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歼7飞行员,男,29岁,飞行时间850h,因无明显诱因出现心慌、胸闷、脉搏漏跳2周,在当地医院查心电图示:房性早搏,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按病毒性心肌炎治疗1月后,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烦躁易怒、体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功能分析报告【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功能分析报告范文第1篇
1 临床资料
例1:歼7飞行员,男,29岁,飞行时间850h,因无明显诱因出现心慌、胸闷、脉搏漏跳2周,在当地医院查心电图示:房性早搏,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按病毒性心肌炎治疗1月后,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烦躁易怒、体重下降等症状转送体系医院确诊甲亢治疗2年后逐渐停药,结论飞行合格。飞行3月后回访,飞行耐力良好,无不适。
例2:初教6飞行教员,男,38岁,飞行时间1500h, 因心慌、胸闷、气短3周到医院就诊,患者发病前有上呼吸道感染史,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 ST-T改变,诊断病毒性心肌炎。治疗2周后,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失眠多梦、心情烦躁,送上级医院确诊为甲亢,治疗1.5年后停药复发,又继续治疗1年后未复发,因飞行间隔时间过长停飞。
例3:歼7飞行员,男,32岁,飞行时间1000h,因心慌、胸闷、乏力1月到医院就诊,发病前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史,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偶发房早,诊断病毒性心肌炎,治疗1月后上述症状加重,转送上级医院治疗2年后停药,结论飞行合格。飞行半年后回访,该飞行员飞行技术恢复良好,飞行耐力良好,无复发。2 讨论
2.1 甲亢是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因至今不明。甲亢时肾上腺素能使神经兴奋性增高,基础代谢率增高,以及过多的甲状腺素加强心肌对儿茶酚氨的敏感性,直接兴奋腺苷酸环化酶系统或激活窦房结心肌小血管平滑肌细胞核的慢钙通道,使心率加快,心肌收缩率增强,可发生多种心律失常。年轻患者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史,如出现心脏症状时,很容易误诊为病毒性心肌炎,本组3例均为这种情况。
2.2飞行员患甲亢的特点。
2.2.1 年龄轻,临床表现不典型,易造成误诊。本组3例年龄29~38岁,只有例1除有心慌、胸闷等心血管系统症状还伴体重下降、烦躁易怒等甲亢表现。其余2例均表现为心血管系统症状。
2.2.2 治疗的疗程长停飞率高。本组3例治疗均超过2年,2例治疗2年,1例治疗1.5年,停药后复发,又继续治疗1年后停药,最后因飞行间隔时间较长,飞行耐力差停飞。
3 原因及对策
3.1 普遍认为飞行员身体好,不易患病,对飞行员主诉不够重视,导致误诊。提示我们要重视飞行员的主诉,认真把好放飞关。
功能分析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制药企业;
不良事件;
数据管理系统;
设计思路
美国作为全球公认的药物管理最严格、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在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更以覆盖广、监测细、层次结构完备而闻名。美国制药企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药物监督管理局(FDA)所构建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中90%的数据来自制药企业[1]。同时由于美国制药企业除了上报不良事件,更需要根据药品上市前后不同的阶段对所获得的不良事件做各种分析和报告,如因果关系分析、汇总报告、不良事件发生频率分析等等,而不良事件数据管理系统作为所有数据的存储中心和分析平台,为制药企业提供了数据存储、管理、分析、报告的功能。因此该系统的设计和构建对于我国企业的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1 业务需求和技术考虑
1.1 不良事件数据的报告内容 在药物安全监督过程中,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无法监测到发生率极低(发生率小于1/1000位患者)的不良事件,因此美国制药企业需要进行的不良事件报告必须涵盖整个药物生命周期,包括了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期间和药物上市后期间。临床试验期间的不良事件数据来自于作为临床试验申办者的企业本身以及研究者,其报告内容往往比较完整;
而上市后期间则主要为来自临床一线或消费者的自发性报告,内容往往缺乏标准化,甚至缺失[2]。因此在处理不良事件数据时候需要根据上市前后进行分类,并且分别采用各自的工作流程。
1.2 不良事件处理工作需求 欧美有ICH和21CFR11等法规对不良事件个案和汇总报告的要求,欧美企业对于上市前后的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都有主要的汇报和分析责任,数据库对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报告功能对于欧美企业非常重要,因此系统需要满足的业务需求为:支持法规报告(个案和汇总报告)、特别诉求(事件细节,列表,总结)、生成数据和状态报告、统计学分析、信号检测(数据挖掘)。而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工作流的管理和追踪。从而系统可以分为几个功能:数据收集、信息交换、工作流工具、分析和报告、统计学分析、语言支持、信息保护、支持代码词典如MeDRA(药事管理医学用语词典)、数据传输、自动审计。
1.3 技术考虑 欧美企业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使得系统能力和基础设备成为设计中重要考虑因素,包括:在系统的生命周期的所处理的事件数量、系统最大性能(如反应时间)等。基础设备需求:服务器、桌面和网络需求(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客观情况如内部服务器还是外部服务器,以及一些不可抗力的影响如灾难恢复的需要和选择。
2 系统结构功能模块
2.1 数据捕获系统模块 作为欧美企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按照法规要求递交不良事件数据,数据捕获系统模块提供了数据捕获和管理功能。考虑到递交者不能拥有安全系统直接权限,以免对原始数据产生影响,因此系统提供了信息递交者数据捕获的途径;
而一旦递交的不良事件进入安全数据库系统,则系统的自动程序将扫描的源文件和新建的数据库数据事件联合起来。
2.2 安全数据库模块 作为不良事件数据库的核心模块,安全数据库模块主要包括:信息输入、工作流管理、不良事件评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生成。
事件信息输入功能的内容包括:支持需要的输入信息以完成Medwatch、CIOMS I、定期安全更新报告、E2B文件传输等;
支持多语言描述;
支持MedDRA和WHO的药物词典编码;
记录的检查功能;
可以自定义信息项目;
能够将扫描的源文件附件或链接在一个事件上;
处理临床试验自发性请求的、文献的和其他类型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进行复制和存档的功能。
2.3 词典模块 对安全性进行评价时,往往需要考察多个数据,所以对使用的不良反应相关的术语、评价方法以及标准术语需要特别注意[3]。药物代码词典是不良事件数据管理信息录入的参照标准,词典模块因此作为数据库系统的重要组成,其信息需要根据所涉及的不良事件的报告地法规要求而采用相应的词典。主要的词典包括MedDRA, WHO Drug, Company Drug Dictionary (CDD)。
2.4 数据仓库模块 数据仓库模块是不良事件安全数据库的补充,仓库中主要存放的数据是需要为专门需求而准备的梳理,主要目的在于提供高效率的数据应用,具体为:报告、分析、信号检测、统计分析;
因此数据仓库主要功能有:搜索、标准文件生成功能和冻结数据功能。搜索功能,能够对事件、产品、接收日期进行搜索生成图表文件;
标准文件生成功能则根据自定义需求提供不良事件汇总报告生成功能。
3 结语
由于观念上的滞后和制度的不完善,国内制药企业作为不良事件报告主体不愿主动开展药物安全监测工作,更不愿意承担不良事件的报告工作[4],因此国内企业的不良事件数据管理经验非常匮乏。美国制药企业完善而成熟的不良事件数据管理系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E2B FDA Perspective [EB/OL]. [2011-4-3]. fda.gov/cder/present/DIA2004/Goetsch.ppt
[2] Amy Purrington. 自发报告安全性数据库: FDA、WHO- UMC、Eudravigilance数据库[J]. 中国药物警戒, 2009, 6(6): 382-384
[3] 杨 焕, 新药上市前有关临床安全性数据库的考虑因素[J].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2009, 25(2): 172-176
功能分析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肌酸激酶;
最大稀释度;
功能灵敏度;
分析测量范围;
临床可报告范围
分析测量范围(AMR)和临床可报告范围(CRR)是反映分析方法及检测系统分析性能的重要指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ISO 15189)和中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均要求,实验室必须对引进或改变的检测系统或方法的主要分析性能进行验证或评价,证实其能够达到临床检测所要求的标准后方可用于临床检测[1]。尽管各大试剂厂家提供了相应的参数,但此类参数在不同条件的实验室是否适用仍需要验证。
肌酸激酶(CK)是一种人体组织的细胞酶,主要存在于骨骼肌和心肌中,故在急性心肌梗死(AMI)、肌肉疾病与脑血管意外等疾病中CK显著升高。当CK浓度超过分析测量的线性范围时需要对样本进行稀释,但由于检测系统多种条件的限制,超出线性范围的检验结果是否准确、是否能够为临床提供有效准确的信息。所以,为了验证这个问题及满足临床的需要,本文通过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化室2012年6月份至11月份符合试验要求的标本进行肌酸激酶(CK)分析测量,评价CK的临床可报告范围。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1.1 仪器与试剂
1.1.2 标本收集与保存 均取自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日常工作中血清CK活性高值和低值的临床标本,标本放
1.2 试验方案
1.2.1 最大允许稀释度试验[2,3] 选取CK浓度超出或接近检测范围高限的临床混合血清标本1(2444.0 U/L)和混合血清标本2(3367.5 U/L)两份标本,用生理盐水对所选取的两份样本分别进行2,4,8,16,32,64,128倍稀释。各样本分别测定3次,取均值,计算稀释回收率,稀释回收率=(测量值均值/预期值均值)×100%,以重复性CV值
1.2.2 分析灵敏度试验[3,4] 选取CK浓度低于检测范围低限的标本,也就是低值混合血清标本(19.0 U/L),用生理盐水对样本分别进行1:2、1:3、1:4、1:5、1:6、1:7、1:8、1:9不同倍数稀释,使其最低浓度接近0。在仪器上分别对不同倍数稀释样本连续测定10次,计算其均数、标准差及变异系数(CV%),样本的变异系数最接近20%所对应的浓度即为功能灵敏度。
1.2.3 分析测量范围试验[5,6] 本实验参考EP6A文件,采用高值标本H与低值标本L按6L,5L+1H,4L+2H,3L+3H,2L+4H,1L+5H,6H的比例配制成系列活性浓度样品,充分混匀,各样品重复3次检测,收集处理数据。以X表示预期值,Y表示测量值,将所测结果作散点图,对数据进行回归统计。
1.2.4 临床可报告范围试验 结合功能灵敏度、最大稀释度以及分析测量范围确定临床可报告范围。其下限为功能灵敏度,上限为分析测量范围上限乘以最大稀释度。
1.2.5 统计学方法 本文数据分析均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le 2003软件统计。
2 结果
2.1 最大允许稀释度试验结果 混合血清标本1和混合血清标本2按上述方法测定,结果见表1。根据实验室检测能力,CK回收率在90%~110%为可接受,故本次试验的最大允许稀释度为1:16。
功能分析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营分析体系 决策体系 关键业务指标 报表体系 会议体系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1981年提出观点:“做正确的事而不是把事情做正确”,被称为管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达尔文曾经说过:“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并不是最聪明和最有智慧的,而是那些最善于应变的。”
企业需要经营分析
当前,企业的经营处于一个动荡、不确定的环境之中,很多企业在经历短暂的成功后,繁华便如流星般飞逝而去。而这些企业走下坡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不能准确把握外界的变化,并及时对自身进行调整。
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做到对外部商业环境做出及时的反馈,必须有一套完备的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的体系,而这套体系必须是建立在大量事实数据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辅助企业中高层结合外部商业环境和内部运营实际做出正确的决策。
经营分析体系内容
在我们给客户建立或完善经营分析体系的过程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
公司层面和核心业务层面的决策重点分别是什么?
如何让业务一线的人能提供更多的行动建议,以便提高高层决策的效率?
不是没有报表,报表很多,但对决策支持的时效性还不足,如何提高对决策支持的有效性?
高层时间宝贵,如何通过会议安排,协调重要决策点在时间上的统筹安排?
所以,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分析体系关键要有三点:
来自于企业内外部的实际数据;
基于企业经营目标对数据的多维度分析;
针对分析结果的改善行动。
为了有效实施以上这三点,根据AMT给多家知名企业所做的经营分析体系建设项目经验,经营分析体系包括四块基本内容:决策体系,指标体系,报表体系和会议体系。
决策体系:明确企业内外部相关人员的信息需求,比如CEO、总监、经理等级别日常的工作内容、决策事项,以及要解决问题各需要什么样的信息。
指标体系:能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包括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以及未来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经营分析指标可能包含企业的考核指标,也可能超出考核指标范围。
报表体系:报表是指标的载体,通常是为了一个分析目的把一个或多个指标的数据进行多维分析。
会议体系:会议体系包括两块内容,一块是基于事实数据形成结论的分析报告,另一块是分析会议,即对分析报告中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寻找解决方案并形成行动计划。
企业如何搭建适合自身的经营分析体系
企业的发展战略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务不同都会导致经营分析体系的差异,甚至看似差不多的企业可能在经营分析体系搭建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本文具体阐述企业如何搭建自身的经营分析体系。
1.企业要根据发展目标建立决策体系。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大一些的企业会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为了实现战略目标,企业会在战略制定、战略执行、战略监控和战略执行保障四个领域确定决策事项,而每一个决策事项汇总起来,便形成企业的决策体系。
这里以某企业战略定位决策事项为例,来说明决策体系中决策事项相关的内容:
公司目标:公司要选择业务范围,决定战略定位;
决策事项:明确各业务单元的品牌定位;
决策项目说明:明确品牌个性和品牌主张,如:时尚性和东方特色;
明确目标客户群(三个层次的划分方法:按人群特征、消费需求和行为特征、价值观);
明确产品特征;
明确价位;
明确渠道;
明确决策时间;
明确决策方式;
明确决策人;
确定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各细分市场市场容量及增长性;
确定决策需要的信息:产品品类在各运动项目的市场容量及增长性;
产品品类和运行项目在性别、年龄段、不同价值观的市场容量及增长性;
产品品类和运动项目在高、中、低档的市场容量及增长性;
产品品类和运动项目在城市层级的市场容量及增长性;
明确信息提供的时间;
明确信息来源/提供人;
明确信息载体/报告;
明确报告完成时间;
明确报告完成人;
2.要明确企业关键业务指标。
通常,企业结合自身的战略目标,决策事项和业务结构确定关键成功要素,然后根据关键成功要素确定指标,指标的关键作用就是反映业务进展情况的基础信息(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方面)。
AMT曾在帮助某企业建立经营分析体系时,通过沟通,确定了企业的关键成功因素,见图1:
根据关键成功因素,比如供应链准时性方面,在经过对该企业业务结构分析后,确定以下三个指标:终端店铺新品到货率、大货生产准时交货率、面辅料准时交货率。再比如直营老店提升方面,确定的指标包括:坪效、客单价、客单量、连带率、店铺级别分布等。
指标确定后,指标体系的建立还需要明确以下内容:指标公式、指标类型、分析周期、指标说明等。
在项目组为客户建立经营分析体系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现在进行企业经营数据统计时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企业内部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数据彼此矛盾;
在同一系统的同一字段中,格式和命名规范定义不清,导致相同的项目无法进行汇总、排序等统计分析。
正如前面所说的,一次好的经营分析严格依赖于企业的实际经营数据。针对这样的问题,项目组建议通过数据标准化,统一字段定义和统计口径,同时对数据质量不好的系统和数据库进行一次性的数据清洗转换。
3.根据指标建立报表体系。
报表是指标数据的载体,但报表不是把指标的原始数据简单进行汇总,而是根据分析目的对各个指标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比如把各个品牌在各个区域的坪效列示在一起,在不同周期进行同比分析就是一张对店铺销售效益分析的报表,或者说采购来的不同面辅料合格情况和不合格原因列示在一起,就是一张可以用于分析采购质量的报表。
根据指标设计报表时,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重点确定两个维度:管理和业务;
在报表设计过程中,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加入品牌和时间(周,月,季度,年);
在分析方法方面,主要采取同比,环比,定比和占比方式。
表1为某企业建立经营分析体系时设计的一张报表。
4.经营分析工作的落地需要完整的分析报告和完善的会议体系。
(1)分析报告就是基于前面各种指标和报表,按照业务模块或者专项内容汇总并形成对业务的诊断结论。根据具体的分析目的,分析报告会有不同的分类,比较常见的是针对具体业务的分析报告和综合性的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针对具体业务的分析报告聚焦于某一块业务,比如:设计分析报告、采购分析报告、物流分析报告、销售分析报告、订货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这类报告一般落实到某一个具体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完成;
综合性的分析报告一般聚焦于公司外部信息分析或者公司的总体经营。公司外部信息分析可能涉及到影响企业经营的不同内容,是综合的,比如竞争环境分析报告,而公司总体经营方面的报告可能是涉及到多个部门,报告往往是跨部门的,比如新产品经营分析报告,质量提升分析报告等,往往由各个部门协作配合完成。
在编写分析报告时尤其需要注意,分析并不意味着把各种相关的数据放在一起就可以了,而应该是报告负责人要在对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并得出结论,结论可能是对应业务存在的问题,也可能是业务存在的发展机遇。
(2)经营分析会议体系要对每次会议进行正确的定位,明确在什么时候开会?会议的目的是什么?会议的产出如何?具体来讲,经营分析会议就是要召集相关部门,对分析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或者发展机遇进行充分讨论,探讨解决问题或者抓住机遇的方法或策略,并进而明确具有可行性的行动方案。经营分析体系的价值通过分析会议明确,并通过后续的行动方案实现。
一次经营分析会议的成功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固定会议要求;
充分考虑现有分权体系;
会议组织流程规范,要有会议纪律、明确的目的、参与人、时间、产出等,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
会议主持人必须能够对整个过程把控,引导参会人员对前一阶段的执行结果进行准确地分析,并对未来经营做出科学判断和定位,也就是说通过会议使参加会议人员高效沟通;
对会议中产生的不同意见,必须明确决策职责;
对会议落实的每一个方案或行动计划,都要进行有效监督,保证计划工作落地,阶段目标实现。
经营分析四个体系之间的重要关系说明
1. 决策体系和会议体系的关系。
在前面讨论决策体系时曾提到事项决策方式,会议便是其中的一种。因此,经营分析会议体系与决策体系相互联系、相互深化,两者的承接关系如下:
(1)明确的决策事项能够提高会议的效率,引导讨论和结论更有针对性;
(2) 需要通过会议方式解决的决策事项,需要根据决策时间对会议进行合理的安排。
2.会议体系和报表体系的关系。
根据前文所述,每一次会议之前都需要完成相应的分析报告,根据报告的结构,包含相关各个业务环节的分析内容,而这些分析内容便对应的一张张报表,所以,报表体系是会议体系的支撑。
功能分析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可疑交易;
分析方法;
报告义务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8-0053-04中图分类号:F832.21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In this article, the concept of suspicious transaction is defined, thefinancial institution’s STR(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 obligations are classified,and diversified classification method of suspicious transaction are discussed simultaneouly. Moreover, feasible measures to take STR obligations are offered which can be helpful for direc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take STR obligations efficiently.
Key Word: Suspicious Transaction; Analysis Method; Report Obligations
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核心义务之一。自2007年10月份逐步实施“总对总”报送以来,在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数十倍以上增长的情况下,可疑交易整体报告质量没有得到显著提高,甚至大量垃圾信息影响了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质量。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在于金融机构对可疑交易概念、报告义务缺乏正确理解,缺乏有效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措施,难以有效地分析识别可疑交易;
二是部分监督管理部门缺乏正确的政策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金融机构“宁滥勿漏”的防卫性报告倾向。如何改变这种局面,促进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至少有三个前提,一是科学的认识论,即明确可疑交易的概念,准确把握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内涵;
二是有效的方法论,即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分配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义务,形成完善的执行和考核机制;
三是激励相容的反洗钱监管制度,即通过有效的反洗钱监管将反洗钱义务内化到金融机构的控制链中,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报告动机。下面通过深入认识可疑交易本质、内涵和报告的义务空间,探讨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方法和工作措施。
一、可疑交易的概念及特征
目前,我国反洗钱法律和规章构成的反洗钱制度对可疑交易采取了标准化列举式定义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和十三条分别列举了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18、13、17种标准型可疑交易,同时该办法第十四条给出了以上列举的48条之外的非标准型定义,即“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情形。可以说,我国反洗钱规章主要是从交易主体、交易特征等方面描述可疑交易。但FATAF《四十项建议》第十三条却对可疑交易采取了主观判断的描述,即“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有关,应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单位报告”,该项规定从资金的性质出发定义了可疑交易。可以说,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和反洗钱行政规章没有对可疑交易的本质属性进行明确的界定。从本质上讲,可疑交易是与涉嫌洗钱等犯罪相关度较高的资金交易,既可能是一笔交易也可能是多笔交易的集合,一份可疑交易所包含的交易笔数决定于报告周期,周期越长,可疑交易所包含的交易笔数一般会越多。
按照我国对可疑交易的列举法定义,可将可疑交易按交易是否有聚类特征分为标准型和非标准型两类。标准型可疑交易的交易主体或交易特征有显著的客观聚类特征,其中部分需要结合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按照是否需要进行主观判断,标准型又分为客观型和审慎判断型。客观型是指根据客观特征就可以判定的可疑交易,也称确定型可疑交易,对该类可疑交易不同的人不会出现判定分歧,如《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八款“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审慎型判断型在具备某些客观特征的同时,必须结合其他主体信息或交易背景判断,不同的人在判定该类可疑交易时可能出现分歧,这类也称为疑似型可疑交易,如第十三条第一款“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不仅有明显的交易频率、流向等特征,而且还需要结合主体身份、财务情况等特征进行主观判断。非标准型可疑交易是法定48种可疑交易以外经分析判断涉嫌洗钱等犯罪的交易,该类交易不具备明显的聚类特征。在现实中,大量非专业化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是融为一体由上游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该类交易在交易特征上与一般交易没有显著差异,只有结合客户洗钱风险、交易背景等才能判断。我们以At表示所有交易的集合,以Ast表示可疑交易集合,以Adα表示可疑交易的补集,以Asst表示标准型可疑交易的集合,Anst表示非标准型可疑交易集合,则下式成立At=Adt∪Ast=Adt∪(Asst∪Anst),令ε=Ast/At,φ=Anst/Ast,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系统中,同一反洗钱制度下,参数ε、φ应该是相对稳定的,可作为评价金融机构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情况的参考。
以上我们对可疑交易的本质属性进行了探讨,并进行了分类,但深入了解可疑交易的概念,还必须进一步明确可疑交易的特征。概括起来,可疑交易有四个特征:一是相关性,即与涉嫌洗钱犯罪交易相关性较高,这是可疑交易区别于一般资金交易的内在属性。二是法定性,目前我国反洗钱法律和规章对可疑交易采取了列举法的定义,可疑交易具有明显的法定性,如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第二类可疑交易“频繁投报、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属确定型可疑交易,那么在一天内购买三份保险就应认定是可疑交易。但在现实中,此类交易非常普遍,结合主体信息分析可以判定某些此类交易涉嫌洗钱可能性为零,但按照规章此类交易都是可疑交易。三是经验性,可疑交易应该是在大量重复实践中发现与涉嫌洗钱相关度显著高于一般交易的资金交易,可疑交易具有明显的实践或经验特征,需要监管部门和义务人根据相关案件或案例不断总结,因此可疑交易标准型应根据实践经验不断修正。四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从法律角度认定可疑交易,确定标准型只具有客观特征,疑似标准型既具有客观聚类特征也具有主观判断特征,非标准型没有聚类交易特征,需要结合情景或主体洗钱风险进行主观判断。
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内涵
我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章,明确了金融机构应将所有识别的可疑交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义务,同时,对经分析有涉嫌洗钱等犯罪的可疑交易报告当地人民银行。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将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分为两类:一是从一般交易中分离出可疑交易,并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二是对以上每个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判断,并将判断认为涉嫌洗钱等犯罪的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也就是说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的是一般可疑交易的一个子集,这个子集的元素是重点可疑交易,其特点是与涉嫌洗钱等犯罪高度相关。
事实上,以上两类报告义务均包含了一系列的派生义务。如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报告义务包含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识别过程,对于不同类型的可疑交易,内在的派生义务是不同的。对确定型可疑交易,只要符合可疑交易的客观条件,义务人不需要进行特别的主观判断,就可以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我们知道,可疑交易有线索功能和证据功能,线索功能是指可疑交易或可疑交易集合在识别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中的情报作用,即为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虽然单份确定型可疑交易可能看起来与涉嫌洗钱犯罪资金交易相关度非常低,但通过更多份可疑交易的聚合判断,可以提高判断的准确性。可疑交易不仅具有线索功能还有证据功能,证据功能是为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犯罪行为提供证据的功能。对疑似型可疑交易,若出现规定的客观条件,义务人就有分析判断的义务,对经分析不符合条件的加以排除,对无充分理由予以排除的交易,应全面、准确、规范和及时地进行报告。可以说疑似型可疑交易给予了义务人充分识别判断的权利空间,但义务人也必须行使这种权利,不行使识别判断权利,就是不按规定有效履行报告义务,如不加分析地全面上报此类可疑交易或对疑似型可疑交易既不分析识别不报告。
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报告义务内含了以下义务。一是对向反洗钱中心报告的标准型可疑交易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结合主体身份、历史交易记录等信息,判断交易主体是否涉嫌洗钱等犯罪,可以说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报告强调的是可疑交易的情报功能,是对主体身份和交易特征相结合的综合分析判断,排除没有充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对有充分理由怀疑的应对交易主体、交易背景和资金来源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从法理上说,任何分支机构对本机构的可疑交易有进一步分析识别判定是否涉嫌洗钱等犯罪的义务。二是按照《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履行非标准型可疑交易的义务。我国《反洗钱法》第六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为金融机构报告非标准型可疑交易提供了法律保护。虽然在反洗钱监管中,此类交易因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者难以直接判断义务人是否履行义务,但可以通过内部控制评估大致判断该项风险,也可通过已破获案件验证是否有效履行该项义务,因此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地报告此类可疑交易。
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主体是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但法人或准法人只有通过其职能部门才能实现目标,这样外在的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又进一步派生出业务部门内部报告义务。反洗钱工作不是一项仅靠金融机构专业反洗钱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而是和各部门业务紧密相连的。确定型可疑交易主要由专业反洗钱人员利用交易数据库识别,但疑似型可疑交易由于信息不对称,只有相关业务人员才能较准确判断,因此相关专业部门应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进行内部分析,并报告给专业反洗钱部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金融机构广泛采用了分支制的结构模式,完成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不仅需要同级反洗钱专业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横向配合,也离不开反洗钱专业人员上下级的纵向配合。
三、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测度
可以说,金融机构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意愿和努力程度直接决定着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金融机构执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仅要增加成本、甚至减少客户,而且越高效地执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如果监管者不能判断金融机构执行可以交易报告制度的努力程度和质量,并给予相应激励,那么金融机构就难以形成有效执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动机。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可以用完备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四个指标测度:一是完备性,在报送的可疑报告中尽可能地包括所有洗钱情报,设可疑交易信息集为φsr,在时期T发生的洗钱交易信息集为φml,当φml⊆φsr时,我们称可疑交易报告是完备的。二是准确性,尽可能以最少的可疑交易报告包含所有的涉嫌洗钱情报,令δie=Nφsr∩φsr / Nφsr,那么δie越大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率越高。Nφsr越大完备性可能越高,但增加报送成本,降低分析效率。三是及时性,从可疑交易发生到报告传递到监测分析中心或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时间要尽可能短,或者说严格按照报告周期进行报告。四是规范性,金融机构按照可疑交易报告规范客观、完整、准确地表述可疑交易记录。
以上测度可疑交易整体报告质量的指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中规范性和及时性通过适当增加投入,可以实现,但在一个确定的制度系统约束下,完备性和准确性却存在收益递减的现象。假设实际存在的洗钱数量为Nαr,发现的洗钱线索数量为Nαα,投入的成本为Cαα,Cαα=f(Nαα),一般来说,当NααNαr时,f/Nαα∞,也就是说,通过可疑交易报告发现所有涉嫌洗钱犯罪线索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存在一个最优值N0αα使得社会收益/投入比最大,因此让金融机构识别包含所有洗钱线索的可疑交易仅仅是一种理想状态,实践中难以实现。同时,完备性和准确性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完备性越高,可能导致准确性降低,准确性越高可能导致完备性越低,可行的做法是寻求完备性和准确性的最优组合。
四、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方法
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内含分析识别和判断义务,无论是分析识别一般可疑交易还是判定重点可疑交易,根据可疑交易的信息的维度特征,可将可疑交易分析方法分为聚合分析法和拓展分析法。有些可疑交易需要根据交易的集合特征进行判断,利用集合特征识别可疑交易的方法称为聚合分析法,有些可疑交易需要报告义务人的受托人根据交易发生的情景或其他相关信息综合判断,这种利用非标准化信息识别可疑交易的方法称为拓展分析法。聚合分析法适用于确定型可疑交易,通过将一般交易标准化为特定维度的信息向量并组成信息集合,对信息向量进行排序、筛选、分组、关联分析发现识别可疑交易。该方法需要通过经验积累不断改进,如通过对已侦破的各类洗钱上游犯罪及其洗钱犯罪交易的资金交易特征的追踪分析,建立各类洗钱犯罪资金交易模型数据库,通过资金交易与模型数据库的比对,提高可疑交易的识别效率,也可以通过研究洗钱及上游犯罪的区域分布特征或人群分布特征提高分析的针对性。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聚合分析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该类方法适用于由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隐瞒犯罪、受害人为群体的金融诈骗犯罪而继发的涉嫌洗钱资金交易分析。拓展分析法适用于疑似型可疑交易,通过增加非标准化信息向量发现可疑交易的方法。对集合特征不明显的可疑交易,运用聚合分析法是无效率的,通过增加信息向量的维度,如增加交易主体的身份、财产状况、历史记录、职业信息可以提高判断可疑交易的准确性和完备性,当然信息维度的增加受到法律规定的义务人行为空间的约束。对大多恐怖活动犯罪诱致、贪污贿赂犯罪和受害人为个体的金融诈骗犯罪继发的洗钱犯罪,可通过拓展分析法提高分析识别效率。
可疑交易的识别包括从一般交易中分析出准可疑交易,再从准可疑交易中分离出可疑交易,从可疑交易中分离出涉嫌洗钱等犯罪的交易。按照识别的流程顺序,可以分为顺序分析法和逆序分析法。顺序分析法是指由办理业务的人员或基层单位的反洗钱人员直接从一般交易中识别分离出可疑交易,主要是结合客户身份或交易情景。逆序分析法是将业务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存储中心,从数据库中筛选出准可疑交易,再由数据发生地的基层单位进行识别确认的方法。实行总对总报送后,对于具有聚合类特征的可疑交易普遍采取了逆序分析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程序分离出的准可疑交易集合误认为可疑交易集合,不对准可疑交易进行进一步的人工识别,排除部分准可疑交易;
对于不具备聚合特征的可疑交易适合顺序分析法,由业务人员或一线反洗钱人员根据客户身份情况、历史交易记录和交易情景进行分析。
五、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措施
前面我们分析了可疑交易报告是一个包括分析、判断、报告的复杂的过程,为了有效地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金融机构必须将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执行机制,有效分解可疑交易的分析、报告义务并落实到人,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切实纳入企业效绩评价的单元。同时有效整合反洗钱人力资源,一是做好横向协调,即同级反洗钱专业人员和业务部门反洗钱兼职人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并有效配合。二是纵向协调,明确各级反洗钱专业人员工作目标和责任。
其次,建立以业务部门为基本单元的内部可疑交易周期分析报告制度,落实责任制。对不同类型的可疑交易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对于疑似类可疑交易,兼职业务人员比专业反洗钱人员有一定的信息优势,因此将此类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分解到业务部门中去,由部门业务人员运用拓展分析法分析判定如《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第七类可疑交易“提前偿还贷款,与财务状况明显不符”。此类可疑交易的报告适合由信贷部门承担并定期向本机构反洗钱部门报告。反洗钱专业人员主要是按报告周期运用程序软件对交易数据库进行聚合分析,识别聚合特征明显的可疑交易,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可疑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完整规范的补录。
最后,充分利用已有的反洗钱信息,特别是将资金交易分析与主体属性特征分析相结合,对特定主体进行全息监测,并逐步建立可疑交易分级管理制度。可疑交易识别应从漫无目的交易特征分析逐步向主体分析转变,即对高度可疑类主体采取全账户交易监测和拓展信息分析;
同时要整合在各种业务往来中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资金交易信息、财产关系信息等做出客户涉嫌洗钱概率大小的判断。随着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金融机构应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按可疑度对可疑交易进行分类,对可疑度高的进行追溯分析或跟踪分析,提高重点可疑交易的报告效率。
参考文献:
[1]欧阳卫民主编.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分析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