋生产生活场景、海洋自然场景当中。它可以成为一个接近于现实的平台,去体验文化,接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