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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16 17:45: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1篇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区政府、县政府、县局的工作布置及本所的工作安排,针对辖区特点及现状,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过上安全、祥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五篇】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1篇

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区政府、县政府、县局的工作布置及本所的工作安排,针对辖区特点及现状,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生活,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管理责任。

全所干部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确保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生活。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

(一)加强对木材加工厂、集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经营户、液化气经营户等场所,“三合一”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

(二)加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木材加工厂、集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经营户、液化气经营户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三合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我所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中未有立案。全所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 执法车辆6架/次,检查了木材加工厂8户次,集贸市场4个次,超市6户次、烟花爆竹经营户8户次、液化气经营户12户次,“三合一”场所10户次,检查电梯4台次,立案一起未按规定开展电梯保养的电梯案,其他未发现异常情况。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2篇

各市、县(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部门,各企业,中央驻宁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卫生厅、总工会、团委等七厅(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回族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回族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特续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自治区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办公室,钮钢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全区性大型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指导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活动主题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以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题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各市、县(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驻宁企业同时开展。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
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0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齐同生副主席,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主要

领导通过**电视台和当地的电视台(或广播电台)发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6月1日,在**日报和各市自办的党报等刊物上发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性文章。

2、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4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自治区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党政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培训机构,在区、市、县(区)、乡(镇)驻地的主要街道或广场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

3、开展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6至8月份,各市、县(区)宣传、安监、公安、卫生、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业和个人编排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进行调演、汇演和选拔工作。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等7厅(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市在光明广场进行公演,同时进行选拔,9月份参加全国职工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4、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6月份,自治区有关厅(局)、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办自行组织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6月下旬,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全区进行选拔赛,7月份组织参加全国的演讲总决赛。(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5、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5至8月份,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以提高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的竞赛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6、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市、县(区)工会和安监部门,以全国和自治区“安康杯”竞赛活动十周年为契机,组织所属企业继续深入开展以“十个一”活动、“一法三卡”的实际应用、加强班组建设、“全区职工安全、健康(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全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比赛、安全督导师和督导员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7、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理论研讨活动。7月中旬,自治区安监局围绕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活动,组织各市、县(区)安监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举办理论研讨班,为加强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

8、在**电视台滚动插播安全生产用语和公益广告活动。6月1日至30日,在**电视台不同时段插播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活动。

9、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6月15日至20日是全国应急预案演练周,自治区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各有关部门、市、县(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演练,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认知程度和人民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1、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实践活动,作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基础工作来抓。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常规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构的结合起来,把“务虚”和“务实”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保证活动内容可行有效,符合实际,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要认真开展好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日宣传活动要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内容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和参与,也可以通过身边的一些先进典型和违法违规造成事故案例,进行现身说法。咨询日当天各主办单位要合理设置活动现场,能够拱托宣传主题,气氛要热烈浓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活动主题横幅、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招帖画等。

4、各级宣传、安监、公安、卫生、广电、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5、5月20日和7月4日前,五个地级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将本地区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以文本和电子板方式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3篇

调度司支同祥同志通报了情况。云南省安监局纳宗会同志,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何刚同志,就如何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做了汇报。铁锤同志对煤矿安全监察阶段性工作做了总结、部署,希望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学习《文选》,进一步振奋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精神

《文选》的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总书记在中央学习《文选》报告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专门作出了《关于学习〈文选〉的决定》。总局党组也下发了《通知》,提出了要求。监管监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文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做出具体安排,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确保学习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起来,收到实效。

(一)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文选》全面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总书记指出:学习《文选》,要牢牢把握和坚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立场,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之一。同时,“安全发展”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才能实现安全发展;
以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主旨的安全文化,也符合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对于我们来讲,认真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重特大事故遏制住,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尽可能缩短工业化进程中的事故“易发期”,就是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通过学习《文选》,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境界,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来。

(二)把学习《文选》与学习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增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现阶段安全生产大政方针的自觉性。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安全法制建设方略,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参与机制。所有这些,既是几十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发展。这些基本论点,以及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为加强安全生产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著名论断,十六大报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都体现了党的领导集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关注,体现了执政党在实现安全发展上的不断求索。学习《文选》,要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活的灵魂,善于融会贯通,理清发展脉络,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

(三)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总书记指出,思想及其代表作《选集》,邓小平理论及其代表作《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代表作《文选》,都是我们党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最好的教材。我们要以学习《文选》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领域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北戴河培训班暨座谈会以来,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把队伍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上,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安徽、重庆煤监局等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5个基本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提高队伍的理论水平,拓宽思想境界。天津市安监局搞了“五对照、五结合”,即对照中央领导讲话的5个重要论点,结合天津市安全生产5方面工作,逐条查找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江西煤监局、福建局、贵州局围绕强化“四个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研究提出了具体措施。陕西局摆查了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办法。海南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方案。四川局调整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出要“围绕中心抓大事、突破瓶颈攻难事、强化基础办实事”。黑龙江煤监局把工作往前赶,8月中旬公告了74处应关闭煤矿名单,要求11月30日前关闭到位。

北戴河会议上,大家在机构和人员力量、培训教育、评先表彰、福利待遇,以及安全立法、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了22条意见建议。党组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前正在抓紧落实。党组即将召开民主生活会,事先征求了各省局和机关司局、在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要认真对照检查,改进党组工作。总的看,北戴河会议之后,队伍建设和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大家的精神状态很好,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面貌正在发生新的可喜的变化。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尽管目前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尚需进一步努力,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严格执法、工作务实。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通过认真学习《文选》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我们这支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得到切实的加强。

二、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保持高度警觉,严防后几个月事故反弹

今年以来,在各地政府、各部门和各级监管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据调度快报,1-8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6%,8月份同比分别下降9.7%和10.3%。其中煤矿1-8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3.6%和25.5%,8月份同比分别下降13.2%和39.8%。五六月份以来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的势头有所遏制,八月份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减少。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8月份,全国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5.3%,环比上升22.3%和17.9%。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明显上升;
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事故多发。从全国来看:

一是非法违法问题仍然严重,因此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屡屡发生。一些无证小煤矿继续非法生产造成事故,昨天贵州毕节纳雍县一非法小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仅煤矿,而且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也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8月份烟花爆竹发生4起事故,死亡18人,其中3起为私藏原料、非法生产。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擅自开闸蓄水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可见非法违法生产,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是基建煤矿隐患严重、事故多发。8月份,新建、改扩建矿井发生重大事故7起,死亡40人,分别占煤矿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8%和37.5%。贵州金元集团公司、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这个例子十分典型,说明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监管势在必行。

三是自然灾害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故。七月份以来,频频发生的飓风、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一些矿山水灾、建筑施工坍塌、尾矿库垮坝和交通运输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大量事实表明,每年的后几个月,往往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10年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1起发生在9月27日。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45起、1089人,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去年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后几个月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一是经济快速运行的惯性作用,给安全生产带来压力。国务院采取措施抑制固定投资增长过快,但宏观调控效果显现需要有一个过程。由于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常常延后,后几个月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格外旺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现象难以有效遏制。二是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时至目前,还有相当一批国有重点煤矿的高瓦斯、高突矿井没有建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或者没有认真开展抽放工作,抽放率很低;
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小烟花爆竹,以及一些交通运输企业非法违法生产抬头;
一批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工矿项目加紧施工或试生产,管理松弛甚至混乱的状况比较严重。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包括我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一些同志在内,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这是最危险的。对目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下一步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要再一次敲响警钟。前8个月的成绩来之不易,渗透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监管监察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思想上要始终绷紧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
必须认清未来几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潜伏的危机,未雨绸缪,及早应对。越到年度后期,越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超前防范,主动出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和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九月份以及今后几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针对薄弱环节,及早采取措施,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避免被动局面的出现。

(一)主动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第二个战役,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有关工作,铁锤同志已做了部署。8月18日,我们召开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就第二阶段矿井关闭的重点对象、政策措施、工作步骤等达成了共识。会后,已将我们代拟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上报国务院,争取以国办文件下发,并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进行部署。各地、各单位不要等,要把工作往前赶,已关闭矿井要严防死灰复燃,确定关闭的2652个矿井名单要抓紧在地方媒体上公告,立即启动关闭工作程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吊销所有证照。10月份部委要联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铁锤同志刚才讲,8月份国有重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5%和37.5%。要稳定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除了要做好整顿关闭工作,关键之一就是要抓住煤矿建设项目,稳住国有大矿。一是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安全监管,探索和做好重大煤炭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工作,配合发改委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予以公布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要开好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总结经验教训,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使国有煤矿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创建本职安全形煤矿;
三是要抓紧落实今年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9月份要落实到矿,尽快付诸实施;
四是要在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抓紧提出第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行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建议实行关闭转产或压产减人措施的国有煤矿名单。

(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由点到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今年危化品生产运输事故多发,1-8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和6.5%,生产、运输事故多发。7月28日,江苏盐城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死亡22人,为1998年以来最严重的化工生产事故。江苏省决心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发生反应釜重大爆炸事故,死亡9人。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召开扩大会,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顿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全部关闭取缔,市区内200多户危化品生产企业3年内全部迁出。

这两起发生在化工园区内新建小化工事故,说明化工行业确实存在盲目投资、忽视安全、招商引资疏于管理的情况。总局已就这两起事故发了通报,并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对江苏省、天津市的清理整治举措,安监总局非常赞同并将全力支持。总局将派出工作组,与江苏、天津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推进。要借鉴煤矿整顿关闭经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注意完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尤其是重点化工省区市安监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的清理整顿工作。

此外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9月30日是地方化工企业解决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得排放问题的最后期限,各地安监机构要会同环保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在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到来之前,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今年以来,受市场拉动,烟花爆竹事故上升,非法生产抬头。1-8月发生烟花爆竹事故87起,死亡142人,同比分别上升40.3%和7.6%,其中重大事故上升44.4%和60%,形势非常严峻。1-7月因非法生产导致的事故29起,死亡67人,分别占同期烟花爆竹事故的35%和51%。8月份又相继发生了江西萍乡、四川成都、山东潍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造成的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9月份以后,烟花爆竹生产逐渐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国务院安委会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各地区特别是烟花爆竹传统产地的安全监管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犯罪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声势。通过这次集中打击,力求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传统产地、重点地区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问题。同时,要落实总局7月15日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题会议的部署,贯彻最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势头,确保旺季到来之后全国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稳定。

其他各个行业和领域,也要本着主动出击的精神,增强抓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要主动开展高硫高压油气井防范井喷安全督查;
针对今年以来重大事故上升的情况,总结推广云南等地强化监管的经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加强矿山企业源头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会同交通、铁路、建设、水利、信息产业、电监会6部门,先分口进行检查,然后组织综合督查。民爆器材安全方面,9月份要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四超”为主,对辽宁、河北、山东、河南4省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深化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整治;
积极推广四川经验,加大GPS监控仪推广力度;
2006年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交通部最近已经下达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推动地方安全规划工作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最近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是建国以来从国家层面组织编制的第一部安全生产规划,也是出的第一部“十一五”专项规划。

这部《规划》,分析了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规划》规定了到2010年的3个总体量化指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由2005年的0.7降为0.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由3.85降为2.88;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对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也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指标,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十大任务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管,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加快法制建设,开展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强化培训,推进宣传教育,加强中介组织建设。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出台,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
宣传贯彻这部规划,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要重点解读、释疑解惑、广为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以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出台实施为契机,推动地方安全规划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十一五”规划中,都应该把安全生产纳入其中,设立专篇或专节,提出与国家规划相一致的奋斗目标。需要指出的是:制定和修改规划虽然是地方政府和人大的事情,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有着重要的责无旁贷的先导责任。这件事情办不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及其监管部门将可能长期被动。各地特别是那些至今尚未与国家安全生产规划衔接一致的省区安全监管局的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起来,要积极反映,多方奔走,全力呼吁,务必使安全生产在地方规划中占据一席之地。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建设部(建质[2014]217号),省建设厅(闽建建[2014]37及南建管[2014]51号)《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和开展紧扣“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活动主题,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了2014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此次“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简洁、明确的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在质量安全例会上进行了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质量月”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0月8日在质量安全例会上,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文件,细心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监理企业督促具体实施,本次活动。共发放工程质量基本常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余条,张帖宣传标语100余张,内容主要涉及“质量月”的宣传口号,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等,较好地营造了“质量月”的气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重拳出击,整治风暴

本次的“质量月”活动,结合了我市的具体情况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展开的,一是积极开展了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专项检查;二是宣传贯彻南平市南建管[2014]41号文《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14年4月1日起,严格限制人工挖孔桩的使用,这一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得到基本控制,桩长也限定在15米规定的范围内,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这一工作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加大了查处力度,也已完全禁止使用;三是针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的内容,组织了施工质量、施工临时用电等的专项检查,共发出20份隐患整改通知,其中4份为暂停工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84条,现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为96%。

“质量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要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创优工程的活动,以推动我市的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奋斗。

质量月活动总结内容介绍

一、 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 积极参加现场咨询活动

精心制作了两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图板,内容包括:质量投诉的程序、房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及现浇板裂缝小常识等,现场散发了近二百份宣传材料,并接受了25人次的现场投诉咨询

三、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

(一)、在建建筑工程

1、检查总体概况: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监理工作不规范: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照抄、照搬,无针对性;监理的日记记录内容较简单,不能反映监理工作内容和水平,字迹了草,仅记施工进度,未记监理工作情况;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和监理指令单混用,其结果监理现场要求整改的内容无回复,无监理复验签字;监理例会不经常,部分工地不是总监主持,会议记要整理成会议记录,有的甚至不发会议记要;监理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且有后补现象;旁站工作不到位,甚至不旁站;大多监理单位对建筑节

3、工程实体质量:

(1)混凝土柱梁节点较顺直,板底平整、光洁、密实,未见露筋、孔洞、裂缝,施工缝处无夹渣,现浇板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要求对于现浇面在初凝与终凝前各进行一次毛面处理,既保证了现浇面的平整度又减少了空鼓、裂缝的出现。

(2)砌体:砌体工程中,应该说总体水平还可以。墙面平整,砌体砂浆饱满度基本得到控制,水平灰缝较均匀,砂浆目测强度和报告强度检查基本能相对应,另外墙体开槽现象较少。

4、现场抽测情况:

通过对在建工程的实体砼强度抽测、现场钢材进行直径测量和资料的核查,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比如:

(1)部分工程砼碳化深度过大(碳化深度在3.5-5.0mm之间)。

(2)同条件试块养护地点没有放在同期浇注的结构实体旁边,而是放在其它地方单独养护,工地送检的同条件试块没有按600℃ d所对应的龄期送检,个别工程标养试块商品砼生产厂家养护。

5、工程资料方面:

①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未做到先检后用,少数工地外保温已施工完毕还未见到材料复试报告,变更手续及程序不符要求;

②保温系统组成材料质保资料不齐全,不具备省级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型式检验报告、耐候性试验报告和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等;

③保温系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参数不全,如锚固件未做现场抗拉拔试验;

6、信息化建设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1、人员配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2、设备和设施情况:

3、原材料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4、实验室管理方面

5、信息化管理方面

6、筛砂设备

(三)、管桩厂

(四)、在建市政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意见

篇四:xx水电站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了加强xx水电站工程的质量控制,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xx监理部积极响应国家和监理公司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号召,认真贯彻监理公司下发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xx水电站的实际情况,现将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 明确质量管理指导思想

1.1围绕“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的质量月活动主体,监理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组织专题会议相互交流有关质量文件精神及质量管理经验,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1.2通过各种形式(考核评比、张贴宣传画、召开专题会议等)进行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宣传,让质量月活动的主体深入人心,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向建设单位提交优质的工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十二个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施工企业和监督系统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本市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提高质量意识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上海建工、城建集团,江苏、浙江、中建、四川、广东等沪办建管处分别召开了在沪施工企业负责人质量月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施工企业纷纷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本单位质量工作状况,寻找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宣传和动员职工,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组织职工进行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企业及其工地共展出黑板报3100块,宣传标语、横幅3500条。各企业组织开展了各类质量方面的培训、知识竞赛、讲座、宣传会共250场(次)。

2、加强质量自查,促进质量管理。

上海建工集团,城建集团,浙江、江苏、四川、中建等沪办建管处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开展条块结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安装工程开展有重点地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文件、简报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据各单位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在建项目的单位工程7500个(次)。

3、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共有150余人次,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了企业质量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建筑市场,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建筑工程专项检查,共抽查了40个工地,共开具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4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9份。被查工程以二、三级企业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总包的工程为主,检查表明,工程的现场质量状况总体受控,基本能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工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运转不正常。

2、组织开展全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本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本市建筑工地30个,涉及监理企业30家,其中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13家,丙级资质2家。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1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监理单位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实物、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质量问题能封闭。但全市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低资质监理企业,质量监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开展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预制构件生产和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了本市二级构件生产企业24家、三级构件生产企业6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8家,外省市进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4家,开具3份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对生产质量控制不严,钢筋无生产许可证,实物质量合格率低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原材料使用的行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36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1份。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暴露出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质量负责人更迭频繁,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在原材料复试、混凝土生产中严重违规;对原材料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不够重视;尤其在质量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5、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部分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进行了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包括建筑材料、基桩、钢结构、室内环境在内的20家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查表明通过对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宣贯和执行,检测机构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得到规范和提高,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懈,缺乏必要的自检措施;检测人员放松自身要求,导致在一些基础管理上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问题的性质还很严重。对此检查小组作出了查处和整改要求,共开具了7份整改指令单。

6、组织开展全市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安装工程的重视与检查,规范安装工程的质量行为,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全市安装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本市在建项目安装工程40个,其中大型工业装置4个,厂房10个,轨道交通车站2个,办公楼公建项目14个和住宅高层10个,共开具了质量问题整改单23份。这次专项检查是本市近十来安装工程的一次综合检查,首次将安装设计、安装材料纳入到检查范围。检查表明,本市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质量总体基本上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标准出现稳步提升态势;有关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各方,能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重视安装工程管理和施工。但同时也暴露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的不平衡,少数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违规施工、违章操作仍有出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意识不强。

三、聚焦重点,严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控。

1、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效能监察大检查

为贯彻《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意识,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安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了10条轨道交通线的36项工程。检查发现,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得到了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并基本得到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基本受控。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些工程对施工过程中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制定不够严密,以及招投标文件对人员资格要求在现场执行不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建设参与各方要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2、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

随着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大规模、高速发展期的到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难度日趋增加,技术风险居高不下。其中承压水的风险控制一直是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一大难题。为了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总站邀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等有关单位,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组,对承压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控制措施,防范承压水风险。

3、召开轨道交通工程承压降水工作和旁通道施工技术交流研讨会。

为了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市安质量监总站和申通集团公司建设事业部在轨道交通申松线宜山路车站及杨浦线周家嘴旁通道施工现场联合召开“承压水降水施工”和“旁通道施工”的总结交流会。对“承压水降水施工”和“旁通道施工”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提出了控制基坑施工风险的措施,并建立了二支具有承压水降水施工经验的承压水降水抢险专业队。

4、举办轨道交通工程及地下建筑降水控制技术讲座。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与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基坑降水与工程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市安质监总站、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监督的各区安质监站及轨道工程参建各方等有关单位近二百人参加了本次讲座。通过本次讲座,参加讲座的参建各方人员对基坑降水承压水控制技术有了更加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同时也学习了基坑降水工程中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本次讲座达到了预期目标,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四、开展节约型工地评选,推进建筑节能

1、召开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市人大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有关决定和意见,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切实开展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节能降耗各项指标的实现,市建管办和市安质监总站召开“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会议”。市建设交通委孙建平副主任在会议上作题为“打造节约型工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讲话,指出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需要,充分认识“企业节能,工地降耗”,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要求大家将打造节约型工地,提高节能降耗意识的活动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所有建设参与方,从勘察设计开始,都要有节约理念,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图纸去做,市区二级质监站要加强监督,签约单位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广泛地开展科技创新,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在过程中要注重将好的工艺工法形成规范性标准,以利于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施工企业在做好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做出有特色、有效果的自选动作。工程参建各方和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重视这项活动的开展,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决不流于形式或走过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2、建筑业施工企业能源消耗专项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建筑业施工产值能耗下降20%,每年环比下降4.4%的目标,确定企业施工产值能耗基数,核定企业能源消费指标,重点控制年耗能500吨以上标煤的施工企业,开展了全市施工企业产值能耗专项调查。

3、开展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

为了规范本市节约型工地的创建工作,指导建设工地深入开展该项工作,起草并颁发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

五、注重科技创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在新形势下处于城市建设高速发展时期的上海,工程量多面广,有大量的高、大、精、深、新工程。现今的质量通病已经不是以前住宅工程渗漏壳裂那样单一,为此总站成立了课题小组对以轨道交通为代表的深基坑、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超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2、组织召开在沪大型骨干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联系会议。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施工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并对当前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思考,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总站在南汇召开了2006年度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联谊会。本市2005年度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20位的本市一、二级企业以及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的质量科长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围绕着新形势下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如何定位,当前建设工程新的质量通病表现形式和产生机理,企业如何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等当前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的施工企业一致要求,希望类似的会议总站应该多组织,让质量科长畅所欲言。

3、举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论文征集”活动。

为了系统地总结全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技术精华,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含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开展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论文征集活动”,动员在沪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检测、审图、生产供应等活动的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从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理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三方面入手开展新形势下轨道交通、深基坑、大跨度、大空间、钢结构、超高层建设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治理的研究。目前已收到各类论文58篇。

六、评选质量先进,树立学习榜样

为了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作用,树立质量管理先进样板,市安质监总站委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2006年度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提高作出显著贡献的质量先进企业和质量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评选范围包括在沪的施工企业和个人。以质量先进的评选,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更是上海的生命。质量月活动虽已暂告一段落,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永恒的主题。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办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项目组成立相应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检查依据、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格标准。

四、检查范围

XX县城市建设办公室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五、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汛期前地质灾害集中排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消防安全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以及扬尘治理、工地乱象、扫黑除恶等;

2.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履职,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是否将安全监理纳入工地例会、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基坑开挖管线施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等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以及扬尘治理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检查。主要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全员的消防培训情况;

5.夏季防暑降温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采取的降温、消暑措施,作息时间安排,饮用水安排等。

六、时间安排

检查组检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分别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和检查组检查阶段。

1.施工现场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通知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对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监理企业针对本企业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按检查要求和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