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一、工作重点(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对一线执法关员的法律指引。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在基层”活动,为一线执法关员提供简洁、明确、统一的法律指引,便于他们准确、全面地掌握执法要求,预见和防范执法风险。重点以《海关普法工作简报》、《以案说法》等电子刊物为载体,增强关员的执法为民意识,使其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辅导企业做大做强。实行“上门辅导”,向企业宣讲海关规范要求,帮助企业查找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对“红名单”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宣传减免税政策和保税政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
(四)培养管理相对人权利意识,引导(本文由第一diyifanwen.com免费提供,转载请注明)其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相对人的法制宣传内容,应由过去单纯注重禁止性规范教育和义务性规范宣传向注重培养相对人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转变,使其知悉应有权利以及权利救济途径。
(五)加强与兄弟单位和地方普法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向兄弟海关学习借鉴普法工作好制度、好做法。加强与珠海、中山两地普法主管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普法机构组织的活动,建立定期走访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地方普法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与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境旅客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提高公众对海关法制的认知度,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工作内容
(一)邀请专家为领导干部讲课。年内,邀请法律专家为本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结合争创岗位能手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适时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关员学法热情,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海关法制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实效。
(四)加强科技应用的投入,争创一流服务网站。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为阵地,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政策法规公布、立法建议征求和在线业务问答等功能,争创一流服务型网站,提高知名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员普法,突出重点对象。海关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培养每一个关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同时,把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的基层关员放在重点位置。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也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模式。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种变化和要求来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不断创新,主要意义如下:
1、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在要求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以“八荣八耻”为指引,在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中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推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各级人口与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基层,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各类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让基层农民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目前,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是人口众多,就业以及资源环境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地区间人口发展也不平衡,人民群众的新婚育观还未建立等。因此,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
2、适应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前那种集中式的宣传已经无法适应基层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简单化、形式化的宣传手段无法适应群众逐年提高的文化品位。而且,传统宣传教育的传播速率也难以适应当今群众的快速生活节奏。这就要求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之与时代相适应。
3、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
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中,计划生育的管理体系、工作环境、保障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创新宣传教育是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必须认真加以实施。
二、当前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抓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不少乡镇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认为计生工作重在结果,宣传教育可有可无。即便当回事,至多也就是贴贴宣传画,挂挂宣传横幅而已,缺少新意,不能够吸引人。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缺乏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并且短期内难以显现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难以立竿见影。加上考核时,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有意无意地使基层干部陷入宣传无用的误区,导致了宣传教育工作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落不到实际工作中的局面。
二是随着撤乡并镇,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增大,而乡镇计生干部大幅度精简,加之村民居住既散又远,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如我区的金清镇,地盘大、人口多,工作难度自然提高。如果计生工作人员敬业精神不强的话,工作的开展与成效的取得,就会打了折扣,受到影响。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宣传教育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干部队伍素质,以及宣传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需求不相适应。随着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普及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子女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优生优育的意识增强,同时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因而,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迅速增长,并呈多样化、多元化,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由于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加之宣传教育的内容单调、形式老套、方法陈旧、手段简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主动性和亲和力、吸引力,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另一方面,30年来的计划生育工
作改变了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都想来个“儿女双全”。违法生育行为虽触犯了法律法规,但在道德上不能受到相应的谴责,发生违法生育夫妇并不觉得可耻。
四是基层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工作决策和措施
不能落实。这种状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级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主要表现在思想不稳定。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事业编制变成了社会人,乡级计生专干失去了归属感;
同时,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二是村级计生干部队伍不稳定。目前村级计生工作比较难做,工作难度大,工资待遇比较低,很多村级专干都不愿继续从事计生工作。种种主客观因素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只能重视,不能忽视。因此,迫切要求加快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三、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我们长期坚持的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中,宣传教育为主是第一位的,因此,宣传教育既处于首要地位,又处于基础性地位。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措施,而这所有的措施,都要借助宣传教育,才能顺利有效地运行。针对当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采取我们应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对策,来指导和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使这号称“天下第一难事”的计生工作办成、办好,办得让人民满意?
1、倡导按需教育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是指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向群众灌输思想,是一种与计划生育部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结果是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宣传教育不符合群众的实际,也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自然得不到群众的欢迎,更难以实现宣传教育的目的。如今,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应当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出现了本质区别。一种是“以我为主”,另一种是“以群众为主”。应当把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观点作为评价宣传教育效果的核心,作为体现宣传教育人员成绩的标准。开展按需宣传教育,就要在宣传教育的内容等方面切合群众实际,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在宣传品制作上向群众喜闻乐见转变。改变过去以印制计划生育宣传单为主的方式,力争多印制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乐意保存或相对保存时间较长的计划生育宣传品,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宣传精品。如计生扑克、计生围裙、计生年画、计生挂历、计生书画,打上人口计生烙印的工艺草编,将有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内容的相声、小品、电视剧宣传光盘等,免费赠送给群众,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学计生,在言谈话语中讲人口,进一步提高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除需要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外,基层群众还迫切需要致富信息及技术等。所以,基层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要不断创新,更加拉近与群众和生活的距离。
2、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在宣传内容上向易懂易记上转变。改变以往填鸭式教育为主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谋创新、促效果。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计生专职人员的创作积极性,将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浓缩改编为群众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句半、诗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宣传的品位和影响力;
深入挖掘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一方面轰轰烈烈地表彰奖励,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让人们从表彰奖励和对先进工作者、少生快富带头人、默默无闻关爱女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中体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体会到我国30年少生4亿人口的来之不易和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性,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体会到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从而逐渐自觉转变生育观念,根据国家和生育政策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为自己走少生快富之路夯基础。在具体内内容上:一是法规政策宣传必不可少。国家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维护了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就维护了整体利益。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当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明理,树立人口的大局意识。二是处罚条款及措施要重点宣传。比方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让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计算结果,具体到村、年度、胎次、金额,有计外生育的村,可以具体到人,并做到家喻户晓。三是激励政策要突出宣传。目前,我国已经探索实行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计划生育保险、“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通过宣传,让这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先进事迹与典型案例要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对于计生系统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贴近群众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于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面宣传,要让群众逐步形成违法生育可耻的道德观念。
3、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经费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加强计划生育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完善制度,做到基层宣传教育投入和人口计生工作投入同步增长,并保持逐年增加。要保证开展宣传教育必须的经费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在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渠道和多元化的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3、加强基层计生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的队伍建设,从而为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至少要有1名公务员。要选好配强村(社区)计生专干,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二是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要稳定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队伍,配备必要数量的专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且有宣传能力的工作人员。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市、县(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享受同等待遇,并逐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选好、配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加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投入,将协会工作经费及相关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由本级人口计生部门统筹安排。四是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待遇。要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配强领导班子。把工作难度、工作绩效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切实提高县(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待遇。近年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计划生育系统中的老同志更需要更新知识,新同志也需要系统地进行学习,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宣传媒体的不断更新,宣传任务也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需要不断发展。
4、着力倡导家庭美德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百度直接输入“文秘站”第一个网站便是)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市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落实统计普法宣传的办事机构。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单位制定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请于20__年10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3、编写普法教材。在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写的全国统计“五五”普法辅导材料基础上,市统计局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结合本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编写统计“五五”普法的补充教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至20__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本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上一年度统计普法
工作总结和当年度的统计普法工作计划上报市统计局。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
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注:]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将于20__年年底前完成本市统计普法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市统计局将采取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市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将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__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还可以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底前制定《上海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应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本市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表彰本市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验收工作采取报送或听取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例会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人口出生情况
(二)符合政策生育率
(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面
我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计划生育管辖的村级单位70个。目前,已全面开展了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选择面达100%。
(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面
自2001年开始,我区逐步推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截止目前,所有村(居)委会都开展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自治面达100%。
(五)出生性别比
(六)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目前,我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5%,使用药具人数为22512人,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9.9%,知情满意率达100%,规范的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七)计划生育“三结合”、“三生”工作
(八)流动人口管理
(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
我区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2009年我区财政年投入计生经费为70.07万元,人均财政投入计生经费为6.4元,高于市下达给我区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区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在每年“两会”期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我区召开了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将市下达我区2009年计生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与各街办、**镇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形成了科学管理,量化考核的工作格局。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以免费技术服务为主的各项政策,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主的决策程序,对计生工作的管理程序、工作态度的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大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独生子女政策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自觉遵守计生政策的计生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二是充分利用节假日、世界人口日、《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日和“三下乡”活动,深入到农村、街道、社区、市场和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2009年来,全区组织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6次,各街道(镇)组织计生宣传活动42次,文艺演出12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转变和树立生育观念,推动了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城乡一体化在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看病就医、读书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今年我区对29户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全额兑现了奖励扶助金。
3、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按照《**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重新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意见》,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均兑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1357名城镇低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则由区计生局在计生奖励专项经费中统一支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机制,利用党政网,实现了全区各街道(镇)互联互通,共享全国流动育龄人口个案信息资源,真正体现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原则,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的局面,全面提升了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5、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咨询和“三查一治”(即查孕、查环、查病、治病)活动,坚持站内服务与站外服务相结合,查环查孕与查病防病相结合,对患病妇女,主动提供治疗和咨询,对非意愿怀孕妇女,帮助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对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和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随访。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5%。会同区教育局、卫生局,在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扩大了计划生育宣传和受教育面。
(三)狠抓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关爱女孩巴蜀行”活动***启动仪式,大力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先进的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改变旧的生育观念。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抓好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再生育审批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风评议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程度,狠抓执法监督,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七不准”和“十禁止”相关规定,一年来,我区未发生一例因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
(五)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计生协会活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主线,着眼于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努力把新的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目前,我区所有的街道(镇)均建立了人口学校,以村、社区建立了人口分校或辅导站,坚持定期对育龄群众开展“五期”教育,宣传相关法律和人口政策,传播生殖保健、婚育卫生、优生优育、避孕方法和生产技术、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增强了人口学校的凝聚力度和吸引力。各计生服务站设立了宣传橱窗,制作了宣传画报,经常开展广播宣传、街头宣传等,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三下乡”宣传活动,从多角度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及生殖健康知识。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三、完善服务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四、开展行风评议,强化社会监督
我区坚持把行业建设纳入对干部职工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了《*区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区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加强了对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评议。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树党员先进形象、做计生先进标兵”活动,强化宗旨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2009年,先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就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行风评议,增强了广大计生干部的公仆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一年来,我区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区没有一起上省、上京事件发生。
2009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管理,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突出社区,服务社区,围绕企业移交人员、三无、三不靠人员、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体,增强社区计生工作的针对性,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社区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引导群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二、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宣传为重点,以计生协会、“生育文化大院”为载体,搞好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好生育文化中心建设,使新型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三、重点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各种规定的奖励政策,重点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以及农村和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城市无业、失业、下岗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促进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
四、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以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开展“五期”教育,实施风疹病毒监测、补碘、补叶酸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结合社区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地开设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三生服务”网点。落实好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三结合”工作,引导各帮扶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根据各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各帮扶户长远发展的经济项目,达到“造血式”帮扶目的。
五、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措施,积极探索新途径,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两手抓,努力管好、管住、管活流动人口。
六、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按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七、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结合*区实际,一是抓好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中发展计生协会组织;
二是继续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
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
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
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