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与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一生对于“爱、自由、美”的顽强不悔的追求。纵观徐志摩短暂的一生,颇多传奇色彩:他生于富商之家,不继父业却成了诗人;放弃唾手可得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而离美赴英;一生谢绝旧政府的邀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徐志摩诗歌【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徐志摩的诗歌范文第1篇
一、不竭的创作源泉
徐志摩与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一生对于“爱、自由、美”的顽强不悔的追求。纵观徐志摩短暂的一生,颇多传奇色彩:他生于富商之家,不继父业却成了诗人;
放弃唾手可得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而离美赴英;
一生谢绝旧政府的邀请不愿当官;
与平民百姓交好甚至与乞丐做朋友;
家中有楼房他不要住,偏要到穷山僻野的寺院中去住;
与出身名门、贤淑端庄的张幼仪离婚,追求林徽因不成,后遇陆小曼两人爱得感天动地……凡此种种,无不表现出他至情真率的个性。他的这些石破天惊的举动,尽管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但都是他听命于心灵呼唤的自由选择。他正是想以自己的行动为表率,以抗衡恶俗,救助他人。他在写给张幼仪要求离婚的信中说:“……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在徐志摩看来,解除了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痛苦。假如没有这种勇气,怎么能谈得上改良社会,造福人类。他的离婚、再婚,无非是想争取自己真正的恋爱,真正的幸福,真正的生命。
徐志摩最动人的特点,是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的理想的愚诚,对艺术欣赏的认真,体会感情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他站在雨中等虹,他甘冒社会的大不韪争他的恋爱自由;
他常能走几里路去采几茎花,费许多周折去看看一个朋友说两句话;
这些,还有许多,都不是我们寻常能够轻易了解的神秘。事实上他只是比我们认真,虔诚到傻气,到痴!那么,他真是个怪人么?不,一点都不是,他只是比我们近情、近理,比我们热诚,比我们天真。正是这近乎傻、近乎痴的求真精神,让我们认识了一位人世间极为难得可爱的真人――“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也正是这可贵的求真精神,使他始终保持旺盛的创作激情。没有激情的人作不出好诗,更不可能成为优秀诗人。徐志摩的感情岂止丰富,诗兴勃发时就像“山洪暴发,不分方向地乱冲”,“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其结果,自然形成了瑕瑜互见,良莠交织的“残破的花样”。这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有着他那样经历的诗人来说,是非常自然,不足为奇的。
二、虔诚的创作态度
徐志摩吸收和承继了英国浪漫派的诗歌艺术,为自己树立了理想目标。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的徐志摩,他为自己确定的人生信仰而竭力地歌唱。胡适认为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的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徐志摩诗中的恋爱,指的是这种对于单纯的信仰即理想的人生的虔诚追求。
徐志摩“爱,自由,美”的人生理想,“爱”是最核心的内容,有了理想的爱,人生才是美好的,也才是生命自由的真正实现。他认为世上并不是没有爱,但大多是不纯粹的,那就不值钱。须知真爱无罪,就怕爱而不真,做到真字的绝对义那才做到爱字。当一个人的心上还有上帝时,还觉着“怕”时,那他的思想就没有完全叫爱染色,他的情就没有到晶莹剔透的境界,那就好比一块光泽不纯的宝石,价值不高。“爱是人生最伟大的一件事实,如何少得一个完全:一定得整个换整个,整个化入整个,像糖化在水里,才是理想的事业,有了那一天,这一生也就有了交代了。”他是幸运的,因为他不仅这样全身心地爱过,而且他也得到了这样的爱。尽管当时他们的爱并没有得到世俗的理解,但对于他自己来说却有了交代。
“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
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
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
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我是极空洞的一个穷人,我也是一个极充实的富人――我有的只是爱。”在爱的理想王国中,他主张做精神的贵族,物质的平民。他认为在奢华的生活中难有真爱,在俭朴的生活中,爱是有真生命的,像一朵朝露浸着的小草花;
在奢华的生活中,即使有爱,不能纯粹,不能自然,像是热屋子里烘出来的花,半天就有衰萎的忧愁。遗憾的是,徐志摩的对爱的这一番真情告白是在他去世之后才为世人所了解,否则他的离婚、再婚何至于遭遇诸多的非议与嘲讽?又遗憾的是,徐志摩生不逢时、生不逢地,在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在盛行,婚姻与爱情无关,允许男人三妻四妾,却视徐志摩擅自离婚、自由恋爱为大逆不道。可以想象,在当时环境下诗人为追求自己的真爱、实现其真爱的理想是何等的艰难,真爱的孤帆需要何等的勇气才能破冰前行,而他居然做到了!《爱眉小札》是他的丰碑,他在书写他的爱的同时,也书写下他自己的尊严。在爱的领域里,他的确是一个至高点。尽管徐志摩反抗礼教,追求理想的真爱,从茫茫的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的努力,最后以不完美的情感悲剧而告终,但他的爱情历程见证了真爱的痛并快乐着,也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困惑和悲哀。
徐志摩的爱情诗为他的诗名争得了很大的荣誉,但这类爱情诗又使他遭到更大的误解。艾青说他“擅长的是爱情诗”,“他在女性面前显得特别饶舌”,就体现了批判的意向。徐志摩江南才子型的温情在他的爱情诗中有鲜明的展示。但对此理解若是过实了,难免要产生误差。好在人们对此均有不同程度的警觉。朱自清说:“他的情诗,为爱情而咏爱情,不一定是现实生活的表现,只是想象着自己保举自己作情人,如西方诗家一样。”茅盾讲:“我以为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当作单纯的情诗来看的;
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这些评论都精辟地指出了徐志摩的“假想”的恋爱。
三、善与美的创作主题
徐志摩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只是一团同情心,一团爱,从没有疑心,从不会妒忌,他是朋友们的链锁,谁也不能抵抗他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如果说爱是他的出发点,那么善与美便是他理想的终点,是他创作的主旋律。徐志摩与林徽音、梁思成的莫逆之交是最令人感动的。当徐志摩不顾一切地听从心灵的呼唤,追求他心目中的女神时,林徽音这位留过洋但又不失传统理性的才女,因不愿破坏他人的幸福、承受第三者的罪名,而听从父母之命,选择了梁思成,留给徐志摩一生的思念,造成了徐志摩不可弥补的终身遗憾。自己心中的恋人却成了他人的妻子,尽管心在滴血,尽管泪往心流,尽管难以忘怀,尽管情不自禁,但诗人尊重她的选择。他把自己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并化作最真挚的友情,以兄长般的情谊无私地照应着他们的生活。梁思成与林徽音,曾经的情敌与恋人,终因徐志摩的真心相待、坦然相处而成为日后最好的朋友。
更为可贵的还有徐志摩对女性的尊重与关怀。在那男尊女卑、三妻四妾的社会,有的是道貌岸然的所谓君子,他们把女性视为他们的“战利品”、“”和“家奴”,女性在他们面前谈不上人格,更没有尊严。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徐志摩对纯真爱情的大胆追求与赞美便显得弥足珍贵。他不仅把女性放在了平等的地位,而且他还大声呼吁女性应与男子共同继承并且继续生产人类全部的文化产业;
给“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句造孽的格言以报复,并给男性一个不容否认的反证;
同时期望女性把温柔都给了她的郎的同时,她的天才她的能力却得贡献给社会与人类。这样的呼吁与期待,对于当时的女性来说,无疑是黑夜烛光,沙漠甘露,寒冬炭火。这样的换位思考,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于女性是何等的真!何等的诚!何等的善!可见真、善是他一生孜孜以求的理想所在,也是贯穿其作品的不变主题。
徐志摩的诗歌范文第2篇
闻一多和徐志摩诗歌的比较
摘要:闻一多和徐志摩同为新月派的代表作家,为现代新格律诗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和杰出的成就。如果说闻一多先生是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奠基者,那么徐志摩先生就是新格律诗的推崇者和努力实践者。但他们在创作中风格迥异,特色各具。闻一多的诗歌,是格式的均齐,节奏鲜明;
徐志摩的诗歌,是音节的整齐和变化,是荡漾的旋律。
关键词:闻一多;
徐志摩;
诗歌;
比较;
情感;
格律
徐志摩的诗歌范文第3篇
关键词:徐志摩;
诗歌;
意象
意象凝聚了诗人的人格特征,是其创作灵感和个体生命经验的体现,它们在营造氛围,揭示主题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徐诗意象的分类
(一)描写性意象
诗歌意象的获得大多数来源于大自然当中的客观事物,因此,诗人需要与大自然近距离接触,仔细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正如宗白华所言:“诗的意境,就是诗人的心灵与自然的神秘互相接触映射时造成的直觉灵感。”①
描写性意象在徐诗中主要表现为自然意象的运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比如:山脉河流,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都为徐志摩诗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并激发出他对生命的思考。值得注意的是,徐志摩在诗歌中绝不是简单的堆叠意象,而是寄予意象深刻的内涵,从而表达自己丰富的思想感情。
(二)象征性意象
象征性意象的使用,使诗歌含蓄而不浅显,意味深长。比如在徐志摩诗歌当中,“白云”的意象通常是诗人自我性格的象征,云在天空中轻盈的飘来飘去,和徐志摩洒脱的个性气质极度相符。对于《黄鹂》一诗,我认为可以看作是徐志摩人生轨迹的象征,诗中的黄鹂用尽全部力量,冲破层层迷雾的阻隔,变成一朵云彩,飞向遥远的地方。徐志摩一生不为社会常规所束缚,是追求自由之人的典范,无奈最终不幸遭遇空难,令人扼腕。
二、徐志摩诗歌的意象美
新月派强调诗歌的语言和格律,在此影响之下,徐志摩在创作时,也格外注重诗歌本身的辞藻,句式和韵律,呈现出独特之美。
(一)音乐美
受古典诗词以及西方自由诗体的影响,徐志摩格外重视诗歌的音乐感。徐志摩的诗歌带给人们的节奏美感,与他重视诗歌的音乐性相关,他认为诗歌的真谛不在于字义,而在于诗歌音节的整齐和流动性。童庆炳说:“在各种文学样式中,诗最强调音乐美。”②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首先表现在意象的重复上面,如《雁儿们》,全诗前四节第一句都在重复,看似非常嗦,实际上诗人正是通过这种重复的形式向读者传达一种迷惘,不知所措的情感状态。
除了意象的重复,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还得益于句式和韵律两个方面。在句式方面,诗歌主要是运用长短不齐的语句来形成一种交替错落之感。徐志摩还在韵律方面做了尝试,韵律,简单说来,是指诗歌的押韵,成功的押韵可以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与白话诗过于散文化的形式相比,押韵可以让诗歌结构更加整齐。
(二)动态美
徐志摩的诗歌里面大量运用了富有生命力的意象,一切动态的事物都能激发出他诗歌创作的灵感,从而传达给我们一种动态美。风掠过的痕迹,白云飘过的影子,低头娇羞的少女,都被他贴切地应用在诗歌当中。如《黄鹂》,诗人眼中的黄鹂美艳,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它迅速的飞上树梢,霎时又展开翅膀,冲破浓密,飞走了。徐志摩多动者的性格使他释放出充分的创作热情,积极地面对一切,他暴风雨式的感情,使他在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偶像时都表现出义无反顾的力量,其过度的精力使他不断地往生命的顶峰攀爬,最终在命运的烈焰中死亡。
三、徐诗意象的人格体现
意象带有诗人的主观感彩,由于每个诗人的个性不同,其在创作中运用的意象也不尽相同。因此,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特意象,我们可以以意象为中介,来窥探徐志摩的人格特征。
(一)皈依自然
皈依自然是诗人获得生命力量的不二法则,徐志摩在大自然当中寻找自己的理想,充实他空虚的心灵。徐志摩的诗歌大体表现出积极乐观向上的特征,但细细阅读,我们就可以体会到一种失落悲观的情绪。在《月下雷峰影片》一诗中,徐志摩为读者营造了一个与人间截然不同的虚幻世界,让读者沉迷于其中,不断的去幻想,于是一种超现实气息向我们扑来。中国当时压抑的社会环境,道德的沦丧堕落,使徐志摩无力面对现实。大自然则为徐志摩提供了一个心灵庇护的场所,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他忘记了尘世的烦恼,并以此来安放自己无所依靠的灵魂。
(二)追求爱的理想
梁实秋曾经说过徐志摩毕生的时间都在为实现一个单纯的理想而努力,即不断地追求浪漫的爱。对徐志摩而言,生命的意义在于爱情,爱情的成功,意味着生命的成功;
爱情的失败,意味着生命的结束。爱情伟大神圣,不可冒犯。阅读徐志摩的诗歌,我们可以体会到,徐志摩眼中的爱常常是跟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死亡才是爱的最后归宿。如在《翡冷翠的一夜》一诗中,徐志摩明确的表达到,爱情的强大魅力让他无法呼吸,几乎快要走向死亡。这首诗歌展现的是处于热恋当中女人的自我独白,她完全沉浸在炙热的爱情当中。为了爱情,她放弃一切,即使与当下社会格格不入,跟随心上人进入地狱,也要不断地抗争,勇敢地维护自己的爱情。
注释:
①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21
②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171
参考文献:
[1]陆耀东.徐志摩评传[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
徐志摩的诗歌范文第4篇
偶然①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关于该诗的写作目的,人们认为是写给林徽因的。事实上的确如此。林徽因本人也是知道的,其子梁从诫曾说过这事,“母亲告诉过我们,徐志摩那首著名的小诗《偶然》是写给她的,而另一首《你去》,徐也在信中说明是为她而写的。”②余光中说“这(《偶然》)该是一首情诗,写的是有缘的邂逅,无缘的结合,片时的惊喜,无限的惘然。”③“(《偶然》)生动形象地传达有缘相会又无缘同行的人际实情,是刹那的感悟,也是千古弥新的常理。”④《偶然》诗中蕴含着普世的人生际遇哲理,使人读来心有所戚戚焉。
从内容上来看,《偶然》像是一封劝别告白书,是“我”对“你”的劝解。“我”只是偶尔投影在“你”波心的一片云,随风而动,转眼就不见踪迹;
“你”“我”相遇只是一场很偶然的邂逅,“你”“我”各有各的方向,虽有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然而相会后分开也是必然的。通过两个譬喻,劝说“你”要放弃对“我”的执着追求。但若据此说成是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劝解,这显然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从徐林二人实际的情感历程来说,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情感的不放弃,并不是林徽因对徐志摩感情的不放弃。从他们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林徽因心归梁思成,无意于徐志摩。诗的实际内容应该是林徽因给徐志摩做出的劝解。这就陷入了矛盾:这首诗明明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内容上又怎么会是林徽因对徐志摩的劝解呢?有没有调和这种矛盾的可能性呢?有,融合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诗歌的表现方式――代言体的运用。
代言体,即指诗人代人设辞,假托他人的身份、口吻进行诗歌创作,即作者设身处地地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述事说情,同时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又反过来的用委婉曲折的方式代诗歌作者抒怀言情。大多数的代言诗是男诗人“代”诗中的抒情女主人公“言”。“代言体”,作为一种诗歌的创作模式与表现方式,源远流长。屈原的《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等篇就有明显的代言性质。后世历代都有代言体诗歌作品传世。李军在《“代言体”辨识》一文中总结出代言体诗的五个特征:其一, “代言体”诗多在标题中注明“代……”,有的诗标题虽然没有“代”字,从内容上来说也属于代言体诗。其二,“代言体”多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多用“奴”“妾”等来自称,有时诗中出现诸如“君”、“郎”等言谈对象的第二人称,亦可认为运用的是第一人称。其三,诗人是完全站在诗中抒情主人公的立场、角度上,以抒情主人公的身份、心境、口吻、语气来言情述事。其四,诗人在“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言”,也是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在“代”作者“言”。其五, “代言体”诗多采用“叙述”、“言说”、“诉说”的表达方式,或者是人物的心灵独白,即直接抒写诗中主人公之眼中所见,耳中所闻、脑中所思、心中所感。⑤徐志摩的诗歌创作从一开始就是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方式。徐志摩现存的第一首诗作是《草上的露珠儿》⑥,作于1921年11月23日,收在他诗集第二篇的位置上。
草上的露珠儿
颗颗是透明的水晶球,
新归来的燕儿
在旧巢里呢喃个不休;
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
还不开放你
创造的喷泉,
嗤嗤!吐不尽南山北山的[瑜,
洒不完东海西海的琼珠,
融和琴瑟箫笙的音韵,
饮餐星辰日月的光明!
……
诗人哟!
你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哟!
你是思想艺术的集成者哟!
你是人天之际的创造者哟!
……
你是精神困穷的慈善翁,
你展览真善美的万丈虹,
你居住在真生命的最高峰!
作品模拟燕儿的口吻“呢喃个不休”,对话诗人,“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
劝说诗人开放“创造的喷泉”,准备“歌吟的渔舟”;
称赞诗人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集成者”“创造者”。诗歌通过燕儿来代己言,抒写诗人情怀。这是徐志摩代言体创作的诗歌练习。虽然他原先是学习经济学的,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但是他接受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西方诗歌影响契合了他的诗人气质,三者者相互融合,蕴育发展,在一个恰当的时间里,他就现出了他诗人的本质。
不过,徐志摩的代言体练习并不是从诗歌开始的,而是从写情书开始的。徐志摩的情书模拟练习是在和林徽因之父林长民通信时进行的。1920年11月16日,徐志摩拜访林长民,⑦二人志趣相投,互相引为知己。他们二人玩过一场互通“情书”的游戏。徐志摩在剑桥读书,林长民经常外出,他们商量着如何相互通信。在通信中,徐志摩扮一个有夫之妇,林长民扮一个有妇之夫,双方假设在这样不自由的境况中互相爱恋,在书信中互诉衷肠。⑧玩这种模拟恋爱游戏的想法是如何产生的,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场书信模拟恋爱游戏中,使还不是诗人的徐志摩有了思维上的模拟仿写训练,掌握了女性的写作口吻,在语言模拟表达技巧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奠定了他从“她”的角度来进行诗歌抒写的表达基础,也使他在无意识中接受了中国诗歌的代言传统,并在游戏中将这一手法运用地娴熟无痕。这个训练对于他以后的诗歌写作影响甚大,不少作品都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手法。
《偶然》即是徐志摩运用代言体的表现手法,模拟林徽因的口吻创作出来的一首劝别诗,以林徽因的口吻来劝诫自己要放弃对她的感情。诗中的“我”当指林徽因,“你”则为诗人自己,“投影在你的波心”当是指二人的康桥相遇,林徽因随父留学英伦,她出现在徐志摩的生活中在林徽因看来纯属偶然。“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应该是指二人在康桥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在康桥,林徽因被动地陷入到了徐志摩的情感世界里,二人开始了一段恋爱。但当林徽因沉静下来之后,面对真实的自己时,从徐志摩已有家室、自己庶出的家庭出身和童年的家庭痛苦经历等现实出发,林徽因选择了退出,中断留学,随父回国,不辞而别。这给徐志摩造成了情感上的永远的痛,形成了他的康桥情结,促使他创作了一系列以康桥为主题的作品。诗歌在规劝的同时,也通过假想的方式给出了林徽因当年康桥不辞而别的答案:你我的康桥相遇不过是一场偶然,你我都有既定的方向。你有家室在身,我和梁家思成已有口头婚约,你我方向不同,虽有交汇时的光亮,但终究还是会分开的,所以“最好你忘掉”。你不必再苦苦追问,再三追求。我的离开是必然的,不辞而别对你来说虽然非常突兀,无论突然与否,“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都没有必要放在心上。
在诗人和林徽因二人的情感纠葛中,尽管遭到了林徽因的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诗人自己还是不愿意放弃的这段情感。如何把这一心意告诉她呢?就以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林徽因,你不用劝的,我是不会放弃的。通过这样的代言写法,揣测“她”的想法,窥探“她”内心真实的感情,表现出诗人对“她”的了如指掌,对“她”的用情真挚。显然,这真挚也打动了林徽因,她读出了诗人的本意,也承认诗作是为她而写的。
从代言体的角度解读出来的诗意,与林徽因之语意也是非常合拍的。“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⑨这是林徽因劝诫徐志摩放弃的根本原因。“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⑩林徽因认为她和徐志摩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面对徐志摩一次次情感的进攻,她总是选择规避。费慰梅之语也是可以为之作证的,“徐志摩对她的热情并没有引起同等的反应。他闯进她的生活是一项重大的冒险。但这并没有引得她脱离她家里为她选择的未来的道路。”???林徽因认为自己有既定的生活道路,与徐志摩的生活道路并不融合。这是林徽因规劝徐志摩的又一原因。
综上,《偶然》一诗是徐志摩假借林徽因之口吻写成的,对诗人所作的情感分别劝诫。同时,该诗也有自答的意义。当年林徽因在康桥不辞而别,成为诗人内心深处无法忘记的痛。对于她离开的原因,也一直是诗人一生追问的主题。“既然代言体的要义在于代人言心,以心灵的眼睛去透视一个隐忍难言的内在世界,那么在诗人与代言对象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心灵对流的内摹仿过程。”???在《偶然》中,诗人通过自己的想象,摹仿“她”的内心世界,假借林徽因之口对当年康桥的不辞而别作了一个解释,你我道路不同,所以,我选择离开。算是对徐志摩多年执着追寻的一个答案。代言体的运用,解决了《偶然》写作者、写作对象和内容理解上的存在矛盾,也使该诗成为了诗人非常著名的作品之一。
参考文献
①⑥韩石山:《徐志摩全集第四卷・诗歌》,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期第308页。
②田时雨:《一个真实的林徽因》,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16页。
③余光中:《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中华活页文选(高一版)》,2009年第8期。
④魏 超:《天籁自是境界――〈再别康桥〉意韵新探》,《名作欣赏》,2009年第8期。
⑤李 军:《“代言体”辨识》,《鄂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第7-10页。
⑦⑧⑩???张清平:《林徽因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4、24、22页。
⑨高 伟:《文学翻译家徐志摩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徐志摩的诗歌范文第5篇
【关键词】比较阅读 自主性阅读 朱湘 徐志摩
相对于初中,高中的阅读教学,更注重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的分析能力、自主能力和鉴赏能力。实现这一教学目的,兴趣固然重要,因为能激发和引导人们的思想和意志,让其努力探索某种事物的底蕴,直接促进其智力的发挥和学习效率的提高;
但兴趣的培养似乎更重要。如何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不同的教师也有自己的方法和技巧。就笔者自身的认识和体会来说,我认为比较阅读(尤其是赏析性的比较阅读),可算是有效提升高中生阅读自主性的有效方式。
在高中语文的阅读教材中,有著名的新月派诗人朱湘和徐志摩的作品。因为这两个人同属新月派,作品本身也有很多共同点,便于展开比较。从诗歌赏析的主要方法入手,比较两个人诗歌作品的异同和异同背后的根源,对引导学生如何展开自主阅读,如何在比较阅读的过程中学会“反思”性阅读,从而有效提升学生对文学作品的鉴赏水平,有较为明显的作用。
一、在寻找差异中展开比较阅读
比较性地阅读朱湘和徐志摩的诗歌,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充分发现两个人在诗歌作品上的不同,然后在此基础上去发现他们的相同点。
以《采莲曲》为例,就可以引导学生去发现,朱湘的诗大多是一种舒缓的东方歌谣。沈从文曾经这样评价朱湘的《采莲曲》:“以一个东方民族的情感……唱东方的歌曲,使诗歌从歌曲意义中现出完美。”其实,这个评价对朱湘的大部分诗作都合适。而徐志摩的诗却是另一种格调,一种融合东西方音乐美的格调。
从诗歌取材的角度来看,朱湘的题材多取自中国古典文学和文化;
而徐志摩的取材没有特定的倾向,往往是不拘一格。如朱湘诗中出现的“花”总带着中国古典已定格的意象:“菡萏”“荷花”“榴花”(《采莲曲》)、“珍珠梅,碧桃/木笔、梨花与绣球”(《月游》)、“春花”(《梦》)。而徐志摩诗中的“花”则是繁复的――有带东方色彩的花:“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雪花的快乐》)“你我比是桃花接上竹叶”;
有西方色彩的花:“罂粟花三三两两”。
在徐志摩诗中,有些写花的词语很难在东西方的文化传统中找到先例,而更多的是自创式的:“新生的小蓝花在草丛中睥睨”(《在那山道旁》)“这岂是偶然,小玲珑的野花”(《朝雾里的小草花》)“苏苏是个痴心的女子:像一朵野蔷薇,她的风姿――”(《苏苏》)。这些表现在词语和题材选用上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朱湘的诗歌作品明显流淌着中国古典文化的血液;
而徐志摩的诗则真正成为“志摩的诗”,唱“志摩的歌”,悠游于东西文化之间,做个性的咏歌。
由于题材选择、词语运用是诗歌最显眼的外在特征,所以教师引导学生从这两个方向展开寻找不同,也就比较容易使学生获得一定的成就感,进而增强他们的阅读信心。
二、在寻找共同点中展开比较阅读
在比较阅读中,只注重发现不同作品、不同作者之间可比较的不同点还不足真正深入作品和作者。比较透彻地理解作品和作者,还需引导学生自主、自觉地去发现他们的相同点。
如对朱湘和徐志摩的诗歌,就有必要引导学生去发现他们作品的两个相同点:一是他们都擅长用韵,二是他们都讲究诗行的排列形式。而且,还要强调这两个相同点,在朱湘和徐志摩的身上有不同的表现。换句话说,就是在相同点上,有不同的地方。
首先,他们的诗歌都擅长用韵。但在具体的表现上,朱湘的作品重视句末押韵。如《哭城》,全诗五节,每节五行,五行中的1、2、4、5都用ang韵;
《幸福》,共三节,每节七句,每节里第1、2、4、5、7都用an韵。从诗歌创作的角度上说,要让诗中如此密的铺排韵脚而又能表达其中内容,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正是因为这样,也就使得朱湘的诗歌,不可避免地面临韵上的雕琢。过于雕琢,也就免不了会牺牲词语的自然、流畅和传情达意的准确,甚至束缚意义表达。
相对而言,徐志摩的诗在用韵上比朱湘自在。徐志摩比较喜欢用换韵的方式来调和意义表达上的自在。如《阔的海》,全诗共十二行,每行末字韵分别为:ao,ao,eng,ong,ang,eng,u,an,ao,an,en,ong。徐志摩的诗歌用韵,一个韵往往不会连用三句以上。如《他眼里有你》,全诗共三节,每节前三句押同一个韵,第一节押ang韵,第二节押ao韵,第三节押ai韵。
其次,他们的诗歌都很讲究诗行在排列上的外在形式。用新月派对诗歌形式的要求,就叫“建筑美”。不过,同样是讲究建筑美,他们各自的表现也有明显的差异。
朱湘的诗的“建筑”,是一种更强调“整齐”的建筑美。如在他创作的意体十四行诗中, 54首中有53首每行字数完全相同。诗行构成的“建筑”,大多均齐,往往每行的字数差别不大。这在表现古代题材的叙述诗以及歌调时自有一种内在的韵味,但是在表达现代复杂的情感时则显出一种限制。
而徐志摩的诗,多为长短参差错落的句子。每行诗少则一字,如《阔的海》《两地相思》,甚至没有字,如《谁知道》,以“……”自成诗句。长的如《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毒药》《白旗》《婴儿》,每行诗有几十字,如散文一般。所以,在他的作品中,“建筑”的形式也是多样的。这也就是说,外在形式并未成为意义表达的束缚,而是一种顺从意义表达的韵味。
通过这样的比较,学生不仅对新月派诗歌和新月派的这两个代表性人物的作品有更深入认识,而且对如何鉴赏现代诗歌也会有自己的体会。而这些,也都只有在自主性和自觉性都得到很好地调动了之后才可能产生的效果。
三、在寻找相同与不同的原因中展开比较阅读
比较阅读之“比”,关键在于要通过比的过程,去追寻同与不同的主要根源。而这也正是比较阅读能培养学生学会反思性文学鉴赏的重要步骤。同时,没有追问,就看不到更深处的“真”,所以在寻找相同与不同的原因中展开比较阅读,往往有助于引导学生的思维往深处延伸,从而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
朱湘和徐志摩诗歌的同与不同,可引导学生从两人的经历和对美的认识上的不同来寻找根源。
一样有留学背景,但中国传统文化对朱湘的影响似乎更为深沉,而且,他的美学理想也在于此。在诗歌创作中,他不仅善于融化传统古诗词,而且在音节的和谐上更是继承了古典诗歌,特别是民歌的风格。这使得朱湘的诗歌在韵律的精到、节奏的均齐上都有显著的古典特征。
苏雪林在《论朱湘的诗》中,描写了在一个文艺会上听朱湘朗诵《摇篮曲》的情景“其音节温柔飘忽,有说不出的甜美与和谐,你的灵魂在那弹簧似的音调上轻轻颠着摇着,也恍恍惚惚要飞入梦乡了。”与《摇篮曲》不同,《采莲曲》以每节第五六句及八九句的二字短行把韵与节奏灵活地发挥到极致。“日落,/微波”“左行,/右撑”“溪涧,/采莲”“拍紧,/拍轻”“风定,/风生”“时静,/时闻” ……在行尾字的一仄一平、前抑后扬中传达出莲舟划过水面时随波的微微升沉颠摇。划舟的节奏变成了诗的节奏,这也正是他希望达到的美学效果。
而徐志摩的诗,由于在音韵、音节、题材选择上不刻意雕琢,所以比起朱湘的诗,不仅题材显得更加广泛,情绪表达也更现代、更丰富、更真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徐志摩的诗更倾向于内心韵致的直写,更倾向于不羁、潇洒、飘忽、自由的美学韵致。
所以,在他的诗歌中,常常可以看到长至几十字短至于无字的诗行,来表现他不羁的思维;
在韵律上不刻意雕琢,却能自如地根据题材表达诗歌内容需要的情绪,这使他的诗现出一种由他性灵所支配的音乐美感。而且,由于徐志摩在中西文明的选取上并没有朱湘那样明显的古典化倾向,所以徐志摩的中西文化、中西语言的表达才更容易形成“徐志摩式”的美学追求。
不拘泥于作品本身,而是以某一作品为切入点延伸开去,从而从篇与篇的小比较走向作者与作者的大比较,既能拓宽学生的阅读视野,也能在差别化中使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有深入学习的机会。在高中语文教育教学深入改革的当前,以拓展、自主和自觉为培养目的的比较阅读,应该越来越有值得倡导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朱湘,孙玉石编.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