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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论文【五篇】

时间:2023-06-22 10:0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关于文化的内涵,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诠释。“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中,对文化这样阐述,“所谓文化和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社会保障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五篇】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社会保障文化;

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11 ― 02

一、我国社会保障文化概述

关于文化的内涵,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诠释。“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中,对文化这样阐述,“所谓文化和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1〕爱德华・泰勒研究的重点是原始人类的意识形态领域的现象,他对此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的思想在西方受到广泛关注。他们指出,“在文化众多构成因素中,价值观是最为重要的概念。”〔2〕同志在十报告中也谈到了文化。他认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可见,对于文化的含义,国内外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诠释。无论是从广义还是侠义的范围来阐述,也无论是从信仰、伦理道德、法律、风俗的角度来考量,文化终究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它是由物质决定的,又对物质产生能动的反作用。

关于社会保障文化的内涵,当今社会各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大多数学者都比较认可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文化是人们关于社会保障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组织制度的总称。”〔3〕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特征有,直接的实践性、层次性和多样性、可持续发展性和传承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社会保障文化的发展历程可以从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文化理念说起,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文化理念与我国现今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指导下的社会保障文化内涵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文化理念的一些优秀的思想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先秦在社会保障方面注重“保民、重民”的思想。儒家早有“仁爱”、“孝道”的社会保障思想。儒家盛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亲独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理念。西方的社会保障思想对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建构也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先哲的“公平”“互助”思想、基督教的“慈善”思想、亚当斯密的“自由”主张、俾斯麦的“国家干预”主张等等。古今中外的先进理念和思想都可以为我们所用,我们应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二、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对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指所有的精神产品,狭义的指意识形态。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基本观点,它体现了“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的重要的文化价值。可以说,以人为本理念对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第一,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意义价值。社会保障无论是作为一种制度,还是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它本身就具有以人为本的价值特点。以人为本最重要的价值特点就是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而我国社会保障的设计理念及最终发展目标就是保障社会当中的个体能够公平、平等地分享社会的劳动成果。

第二,以人为本是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坚持的正确价值取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基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这些具体的国情决定我国不能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全盘接受,更不能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相关价值理念直接照搬,我们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文化道路――“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文化。

第三,以人为本思想是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重要评判标准。当社会保障发展出现问题时,我们要从社会保障文化上进行反思。我国的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差距过大,从深层次看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文化理念贯彻不够彻底。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文化要求我们重视人的主体作用,尊重人的平等与公平,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可见,以人为本思想是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重要评判标准。违背社会保障文化理念的社会保障实践只有回归以人为本理念才能走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三、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研究现状

首先,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重要性的研究。无论在东方、西方,文化因素都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在社会保障领域,文化会对一个国家社会保障理念的设计和社会保障内容的充实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与制度安排也同样会受到社会保障文化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文化的重要性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在辉煌的历史长河中确实出现过一些优秀的社会保障思想、社会保障原则,但它不能称为社会保障文化。社会保障文化是系统化的理论,我国的社会保障文化还不够系统、理论建设还有待完善。

其次,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社会保障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一是对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内涵的研究,二是社会保障文化特点的理论研究,三是对社会保障文化建设价值的理论探讨。第一,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内涵的研究。张勋认为,“社会保障文化,是人们关于社会保障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组织制度的总称。社会保障文化决定着人们对社会保障的认同程度、所持的社会心态和行为方式,以及受这些因素影响所构成的社会保障关系。”〔4〕第二,关于社会保障文化特点的理论研究,赖艳在文章中指出,“社会保障文化具有公平、公正、互助、自立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二是社会保障体现了公平、公正、互助等的观念诉求,三是古代社会保障体现出了民本仁政、大同思想,四是从社会保障的实践活动看,社会保障的文化特性显露无遗,五是西方的社会保障思想体现出文化特性,六是各国社会保障文化随着社会保障理论的规范化、法律化不断深化发展。”〔5〕第三,关于社会保障文化构建价值的理论探讨。

再次,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建构的研究。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构建的理论非常少,主要研究成果有张勋的《论社会保障文化的构建》以及冯婷的《试论中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基础和发展策略》。二者的共同构建特点有两个,一是都提出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社会保障思想的基础上,融入国际社会保障理念,同时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文化。二是要加强我国公民的社会保障意识的教育。有效地推进社会保障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加强公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二者的不通点有,张勋更加突出正确的社会保障价值取向的树立。

四、我国社会保障新文化的建构

(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基本理论

我国在社会保障文化的理论研究方面还比较薄弱,对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运用也不够充分,社会保障文化的研究体系也不够健全。为此,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基本理论研究,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指导的基础上,适当借鉴我国古代和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思想。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理论研究,首先要注入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引领下的我国社会保障文化活的灵魂就是“以人为本”思想。其次,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社会保障思想。例如,德国的“国家观”思想,英国的“人生而平等”思想、美国的“独立自由”的社会保障理念等等。

(二)增强我国公民的社会保障文化意识

首先,要注重创新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宣传方式。社会保障文化的宣传方式也要与时俱进,跟上网络科技的发展。只有贴近人们的生活方式,才能有效地宣传社会保障文化。其次,要拓宽与民沟通的渠道。事实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公民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到社会保障文化的建构中来,才能形成政府与公民互动的良性循环,才能更好地建构社会保障文化。最后,要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工作人员是国家与公民之间进行沟通的纽带与桥梁。只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才能准确传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价值理念,才能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保证我们的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保证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蒸蒸日上地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主体立场

社会保障文化最重要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贯穿于我国社会保障文化发展的始终。在构建社会保障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主体立场。所谓坚持以人为本的主体立场,就是要在社会保障文化的建构过程中,注重人的主体地位,不断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各种需求。

(四)加快法制化建设

首先,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文化的法制化建设,要求我们把社会保障文化的价值诉求融入到法制化建设中。“以人为本”、“和谐”、“公正平等”的重要价值诉求应该融入到法制化的建设当中去。它们是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条文、规范制定的导向。其次,要及时总结我国在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在政府宣传的同时还要注重全社会的大力配合。社会保障保障的是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参与。

(五)实现社会保障文化的奋斗目标――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追求的状态与共产主义社会所追求的状态是一致的,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实现人类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同时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我国的社会保障文化的最终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就是在“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的引领下,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达到和谐的社会状态,实现共产主义。

〔参 考 文 献〕

〔1〕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克罗伯,克拉克洪.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
内涵;
原则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9-0054-02

当前我国主要是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的是国家主导的,国家、个人、企业、慈善组织参与的保障机制,即我国不是福利国家,也不是放任自由的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没有明确的理论基础,社会保障理论既有国家干预主义的特点,也有自由主义的观点,这是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晚,最早的社会保障法律是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我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企业保障型模式,过渡到现在的企业、个人、国家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还在初级阶段,相比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由摇篮到坟墓的转变,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任重而道远。纵观世界社会保障的发展史,我们今后应该实行以国家干预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模式,还是实行以吉登斯为代表的福利国家改革,还是延续我国目前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特色,基于社会保障过程中的现实问题,零打碎敲?这是我们社会保障学者应该研究的问题。为此,我认为我们需要厘清当代中国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原则。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

社会保障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学者给社会保障下定义。有学者认为,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人类群居共同抵抗自然灾害开始便有了社会保障。有学者认为,德国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将社会保障理解为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是对竞争中不幸失败的那些失去竞争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有学者认为,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社会保障。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保障呢?学术界上对此有不同的定义,迄今为止还没有国际公认的、世界统一的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我国官方对社会保障的权威性界定,是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划定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即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对于社会保障的内涵,我国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也对社会保障下了不同的定义。郑功成教授(2000)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郑秉文教授(2001)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一书中认为“社会保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相适应,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杨燕绥教授和张曼(2008)用“三圈理论方法”揭示了社会保障的内涵,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政党、政府和人民关于政治选择、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达成共识的结合体。他们从社会保障政治说、社会保障经济说、社会保障社会说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社会保障的内涵。综合分析以上观点,社会保障有很多内涵,它是直面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社会保障的本质是政治博弈、经济计量(财政计算)、公民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多元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社会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国家的政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通过世世代代的人民通过血汗换来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都有权利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硕果,因此,国家必须给人民提供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才能牢牢地把握国家的政权。

从经济发展程度看,社会保障是一种再分配的过程,是国家通过权力进行的二次分配。然后,社会保障的分配过程不是应领导人的意志而改变的,它要经过一个精确测算过程,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持续运行。

从社会道德层面看,目前来说,公民的道德水平各有不同,有的人乐于助人、热衷于公益事业,有的人却邪恶无比,违法犯罪,破坏国家的良好秩序,损坏他人的合法利益。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制度安排,需要调整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公民权利,实现和谐共同发展。

二、把握原则,促进社会保障有效发展

(一)坚持效率优先,底线公平原则

当代学者对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基于我国国家财力不够、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有特殊的历史背景、社会保障制度导致的温床等原因,认为我国不能企图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一种“洋跃进”,“其经济动机是短期的,战略目标是错误的,财政上是无法持续的……”这些学者认为中国应当建立以家庭储蓄养老保障为主,民营的医疗保障为辅,社区的社会救济保底,廉价高效灵活多样的社会保障系统。那么出路在哪儿呢?显然,这观点对于当前来说是一种趋于“保守”的观点,对我国建立统一标准待遇的社会保障建设信心的不足,强调政府不应该干预社会保障的建设,强调家庭保障为主,民营保障为辅,社区救济保底的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建设应坚持效率原则,反对公平原则。相反,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2)则认为社会保障应实行“平等主义”原则,范围扩及全民,所有中国公民凡是生活处于困难时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得到国家的帮助。统一的社保体系有统一的标准,实行“按需分配”而非按级别、素质等要素分配。例如在养老金发放问题上,每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应该是一样的数额,如果工作时按要素分配,退休后你不再工作,大家都一样是个老人,应该“一视同仁”,明确发放社会保障金的条件是个人无力支付标准生活费用,社会再“雪中送炭”进行差额补助。为了证明他们理论的可行性,他们做了一个测算,结果是:只要征收677亿元社会保障税,就能行得通。这一方案可行性的前提条件是:对每个人进行严格的收入审查,而且这种审查工作是低成本、高效率的。显然,这方案的可行前提条件是难以成立的,个人的收入难以界定,特别是广大农村,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民的收入很难被准确地计算。

总的来说,无论是坚持效率原则,还是坚持公平原则,都有其弊端或障碍,对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人们收入差距大,统一的标准难以奏效的情况下,我国在权衡效率与公平原则时,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实行底线公平原则,以此积极稳妥地推进体现性公平原则的实现。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解决民众最基本生存问题为主要出发点, 把“底线公平”作为建构中国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主要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努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最起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实行较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他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在渐进的过程中,最终实现体面性公平的社会保障统一体系。

(二)强化政府机制原则

西方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一般占政府财政支出的 40%, 而我国的社保支出只占到财政支出的 10%左右, 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根据国家干预主义的观点,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投资边际收益递减、个人流动消费偏好三个心理原因,导致需求不足,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干预经济运行,扩大政府职能,以刺激消费和投资,以最终扩大总需求,以维持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扩大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责任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通过社会保障相关立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投入,负担制度建立与运行的成本;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监督、评估机制。

(三)个人责任原则

很多人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事情,个人是社会保障的享受者,国家负责利用其权力,对资源进行二次分配,保障每一个人基本的生存权利。然而,如果国家在社会保障过程中不负责任,试图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资格从而获得社会保障的“免费午餐”,那么谁来为社会保障所需的资金付费呢?获得社会保障必须先尽个人责任,因为国家或政府本身并不创造物质财富。国家的财富主要来源于税收、利息、收费。或许国家发挥其货币供给的作用,增加社会财富,但是,从本质上,这只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假象,其结果只能是“通货膨胀”,最终伤害的还是个人。因此,在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设计中,除了强调政府作用外,我们个人应该承当责任。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费用征收机制,通过制度设计使得每一个人在社会保障中负责任。

三、结语

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没有明确的理论基础,社会保障理论既有国家干预主义的特点,也有自由主义的观点,我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企业保障型模式,过渡到现在的企业、个人、国家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还在初级阶段,相比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由摇篮到坟墓的转变,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任重而道远。纵观西方三大流派争论的核心内容: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的发展,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底线公平原则,强化政府机制、个人责任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Z].北京:国家计委,2001.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1.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女性;
社会保障;
研究综述

在重提社会保障研究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建设社会保障的初衷,他是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有效的缩小不公平的结果分配。女性社会保障不仅关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关乎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和效率问题。目前有众多的学者对女性社会保障进行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女性由于其生理的特殊性,在社会中需要更多的保护和政策倾斜;
(2)从性别差异角度关注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需要调整;
(3)社会整体就业环境中对女性存在着不合理的待遇;
(4)女性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重要,关乎下一代的健康和成长。

一、女性社会保障的主要研究内容

近年来,女性社会保障研究越来越得到各学者的关注。本人从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等网站上下载到一百余篇有关女性社会保障的论文,并以此为根据进行文献研究。这些论文涉及到关于女性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经过整理和筛选,我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总结。

(一)国外女性社会保障研究(10篇文献)

美国女性社会保障,学者梁玉国对美国社会保障前美国女性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状况进行了概括和论述,并强调美国的社会保障变革不能牺牲女性的权益,他认为社会保障的目的应该是帮助女性等社会群体,提高妇女的经济安全,提高她们的退休收入,并且要促进平等雇佣、教育机会均等等。周立萍也认为,虽然美国在改革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日本,学者田庆立概述了日本的社会保障状况,以及运行机制,并着重解释了日本在女性社会保障立法及女性各项权益落实问题上做法对我国女性社会保障的启示。也有其他的学者对日本女性生育、就业、医疗、养老、受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做了详细解释,并且清晰的认识到了日本在上述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以此对我国的女性保障起到警示作用。

(二)性别角度(19篇文献)

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所形成的性别意识,以及男女两性在发展中所体现出的不平衡性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这也是分析我国女性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学者们普遍分析了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方面的性别差异以及成因,提出了女性在当代社会所遇到的一些挑战及不公平待遇,我国社会保障保障女性方面的缺陷,并就性别方面提出了对我国女性社会保障的改进意见,总之,以社会保障促进女性发展是人们的普遍目标。

(三)劳动就业方面(25篇文献)

研究女性劳动就业方面的文献比较多。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是女性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通过研究文献发现,我国各省市都在不断完善女性劳动就业方面的社会保障措施,女性的就业环境在不断的完善,劳动权益也逐渐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权益也在不断落实。另外我认为,城镇就业女性,非正规就业女性,农村就业女性女性农民工等,她们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在享受普遍社会保障之余,需要针对实际需求的社会保障措施,才能真正的解决实际问题。学者刘伯红更是根据国际实践,提出对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保护势在必行,平等发展更需坚持”的口号

(四)农村女性社会保障(14篇文献)

社会保障对农村女性的关注问题是更值得我们去关注的,我认为,这一群体确确实实是一个弱势群体。学者们都认识到,她们有特有的生理特点,思想认识以及受教育程度,并且社会领域对她们也存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二元户籍制度带来的差距也是不容忽视,因此社会保障对于这一群体应给予特殊关注。

(五)法律角度(8篇文献)

众多学者在谈到完善女性社会保障的措施时都提到了提到了立法的重要作用,尽管我国在妇女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还不尽完善,但是所取得成绩还是值得肯定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法规中,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方面都存在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保护措施。但是,学者们也看到了立法中所存在的问题,例如立法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法律体系过于单一,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覆盖面窄,有些法律地方差异大、各自为政等等。完善的立法是完善女性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础。此外,实践是各法律凑效的重要途径,实践也是最难坚持执行下去,这需要有效的监督和检验,以使关于女性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更加科学。

二、当今女性社会保障研究的可取之处

通过对众多专家学者研究的梳理和分析,发现在女性社会保障的研究方面存在众多的可取之处,值得其他的研究者学习和效仿。

(一)实证研究比较多

一般说来,实证研究更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更具有说服力,也更具有启发性。具体到某个地区,虽然地方色彩较浓,特殊性比较突出,但是我们在全面了解了有关专家学者对地方女性社会保障的问题的研究以后,能为女性社会保障的总体研究提供更多的方向和有力的佐证,例如在广东、湖南,以及民族研究方向的少数民族的研究等。

(二)关注的女性保障问题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科学

社会热点讨论话题都成为女性社会保障研究的一部分,例如近年热论的同龄退休问题,以及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的女性就业保障问题,研究内容的更为科学。可见,对于女性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逐渐合理和科学。

(三)研究问题的层次越来越高

以前对女性社会保障研究的立足点大多基于女性群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出现,关注的是女性在社会上所遇到的一些不公平现象,包括经济上,物质上,基本生活保障上的一些问题。现在对女性社会保障的研究开始关注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成才,女性社会价值的体现为主,当然这也是与我们现今的社会观念的转变密切相关的。

三、女性社会保障研究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对女性社会保障理论渊源的研究不够深入,角度不够全面

通过对文献的阅读,发现大部分的学者对女性社会保障的理论工具研究挖掘不够深入。我们研究女性社会保障,必须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作为辅助工具,否则一切研究都是空搭空建,站不住脚。本文认为,女性主义、社会福利理论、社会福利性别化、人力资本理论、社会资本理论、职业生涯发展阶段理论等等也是重要的理论研究工具。

(二)论及对策或问题解决措施时,老生常谈居多,鲜有创新

一般而言,对于某个问题的解决对策并不是一尘不变的。在研究女性社会保障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问题也在不断的变化,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老套的对策并不能很好的应对这些在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现实问题。因此,如何根据现实问题,提出及时、有效而富有创新性的解决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三)对女性保障的专门机构和相关机构的研究较少

我国针对女性设立的专门机构和相关机构是比较多的,譬如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各地方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各地妇幼保健站等。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机构近三千家。但是目前我国学界对此问题研究还是相对较少的。

四、研究趋势分析

(一)低学历女性对于法律的认识问题

法律有没有是一个问题,会不会则是另外一个问题。通过有关资料的收集,我们发现我国在保障女性权益上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纵然这些法律并不是十分完备,但是如果加以充分的利用,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现实情况是,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女性甚至认为,社会这些不公平的待遇,现处的不理想的生活状况是社会由来已久的问题,不必要动用法律武器。因此,如何让更多,甚至是全部的女性懂得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将自己武装起来,需要更多层面更多角度的关注和研究。

(二)农村女性成才问题研究

目前对农村女性成才问题研究的文献比较少。本文认为女性成才问题不仅仅是那些学历较高,受过教育较多的女性的专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总体的发展和农村家庭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农村女性也同样面临着成才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农村女性也渴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当然,这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国家对此方面的政策保障和扶持是重要的方面,不仅能从实际上帮助农村女性成长,也能从观念上引导社会重视农村女性成才问题。这对我国全社会的发展,新农村的逐步进步,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农村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的改善都有着意义非凡的作用。

(三)女性劳动就业方面的保障研究

现今女性在职场上发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关注女性就业保障以及生育保障是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我国在解决女性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制定了不少的专项政策和相关政策。如何使这些政策发挥其预期的作用需要我们更多的研究。并且,目前在劳动就业方面,女性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如何解决这些不断变化着的新老问题,需要学界更及时而深入的研究。

(四)女性政治参与问题

女性的政治参与问题其实讨论已久。近年来,人们愈加重视女性在政治领域发挥的作用,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凸显赢得了更多的社会关注,但有些人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一问题的。例如我国的,“最年轻女市长”、“80后美女副市长”、“最年轻美女副镇长”频频闪现,走红网络,遭到网友的质疑。撇开年龄问题不论,至少说明部分群众对女性参政议政存在着不合理的质疑。女性政治参与不是新问题,但得到的关注去逐渐增多。对女性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打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政治环境,有利于社会正视女性政治参与,以给予更多的鼓励。

(五)研究外国的女性社会保障政策,为我国提供有益意见

一些其他国家在女性社会保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我国肯定和学习的,因此,汲取国外在此方面制定有益政策、制定合适的运行机制以及做出突出成就的经验,有利于我国在女性社会保障发展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以推动我国女性社会保障迅速发展。

关于女性社会保障的研究趋势,本文只是作一个大概的总结,并未触及到女性社会保障的更多方面。女性社会保障的研究应是多方面多元化多层次的,这需要学界的更多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斌.浅议我国妇女社会工作的困境和突围——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思考[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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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桂霞.中国共产党妇女就业保障思想与实践的发展[J].妇女研究论丛,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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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周莉萍.美国妇女与新政时期的社会福利改革[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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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宇征.发达国家女性社会保障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6).

[11] 金一虹,保剑.多学科视野下的女性社会保障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5).

[12] 刘伯红.中国妇女研究十年回顾[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5(4).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居民消费水平;
省际面板数据

本文选取2007—2016年人均财政性社保支出、人均消费水平和其他影响居民消费因素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差异较大,采用Eviews软件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数据构建面板数据固定和随机效应模型分别进行分析,并最终得出东部、中部地区省份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对居民消费水平存在正向影响,而西部地区省份存在负向影响的结论。

1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居民消费的纵横向分析

1.1时间序列分析(纵向角度)

在数据选取方面,《中国统计年鉴》中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以总额的形式列式,而本文为了剔除人口增长因素导致的财政社保支出的增加、保持与居民消费水平的人均口径一致,将财政社保支出总额除以当年全国人口总数,得到人均财政社保支出。2007—2016年,我国全国范围内人均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从理论角度出发,社会保障水平应当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向前发展。如果社会保障支出超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那么就会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低于人均GDP水平,表明我国社保支出能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从数据来看,2007年我国人均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为412.26元,2016年已经达到1561.53元,已经接近2007年的四倍。随着时间推移,我国居民消费水平逐年稳步增加。从2007年人均7572元到2017年人均22902元,表明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高。除了消费数量的增加以外,消费的形式和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网购”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形式,甚至超越了传统的实体店消费。仅仅在2018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当天,我国居民在淘宝网等电商平台上的消费就达到了2135亿元,同比增长26.9%,进一步表明我国居民的消费潜力和需求十分巨大,而且互联网的便利性极大地促进了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人均社会保障支出远远低于人均消费水平,且随着时间的推进,两者的差距显著增大。这是因为国家财政社保支出的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为养老、医疗等重大事项提供一定的保障,而且财政社保支出只能在一定水平上作用于未来收入的替代效应,无法完全替代收入,因此其数额不能完全覆盖居民消费支出。

1.2地区差异分析(横向角度)

通过观察2007年和2016年我国各省人均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数据(除香港、澳门、台湾),发现各省的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存在很大的差异。总体来说,东部地区各省份的财政社保支出低于中部地区各省份,中部地区各省份低于西部地区各省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对社保的需求相对较低,而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则相反。而从2007年和2016年我国各省人均消费数据(除香港、澳门、台湾)中可见,各省消费支出之间的差异也不容忽视。甚至与人均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相比,居民消费水平的差异更为明显。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国人均消费的地区差异在逐渐缩小,国家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产生了很大的效果,我国正向着更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2实证分析

2.1数据选取与说明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统计年鉴》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等,其中选取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香港、澳门、台湾)2007年至2016年的面板数据构建计量经济模型。

2.2模型构建及假设

结合消费理论分析,针对影响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本文选取了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作为解释变量,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价格指数(CPI)和上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也可以影响消费水平,所以把它们作为控制变量,居民消费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关系,得出相应的结论。为了降低数据数量级之间的差异,减少波动性,本文将所有的相关变量同时取对数,得出的模型如下:lnC=α+β1lnSBZC+β2lnCPI+β3lnSNCX+β4lnSR+ε其中,C为居民消费水平,SBZC为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CPI为消费价格指数,SNCX为上年末居民储蓄存款,SR为居民可支配收入,ε为随机扰动项。上述模型为全国范围内变量之间的关系,本文为了体现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将我国分为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建立模型如下:根据前文中的论述,我们作出假设:居民消费水平与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之间为负向相关关系。

2.3参数估计结果及分析

根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数据情况,选择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构建回归模型,同时面板数据模型包括无个体影响的混合模型、存在个体影响的变截距和变系数模型。为了确保构建的模型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贴合实际,检验究竟符合哪种形式,避免模型设定方面的较大偏差,加强参数估计的有效性,本文采用Eviews进行协方差分析,得出结论应该采用变截距模型的形式。运用Eviews软件中的Estimation功能,得出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变截距模型实证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得出,采用固定效应变截距回归模型,东部地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在1%水平上显著(t值为6.5631),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也在1%水平上显著(t值分别为3.0122和-2.2095),而且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西部地区两者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东部、中部和西部的模型拟合程度很高,F统计量也都为1%水平上显著。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本文的研究问题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与居民消费水平的正向关系,主要是因为它的替代效应强于引致退休效应,增强了居民消费的安全感,无形中提高了居民的消费水平。西部地区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与居民消费水平的负向关系则相反,因为我国财政性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体现为引致退休效应的作用强于替代效应,财政社保支出对消费存在“挤出”效应。

中国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模式;
文献综述

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特征、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价值观的导向之下,在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民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整体落后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不管是在覆盖范围还是在保障水平方面都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不仅体现在政策实践之中,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上也表现突出。

笔者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教育网)中国电子资源总库中,以“社会保障”为题名作检索词进行跨库检索,查出在1978-2009年之间总共有17713篇专门研究社会保障的文章;
在此前提下,笔者又以“农村社会保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查出在1978-2009年之间总共有1670篇专门研究社会保障的文章,大约只占到社会保障研究文章的9.4%。这一数据说明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领域研究相比,目前有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根据进一步检索的数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理论量的研究真正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在2004年,年数首次突破百篇,达到134篇。这一数据说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起步晚、规模小。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为了对之前有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研究作一个总结,了解所取得的理论成果,笔者才下决心完成此篇关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研究综述。

一、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

大多学者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体的制度模式,政府在此承担着很有限的责任;
保障模式以社会救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江瑞平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它在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稳定农村并促进其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吴美满(2003)认为受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基本模式是以农民家庭自筹保障为主、国家保障和集体保障为辅,首先把重点放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的层面上,主要是救灾救济、养老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刘振杰(2005)认为在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农村通过和集体化,实行家庭与集体相结合并以家庭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是在分类分层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基于城乡二元结构来设计的。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1978年以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家庭保障和集体保障,1978年以后,集体保障丧失而蜕变为单一的家庭保障模式张术环(2009)认为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53-1978年,建立起了“集体土地产权+集体”计划经济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1978年以后,建立起“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家庭”准市场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救助,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

二、困境与弊端

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求,其弊端凸显,且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出现的弊端和面临的困境。刘振杰(2005)认为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制面临着三大困境,即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集体保障功能迅速衰落、农民保障所依赖的土地的作用逐渐弱化和农村家庭保障因家庭规模、结构的变迁与人口流动的频繁而迅速弱化。韦雨欣(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阐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五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窄、标准低、社会化程度弱、随意性大: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包括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吴云勇、马会(2007)强调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确立使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受到挑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独生子女增多,家庭规模缩小,极大地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农村青壮年的非农化及价值观念等的变化又进一步恶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反而不断弱化;
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多种原因无法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割裂,二者不能有效对接;
同时,使得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与缺失。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出现困境与弊端的原因,有的学者从制度本身功能作出了说明,有的着重强调政府责任的缺失,还有的从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了解释。刘振杰(2005)认为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出现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和退保现象源于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达不到基本养老的目的;
因缴费未能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责任的合理分担致使农村保障制度缺乏互助互济功能;
保富不保贫,人为地加大了贫富差距。韦雨欣(2007)从政府责任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认为政府价值观念的偏差(“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组织引导不到位、在组织与引导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社团建立责任上的缺失,政府政策制度上自上偏向(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财政供应不足),政府管理监督不规范等是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李斌宁(2009)认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一般因素和经济因素,一般因素包括政治因素、人口因素、地理因素、社会文化与心理因素和传统保障制度因素;
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经济理论导向、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

四、社会保障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基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一事实,社会保障研究者们积极主张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设路径与建议,以期在未来建立与我国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

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基础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江瑞平认为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主要依据,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并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指除了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建立社会保障外,还应大力发展以单纯缴费形式建立的社会保障;
多层次指根据各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他主张在客观把握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各个地区供求关系的差异性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吴美满(2003)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期必须坚持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积极稳妥得推进从以家庭保障为主向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刘振杰(2005)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农村低保为底线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即以家庭保障为基础多途径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上来,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认真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高新才、汪振江(2007)认为重建土地和家庭保障功能,建立新型的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是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性选择,结合各个民族地区的实际,构建和完善现阶段民族地区农牧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然灾害社会救济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6)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关系出发,主张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在贫困型农村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社会救济、加强社会扶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在温饱型农村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在富裕型农村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以农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主体,建立较为规范,而且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可以适当建立一些社会福利项目。张术环(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将迎来自助餐式的社会保障模式阶段,它以农民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为前提,以财政投入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屏障,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依据;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分层,力求符合村情、民情。

其他研究。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克服现有社会保障模式的唯一路径是构建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夏明会、宋光辉(2010)主张以公民身份和雇佣关系为基础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在以公民身份确定社会保障获得的前提下,以雇佣关系为路径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获得。

五、政府贵任与角色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残缺不全、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政府责任与角色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同,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该承担主体责任与角色,包括加强立法,制度设计与实施,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罗玉尧(2004)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政府应该立足于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公正、有限承担和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进程、确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组织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程、提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和监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等责任。李迎生(2005)认为国内外经验教训表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充当着主导的角色,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重要职责。韦雨欣(2007)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灵活应对农村社会保障时势变化的政策选择,根据国情选择适合本国的保障内容与模式,选择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并遵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王晓庆、黄大薪(2009)认为关于完善政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的职责中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效率;搭建信息平台,运用媒介力量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教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陈萌(2009)鉴于我国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越位与缺位偏差,认为应该填补政府“缺位”现象,建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完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履行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义务;加大财政投入,树立政府是社会保障最后责任主。金雁(2010)以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建设为视角,认为我国政府因重点负责三大责任:一是制度供给责任,依法建立和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公共财政支撑责任,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必须承担更多的资金供给责任,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支撑力量;三是制度实施与监督管理责任,立足于城乡统筹的角度,深化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

六、研究评述

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保障的不足之处、出现问题的原因、未来改革与发展思路与途径以及政府因该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认清、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特征与面貌,但是同时也会存在着一些不足。

过多强调农村居民家庭保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实一直以来,家庭保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设计与安排从未放弃过家庭责任。而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中,一再强调家庭责任容易被认为是国家和社会推卸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与发展。笔者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要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责。

重建土地保障功能的提法,也许与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的供给与需求不相符。由于我国土地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特征的变化,土地很难再起到保障的功能。我国数额巨大的农民工和新出生的农村人口,他们己经很少依赖土地,故土地保障功能这一提法也就值得商榷。

在筹集方面,现有研究对农民个人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具体的财政承担比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尤其是对政府应当承担的财政责任的模糊,不利于强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职责、角色与作用。

对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途径的研究缺乏长远效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既能够满足短期需求,又能够顺利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研究不足。在主张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社会保障的同时,忽视了关于缩小不同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差别,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研究。

【论文摘要】本文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入手,对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困境-9弊端、问题产生的原因、社会保障模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模式构建中政府责任与角色进行了总结和综述,并且指出了笔者认为的现有研究中的某些不足之处。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模式;
文献综述

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特征、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价值观的导向之下,在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民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整体落后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不管是在覆盖范围还是在保障水平方面都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不仅体现在政策实践之中,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上也表现突出。

笔者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教育网)中国电子资源总库中,以“社会保障”为题名作检索词进行跨库检索,查出在1978-2009年之间总共有17713篇专门研究社会保障的文章;
在此前提下,笔者又以“农村社会保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查出在1978-2009年之间总共有1670篇专门研究社会保障的文章,大约只占到社会保障研究文章的9.4%。这一数据说明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领域研究相比,目前有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根据进一步检索的数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理论量的研究真正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在2004年,年数首次突破百篇,达到134篇。这一数据说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起步晚、规模小。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为了对之前有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研究作一个总结,了解所取得的理论成果,笔者才下决心完成此篇关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研究综述。

一、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

大多学者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体的制度模式,政府在此承担着很有限的责任;
保障模式以社会救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江瑞平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它在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稳定农村并促进其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吴美满(2003)认为受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基本模式是以农民家庭自筹保障为主、国家保障和集体保障为辅,首先把重点放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的层面上,主要是救灾救济、养老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刘振杰(2005)认为在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农村通过和集体化,实行家庭与集体相结合并以家庭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是在分类分层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基于城乡二元结构来设计的。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1978年以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家庭保障和集体保障,1978年以后,集体保障丧失而蜕变为单一的家庭保障模式张术环(2009)认为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53-1978年,建立起了“集体土地产权+集体”计划经济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1978年以后,建立起“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家庭”准市场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救助,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

二、困境与弊端

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求,其弊端凸显,且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出现的弊端和面临的困境。刘振杰(2005)认为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制面临着三大困境,即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集体保障功能迅速衰落、农民保障所依赖的土地的作用逐渐弱化和农村家庭保障因家庭规模、结构的变迁与人口流动的频繁而迅速弱化。韦雨欣(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阐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五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窄、标准低、社会化程度弱、随意性大: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包括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吴云勇、马会(2007)强调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确立使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受到挑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独生子女增多,家庭规模缩小,极大地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农村青壮年的非农化及价值观念等的变化又进一步恶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反而不断弱化;
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多种原因无法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割裂,二者不能有效对接;
同时,使得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与缺失。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出现困境与弊端的原因,有的学者从制度本身功能作出了说明,有的着重强调政府责任的缺失,还有的从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了解释。刘振杰(2005)认为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出现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和退保现象源于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达不到基本养老的目的;
因缴费未能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责任的合理分担致使农村保障制度缺乏互助互济功能;
保富不保贫,人为地加大了贫富差距。韦雨欣(2007)从政府责任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认为政府价值观念的偏差(“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组织引导不到位、在组织与引导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社团建立责任上的缺失,政府政策制度上自上偏向(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财政供应不足),政府管理监督不规范等是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李斌宁(2009)认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一般因素和经济因素,一般因素包括政治因素、人口因素、地理因素、社会文化与心理因素和传统保障制度因素;
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经济理论导向、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

四、社会保障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基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一事实,社会保障研究者们积极主张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设路径与建议,以期在未来建立与我国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

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基础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江瑞平认为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主要依据,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并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指除了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建立社会保障外,还应大力发展以单纯缴费形式建立的社会保障;
多层次指根据各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他主张在客观把握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各个地区供求关系的差异性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吴美满(2003)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期必须坚持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积极稳妥得推进从以家庭保障为主向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刘振杰(2005)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农村低保为底线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即以家庭保障为基础多途径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上来,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认真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高新才、汪振江(2007)认为重建土地和家庭保障功能,建立新型的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是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性选择,结合各个民族地区的实际,构建和完善现阶段民族地区农牧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然灾害社会救济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6)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关系出发,主张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在贫困型农村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社会救济、加强社会扶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在温饱型农村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在富裕型农村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以农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主体,建立较为规范,而且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可以适当建立一些社会福利项目。张术环(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将迎来自助餐式的社会保障模式阶段,它以农民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为前提,以财政投入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屏障,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依据;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分层,力求符合村情、民情。

其他研究。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克服现有社会保障模式的唯一路径是构建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夏明会、宋光辉(2010)主张以公民身份和雇佣关系为基础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在以公民身份确定社会保障获得的前提下,以雇佣关系为路径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获得。

五、政府贵任与角色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残缺不全、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政府责任与角色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同,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该承担主体责任与角色,包括加强立法,制度设计与实施,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罗玉尧(2004)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政府应该立足于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公正、有限承担和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进程、确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组织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程、提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和监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等责任。李迎生(2005)认为国内外经验教训表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充当着主导的角色,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重要职责。韦雨欣(2007)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灵活应对农村社会保障时势变化的政策选择,根据国情选择适合本国的保障内容与模式,选择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并遵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王晓庆、黄大薪(2009)认为关于完善政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的职责中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效率;搭建信息平台,运用媒介力量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教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陈萌(2009)鉴于我国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越位与缺位偏差,认为应该填补政府“缺位”现象,建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完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履行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义务;加大财政投入,树立政府是社会保障最后责任主。金雁(2010)以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建设为视角,认为我国政府因重点负责三大责任:一是制度供给责任,依法建立和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公共财政支撑责任,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必须承担更多的资金供给责任,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支撑力量;三是制度实施与监督管理责任,立足于城乡统筹的角度,深化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

六、研究评述

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保障的不足之处、出现问题的原因、未来改革与发展思路与途径以及政府因该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认清、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特征与面貌,但是同时也会存在着一些不足。

过多强调农村居民家庭保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实一直以来,家庭保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设计与安排从未放弃过家庭责任。而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中,一再强调家庭责任容易被认为是国家和社会推卸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与发展。笔者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要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责。

重建土地保障功能的提法,也许与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的供给与需求不相符。由于我国土地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特征的变化,土地很难再起到保障的功能。我国数额巨大的农民工和新出生的农村人口,他们己经很少依赖土地,故土地保障功能这一提法也就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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