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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筹资管理实训总结【五篇】(完整)

时间:2023-06-18 09:35: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1篇关键词:ERP沙盘模拟财务管理实训教学务管理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就要求财务管理教学不仅要向学生讲授基本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而且要培养学生应用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筹资管理实训总结【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五篇】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ERP 沙盘模拟 财务管理 实训教学

务管理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就要求财务管理教学不仅要向学生讲授基本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而且要培养学生应用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来解决财务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目前财务管理实践渠道较少,尽管有些院校设有实习基地,但由于财务本身的特殊性,对实习的人数有所限制。另外由于财务数据的机密性,实习中难以掌握企业的具体情况,理论知识得不到很好运用。ERP沙盘模拟教学,通过模拟企业的运作,可以将企业的财务活动形象地展现在沙盘上,成为财务管理实训的新途径。

一、目前财务管理实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训”。财务管理课程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决定了其要采用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生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树立财务管理理念,明确财务管理目标,通过实训来深化知识的理解,掌握知识的运用。但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大多数院校普遍沿袭了“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另外由于教学条件和学时的限制,真正意义上的实训教学难以开展。

(二)实训内容过于单一。随着高校实践教学的开展,实践教学重点从专业技能的培训转向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要求财务管理实训不能局限于本课程的知识,而要与其他课程联系起来,达到综合训练的效果。但目前大多院校的实训教学都是以考察对财务管理的认知为目的,主要方式也就是做习题、进行案例分析等,很少涉及其他知识,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

(三)实训中缺乏沟通与合作。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这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沟通与合作能力,如对外需要与税务、银行等部门沟通,对内需要与采购、销售等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完成目标。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实训方式,则完全不涉及这方面的训练。

可见,目前的财务管理实训难以达到实践的效果,纵然补充了一些实训课程,但传统的实训方法主要强调认知的培养,较少涉及知识的应用,因而还不能称之为实践。要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生对财务管理理论知识的感性和理性认识,离不开财务管理实践检验,这需要一定的实践平台,但目前高校不可能都具有这样的资源。

二、ERP沙盘模拟教学的价值分析

ERP沙盘,是企业资源计划沙盘的简称,利用实物沙盘直观、形象地展示企业的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基本再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ERP沙盘模拟课程是一种体验式的教学方式,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为每位参与者安排具体角色,通过沙盘模拟亲身体验一个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有利于实现从理性到感性再到理性的飞跃。

(一)ERP沙盘模拟教学是一种“体验式”教学

ERP沙盘模拟是一种以学生操作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的体验式教学。具体操作是将学生分为6-8组,分别代表同一行业中存在竞争关系的不同企业;
每组5-7人,一般担任企业中的重要职位如总裁、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运营总监、采购总监,有时还可增加财务助理等辅助角色,组成一个虚拟企业;
模拟经营6-8个会计年度,亲身体验一个企业运作的全过程,使学生仿佛置身于真实企业环境中,深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应用。教师承担双重角色,其一是扮演市场和监督的角色,其二才是指导教师的角色,并于每个会计期末进行总结和点评,促使学生从操作过程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二)ERP沙盘模拟教学是一种综合训练

ERP沙盘把企业运营中所涉及到的诸多关键环节如战略规划、筹资策略、营销策划、产品研发、生产运营、物资采购、设备投资、财务管理等都设计在一张简洁的ERP沙盘盘面上。把企业运营所处的内外环境抽象为一系列的规则,通过模拟企业经营,使得参与者在分析市场、制定战略、组织生产、财务管理、物资供应等经营活动中全面提升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企业管理团队要将每一个环节运行好,实现财务、采购、生产、营销的一体化,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的协调统一。而这些问题的较好解决,需要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学科的专业知识。从而打破各学科的专业壁垒,将各单科知识互相联系起来,并且将这种整合后的知识灵活运用于企业以解决实际问题。

(三)ERP沙盘模拟教学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游戏式”教学

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一般是以“理论+习题”,再辅以“案例”的教学方式,学生只是被动接受知识,往往难以产生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而ERP沙盘模拟以将学生分组模拟企业对抗的形式组织教学,所有经营运作都是学生自己动手、亲身体验,符合学生好动手和年轻人心理,整个经营过程既是学习也是游戏,极大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另外,企业每个年度的战略、决策都由团队内的所有成员共同制定,当学生在制定过程中产生不同观点时,需要不断地进行沟通和协调,让学生亲身体验到职能部门间沟通合作的重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提高团队协作精神。

三、ERP沙盘与财务管理实训的结合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ERP沙盘模拟教学可以弥补目前财务管理实训的不足,但ERP沙盘模拟所涉及的内容是否能够满足财务管理课程理论知识的全面应用呢?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管理和利润与分配管理,ERP沙盘分为财务中心、生产中心、物流中心、市场与营销中心,两者的结合如图1。

(一)筹资管理与财务中心的结合

筹资管理主要是解决如何筹资、筹集多少资金即筹资方式和筹资数量的问题。财务中心内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银行长期贷款、银行短期贷款、高利贷以及应收账款的贴现五种。其中吸收直接投资一般在起始年初平均投放到各个企业,作为各模拟企业生产经营的初始资金。而其余四种筹资方式可供各企业在运营年度自由选择,这就需要学生分析各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与筹资风险,确定资本结构,即解决筹资方式和筹资数量的问题。在实际经营中,并不能单纯地采用长期贷款或短期贷款,而应将两者以合理的比例搭配使用,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

(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生产中心的结合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主要解决如何获取固定资产以及利用现金流量财务指标在不同种类固定资产之间进行决策的问题。生产中心的固定资产,包括厂房和生产线等。企业获取厂房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租入厂房,每年支付租金;
二是购入厂房,但是由于企业资金有限,实质上也就是借款购买厂房,每年偿还借款利息。这需要企业权衡租金与借款利息的大小,从而在租入厂房与借款购买之间选择。ERP沙盘模拟提供四种类型的生产线,每种生产线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皆不同,这就需要计算投资回收期等现金流量指标,从而在不同类型的生产线之间进行决策。另外,各模拟企业还需要通过资本预算,来安排投资计划、投资时间、投资额度等问题。

(三)流动资产管理与物流中心的结合

流动资产管理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和存货管理等,主要解决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货的经济订购批量等问题。在ERP沙盘模拟中大部分的销售收入都需要经过一定的信用期间才能收回,形成应收账款。物流中心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各模拟企业需要进行材料需求的预算,编制产品投产及材料需求计划表、材料订购计划表。尽量保持材料的采购量、耗用量和库存量之间合理的比例关系,以避免材料的供应不足或超储积压。另外,原材料的订购有一定的提前期,从而形成应付账款,需要学生在操作时进行科学的信用决策。

(四)收入管理与营销和规划中心的结合

收入管理主要解决销售收入预测、决策,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保证资金回笼等问题,营销和规划中心包括产品的研发、市场的开拓和ISO资格的认证。各模拟企业首先要分析市场预测,进行市场开拓和新产品研发的可行性分析,做出开拓和研发决策,编制研发资金投入计划,并根据以后年度的具体经营情况,随时调整计划。在ERP沙盘模拟中各模拟企业只有每年投入一定量的广告费用,才具有争取订单的权利,所以各模拟企业还要根据各年度的市场预测、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况,以及其他模拟企业的相关信息做出各年度的广告投入决策,从而争取订单,扩大销售,增加利润。另外,当各模拟企业取得订单后,还需要按订单要求,做到按时、按量交货,避免违约,将收入管理与物流中心相结合。

除以上分析之外,成本费用管理、利润与分配管理也可以与财务中心相结合。ERP沙盘模拟中还含有财务分析模块,可以在会计年度末自动地生成会计报表,并对相关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ERP沙盘不仅具有对大部分业务的财务分析能力,还可以通过形象的图表对各种指标进行判断,使学生能够直观地判断模拟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

四、结语

目前的ERP沙盘模拟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只涉及主要的流程和较少的变动因素。当课程由初级阶段上升到更高级阶段时,则需要对初级沙盘进行改造,涉及更为复杂的模拟经营环境,细化经营规则,增加模拟企业的复杂程度、真实程度和决策难度,让学生在模拟经营的过程中有意识、有目的地运用已学专业知识,进行量化分析和科学决策。另外,在ERP沙盘模拟教学中要加强监控,注重教师点评,以增强实训效果。Z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一、主要目标

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自年起全市每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使用技能,全市新增技能型农民工50万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管理

1、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示范性农民工培训基地和其他有关农民工培训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和有关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科技部门主要负责星火计划科技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扶贫部门主要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其他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充分发挥所属行业和部门的技术力量、人才资源、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的优势,为农民工提供多种方式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加强各级政府培训统筹。强化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中所担负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农民工培训的统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工培训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提高培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培训经费投入,改革资金管理办法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农民工培训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确保农民工培训资金按照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增速和培训成本同比例增加。

4、将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上岗农民工培训政府给予补贴,对于初次通过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在岗农民工教育和提升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对自身没有能力或者未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实行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地方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培训。支持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

5、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农民工培训领域的途径,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参与农民工培训,多渠道增加培训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训、出资办训。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6、改革和完善培训资金的补贴机制。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落实企业各类培训资金,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积极探索培训券(卡)等有利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加强对培训资金的全过程监管。

7、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完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健全资格准入制度

8、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机构资格准入制度。各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

9、加强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对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予以重点扶持;
对办学特色不够突出、规模较小的培训机构,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对不具备办学能力或布局、结构不合理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培育专业培训服务机构,完善培训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

(四)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10、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培训的重要作用。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训、岗前培训和定向培训等各类农民工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化。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企业举办农民工培训机构,鼓励委托技工院校进行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

11、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之后,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再上岗。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2、加强培训质量和效益评估。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要求,开展农民工培训质量和效益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农民工培训基本标准,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加强对考评结果的管理和使用。

13、加大培训项目实施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法规,多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广泛组织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结果和证书发放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民工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

14、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依托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载体,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等资源,推广农民工网络培训、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化教育,为农民工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材课程体系

15、加大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工培训师资库、动态管理,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标准和品行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组织农民工培训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民工培训机构工作。

16、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纳入同级职业教师培训规划,相应的培训经费要从同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职业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解决。依托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改革农民工培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工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对农民工培训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农民工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在职进修、研修培训、业务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学骨干。

17、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农民工培训的特点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农民工培训主管部门和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18、完善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以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加强农民工培训课程建设。建立农民工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农民工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组织编写和审定技术要求规范、统一的农民工培训专业教材,每年遴选和推荐若干种优秀农民工培训教材。其他教材可以按照“一纲多本、编审分开”的原则,由各部门和农民工培训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写或选用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教材。

(六)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试点,强化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19、加快农民工培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工培训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各类培训项目的数字化培训服务体系,促进管理手段、培训内容、培训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制定信息化基本标准,建立培训资源数据库,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农民工培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3篇

按照省、市有关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开展试点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再选择3-4个经济基础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二、三产业就业吸纳力较强的县市区做为试点,总体试点比例达到50%左右。按照试点工作“五统一”的总体思路,试点地区要建立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管理体系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研究探索社会失业率统计制度等“突破性”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积累经验。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规定,加快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八到位”的要求,重点解决好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争取年底以前,每个街道(乡镇)有2-3名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软件、网络“八到位”的建设目标。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试点县市区要在8月底前,在所辖的行政村进一步健全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岗位信息和基础资料填报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培训,更好地服务于试点工作。

(二)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试点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作用,在三季度前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一次就业状况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劳动力资源状况,做到“七清”,即:年龄清、技能清、文化程度清、家庭状况清、就业意向清、就业去向清、工资收入清。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就业信息网络,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建立社会失业率统计制度。试点县市区在建立城乡劳动者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的界定标准,试行社会失业率统计制度,即将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城镇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合并统计,确定社会失业率。社会失业率不公开,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

(四)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试点县市区要免费对初次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有计划的制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分解任务,安排落实资金,对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重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

(五)完善就业政策。试点县市区要以城乡统筹为导向,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积极就业政策,把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覆盖力度。今年要重点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延伸,使从事个体经营或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

(六)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县市区要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上下联网、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强试点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年底前把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至村,形成连通城乡的信息网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等现代手段,固定栏目和时间,将职业供求、工资水平、培训信息等发送至村。

(七)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被确定为试点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市人社局将及时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阶段总结,积累试点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季通报制度,实时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适时召开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探索思路,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资金保障。试点地区要统筹使用好促进就业资金、征地调节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经费)、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等,发挥各专项资金最大效能,以满足各项试点工作的需要。试点地区可从本级预算安排的就业资金中,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对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给予岗位补贴。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4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2003〕79号),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明显提高。但也应当看到,农民工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培训项目缺乏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效益和培训质量不高、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2.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农民工培训资金。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3.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加强农民工培训。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主要目标。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
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二、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

(三)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科学统筹和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力度和节奏,制定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省(区、市)以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类型、数量和布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做好水库移民中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六)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农民工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

(七)以省级统筹为重点,集中使用培训资金。各省(区、市)要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使用,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改变资金分散安排、分散下达、效益不高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要依据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农民工培训资金,对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八)制定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工所学技能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各中心城市或县(市)要按照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相同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

(九)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资金的管理,明确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和内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审批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立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人员、单位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有效甄别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行为。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十二)强化企业培训责任。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十三)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依托企业开展的农民工培训进行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基地。各级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做好行业人力资源预测,为企业提供培训信息等中介服务,重点抓好校企合作,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项目。

(十四)落实企业培训资金。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

五、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十五)加大培训组织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法规,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点和培训机构做好各类培训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群团组织以及互联网、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信息,为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的行为。

(十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十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六、强化培训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训能力。要按照农民工培训总体规划和布局,在全国主要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区,依托现有培训资源提升改造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学设施和实训设备,保证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得到足够的实训时间,达到上岗实际操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等资源,推广农民工网络培训、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化教育。新增农民工培训资源要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重点投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环节。

(十九)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方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十)加强培训基础工作。加强农民工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到基层农民工培训机构服务。根据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抓好培训教材规划编写和审定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统计工作,准确统计参加培训项目的实际人数。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培训资源数据库,提供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农民工培训信息,提高农民工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为农民工培训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十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对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筹资管理实训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税收筹划 问题 对策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国内外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的含义

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普遍认为:税收筹划也称节税,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通过对公司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谋划和安排以减轻税负,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活动①。

2.国外税收筹划发展现状

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晓,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

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或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另外,国外较重视对经济类人才的税务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

3.国内税收筹划的现状

在我国,近年来,税收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税收筹划主动性也在不断增强,税收筹划意识不断提高, 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逐渐被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与国外相比,税收筹划的意识、税收筹划能力及专业化方面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主要表现为:

(1)单位纳税筹划态度”冷热不均”,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税收筹划在国内尚未被普遍认知和接受的同时,也存在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不同性质的单位对税收筹划的态度不一样,外企和民企追捧,国企冷落,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更是少之又少。有调查显示,在重庆,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是民营企业,国企、事业单位很少。事业单位税收筹划意识较弱,尤其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自已不以营利为目的,税多税少都是国家的,与自身关系不大,用不着进行税收筹划。

(2)我国纳税筹划主要是会计人员。据调查,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进行税收筹划基本上是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参与税收筹划,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更是少见。

(3)我国会计人员的现状。据财政部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近千万人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为会计从业人员,其中有初级会计技术资格为268万人、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为131万人,有5.9万人通过国家合格标准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评审资格④,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占全国总会计从业人员的26.8%,13.1%,0.59%,初、中、高级人才共占会计从业人员的39.69%,其余60.31%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取得会计技术职称。而初、中、高级的比例为:0.66:0.32:0.0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会计人员结构不合理,初级人才相对充足,中级人才相对不足,高级人才严重缺乏。

二、事业单位纳税筹划存在现状探究

1.事业单位收支体制的原因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可见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事业单位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任务即可,不存在经费紧张,资金出现缺口的问题。

正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传统计划体制,造成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筹划内在动力不足,大部分人观念陈旧,认识模糊,认为“吃皇粮”的,没有必要纳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理解不充分,对依法纳税感到不适应,纳税意识淡薄,消极待税思想严重,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2.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后造成纳税筹划意识更加弱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为了探索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监控的有效形式,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成了财务核算中心,将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纳入财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各单位撤消了计财处,基本保留1名会计人员负责原单位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但是,财务集中核算后使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对分离,导致一方面由于原单位财务人员的大大减少,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原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
而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进行财务核算,节约税金支出与他们自身利益和所在单位利益没有关系,因此从主观上缺乏纳税筹划意识。

3.会计人才缺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由于体制不同,竞争激烈程度不同,薪酬待遇的差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相对匮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中高级人才更加缺乏。经分析,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缺乏主要原因如下:

(1)会计职称制度起步晚及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国的会计职称制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主要进行评定技术职称,第二阶段,1986年至1989年,实行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度,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主要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实行评聘分离的“双轨制”。

会计人员技术等级仍为1986年4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职务等级,即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由于高级会计师在评审条件上只相当于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副高级,因而高级会计师实质上仍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副高级职称的待遇,客观上限制了人才的发展。

(2)部分会计人员缺乏理论背景和业务实际操作背景。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缺乏,加之事业单位编制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财务工作,一般年龄偏大,无会计专业方面学历。而另一方面有些单位会计人员虽有专业背景知识,但由于体制的原因直接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会计主管岗位,没有按正常出纳岗、会计岗、主管会计岗等程序进行煅练和培养,由于这部分人员缺发对业务流程、业务处理及有关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把握,纳税意识低,缺乏纳税筹划经验,导致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

(3)事业单位会计队伍不稳定。纳税筹划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主管会计人员相对于一般会计人员不仅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且工作任务繁重,但工资待遇却和普通会计人员无差异,有的会计人员干到主管会计后重新去干出纳却仍然享受主管会计的待遇,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主管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会计部门相对于业务单位,会计人员职务升迁较慢、培训少、知识更新较慢,导致很多中、高级会计人员急于调离岗位另寻它路,不利于事业单位会计队伍的稳定,也就更谈不上对事业单位的纳税进行筹划。

4.部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随着相关税收法规的颁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成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均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依法纳税。

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两种情况:(1)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行政事业单位要缴纳所得税,总强调自己是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不必纳税也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2)对税政策了解不够,如我国对事业单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期限的,由于财务人员了不够,导致单位在优惠期限过了以后仍按优惠政策申报纳税。这说明我们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三、事业单位提高纳税筹划能力对策和建议

1.事业单位要转变纳税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也日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完善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同时随着事业单位体制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经费上出现缺口。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转变“事业单位不必纳税筹划”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筹划能力。

2.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聚才机制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实用性很强,涉及多领域的系统工作,纳税筹划需要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及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在没有条件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一个单位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主要依靠中高级会计人才。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机制,并营造一种的良好聚才环境。

(1)事业单位应建立正常有序的会计用人机制。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会计岗位的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专业胜任能力及程序来聘用各级会计人员,制定与业绩、岗位挂钩的新酬制度,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确保各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能胜任相关会计岗位工作,并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

(2)事业单位要完善会计岗位培训和考核。事业单位要建立上岗培训和定期各会计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来检验培训效果,将培训合格作为上岗或继续留用原岗们的前提条件,使岗位培训不能仅仅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落到实处。也为会计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3)事业单位要重视优秀会计人才的储备。事业单位要注重优秀人才,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使其在各个阶段、各个时期,在薪酬上、职务上或在业务上等有上升的空间,以尽可能确保优秀人不流失。

3.事业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纳税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前策划和安排,而经营管理主要涉及业务部门和管理门,因此一个单位的税收筹划涉及管理者、会计人员,及业务部门。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事业单位,只有形成税收筹划“三位一体”理念,加强管理者同会计人员、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协调工作,加强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才能从源头、事前做好税收筹划。

4.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税收宣传和财会人员的培训

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的宣传,并组织力量对事业单位进行纳税辅导,使其领导和财会人员扭转纳税观念,重点使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履行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义务,牢固树立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切实提高其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为需要税收筹划的单位提供政策支持。

四、结论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下,事业单位纳税不可避免,事业单位只有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符合税法的要求下,税收筹划才能成功,才能较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宋霞.税收筹划[M].上海: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1-3页.

[2]李定安,武智秀.浅谈税收筹划风险[J].上海会计,2008年3期49-50页.

[3]吴静斌.论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及可行性[J].总裁, 200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