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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五篇】

时间:2023-06-14 10:1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1篇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对策;山东寿光中图分类号S27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2)17-0351-01山东省寿光市是远近闻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五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五篇】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
现状;
对策;
山东寿光

中图分类号 S27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351-01

山东省寿光市是远近闻名的“中国蔬菜之乡”,随着蔬菜产业的发展,寿光市城市建设逐步加快,品味逐步提升,2006年并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又踏上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征程。由于旧城改造不够彻底、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为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 寿光市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1.1 农村环保设施薄弱,菜农环保意识不强

由于受传统耕作习惯的影响,菜农们只重视短期效益,缺乏必要的环保意识,破坏了人居环境,如粗放灌溉方式、农膜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等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1.2 原有的城市规划已经落后于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标准

从总体上来看,寿光市的土壤处于清洁的水平,具有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的清洁土壤条件;
就空气质量而言,目前农村优于城市[1]。随着寿光市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原有的部分城市规划已落后于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如部分原有的农户稀少的工业区现已发展成为农户聚集区或居民生活区等。因此,企业污染影响了新农村的环境。少数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已经不能适应生态型新农村的标准,村镇绿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也尚待改善。

1.3 国家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尚且不足

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的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能力以及危害性都具有不确定性,且治理难度大,给环保监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因此对其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有的环保标准和法律体系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对策

2.1 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通过发放环保法律手册、张贴宣传画、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广大农民中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同时适当地采用经济刺激手段,鼓励农民从自身做起,保护生存环境。

2.2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防治环境污染

政府应投入大部分资金建立喷灌系统,进行科学灌溉;
相邻村镇建立污水、粪便处理中心,变废为用,节省能源,减少污染[2]。

2.3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监管力度

由于农民群体知识水平较低,多数只看重眼前利益,政府应逐步建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环保制度,针对农民群体灵活开展工作,引导农民尽量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最大限度地监管环境[3]。

2.4 着眼长远,统筹兼顾规划城乡建设

将污染较严重的工厂、企业,如防水卷材生产、化工企业等,迁至羊口工业园内;
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耕地和菜园;
农村向城镇化发展,成立居民生活区,并建立相关配套设施;
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景象。

2.5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通过组建老年学校、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免费教农民科学种田、种菜等相关技术,丰富其业余生活,提高农民的群体素质,从而提高其环保觉悟,使其自觉地保护人居环境。

3 结语

通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寿光市在蔬菜产业发展突飞猛进的同时,农村文化产业得到了提升,农民的素质也逐渐得到提高,农村环保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农村规划布局愈见合理,人居与自然协调发展,逐步达到了生态型新农村的标准[4]。

4 参考文献

[1] 成世才.山东寿光蔬菜基地生态地质环境现状及选择性种植研究[D].青岛:山东科技大学,2010.

[2] 延妍.论述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及对策[D].大连:大连交通大学,2010.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2篇

一是加强巡河,全面履行河湖长制。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办规定,按时巡河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镇级河长巡河情况。全年巡河100余次,发现河道“四乱”问题12余起并及时整改,按时整改上级巡河督查发现问题5起并做到及时销号;
全流域禁止开采河砂石,及时做好水面垃圾清理,有效保护全镇乃至全区水源地。

二是立足生态,全面抓好森林防护。

积极做好森林保护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年义务植树4万余株;
修订完善全镇《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镇村干部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建立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队9支、队员300余人分布在各村林区坚持巡逻守护,及时组织森林防火演练,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全年未发生1起森林火情;
及时办理农户正常釆伐证手续,处理乱砍滥伐和疑是占用林地事件5起,促进了全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3篇

作者简介:李兵弟(1950-),男,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贾康(1954-),男,经济学博士,著名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摘 要:农村人居环境的构成要素主要属于社区性、集体性的准公共物品,在当前总体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情况下,这类公共品如何提供,其政策思路和解决方案最不清楚,成为盲点。本文在分析考察了其现状、进展与困难之后,提出了今后公共财政支持、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基本思路与六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物品;
公共财政;
农村人居环境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3-0003-07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空间单元和农村社区形态,在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村庄内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面临公共性、公益性和公平性更为全面的需求。村庄内部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污水处理、环卫等是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最基本的硬件条件。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落后,与城市人民环境的差距越拉越大,广大农民企盼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得到切实解决。与城市市政设施一样,村庄内部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也属于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一般不能由市场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面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个长期性、艰巨性和急迫性的重大难题,必须从制度和政策层面进一步梳理公共财政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的新农村和新型的城乡关系。

一、农村人居环境的落后状况不容忽视

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313.7万个村庄,其中行政村56.3万个,1.8万个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和2.1万个乡集镇,居住着9.86亿人,其中在村庄居住生活的农民近8亿人。村镇现状非农建设用地面积17.2万平方公里(2002年为16.67万平方公里),其中村庄14.04万平方公里。

(一)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依然十分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了住房条件,目前全国村庄实有住宅205亿平方米中,楼房已占1/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8平方米;
每年仍有2%左右的农户自发建房,竣工面积保持在4亿平方米以上,其中楼房占60%。近年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使农村部分公共设施的短缺状况有所缓解,基本解决了农村用电、村外道路、广播电视、通讯和个别地区水质性缺水的困难,受到广大农民欢迎。农村人居环境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整体落后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城市像欧洲、乡村像非洲”的反差还在扩大。

1.农民建房散乱和反复拆建,造成农民财富大量流失和社会资源浪费

部分村庄建设无规划指导,管理失序,农民建房不执行规划或没有规划可执行的现象普遍。据建设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曾经编制过村庄规划的占村庄总数的51.1%,曾经调整完善过村庄规划的占村庄总数的21.6%。根据部分地方调查估计,农民建房按照规定经过规划建设审批的,仅占30%左右。上述两项综合计算,现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率仅在6%―15%之间。农房建设布局散乱,沿公路建设,“有新房,无新村”,建新不拆旧,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空心村”现象。农房建设占地大,仅1993―2002年,村镇人均建设用地从147.8平方米增加到167.7平方米,净增19.9平方米,增幅为13.5%。村镇建设用地总量和人均用地水平没有随着城镇化发展而降低,城乡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得不到应有的缓解。农民反复拆建自有住房,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房已拆建三四茬,近年拆旧建新量(含自然损毁)占到了当年农房竣工总量的27%,年直接经济损失达350亿元,农户有限财产被耗费在反复拆建住房上,导致农民财富长期难以积累,也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剧了资源环境冲突。

2.农村人居环境普遍较差,民生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2005年,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9个省中的74个村庄进行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包括居住区、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境、生产与仓储、交通、防灾、供气与供暖、规划等11个类别的105个项目。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电力、通讯、通村公路问题已基本解决,农村与城市差距最大的部分就是村庄内部群众生活中直接接触到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调查结果显示:41%的村庄没有集中供水,96%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行路难,72%的村庄畜禽圈舍与住宅混杂,几乎所有村庄都使用传统旱厕,89%的村庄垃圾随处丢放,95%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全国火灾发生的起数农村占了60%。

3.城乡基础设施投入差距越拉越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严重匮乏

长期以来,财政的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面向城市,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放在次要位置,往往被忽视,许多地方基本上靠农民投工投劳自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自身经济积累不足,严重制约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其脆弱。2000―2003年,我国村镇人均公用设施投资依次为36元、42元、68元和67元,而同期城市则分别为487元、658元、887元和1 320元,差距一直在13倍以上。从城乡投入水平差距上看,2005年村庄人均仅48.2元,只相当于设市城市的1/30、县城的1/13、县城以外建制镇的1/7。在农村住区环境中,每年农村区域的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的总量已达6.5亿吨,每年农村自身又产生1.2亿吨生活垃圾,工业“三废”和城乡垃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收集、清运与处理,垃圾乱扔乱堆乱放,不少村庄被垃圾包围,环境脏乱差现象日益严重,对村庄的污染正由局部向整体蔓延。全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饮用水水质不合格,多数村庄污水横流,每年直排的农村生活污水超过2.5亿吨,大面积污染了村庄沟渠、水塘、溪流和地下水。农民大多使用地坑式厕所,清洁能源普及率低下,畜禽散养,圈舍与住房混杂,人畜粪便未得到无害化处理,人类传染性疾病不时在农村地区流行,新的动物源传染性疾病尤其对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重大威胁。

4.城乡社会发展严重失衡,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面临巨大压力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几乎全部集中在城市,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已经达到8.5万多亿元,其中约80%以上投向城市。与此同时,城乡人均收入差已由1997年的2.47∶1扩大到3.22∶1。目前全国跨省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为1.2亿多人,在本县域和乡村从事非农业经济活动的还有8 000万人。由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定居的政策不稳定,城市就业门槛和落户门槛过高,农民进城定居落户的比重低。在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发展差距逐年增大,社会分化加剧,无力向城镇转移和没有转移意愿的农民,很难完整分享到国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农业和农村活力持续下降,出现农村凋敝,农村社会结构矛盾和国家稳定成本呈加大趋势。

(二)农村人居环境落后的制度因素简析

1.公共财政体制未能有效覆盖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农村公共设施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由于政府引导与支持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对于村庄内部的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财政基本上没有涉足,同时社会资金不愿投入,结果只能由经济力量严重不足的农民和村集体自己负担,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机制长期难以建立。政府方面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直接面向社区的县乡政府事权财权不匹配,基层政府普遍财力拮据难以履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与服务的基本职能,致使农村人居环境长期难以改善。

2.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长期滞后于农村发展

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公共职能长期薄弱,机制严重缺失,即使有村庄建设规划,也多为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方法,无法为公共财政投入建设提供有效依据。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没能形成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合力,无形中降低了有限而宝贵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了国家管理和农村发展的行政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生了乡镇机构人员膨胀,也滋长了部分农村干部群众的依赖心理。

3.农村生产生活活动加剧,垃圾、污水等超出生态环境的自我平衡能力

随着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土地负载的生产功能、强度,以及环境压力不断增加,城市的垃圾污水和有害的工业废弃物向农村转移,都造成农村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自然生态循环模式被打破。为了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承载能力,就必须提供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

另外,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农村区域虽市场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未能有效发展公共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也是农村人居环境落后的原因之一。

农村人居环境落后不仅仅是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一般贫困和农村基本民生问题的反映,是城乡发展差距在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上的集中体现。我国长期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分治的管理结构影响,使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郁结难解。

二、现阶段公共财政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进展与困难

在近年构建公共财政的导向下,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中央政府积极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支持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200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5亿元发展农村沼气,比2004年增加15亿元;
安排4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翻了一番;
安排17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等等。同时,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加大了对与村庄人居环境有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建设的投入,主要包括村内道路、供水、排水、垃圾集中清运、绿化、路灯、公共活动场所等项目。据统计,2005年,包括上述项目在内的村庄人居环境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379.5亿元(其中道路317.0亿元、自来水44.8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10.8%。从资金投向上看,道路、供水占95.3%,其他方面的投入不到5%。

虽然公共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总的看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单靠农村和农民的自身力量,难以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公用设施严重匮乏的面貌,必须发挥公共财政投入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引导作用,解决认识方面的偏差和操作层面的制度缺失。

1.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认识上有偏差和盲点

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基础设施,既有跨省区、跨地区的国家和省级骨干网络的基础设施,也有县乡行政区域内基层社区的基础设施。针对县乡行政管理范围,从投资受益主体看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市县辖区内农村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范围覆盖至全部建制镇、乡和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构成比较完整的国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这类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村村通”)的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比较清楚明了。第二类是直接面对村庄的集体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是农村区域依据规划保留的全部行政村、自然村和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居民点。此类设施(如村庄内部的道路)提供农村基层社区集体共享的公共服务,受农村人口小规模集中、分散化分布的影响,同时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微观性和规模不经济性等特征,可称之为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是目前政策思路和解决方案最不清楚的领域。第三类是农户自主参与、利益直接到户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沼气池建设)。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引导、项目示范、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施,如国家扶持资金为主的“六小工程”和扶贫项目等。此类项目覆盖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其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也相对清楚明了,已在一定范围推广并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类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关系密切,但由于受益人口相对狭小,导致人们在认识上往往不承认其公共性和公益性,即由于村庄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微观化”特征,影响了政府系统对此类社区性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属性的认同。又由于其投资的规模不经济性明显,非政府的投资主体不肯涉足。结果历史上村庄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经济实力普遍薄弱的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自行投入,有钱则办,是目前农村投资最为欠缺的方面和新农村建设中最为滞后的薄弱环节,其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至今不明,政府的“条条”和“块块”到此都不管了,为数不多的有能力的村集体自己逐步解决,大量存在的无能力的村集体放任不管,农民“一事一议”机制往往是“有事不议,有事难议,议而不决,决而难行”。因而这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对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责任分担不明确

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长期被忽视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将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责任往往简单地归结为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民自身,造成社会上对村庄公共设施建设责任主体的片面理解,认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纯粹是农民和村集体自己的事情。在新形势下,固然政府责任主体的缺位是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重要原因,但由于不存在政府包揽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性与可能性,势必还要寻求政府引导下由公共财政与村集体、村民共同参与的合理分担合作关系,但我国这方面的法规现为空白,政策思路、要点也基本没有,所以无法在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及村集体、村民各方间明确各自的分担责任。

3.村庄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财政支持存在结构性失衡、错位和财力严重分散问题

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决定了公共财政资金引导支持的必要性,但是其内在的规模不经济性导致多部门共同介入时很难形成合理的结构与合力。在资金总体投入不足的状况下,由于缺乏统筹协调的操作平台,过于分散的以部门渠道为主的“撒胡椒面”式投入,对治理广大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实效性较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政府公共资金供给决策机制上存在着多头“自上而下”的特点,农村发展的政务和建设项目的安排,缺乏与当地农民的必然联系,农民对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知情权,对本地区的发展和公共事务缺少参与权,对感同身受的最直接、最急需、最关心的人居环境问题的解决缺乏决策权,不但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也出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需求与政府部门供给之间的偏差,甚至造成结构上的失衡与错位,进一步加大了资金使用的缺口。

4.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下,对社会资金可能的介入缺乏公共财政的引导带动

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规模不经济性,在投资主体业已多元化的格局下,依然是外部社会资金不敢进入的主要顾虑,而其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又存在市场主体介入的一定可能性。关键问题是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长期漠视,使得公共财政应有的引导、带动、政策倾斜支持的基础性、保障性、公平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结果由于农村人居环境差没有社会资金敢投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没有实力投资,越没有投资,农村人居环境就越差,带来恶性循环。

5.基层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和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直接影响支持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

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中,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主要表现为广义税基(含税收与收费)未能形成与其职能相呼应的清晰、合理的层级配置,也未形成有力、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基层承担着一系列公共职能,却没有稳定的财源支撑。县乡财政受收入限制,无法完成相应的事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力量薄弱,无法承担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任。

6.缺乏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制度性的长效机制

依靠现有的管理方式和政府的有限帮扶,对部分示范村、试点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有效果的,但无法“广覆盖”地解决全国量大面广的数百万个村庄的问题,更无法保证建成项目得到有效维护和持续改善。在长效、稳定的相关制度并未初具形态的情况下,现实生活中对基层政府不当的考核机制,极易使千方百计争取来的资金主要投入到那些见效快、促形象、出政绩的短期或表面化、部门化的公共项目上面,而不愿投入那些见效慢、期限长、打基础的公共项目;
只愿意新建项目,而不愿意维修养护现有公共设施;
注重有收费的公共设施项目,忽视没有收费的项目。

三、公共财政支持、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思路与对策

公共财政支持、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政府侧重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定位所要求的,也是实施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所急需的。这将有利于把分散的村庄引导到科学合理、相对集中的布局,有利于以村庄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也有利于带动、引致社会资金的进入,更加广泛、有效地调动农民参与改善自己家园面貌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其他主体和其他资金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公共财政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基本思路

在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应以不包揽但积极帮扶、引导的姿态,合理介入农村集体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将农民最急需、最直接、最关心的民生事项确定为政府优先帮扶的重点,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以引导、动员社会(农民)多方财力、物力、人力,依靠政策改进形成更有效的合力,促成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机制,并依靠制度建设保障其长效运行。

这一思路形象化的表述是:“国家不包揽,政府要帮扶;
事项应分类,农户共参与,资金重民生,筹资要多元;
引导重政策,管理靠制度。”

(二)主要对策建议

1.明确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对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帮扶责任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当今的世界潮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明确并加强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品和服务方面(包括在农村社区性、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方面介入)的主体责任,才能更好地实现和保障社会公正与和谐。农民也是国家公民,理应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民权利,得到同样的公共服务和竞争机会。各级政府应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的思维定式,给农民以国民待遇,以为农村提供与城市居民大致均等的公共基础设施为目标,支持、引导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亦要明确:公共财政的积极介入、帮扶,并不意味着国家包揽,这不仅是由于面对几百万个村落,国家的大包大揽力不能及,而且是由于国际、国内的经验已反复证明,国家对于社区性公共产品的包揽方式不会有好的管理效果。

2.积极构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为农村服务的财政投融资机制

目前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的架构下,县、乡承担的事权远远大于财权,中央、省市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力度又明显不足,县、乡政权事实上缺乏承担全部事权的经济基础和资金实力,无法达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县乡政府无力有效地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使财政支出范围以事权为基准,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目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量部分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预算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根据农村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和层次,应明确界定中央、省、市、县、乡镇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方面的责任、范围和分工合作关系。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力量不足和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长期欠债,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加大对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由各级公共财政适当介入,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同时运用税收、补助、贴息的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3.从农民最急需、最直接、最关心的民生事项入手,合理分类,重点帮扶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农村发展和农民生存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基础和农民生活质量。政府公共财政的帮扶应着重发挥其积极的引导作用和示范作用,重点解决当前农民最急需解决的和农村民生最直接、农民最关心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公共财政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县域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以基本地形图测绘为前提);
不适宜人类居住地区的生态型移民、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等)、水源保护地区、风景名胜核心保护区等各类形式的移民建村(不含工程建设性移民);
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的清理;
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
村庄清洁能源建设引导;
人畜安全饮水和配套建设供水设施;
排水沟渠及农宅四周排水小沟;
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
公共厕所、集中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和村庄内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教育医疗卫生和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集中场院、公共消防通道及设施建设;
人畜卫生安全居所建设的引导;
农房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检查;
典型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传统民居的保护维修;
以及环境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对这些需从各地不同情况出发,掌握合理顺序,区别轻重缓急,有重点地帮扶,扎实地逐步、逐项推进。

社区内具体项目帮扶的优先顺序,应由农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程序确定。根据各地经验,可以将“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用卫生厕”作为当前优先帮扶的重点,将做好规划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先行要求(需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规划的制定)。

4.提升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引导的效应

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将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重点转向农村,增加对农村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财政支持引导。新农村建设全局所需要的资金量是空前巨大的,国家有关部门曾测算过多个方案,初步改善80%左右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状况即需要2―5万亿元,可知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千方百计提升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引导的放大效应和带动效应。注重在政策思路清晰化、合理化前提下,能有效追求和实现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注重抓住机会促成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式的开发合力,也注意适当结合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综合开发,合理促成集体经济力量的提升与壮大,加快农户致富步伐,以提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财力与实力。

5.建立农村社区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建设、运转维护的长效机制

要充分发挥现有制度的作用,同时按照适应新时期新环境的要求,推动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

(1)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促使“一事一议”机制有效运用,保障农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权。中央和各级政府应明确公共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出引导性目录,由村民组织自主讨论决策采取哪一种适宜的方式组织实施,可以整村实施整治,也可以村内分项实施整治。项目选择方式有农民自主选择,联户选择,也可由农民自治选择,农民自愿投工投劳进行建设。政府按行政或自然单位(单元),整体提供水泥钢材等实物支持和技术服务支持。这样做,既保障了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决策权,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2)改进完善政府资金介入的可行性研究制度和相关决策制度。为使有限的政府资金在介入农村基础设施(包括社区性、集体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时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必要紧密结合公共财政导向下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资金介入的可行性研究制度和相关决策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应由粗到细建立一整套项目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与决策的规章制度,依靠制度的力量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与完善政府政策引导与资金扶助项目的全程监管制度。应当运用公共财政框架下现代意义的规范的预算流程和近年正在发展中的“金财工程”中的信息处理技术与信息网络平台,积极建立和发展完善对于政府政策引导、资金帮扶项目的全程监管、监控制度,从而在运行中跟踪反馈决策的质量和项目实施的质量,并防范可能发生的种种不良行为,做出必要的动态调整和实施有效的资金监督、绩效管理。

(4)强调因地制宜的规范化运行管理,保证村庄人居环境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相对于建设、整治而言,村庄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的运行管理更为复杂、更具有长期性,需要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方式,而且不同的公共设施需要不同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能够市场化或部分环节能够市场化的,要坚决引入市场机制;
外部市场主体介入的市场化运作有困难的,也要通过村民适当缴费或村集体经济解决管理资金来源问题,积极构建、塑造其中的激励―约束机制。例如,江西省永修县南岸村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自来水供应由私人承包经营,合同每年一签,户均月费用仅6―7元,农民能够负担得起。相反,在另一个情况十分类似的邻近村庄,在几年前同时建成了同样的自来水设施,但因管理不善,目前已废弃。该县的黄婆井村,依靠出租腾退出来的100余亩宅基地,每年收入约2万元,用于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管理。

6.在支持“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资源和资金的组织整合力度

(1)进一步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做大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蛋糕,努力整合多方资金与潜力。应探索在国家财政支持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的基础上,整合多头分散使用的财力,形成新农村建设综合性基金,在积极加大各级政府投入的同时,注重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并大力引导农民以自有资金和人力物力参与建设,提高并注重资金、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县一级地方政府作用,并积极探索通过非营利的中介组织的方式,将各级政府的公共资金直接投放到新农村建设项目,降低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行政成本。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中,可安排一定份额用于“以奖代补”,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挖掘潜力,有重点地做好新农村建设。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4篇

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昌政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盂县、郊区、平定县,实地视察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搬迁工程、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农村清洁工程、易地移民搬迁、文化古村保护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并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了市农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推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4月份,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正式启动。我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列入全市转型综改重大项目来抓,半年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有效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达到预期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部署动作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全省动员会后,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很快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永奇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王旭明、副市长董仙桃为副组长,市农委、发改委、住建局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办公室。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充分调研摸底,研究出台《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2014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今年工作的重点。随即,召开全市动员会议,细化分解部门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启动实施。同时,成立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组,专题召开规划编制研讨会,落实六个专项规划以及县域规划的牵头单位,确保各类规划编制有重点有方向,科学引领。目前,各类规划按照既定要求进行,规划编制资金正在落实。

二、严格部门责任,统筹协调力度大。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顺利推进,市农委作为牵头部门,严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履行职责,积极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相继建立完善了领导组调度会议、进度通报、信息报送、办公室协调会议、项目管理和督查落实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促进各部门工作有效落实。市农委还按照分工职责,在实施美丽宜居示范工程、易地移民搬迁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以及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方面理思路、定措施、建制度,主动作为。其他17个相关部门也都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重点,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度、有质量。平定、盂县、郊区全部由县(区)长或分管县(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出台《规划纲要》和《2014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顺利启动实施。截止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7月份,陈永奇市长亲自召开工作推进会,就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分管副市长董仙桃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多方协调,为全面推进今后的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宣传大力跟进,营造氛围聚能量。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信息交流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适时收集、整理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实况,及时梳理并向领导组反映汇报。随着各项工作正式启动,充分借力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调动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还在《阳泉日报》开设专版,全方位、多角度跟踪解读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市住建局也开辟专栏,宣传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相关支持政策,选树先进典型。与此同时,市县两级通过组织各类相关调研,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逐步深入人心,赢得支持,全民的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群策群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氛围正在形成。

四、力求投入到位,“四大工程”推进好。我市创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法,确立了以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工程、农民安居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和宜居示范工程“四大工程”。工程实施主要依托公共

财政投入来支撑、引导和保障。2014年,全市共确定23类项目,涉及市级财政投入约8000万元。目前,各类项目已陆续开工,各项投资陆续到位。在县级层面,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有效整合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与此同时,市、县两级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在用地用水、税收规费、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倾斜,力求各方面投入到位。目前,用于农村道路改造的1亿元投资已落实,郊区河底镇和全市45个自然村实施了农村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乡村植树造林与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紧密结合,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数字电影入村、“一村一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了农村文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造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盂县路家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全部开工,启动了4个村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避让搬迁、12个村的生活污水防治项目和15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以及15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平定县西岭、盂县闫家沟、郊区桃林沟属省级创建村)。总的来看,完善提质工程在原有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民安居工程按照“一启动三加快”要求重点突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宜居示范工程以示范引领启动创建,“四项工程”推进顺利,见到了实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牵扯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要想扎扎实实推进“四大工程”落地,切实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必须正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推进不平衡。一是资源优势明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村经济发展较快,搞好人居环境改善的主动性强、动力足,村容村貌变化大。二是缺乏支撑产业的部分偏远山区农村发展相对缓慢,人居环境改善更多停留在村容村貌的零碎整治上。三是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难度大,进展不快。比如,盂县路家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繁杂、配套资金落实难、整体搬迁难度大。

(二)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当前,规划编制仍处于前期资料收集阶段,县域、乡镇、村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缓慢,今年8月底不能如期完成各类规划编制任务,影响工作进一步深入铺开。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建设,没有整体的、高站位的编制规划。因缺乏具体规划指导,一些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零敲碎打,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三)资金到位存在困难。今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加之没有引导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和筹资合力,单靠政府投入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各类工程难度很大。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环卫设施不足,后期管护无法跟进,短期整治易、长期维持难现象存在,有的村还会面临二次污染隐患。

(四)机构编制需要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建队伍、充实力量。目前,除成立市级领导组、设立领导组办公室外,还要比照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的运作模式,在市县两级成立实体化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种种原因,目前市县实体化工作机构仍未成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几点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启动时间短,推进力度大,农村环境越变越好,老百姓由衷拥护。然而,让全市更广大的农民享有像城市一样完善的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宜居宜业的环境,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发动,让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让各级各部门狠抓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传递。通过宣传教育,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扭转部分村干部工作依赖政府、且等且靠的旧观念,激发农民群众“户户行动、人人投工投劳”的参与热情,引导大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要设置监督台,曝光开展工作不认真、标准低、走过场的行为,依托舆论监督促进整改。

(二)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投入大,战线长,惠及面广,需要树立“一盘棋”观念。近期,市政府要尽快组织一次新一轮工作推进会,全面了解18个责任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搞好工作衔接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精神上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各自分工职责,切实建立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的“五个一”机制,明确工作方向和节奏,谋划好工作思路和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难点,全力以赴抓落实。特别是目前阶段性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跟进,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确保工程总体进展和重点落地。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居环境;
新农村;
秦皇岛

0 前言

现阶段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正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目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设施,改变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技术手段和创造丰富的物质条件来达到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要和精神需要,成为现阶段一个具有社会现实性的问题。

秦皇岛市位华北与东北过渡地带河北省的东北部,是河北省直辖市。秦皇岛市辖北戴河、山海关、海港区、开发区四个市辖区和抚宁、昌黎、卢龙、青龙满族自治县四个县,总面积7812.4平方公里,目前全市总人口已达到300多万。

秦皇岛市的气候类型属于暖温带,地处半湿润区,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因受海洋影响较大,气候比较温和,春季少雨干燥,夏季温热无酷暑,秋季凉爽多晴天,冬季漫长无严寒。辖区内地势多变,但气候影响不大。秦皇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这里空气清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但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着很多问题。通过实地调查、访谈,结合对调研资料的分析,初步揭示了当前秦皇岛新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1 秦皇岛新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住宅建筑陈旧,缺乏科学统一规划

由于地方政府盲目地进行新农村开发建设,从而忽视了对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性、科学性规划。这种现象破坏了新农村人居环境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给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开展制造了麻烦。经调查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农村住宅绝大多数分布得很分散,整体规划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农村住宅比较老旧,耐火等级低,建筑密度大,房间距小,建筑朝向混乱。

1.2 没有从居住主体需求出发进行设计

在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对农村人口居住需求、生活需求、生产条件的调查不够全面,设计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以设计者为中心,设计的出发点就会脱离以使用者为中心的设计原则;
设计中对地区的差异性、民族文化传统、的调查与研究不够深入也有可能将设计理念定位不准确。

1.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差

1.3.1 交通通达性差

农村建筑及人居环境的交通通达性差,人均道路面积远低于城市。过境公路穿越村庄时,缺乏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缺少必要的交通标志、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等,给村民的出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1.3.2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没有统一规划

经调查一般村里都建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但在一些沟渠、池塘里却到处可以见到村民随手乱扔的生活垃圾,有的甚至堆成小山,亟待处理。原因是村民觉得垃圾池距离家里太远,不方便,而且多年也没有养成往垃圾池仍垃圾的习惯。

即使有了垃圾池或垃圾箱,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收集来的垃圾如何处理?一些村庄在没有任何处理及分类的情况下,把垃圾填埋在没有经过地质条件论证的土地里或者就地焚烧,这样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1.3.3 给排水管网建设不健全

城市市政管网远离农村,如给排水管网、管道煤气等。目前农村给水基本上实现了自来水管道,但由于水管长期暴露在地面上,给水管道未作任何防腐措施,水管的使用寿命很短,在使用四五年以后便经常需要维修,更换部分水管,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更是给原本就不富裕的村民们加重了经济负担。

所有被调查的村庄均未对生活污水加以处理。大部分村庄采用明沟排水或自然排水,污水随意流放的现象非常严重,不但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会污染附近河流。养殖户的养殖污水经过化粪池后直接渗漏或排入明沟。由于排水设施的缺少,各种通过渗漏方式排放掉的污水,将会造成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进而会对农民的健康造成隐患。

2 关于改善新农村人居环境的对策

2.1 制定具有科学性及整体性的统一规划

要对新农村人居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带来的各种需求,满足农村、农民现在及以后一段时间内对人居环境的需要,如增加人口、物质生活的提高带来的对人居环境的需求等。

2.2 以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为设计出发点

因地制宜要对规划对象及地区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做到符合当地地理环境及具有地域风格、文化特色、建筑及环境的可持续性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居建筑环境的设计理念。从村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进行设计和建设,才能满足形式服从于功能的要求。

2.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建不能和城市相提并论,在建筑人居环境合理规划的前提下:首先,要解决道路交通问题;
二是,建立村级供水站保障村民生活用水及饮用水的卫生;
三是,污水处理可根据规划村落,分级管理,可通过建设生物污水处理站分别进行处理。只有农村基础建设得以完善,新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才能向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2.4 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态环境意识

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关系所有村民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是群众的共同事业。因此在在改善人居环境工程中,要向全民进行宣传和介绍,并努力扩大群众参与的程度。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认识和热爱环保的自觉性,增强农民的科学发展意识、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农民珍惜自然生态环境,勇于破除陈规陋习,努力打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3 结束语

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造福农村、不搞政绩,树立正确的建筑建设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的观念。新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和农村息息相关,改善、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要意识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事情,要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经济、观念、城乡协调发展等多个层面上下功夫同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改善农村生活面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农民的经济增长提供条件,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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