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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积金贷款合同【五篇】(完整)

时间:2023-06-16 14:20: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1篇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公积金贷款合同【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公积金贷款合同【五篇】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1篇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
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

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人)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2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市__.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乙方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付款:

1、因该房屋需办理结清银行欠款手续,甲、乙双方约定于欠款银行同意结清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转入该房屋的专用扣款账户用于结清该房屋贷款.

2、乙方于甲、乙双方到__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当日将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甲方.

3、尾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直接转付给甲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第七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
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双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过户和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方:

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签字日期:

方:

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签字日期: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合同2

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市__区

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经双方协商,过户交易产生的契税由______方承担,营业税__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______方承担,及公证费,交易综合管理费,房产证公本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丙方向甲方、乙方收取成交价格1%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支付给丙方房款2%的中介费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支付给丙方房款2%的中介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三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三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不得无故推延时间,待公积金银行部门放款至乙方帐户,乙方应及时转账至甲方账户,所有房款以收款收据或转账凭条为准.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人(签字):___________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辖范围内职工个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办法所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单位及职工个人依法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来源,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发放的专项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担保。即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依法办理贷款手续。各县(市、区)分支机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凡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均有资格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三)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四)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缴贷挂钩原则和借款人具体情况核定:

(一)借款人购买新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含70%,下同);
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总价的60%;

(二)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根据今后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最高贷款额度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3-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连同下列材料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本人或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经济收入的书面证明;

(三)所购住房的合法房地产权属证件或购买住房的合同;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付款凭据;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日内向借款人做出答复。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收到同意借款的批准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法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四条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后,受委托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上述三种担保方式也可以并用。

质押物指金融机构存单、国库券、国债。

第十六条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权益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权益自质押物移交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抵押期内,抵押人(借款人,下同)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在抵押担保的范围内重复抵押;
质押期内,出质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质押物挂失或追索;
保证期内,保证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支取。

第十八条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改变抵押物结构,使抵押物价值少于抵押权价值,以及抵押人人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以其它财产为减少的价值提供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同时存在。债务清偿完毕,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解除时,抵押权、质押权随之解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亦随之将有关保管物予以归还,抵押权由抵押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贷款合同终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规定的保证人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具有代为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经济能力,保证范围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设定的抵押权或质押权转让给保证人,保证人有权向借款人追索。第六章贷款保险

第二十二条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自愿办理房屋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三条抵押有效期内,已办理保险的,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第七章贷款偿还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归还实行逐月等额本息偿还法,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月利率×(1+贷款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月利率)还款月数-1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连续3个月不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经书面催缴仍不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处分抵(质)押物清偿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代为清偿的责任。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提前解除借款合同,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借款合同的,在合同当事人未达成变更协议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4篇

从2008年7月份开始,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将统一为12%。与此同时,2008年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也由2007年的2166元提高至2392元(由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贷款专家指出,与此前《北京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中,住房公积金8%~12%的分档缴存比例相比,统一的缴存比例更加符合公平原则。尤其是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额为个人和公司共同负担,缴存比例的统一意味着公司将增加员工的公积金的福利,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公积金缴存额也将有所提高。

随着缴存额的提高,可供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也会有所上升。由于公积金贷款具备低利率的优势,此举的推出也有望为更多的买房人带来实际的优惠。那么,北京的买房人可以怎样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呢?

公积金贷款最高达78万元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规定,凡是购买自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人,只要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的人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使用优惠的贷款利率,如目前1―5年期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77%,5―30年期的利率为5.22%,远远低于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如果能够充分地使用上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无疑能够大大降低贷款买房中的利息负担。那么,北京市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个人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69万元;
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78万元,这也是个人可以获得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过,具体到每个贷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多个因素来确定。包括贷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等等。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给出的测算方法是:首先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此基础上,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指通过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之和)留足40%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等额本息还款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就是最高可贷款额。

举个例子来说,方先生与太太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方先生每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方太太为600元。因为是单位和个人各出一半,以12%作为统一的缴存比例,可以计算出方先生和太太的月收入分别为5000元和2500元,月收入之和为7500元。扣除40%的月生活费后,每月可供还款的最高金额为4500元。假设他们想申请的是15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为5.22%,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法下的月还款额为80.23元。那么他们可以申请的最高额度就可以通过4500除以80.23得到,大约为56万元。

当然,测算出来的贷款额度是一个供参考的额度,最终的贷款额度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限制)、最低首付款要求及个人信用评估等多重因素。

如对于首付款的要求,主要是按照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或者以下来区分的: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要达到房款的30%;
90平方米以下的非政策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
90平方米以下的政策性住房比如经济适用房等,首付款达到10%即可。

此外,对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期限,只要是以前夫妻双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但已经还清,就可以享受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以及期限等。换句话说,目前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没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

组合贷款使用限制多

尽管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较高,但对于一些购房人来说,单纯的公积金贷款可能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也由此应运而生。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与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了组合贷款业务。虽然按照规定,所有的楼盘和项目均可以采用组合贷款,但是记者以普通贷款人身份分别致电这几家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信贷部咨询时,工作人员答复不尽相同,有的银行所有楼盘均可以做,有的银行则称,只有和本行有合作的房地产项目才可以办理组合贷款。受此限制,建议买房人务必多了解需要购买的楼盘的贷款条件与信息,以便于进行贷款规划。

同时提醒你的是,如果你遇到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时,可以拨打北京市建委的热线投诉。根据北京市建委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预售许可、网上签约,暂停开发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升级和新项目立项核准,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

公积金贴息贷款

在组合贷款外,北京的买房人还有一种选择,就是采用公积金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贷款,适用于一些指定的贴息项目,或者那些有公积金贷款资格但额度又不能满足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凡符合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给予利息补贴。

对于贴息贷款的利息补贴标准,现有的规定是:商业贷款执行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按照商业贷款执行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实际利息差进行利息补贴;
商业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按照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差进行利息补贴。每年的6月、12月,住房公积金贴息中心会根据协议规定时间把贴息打到贴息贷款人的账户。

此外,公积金贴息贷款中,并不是这笔贷款的所有额度都享受贴息,而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内的享受。具体来说,假如你所核定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而需要从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是50万元,那么你所能享受的贴息的贷款额度就是40万元,余下的10万元不能享受贴息。

公积金贴息贷款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公积金贴息贷款可以在北京的所有银行办理。但由于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补贴由北京财政控制,因此贴息贷款每年有总的供给额度的限制,这很有局

限性。

记者了解到,对于组合贷款与贴息贷款这两种贷款形式,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主推的是组合贷款,正常情况下,20天左右即可办完。另外,组合贷款所涉担保费和评估费用比较低,而贴息贷款虽然手续简便,但受额度局限,且担保费用和评估费用要远高于组合贷款。由于最近一两年内贷款中心不作为主要业务推广,因此限制也比较严格,并不容易申请。

无法直接冲还贷但可逐年提取

与其他省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贷的方式相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推出公积金余额直接冲还贷的业务,但是拥有公积金账户的个人可以自己通过提取的方式进行贷款的冲还。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余额提取分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购买自住房时没有使用贷款的,夫妻双方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但累计提取的额度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果购买自住房时使用了住房贷款,夫妻双方也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但如果贷款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夫妻双方就可以每个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这里的实际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按照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的公积金应该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另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取,除了每年一次或者一个季度一次的政策硬性规定外,没有其他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在任何时间向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单位按照流程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但今后进行连续提取时,按年提取或是按季提取必须与上次提取的时间相隔一年或一个季度。

公积金余额也可付房租

除了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提取还贷之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还可以用于支付房租。

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当家庭的房租支出超出了这个家庭工资收入的5%时,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第5篇

买房要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普通商业按揭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减少购房者的利息支出,降低购房开支。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使得原本就有优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更有吸引力了。那么,如何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降低利息成本的途径

购房依靠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让购房者轻松不少。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次性支付房款存在不小的难度,因此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已成为购房者的首要选择。一般情况下,居民购房申请按揭贷款有两个选择,一是申请商业贷款,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如果能够申请到尽量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肯定能够让购房成本降下来,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要低很多。

央行最近一次下调之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5年期以下利率为4.0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调整为4.59%。就中长期贷款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最大限度下浮至基准利率0.7倍的利率水平,还要低0.45个百分点。对于同样一笔40万元的按揭贷款,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每月还款额相差98.6元(具体计算见表1)。

新政对普通购房者在税收、贷款利率等等多个方面给予了优惠,相比较税收标准降低、所得税免征等一些措施而言,贷款利率因其贷款数额大、贷款期限长,这方面涉及到的资金成本更值得关注。除了商业性贷款之外,从节省成本的角度考虑,普通购房者首先应该考虑用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可以大大省钱。

贷款标准心知肚明

目前有不少地方对住房公积金标准做出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其基本出发点无非是扩大受惠人群,让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做法有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时限,降低首付比例等等。不过通过综合对比发现,各地具体操作的方式有所不同。

贷款最高限额有所提高,提高额度一般在5万~10万元左右,最高达30万元。综合比较而言,以上海为最高。此前上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此次提高到80万元。北京和广州的最高额度则没有变化,仍为78万元和65万元。此外,长沙、成都、福州等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提高。

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调整是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据了解,目前北京和上海下调了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至20%。此外,南京、武汉、成都、郑州等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下调至20%。

除了少数情况外,各地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并未调整。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申请条件与原来相比,几乎没有变化。总体来看,既未放松,当然也没有从紧。不过,对某些特殊情况还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上海对于申请贷款总额80万元的情形,要求申请人除了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还款能力等条件外,还必须是第一次购买自住房,且以户为单位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户成员共同参与贷款)。如北京对申请总额为78万元的情形,也要求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必须为最高的AAA级。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如放松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如北京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
或者实行异地贷款,如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而成都买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或者实施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温州市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允许其将商业贷款转办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0万元。

灵活运用新政来省钱

根据政策的变化,如何灵活运用政策,并根据政策的调整来达到减少购房成本的目的,这需要购房者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当地的政策特点来认真研究。本刊在此推出几个例子,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提前还清贷款在北京,如果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购房时能否享受到首次申请贷款的优惠政策呢?答案是可以的。但考虑到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无法第二次申请,因此需要还清贷款。按照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就可以申请第二笔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不存在二套房提高首付或利率的问题。至于第一套住房要不要售出,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购房者可以灵活调整,在这点上与享受下浮基准利率0.7倍的商业贷款优惠措施有所区别。

家庭成员来帮忙为了能够获得更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尝试家庭成员组合申请贷款。如上海规定,与在一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80万元。因此有专家建议,可以让与自己同住的父母、子女等一起申请房贷,贷款额度比个人要高得多。

还有一种方式是利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来静忙。如福州公积金新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人购房时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同在一户的贷款人本人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早早备足缴存余额在上海,对于希望获得个人最高30万元的改善型购房者来说,必须先做好准备,因为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缴存余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才有可能足额申请贷款。上海规定,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余额达到了7500元,就可以获得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但是不要小看这7500元的缴存余额,因为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只要还在还贷过程中,每月缴存的公积金资金都会自动用于冲还贷,余额所剩无几。因此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停止冲还贷,而改用现金还贷,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沉淀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