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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15 19:4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为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局机关调整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根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五篇】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局机关调整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根娇副局长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机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管理作日常事务。并与局下属各单位签订了任务书。在整个城管系统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全体职工、家属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学习、分解目标,落实到人

xx年年初,为了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情况,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城管局《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文件,并与下属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同时制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单,下发到局机关每一个职工,为强化机关职工学习,了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提供了保障和服务。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舆论监督及正确执行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贯彻《决定》的自觉性。

三、将计生工作列入“一票否决”制度管理

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强调完成其它各项指标任务的同时,要完成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本系统内评优表模、晋职升级等与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落实妇科检查,保障生殖健康

为保障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我局及时安排局机关育龄妇女到县医院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一切经费由局机关单位统一报销,独生子女费也发放到位。虽然单位经费紧张,但为育龄妇女大开了方便之门。

五、依“标”行事,措施得力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管理的范围

镇委、镇政府对下列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

(一)各责任区

(二)各村(居)委会

(三)县城属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

年初由镇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

(一)责任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驻点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其他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检查与考核

1、镇委、镇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实行“一月一评”、半年小评,年未总评,重奖重罚的考核评比制度。

2、实行“一月一任务,一月一评比”制度。镇政府把结扎率、结扎及时率、纯女户上环、计划外怀孕引产、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查环查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几项主要节育指标月初分配到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月底按完成实绩进行评比,结果公示,逐月兑现奖罚。同时,每月还公示各村(居)委会的生育情况,通报预警。人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集中会商,不完成当月累计计划的,也要兑现相应的处罚。

3、年未考核实行100分制,按6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一月一评”做为平时工作依据,其各月总评得分可以按满分100分的比例进行累加,然后再以4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

4、建立制度化的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责任指标

(一)加大领导力度,明确责任

1、责任区正、副主任,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机关单位的党政第一把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2、驻点工作组和“两委”干部必须认真负责落实各项任务,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准确掌握生育、节育和孕情等情况,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其他方面工作。

(二)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2)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119以下。

(4)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2、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2)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3)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在72%以上。

(4)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100%。

(5)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100%。

(三)计生业务

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推进重心下移。“两委”干部、计生员、协会会员、药具协管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计生办、协会等计划生育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建立规范的“三室、一校、一院、三栏”(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协会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

4、强化孕前管理,积极开展重点对象(生育一孩、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工作;

5、实现出生人口统计“月月清”;

6、管理档案规范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统计准确及时。加大对出生情况的核查力度,确保统计准确;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正常化管理;

8、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每季度对流动人口清理一次,建立流入、流出人口管理档案,确保流动人口平台正常工作,建档率信息提交率、反馈率、网络协作接收率都在95%以上,查无此人率控制在7%以下;

9、加大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查环查孕指纹机的正常管理使用,每季度查环查孕率达100%,杜绝计划外生育,严格查处偷生现象。

五、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

1、安排六个责任区专项计划生育经费:长安4万元,东片、西片、美亭、太平各3万元,山口2万元。

2、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拨付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确保计划生育例会的正常召开。每月按每个村居委会100元标准拨给计生办,作为例会和平时的办公费用。

3、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部上缴国库,统一管理使用,20%财政管理,80%拨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为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奖励与处罚

(一)获奖单位发给奖金和奖状。

1、根据各责任区的村委会年终进行考核得分总和,再求平均分,作为责任区年终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是5000、3000、2000元。

2、一月一评。主要是对几项主要节育指标和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月初分解任务,月底检查评比,按各项工作的权重进行加权综合,评比出一、二、三、四、五名进行奖励(具体办法依《镇计划生育工作“一月一评”制度》实施)。

3、年终考核总评时,各村(居)委会在完成主要指标的前提下,按得分高低奖励“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先进工作组”各6个:一等奖1个,奖金6800元,工作组15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5800元,工作组12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5000元,工作组1000元;
优秀奖3个,奖金1500元;
进步奖6个(由各责任区推荐),奖金1000元。

4、年终时,按全镇工作组及计生办总人数的20%,评出本镇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5、年终时,按县的要求统一评出县级优秀计生员,由县委、政府给予奖励;
各责任区按15%的比例,评出本责任区的优秀计生员,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800元。

6、农村纯女户节育奖励:(1)女方在43周岁以下的农村二女户(且最小孩子三周岁前)落实结扎的,奖励10000元。(2)二女户放环的,奖励500元。(3)动员纯女户(含多孩)结扎或放环的,分别奖励村(居)委会或工作组500元、200元。

7、避孕节育补助、奖励:落实结扎手术者,每人补助900元;
经干部动员引产的,每人补助500元;
查环查孕一次每人补助30元。均以县级医疗单位的记录为依据。

镇政府按每例结扎安排300元作为村(居)委会的工作费用(以县计生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8、机关单位按年终考核结果,给合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名,上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相关部门进行奖罚。

(二)处罚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和“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属于“否决”指标,年终总评时,凡有二项及以上不完成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一律当做“不达标”单位,取消所有奖励和评优评先资格。

2、半年检查考核:村(居)委会在年中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支部书记停职,主任牵头整改。年终总评时排名必须达到中游水平(不低于30名),否则书记不能复职,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包点工作组成员通报批评,不得参加所有的评先评优。

3、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达标”单位,在“不达标”单位中,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免职,主任当做为不履行职责自动离职处理。包点组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一月一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季度的“三查率”一定要达到100%,每季度的“三查”情况,镇党委、政府都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6、计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且最后一名;

(2)计生员对本单位的出生、节育、流动(流出和流入)没有如实核对登记,在上级或镇的检查考核中出现错报、漏报的;

(3)无故缺席镇召开计生例会或其他会议两次的;

(4)对本单位数据不按时进行认真核对,不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告单》两次的;

(5)提供虚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包庇、隐瞒超生事实的;

(8)贪污受贿的;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明确镇村干部计生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完善计生工作激励机制,开创我镇计划生育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领导,严格责任,切实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一级抓一级,党政一把手、行政村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干部齐抓共管,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追究。

(二)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政策外生育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到位,对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要督促其处理到位。

(三)镇直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四)镇分工干部对所分工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五)*、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中,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和各自职能,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二、强化考核,切实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1、以统计年度为期限,以新婚率,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期内出生早孕发现率,政策内出生率,上环到位率,结扎到位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七个方面的工作为指标,实行经常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2、"七个率"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新婚上报率占10分,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占20分,期内出生早孕发现率占20分,政策内出生率占10分,上环到位率占10分,结扎到位率占20分、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占10%。每个季度计生办排名通报、年终统计一汇总,纳入总评。

3、继续实行“月分析、月调度、季考核、季排位”经常性工作机制,对村级进行动态管理,促进经常性工作落实,具体要求见《*镇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石政字[2009]号)执行。

4、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及从我镇实际需要出发安排的阶段性主要工作,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三、严格奖惩,确保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完成。

(一)、实行计划生育年终综合考评制度。镇全年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阶段性考核占20%,“七个率”占30%、季考评占50%,即四轮分别占5%、10%、15%、20%。

(二)省、市、县考评

1、县级考评、平时围点调查及单项考评抽中的村,使我镇位居全县1-8位的,奖样本点村500元;
位居后7位的,罚样本点村500元,位居全县9-16位的不奖不罚。进入全县前三位、成绩突出的主样本点村,另给予1000元的奖励,后三位的加罚样本点村1000元。

2、市考评,使我镇位居全县1-8位的,奖样本点村1000元;
退居后7位的,罚样本点村1000元,位居9-16位的不奖不罚。市围点(不记入成绩)和专项考评参照县季考评和单项考评进行。

3、省考评,对照县考评方案,为全镇争得荣誉,并给予加分的样本点村,奖励1000元;
成绩一般,不加分也不扣分的样本点村,不奖不罚,成绩差,且扣分的样本点村,罚1000元。

3、镇分干部参照抽中村在县获得的位次兑现奖惩。进入前8位的奖300元/人,位居后7位的罚200元/人,位居9-16位的不奖不罚。

4、积极推行工作创新,实行奖优罚劣,在上级考核中,除依据镇考评方案给予分值上奖惩外,对出现重大问题或导致我镇“进笼子”的,直接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镇考评

1、在镇全年综合考评中,位居全镇前3名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分别为1500元(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
连续二年位居全镇前三名的村,增发奖金1000元;
位于全镇最后三位的村,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2、设立计划生育单项奖(此奖共三项)。凡全年无计划外出生(包括计生办备案但未上报或在工作中发现的政策外生育),手术及时到位(上环、结扎、人流、引产)率达到100%(各项手术证明均经查实的),孕(环)检参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且全镇最高,镇党委、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单项奖,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奖金1000元。

(五)、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村,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⑴镇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村;

⑵县考评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造成全镇计生工作严重退类或“进笼子”的样本点村;

⑶在市考评中,得分在全县最后三名的样本点村;

⑷在省考评中,成绩差且扣分的样本点村;

⑸县“村为主”评估最后一名的村;

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恶性事件,导致我镇直接在全县“进笼子”的村。

2、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村,承担一切经济和行政责任;
镇分工干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上报县委、县政府备案处理;
罚该村1000元;
对导致我镇在县“进笼子”的样本点村,书记、主任降职使用,计生专干就地解聘,村两委干部停发奖金并罚该村1000元。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村,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

3、对照标准,出现多个“重点管理村”的,按考核单位级别最高的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夯实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清理处罚力度,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违约金全部作为全镇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今年继续加大资金调控、投入力度.

(二)突出重点,狠抓节育工作,特别是二女扎,杜绝二女户外逃现象;
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对隐瞒不报,查出的往年出生漏报视作当年出生,纳入年终考评。

(三)建立计生工作双轨制,一方面由计生办、服务所常抓基础性工作;
另一方面,实行强村固本战略,加速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

(四)对于因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而出镇发生的费用,按镇村各半承担。

(五)加强计生硬件建设,新建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要确保省级达标验收,村级“三室一校”建设要按“村为主”阵地建设要求到位。

(六)开展专项清理,组织春、秋两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和六、七月份的打击“两非”活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夯实村级工作基础。

(七)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出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签订外出合同,办理婚育证明,定期寄回规范的妇检单,半年见一次面;
流入人口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组织经常性督查,无婚育证明的坚决清理出境。

(八)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全面合同化管理,进一步做好“三查一治”工作,确保参检质量,开展好随访服务、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对计划生育落后的村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力争做到重点突破。

(九)严格计划生育管理和优惠政策兑现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未作处理以前,不得为其办理入户、迁移、补登等手续,不得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因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夯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到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自已,为了保障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特别重视这项工作,在年初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上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条例并安排实施意见,并严格要求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抓此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检查。年初局针对部门职责任务同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计划生育责任合同书》。把计划生育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奖罚。各单位当年如果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谁出问题谁负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单位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为落实这一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重点综合目标考核严明,奖罚分明,不断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开展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20__年,我局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为指针,认真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计划生育为主体,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强化基础、提高素质,立足本职,积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特别是和计生部门的协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费。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人口计划这个中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二是摸清底子,建好表卡,我局针对本系统人事结构,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逐人摸底,实行统一管理;
三是抓好“三查”这一关键环节,以“三查”保证人口计划落实,健全“三查”花名册,完善“三查”登记册,确保了“三查”率达到100%。

四、积极开展“婚育新风”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积极开展了婚育新风活动,把婚育新风宣传活动渗透到各项活动中,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活动规范,通过宣传和参与,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表彰暨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对策措施;
表彰奖励一批在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被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这是在市人口计生局的全力指导、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不畏艰难、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人口计生工作第一线的全区广大计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副区长邓彩虹同志总结了我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
新韶镇、区卫生局、乐园镇教场村委等单位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张启滔副局长作了重要指示,对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是一个总结表彰大会,更是一个誓师大会,希望大家扎扎实实地把会议精神落实好,全面掀起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省优”争“国优”的新高潮,全力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两连冠”的目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个别镇、村政策外生育有所抬头,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存在上升趋势;
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基层单位基础工作较薄弱;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追踪管理难度大,信息交互工作欠缺,管理和服务不够到位;
四是综合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同时,我市各兄弟县(市、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呈现你追我赶的态势,如武江区已实现“八连冠”,并在成功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基础上仍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于去年建成了计生服务大楼;
曲江、仁化、始兴也纷纷提高争先保优的工作目标。可见,我们前面的标兵已是快马加鞭,后面的追兵更是快步紧追,我们一松懈,别人就会迎头赶上。因此,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这根弦不能松,我们要确定更高的目标,制定更实的措施,才能时刻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要继续争当全省先进,并全面启动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要连续获得三年省级优秀才能申报),用两年时间,力争在*年申报并实现“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目标。围绕这一总目标,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人口问题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能否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
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的“五好”要求(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成功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一)推行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创建“两无”活动。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和任务都在基层,解决人口计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在基层,夯实基础、提高水平的潜力在基层。深入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办)和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委的“两无”活动,是巩固计划生育成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保证。去年,全区有8个镇(办)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占全区镇(办)总数的66%;
有26个村(居)保持无政策外生育,占全区村(居)委总数的28%。今年,我们要继续以开展“两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办)、村(居)。各级各单位要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提供优质服务入手,采取有力的措施,提高基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杜绝政策外二孩和多孩出生的现象,确保“两无”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二)坚持奖罚并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坚持以群众在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为目标,把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纳入社会福利、补助、扶助、扶持、救济等保障体系。要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的各项奖励政策,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各镇、办要按照《*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规定,积极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勤劳致富,采取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努力使困难户脱贫致富。各镇(办)、村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制定奖励措施,引导更多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区委、区政府将把落实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节育奖励制度情况作为考核和有关单位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助学工程,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资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独女、纯二女困难家庭的女孩,帮助她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

同时,我们要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由法院强制执行;
对干扰计划生育公务活动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对造成政策外超生的责任人,依照条例从严处理,从重处罚。在征收计划外生育抚养费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免、说情,违反的由说情者个人承担征收标准额的差额部分,并按党纪政纪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追究责任。

(三)部门联动,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综合治理兼职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和联系,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计划生育“一证先行、无证缓办”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各部门在制定实施各项政策措施时,要统筹考虑人口问题,注意与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环境。三是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与人口计生部门紧密配合,特别是经贸、公安、建设、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完善物业小区计生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人责任制度,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三、加强领导,优化队伍,为促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狠抓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区委、区政府继续狠抓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不改变;
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讲实效,确保工作到位。二是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干部提拔重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工作落后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同志的责任。三是坚持强化镇(办)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实施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作用,确保重心下移到村组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实行跟踪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各镇办关于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五是坚持实行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和预警制度,对问题突出的镇、办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平衡发展。

今天,区委、区政府按照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对去年取得了显著成绩的镇、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干部分别给予重奖,表明了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坚定决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二)完善用人机制,切实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