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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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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范文第2篇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信访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信访条例》讲座,讲座由市信访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共4页,当前第1页1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 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
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
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共4页,当前第2页2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
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 “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
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
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正视不足,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
虽然XX年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区县(自治县、市)和执法部门的法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少数地区、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个别区县和部门重视阶段性、短期性专项活动的开展,忽视常年法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缺乏长效机制,使有的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法制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还有待提高;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不平衡,仍存在死角和盲点,特别是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较为薄弱;
五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广大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六是全市各地法建工作经费保障程度参差不齐,大多数区县法建经费达到人平0.2元,但少数区县法建工作经费仍低于人平0.1元,有的地区还不能保证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足额配套。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范文第3篇
**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范文第4篇
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XXX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是完成"十五"计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围绕建设"活力XX、魅力XX、和谐XX"的奋斗目标,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遵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
搞好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常委会把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作为监督的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促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依法管理,环境保护与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
积极开展工作监督,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卫生法、建筑法、农资供应和农业"3+3"工程①、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执行常委会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决定、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先后发出审议意见书16件,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全部办结。常委会对2004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常委会预算审查委员会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实现信息联网,从今年3月起,可及时了解预算的执行情况。常委会还组织了国有资产现状及经济效益、2004年变更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等专题调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交通局、公安局、人事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集中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及行政监察等工作汇报,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
加强个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案件监督工作,修订了《XX市人大常委会司法案件监督办法》。常委会通过听取案件汇报、个案督办、控申件转办等形式,督促司法机关侦破久侦未破案件1件,执行久拖未执案件1件,变更指定管辖1件,依法返还执行款1件,依法退还诉讼费1件,启动再审1件。全年共接待涉法上访99人(次),受理涉法126件,转有关部门处理114件,其中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15件,已办理回复12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好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常委会把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892件,其中接待集体上访46批862人(次);
接受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办及转交办件133件,其中要求规定时限内办结的108件已全部办结。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工作"四个百分之百"②的要求,依照常委会受理控申办法的规定,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和转交办的案件,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形式。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常委会本着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先后作出了关于支持和服务向家坝水电工程建设的决定、关于批准XX市与广东省湛江市结成友好城市的决定、关于同意市政府交通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财政补贴的决定、关于城市西环线建设项目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决定。根据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市政府关于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责成市政府按审计意见逐项落实和查处;
在批准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强调必须维护市人大批准预算的法定严肃性,基建工程项目不得随意调增概算。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意见。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
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加强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确保为人民执政的重要保障。常委会根据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对拟任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开展任前陈述。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人(次),其中任职33人(次)、免职25人(次)。依法决定接受何锡荣辞去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焦伟侠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免去李永真、南大庆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吴光镭、刘成鸣、刘晓晨为副市长,决定吴光镭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依法撤销了阮世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孙重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孙重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常委会开展了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完成了对6名副市长和33名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书面述职评议及测评。
通过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保证了市级国家机关的合法性和工作的正常运行,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意识。
四、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去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去年9月,中共四川省委转发了《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高度,把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常委会党组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报经市委批转执行。
根据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的要求,常委会承办了XX县代表团陈达春等代表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支持和服务向家坝水电工程建设的决定。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件建议,并确定了5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的重点。通过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8%;
对个别代表不满意的3件办理件,相关部门均进行了重新办理和答复。
常委会为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XX人大》等学习资料。邀请6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分别列席常委会会议。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安排代表回选区集中视察,组织在宜参选的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到XX视察,并根据代表申请,安排了两次约见活动。3月3日,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听取了"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协助在宜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按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信函联系等方式,向所联系的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
五、加强民主法制宣传,着力打造法治环境
搞好民主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常委会积极开展以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环境保护法和公务员法的法制讲座。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宣传。开展全市第四届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好《XX人大》,大力宣传了全市民主法制建设成果和人大工作。《四川人大信息》报送工作评为全省第一名。
搞好依法治市检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依法治市运行机制,加强检查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去年10月,常委会对2001-2005年依法治市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检查表明,五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依法治市阶段性目标任务。《四川日报》等八家新闻单位对我市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进行了采访报道。
六、协助上级人大工作,加强同基层人大的联系
常委会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在XX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渔业法、测绘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承办了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在XX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工作会议。
常委会积极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务员法(草案)、物权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和四川省教师法实施条例修正案(草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20多部法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整理上报了修改建议120多条。
加强同区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对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组织执法检查,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共同配合行动;
开展专题调研时,
提出做好人大工作的建议;
协助区县人大常委会搞好法制讲座,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宣传工作。
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形式
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要求,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和省委转发的《意见》,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根据市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常委会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通过组织检查,督促各方面抓好落实,促进了各级人大的建设。开展政治文明建设中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的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完善政治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相关建议。
召开第八次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学习同志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学习贵阳市人大工作经验,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明确了工作思路。
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
求真务实,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创新。一是改进人代会大会报告方式,大会各项决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逐步扩大大会对部门预算审查的范围。二是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三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目录和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公告常委会执法检查内容。四是对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结果。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履职的结果;
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
也是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不够;
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代表活动形式比较单一;
人大制度宣传的力度需要继续加大;
自身建设还有不少急需加强的地方。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以对人民、对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06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人民在新的发展起点上继续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这个总体要求,今年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根据市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发展,议大事,求实效。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重大决策及时转变为国家意志。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2006-2010年依法治市阶段性目标任务、城市总规修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听取汇报,组织视察,依法作出决定。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检查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将对动物防疫法、招投标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增强实效。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认真解决。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2005年财政决算以及结算、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的执行、关于"四
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启动、扶贫工作、第四届四川旅游发展大会筹办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报告。跟踪监督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执法检查、关于建筑法实施情况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工作的意见办理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司法案件监督办法的规定,抓好对司法案件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工作。
常委会还将对全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有资产经营和效益、林业体制改革、农资供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服务向家坝水电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执行、第四届四川旅游发展大会筹备情况、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做好受理公民对本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工作。
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常委会任免办法,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并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陈述制度,强化被任命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勤政廉政、权责统一的意识。组织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举任命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搞好人大换届选举
按照市委批转《中共XX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议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力度。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做好在宜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适时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举办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的结构比例等建议方案。指导区县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推进依法治市,加强人大制度宣传
按照依法治市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制定实施规划,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举办常委会第十
六、十七次法制讲座。大力推进"五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制度,组织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重大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报《XX人大》办报质量,进一步增强其宣传效果。继续做好人大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同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范文第5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委政法委的工作汇报,英杰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今年政法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提出了重要意见。刚才,张哲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全市政法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个报告很全面,也很具体,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按照会议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总的形势是好的。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虽然“9.11”事件及美国对阿富汗实施军事打击给国际形势和格局造成重大影响,但是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我们仍然可以赢得较长时间的和平发展环境。国内形势鼓舞人心,我国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市的政治经济形势总的看也是好的。去年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五”计划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发展思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各项政法工作。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对敌斗争的新变化,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组织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妥善处置了各种,全面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影响我市政治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一些新的不安定因素仍在不断增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战略图谋仍在加紧实施,境内外敌对势力更加内呼外应,秘密勾联,互相媾合,隐蔽战线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特别是我国加入市贸组织后,境内外敌对势力将利用一切可乘之机向我各个领域渗透。境内外“”组织活动仍很猖獗,我市的“”顽固分子活动也很频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相当一部分企业经济运行仍比较艰难,拖欠职工工资及再就业问题还很严重。治安问题仍很突出,侵财案件居高不下,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刑事犯罪仍持续发生,而且刑事犯罪活动正向计算机网络等新兴领域发展,侦破难度增大。特别值得注意的动向是,“9.11”事件的出现,也可能诱发一些带有恐怖特点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稍有放松,就会影响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审时度势,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保证的辩证统一,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要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本溪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好政法机关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特别要加大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等组织的打击力度。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全党的大事,是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前提。由于我市毗临朝鲜半岛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未停止过渗透、颠覆、分裂和破坏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政权意识,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放到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及时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动向和策略变化,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针锋相对地采取反渗透、反破坏措施,做到尽早发现、控制得住、打击及时,确保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安全。当前,我市的“”组织残余势力活动仍很频繁,而且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及610办公室的同志,要充分认清开展同“”等组织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结合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对前段开展同“”斗争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继续以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为主线,以严密控制“”人员进京滋事为重点,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挫败“”等组织的犯罪图谋。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教育转化措施,加大对“”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对已解教的“”人员要密切注意思想动态,搞好继续帮教,坚决防止反转化。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前段“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不足,不断研究新的斗争方式和工作对策,进一步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目标。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三类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深挖并严惩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这是在新的形势下党中央就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为目标,继续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对确定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整治和专项治理,彻底扭转这些地区的治安状况。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抓治安、抓稳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和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今后,对一个地区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严厉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治安混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新时期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处置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责任。近年来,我市群众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群体上访数量居高不下,而且群众集体上访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其规模、性质和造成的影响也是逐年重化的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市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面临调整、改制、停产、破产的局面。由此产生的结构性失业将更为突出,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显露出来,可能还会增多。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改进作风,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把工作和生活安排好。特别是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各级领导一定要带头搞好帮扶活动,访贫问苦,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各级政法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对的控制能力,特别是对于阻碍铁路、公路交通,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其它行为过激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努力把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三、高度重视,抓住关键,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从严治警,以公正执法为生命线,不断深化班子建设,改革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治理突出问题,广泛深入开展了“争创”和“学公安、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宣传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改观。但政法队伍中个别干警还存在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不公正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腐化堕落等问题。仅去年全市政法机关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8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必须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这几年,市委一直十分重视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前两年市直和县区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调整交流后,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有明显加强。但个别领导班子,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不振、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自觉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要带头查找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意深入基层,了解真情,干实事,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我们的干部严格遵守中纪委和市纪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努力把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廉洁、高效、务实、肯干的坚强集体。同时,对个别作风不扎实,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队伍中频繁发生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领导班子,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果断进行组织调整。必须进一步抓好政法干警的素质教育。搞好对干警的素质教育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从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综合素质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讲政治、讲大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培训的总体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同时,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要继续深化和完善“争创”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坚持把这项活动同深入开展“学公安、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树立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必须认真解决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从我市政法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看,主要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要严肃政法队伍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上级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对触犯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保护伞的问题,对包庇、纵容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更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把监督和管理措施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和各个执法环节,努力做到政法干警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跟踪到哪里,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四、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证。总书记在去年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了党对人民民主的国家机器实施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结合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以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改进领导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方法,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第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战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体制和责任制,认真研究维护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的高度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和协调工作,坚决反对执法过程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实际行动促进司法公正。要加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配备好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一把手。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对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第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对各级政法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任务都已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政法委的自身建设,要配齐配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委履行领导、管理政法部门各项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针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政法委职能增加、任务加重的实际,努力解决好政法委和综治办的人员编制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委的各项工作。第三,要努力解决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政法部门是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专门力量,政法部门所需的经费,一定要千方百计予以保证,这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比较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的制约,政法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县区更为严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司法保障作为事关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中办发[*]30号文件和中央要求,切实解决好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特别是办案经费。尤其要保证政法干警的工资按时发放,不能再出现新的拖欠。要抓紧建立健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把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特别是科技强警所需经费及群防群治经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并要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同时,政法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严格执行行政性收入、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乱拉赞助和用当事人或单位的钱物办案。要建立健全司法保障的领导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给政法部门规定罚没款和收费指标,“以收定支”,拖欠政法干警工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厉行节约,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管好用好有限的经费,确保政法各项任务的完成。同志们,今年政法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团结奋斗,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