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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论文【五篇】

时间:2023-06-23 14:3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政工文化建设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政治至上是政工文化的灵魂,以人为本是政工文化的核心,服务为先是政工文化的精髓。要通过建设政治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家庭文化、心态文化,把政工文化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建设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文化建设论文【五篇】

文化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工文化建设;
途径;
方法

政工文化建设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政治至上是政工文化的灵魂,以人为本是政工文化的核心,服务为先是政工文化的精髓。要通过建设政治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家庭文化、心态文化,把政工文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建设政治文化,铸就政工灵魂。政工部门,首先必须要有浓厚的政治文化氛围。政工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的政治原则。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常性地对政工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激励警示教育,强化理想信念与实践锻炼教育。要组织政组工干部进行红色教育、传统教育,努力实现有功劳时不伸手、有苦劳时不计较、有疲劳时不抱怨的崇高思想政治境界。要让“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入心入脑,规范作为。

建设行为文化,提升服务水平。要坚持以理论学习为突破口,实行每周集中学、每半年理论考试督促学、每年树立标兵激励学的“三学”制度。当前主要加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加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以规范政工干部行为。要开设“政工论坛”等行为文化活动载体,努力从形式、内容和制度上保证政工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要通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改变和影响政工干部的一言一行,使政工干部内正其心、外正其行。要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政工干部下基层、谈心谈话、与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工干部务实之风。要通过严格的管理,正确地引导,发挥政工文化的精神导向作用,使政工干部的智慧和能量达到最大限度的释放。

建设制度文化,提升管理水平。制度建设是国家科学发展的生命。历史的经验证明,制度文化是先进文化的核心。不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要把人们的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样社会才能走向文明。同样,政工干部优良品质的培养与形成。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因此,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工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靠制度强管理。要建立理论学习、文明办公、岗位目标问责、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各科室分工协作机制,使政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职责更加明确。要建立健全机关各项业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的业务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练兵和比赛活动,切实把政工干部打造成既懂政工管理,又懂业务知识的“多面手”。要坚持和完善诫勉谈话制、开门评议制和监督员制度等,以监督约束人,使政工干部的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要实行一把手接待日制度,以“约谈制”的形式,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干部职工,使严格的制度在轻松自然的文化氛围中得以贯彻落实。

建设环境文化,提升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世界文明进步的标志,要通过人本文化的建设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而人本文化的基础是环境文化建设。政工文化建设要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有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空间。要从基础设施建设人手。坚持软环境、硬环境两手抓,注重以活动引导人、以机制激励人、以环境陶冶人、以感情凝聚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把文化要素转化为政工干部的追求目标,为广大政工干部创造和提供展示才智的平台。要克服一切困难,改善办公条件,配齐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构建大政工网络平台,用环境文化建设推动人本文化。

建设家庭文化,提升幸福指数。繁忙的工作往往使政工干部无暇顾及家庭。要关心关爱政工干部。努力提升其家庭幸福指数,要建立政工干部家庭“五必访”制度,即迁入新居必访、有特殊困难必访、家人有病必访、遭遇意外必访、出现矛盾纠纷必访。每年要举办春节团拜会,邀请政工干部家属座谈联谊,畅谈家庭琐事,倾诉生活酸甜,化解家庭矛盾,提升幸福指数。

建设心态文化,提升健康发展。心态决定智慧,心态决定成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中,人们的心理压力、工作压力、思想压力在不断沉积,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问题,前提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因此,心态文化建设在“四个全面”推进中十分重要。要通过拓展训练释放心理压力,通过人文关怀释放工作压力,通过文娱活动释放精神压力,以促进人的健康全面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企业文化》,2014年第1-12期.

文化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学;
教学文化;
教师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7-0043-04

一、教学文化的含义

教学文化的研究是一个新兴的学术领域,正是因为新生事物本体特征的朦胧以及学者探究角度的不同,导致了对教学文化概念的多重界定。

首先,从教学文化概念的定位来说,教学文化最先是作为学校文化的下位概念出现的。有学者把教育的组成按照要素的形式加以划分,认为教师文化、学生文化、教学文化都是学校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学文化被看成是由学校的独特价值、规范、行为模式等构成的学校文化的亚文化。教师和学生在学校文化熏陶中所具有的文化性格使得教学实践具有了相对稳定与独特的文化品性。教学文化一旦形成,又会持续地作用于学校的教学内容以及师生的教学行为。

其次,从教学文化研究的方法论角度来说,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热潮的兴起,教学文化自提出之日起就被作为文化学与教学论学科的交叉领域中的课题加以审视。教学文化被认为是运用文化学的理论与方法来探讨教学现象或教学问题。其基本内涵一是用文化学的理论来探讨教学过程的本质、特性和规律,对教学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文化学思考;
二是用文化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教学,描述师生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诠释师生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实现教学研究范式的转变。

再次,从教学文化的类型和组成成分来说,国外一些学者对教学文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切割与分层。加拿大学者哈格里夫斯(Andv HargreaveB)认为:教学文化既有内容又有形式,内容包括由长期受相似支配和限制的教师群体中所共享的态度、价值观、信念、习惯、假设以及做事的方式等;
教学文化的形式是指文化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交往方式,体现为个人主义文化(individualistic culture)、派别主义文化(balkanized culture)、合作的文化(col-laborative culture)和硬造的合作文化(contrivedcollegiality)四种样态。我国学者对教学文化的结构与性质进行了研究,有人认为教学文化在不同的维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课堂文化、一种活动文化、一种关系文化、一种显性与隐融的文化”;
有学者从结构层面把教学文化的组成要素划分为核心要素(教学生活方式)和支持性要素。(教学集体无意识、教学风俗习惯、教学制度、教学思想)。

因为任何文化样态都具有不同的呈现方式和覆盖层面,所以对教学文化不同维度的审查对于教学文化的概念澄明和教学实践的理性理解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就人类社会的教学实践来说,它从来就体现为一种活动状态,因此,一些学者把教学理解为教育活动、认识活动、实践活动、交往活动,教师的现实教学生活被划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不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活动都是教学文化的表现形态,是一种外显的教学文化状态。但是,从根本上说,师生的教学认识与教学交往并不是随意而为、杂乱无章的,在教学行为的背后,有支撑教学活动的信念、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是一种内隐的但却具有最终决定作用的教学文化状态。我们可以将外显的、活动状态的教学文化称为行为状态的教学文化,将内隐的、思想观念形态的教学文化称为观念形态的教学文化。行为状态的教学文化是观念形态的教学文化的外在表现,而观念形态的教学文化是行为状态的教学文化的思想根基。这就好比是艺术作品与其所承载的美学理念之间的关系,作品的成功在于对美的追求和体现,而美学思想也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来展示和成就自身。

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外显的教学活动与内隐的思想观念并不具有绝对的对应关系,显性的教学活动不一定能够真正反映隐性的文化品质。某些教师出于制度的规约而表现出来的教学行为,由于缺少对教学思想和观念的深刻洞察而流于机械操持、无理性内涵和价值承载的境地。虽然显性的教学行为不一定能够明确表达隐性的教学思想观念,但隐性的教学思想观念却必须借助显性的教学行为得以呈现。教师的个人理论、缄默知识是即便主体自身都无法清晰表达的,是很难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符号进行明确的逻辑论证与说明,通过常规的沟通渠道进行信息的组织交流与传递的,但却真实地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缄默知识和个人理论既然只能通过教师的教学活动外显,那么,我们对它的认识就只能通过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探究和体味。正是由于外显的教学行为与内隐的教学思想观念之间具有这样的非对应关系,而教学文化追求的又是“形与神的统一”,要求“形具而神生”,因此,无价值承载的教学行为与无行为表征的抽象观念都不应是教学文化的具体表现和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教学文化应是教师群体共享的教学的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

二、教学文化建设的意义

教学文化不应看作是一种概念,也不应被当作一种供参考的原则,而是体验和把握教学总体问题的一种方式。唯有探明教学文化的发展状态,才能从根本上找到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动力源泉。

(一)提升精神境界

很多一线教师和教师教育者都把优秀教学的标准简化为一个“怎么做”的问题,围绕着教学的策略、技巧和技能展开讨论,这样的教学要求常常使得很多教师失去心灵的力量,产生很深的职业倦怠。在现实的教学实践层面,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教师开展本职工作的最低水准,而专业价值的认同和专业精神的感召是教师专业水准提升的不竭动力,是教师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价值多元、传统道德价值失范的现代社会,尤其需要从教师的精神世界引发出教育的力量。

教学活动的成功,需要教师充分发挥自身智能的、情感的和精神因素,然而,随着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细化,专业教育越来越重视专业知能的培养,而相对忽视情感、精神世界等对人的发展具有更根本影响的部分,使专业教育越来越呈现一种残缺不全的状态。现实的专业教育大大提升了教师的专业技能,却没有形成对教师专业的深刻认识,没有激发和维护他们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和志趣,教师在专业知能水平不断提升的条件下,却面临着专业精神的失落。

教学文化的建设在根本上立足于教师的内心世

界,目的是有效激发能影响外在教学行为的教师的心灵力量。通过教学文化的建设,我们可以有效提升教师主体的文化品位和教学热情,使教师产生对教学事业的神圣感和现实责任感,从而在根本上加强教师对教学职业的价值认同和对学生的精神感召,使教学真正地远离知识和道德的训练,使教师的心灵不仅知道如何去教导,更知道如何去感知,如何去理解,如何去关爱。

(二)增进交流与合作

由于学校班级教学组织的“蛋篓结构(egg―crate―structure)”,教师几乎没有机会观察和理解其同事的课堂教学,每个教师都在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课堂里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封闭的教学环境在屏蔽了他人对教师个人教学的批评和指导的同时,也阻隔了他人对教师教学的支持和促进。孤立的教师几乎得不到他人对自己教学的价值、重要性、优势与缺陷的反馈。而由于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教师的教学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即便是成熟而有效的教学技能,在面临复杂环境的时候也有雕琢与审视的必要性,这就需要教师在心理上打破封闭与孤立。

当然,在现实的教学世界,几乎任何学校都制定了集体备课、校本教研、听课评课制度,但是,由于教师在心理上固守着保守的、个人主义的教学文化,教师更加珍惜自己熟悉的范围和习惯的经验,依靠这些经验在这个范围内活动他们就觉得安全、舒适、稳妥,而一旦逾越这个“舒适地带”,他们就感觉可能遭遇困难、麻烦、危险和挑战。这就使得很多教师在教学活动的常规性和较高的重复频率下进一步强化了无反思的工作方式和保守的文化特征,使教师成为一种在自我封闭的空间中寻找安全感的职业。在这样的形势下,即使我们建立了专业共同体的教学制度,也只能造就如哈格里夫斯所说的“硬造的合作”文化,导致了在评课与教研活动中常见的“一团和气”现象:“传统的‘一团和气’准则,夹杂着竞争的专业基准,就产生一个令人觉得说和听都十分危险的社会精神特质。”教师固守着自己的学术王国和心理空间,对于他人的课堂和教学奉行基本的不干涉主义,即使在制度性的听课与评课活动中,也是习惯于做表面文章,一来可以为同事留足面子,二来也不愿意为了他人的发展而劳心费神。

要打破教师封闭与保守的心理空间,首先要改变教师自甘平庸、不思进取的思维方式,真正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培养其发展的动力与动机,这样就能自然地引导教师走出封闭与孤立的心理世界,借助集体的力量提升自身的教学实践水平。因此。只有从教师的心灵中引发合作与共赢的欲望,才能引导教师真正走出自己的“蛋篓”。为此,在教学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引导教师承继自己以及他人以往的历史经验,并在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共同反思以往的价值观念,从而在教育价值观、信念、思维方式等层面达到互相促进与提升,并进一步提升教学行为的合理性。教师群体有基本相同的意识结构,有基本相同的生活世界,而且同一所学校的教师面临着许多共同的教育问题,这就为教师之间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

(三)强化职业价值认同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和教师专业化研究的开展,教师的职业培训越来越受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培训的级别(校级、地市级、省级、部级)与频率、投入也不断加大。但是,通过对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与问题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对教师的大力培训并没有带来预期的、与投入相应的回报,教师的教学实践也并没有发生所期望的彻底改观。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技术功能主义”的培训指导思想,它把教师看作是一台需要装配特定内存和程序的计算机,只要装配上特定的程序和软件,教师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电脑是受程序驱动的,而人的主体却是自我驱动的,这是人脑与电脑的本质不同。对于以教书育人的创造性活动为业的教师来说,他们比任何职业都更加需要主体自身的价值认同,也只有以主体自身的价值认同为中介,外来的思想才会内化为主体的个人知识,并最终影响主体的行动,而此时的行动才是理性的和价值承载的。正如帕尔默(P.J.Palmer)所说的:“好的教学来自自身认同而不是教学技术,但是如果允许我的自身认同指引我完成一个完整的教学技巧,那么技巧能够帮助我更充分地表达我的自身认同。”

当然,教师的职业价值认同并不意味着脱离外部理论和技术的引导,为师之道的神圣之处就在于从终极关怀的立场出发,以主体的价值体认为中介,不断改善自身及他人的生活世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Weber)认为,有的人之所以愿意为工作献身,就是因为他们有这样一种“天职感”,他们相信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神圣事业的一部分,为了信仰而劳动。“把劳动视为一种天职成为现代工人的特征,如同相应的对获利的态度成为商人的特征一样。”大凡富有“天职感”的教师。他们不仅仅追求对他人的外在行为的影响,而是在对他人的性情陶冶中获得了内心的满足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他们很少计较报酬、在乎功名,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为追求一个完美的境界,在这样的境界中,他们会发现自己生存的意义,感受到教书育人的幸福和自我满足。但凡具有精神追求的教师总是在教育活动中寻求人生哲学的阐发和自身存在价值的证明,他们单凭自己的哲学信念和教育追求而感到快乐,并愿意以生命为理想的追求护法。在他们看来,教师职业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最理想的舞台。他们通过对他人的生活方式的影响而表征着对教师职业的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

三、教学文化建设的原则

(一)教师为本

教学文化既然是教师群体共享的关于课堂教学的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那么,在教学文化建设过程中,教师就是天然的主体。也就是说,任何学校的教学文化建设,都必须依赖教师集体的自恃与反思。一方面,教师必须不断检视自身具有的文化生命力,即教师要具备能够引导整个人类文化生命的主体人格力量;
另一方面,教师也应该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使行为的外在表现真正符合真善美价值的统一。

随着新时代主体文化自觉意识的勃兴和文化研究潮流的兴起,很多学校开始在不同层面上认识到教学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置身于一些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文化氛围之中时,我们也能在明显的标示处感受到学校教学文化的“告白”。然而,那些在标语和口号中宣泄的教学文化往往是领导者管理理念的表征,对于很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来说,教风和学风等口号与其说是教学文化的表现,不如说是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对教师和学生的内在信念的渗透,既然是渗透,自然是随着宣传力度和主体认识的不同,在不同的学校、不同的主体身上体现着不同的内化程度。有一些教师即便是凭借自身的道德价值体认,也能够在教学生活的琐碎之中拥有超然的心境,而对于一些仅仅把教学当作一种世俗的生活方式和谋生手段的教师来说,我们即使把教风与学风

的标语弄得满眼都是,也很难触动他们的内心。因为教学文化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教师自身的道德价值体认,使他们在教学过程中把工作价值与人生价值真正地融通,从而达到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外在的规范如果不能得到主体的价值认同,便不能产生使人“心向往之”的精神感召力量。

(二)观念创新

教育实践不应是单一活动的量的无限重复。教师作为教学文化建设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以自主和批判意识为根基,主动、负责地检视并改善学校的课程与教学实践。只有教师真正具有观念创新能力,教育世界才能变成不拘一格的人才的生长和发展的土壤。“人类是有限的存在,但人类在有限的历史中不断地突破单一的量的循环而生成新质,同时在这种不断进入新质的进程中肯定自己,从而指向着一种真正的无限。”正是教师作为主体性所具有的观念创新能力,使得教育世界变成不拘一格的人才的生长和发展的土壤。教师要使得自己的教学拥有“整体的文化”的力量(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待传递的文化和主体人格的精神文化力量的有机融合),就必须将教育者所拥有的人文理解和观念创新能力发挥到极致。

(三)凸显个性

文化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一、群众文化活动在当今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在社会生活中,因为利害关系、性格阅历、人生观等因素的差异,人们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甚至是一些棘手的纠纷,心理上产生隔阂或怨恨。而这种情绪的存在对人们、对社会都会带来不安定成分。如家庭内部、邻里之间都可能产生纠葛,在矛盾激化时甚至会发生流血事件,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要粘和这些心理裂痕、消除隔阂、缓解矛盾,除了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外,还可以通过文化活动的方式。群众自娱自乐的各种活动形式不断兴起和创新,如公园社区的自发歌咏活动,公园、广场的交谊舞会,作为体育健身运动的扇舞、剑舞,还有如太极、瑜珈、健身操等各种类型体育活动,这些活动都有益健康,都能愉悦人们的身心,都有一股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这些活动由于都是群众自发参加,并没有任何人或领导部门去发动、去组织、去推动,因此都有其深厚的群众基础,都有很强的活动生命。经常参加这些活动的人,其整个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都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去充实自己的工余时间,再不会因业余时间无处可去、无娱可乐而生出许多口角是非和不良行为。参与者都会自觉地抛开纠葛,融入到热烈、喧闹、感人的文化氛围中,从而使有心理裂痕的群体成员聚合在一起,相互交流与沟通,慢慢达成和谐。在当今这个竞争的环境里,我们需要弘扬宽容文化,构建和谐人格。古人云:“君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古人这些关于宽容人格的主张应该通过群众文化的建设获得发扬光大。我们应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容,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这样的良好社会环境人文氛围,并非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只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为群众提供更广阔的活动舞台,更完善的活动设施,高素质的文体活动辅导力量,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群众文化工作是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体制改革、文化行政改革及其职能转变的目标取向,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的需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在于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而且是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自身特有的公益性事业性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做群众文化工作,就是做为群众、为社会服务的工作。应当把保障群众享受文化的基本权利、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发展群众文化,特别是在社区推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最基本的前提是要有活动阵地、活动队伍和辅导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需要各种功能的活动阵地和活动设施,如文艺演出活动所需的排练场地,无论室内、室外的都属于文艺活动阵地,排练演出所需要的灯光、音响、道具等都属于文艺设施。群众文化活动阵地建起来了,要有活动队伍,才有人去使用这些活动阵地和活动设施。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需要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方式,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歌咏、读书、文艺演出、书画摄影比赛等,不断创新和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内容。

三、创新群众文化建设新模式

目前群众自觉组织、参与的各类型文化体育活动,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群众参与活动比较普遍,涌现了曲艺队、交谊舞队、国际舞队、舞蹈队、歌咏队、话剧队、棋艺社、诗社、书画社、摄影协会等众多的群众业余文艺活动队伍。这些队伍,有很多是群众自我组织、自发参与的。形式虽然灵活,但缺乏组织性和品牌效应,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转变旧的管理思路,创新思维,进一步培育和打造好文化品牌。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凝聚力带动和促进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进一步形成规模,办出特色和影响。促进群众文化健康发展,使其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微薄之力,这是政府不容置疑的重要职责。政府在主导文化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集体、个人在群众文化服务方面的作用,坚持由群众文化向文化社区的发展方向,树立共建共享的理念。加强与社区内单位和经济主体的横向交流,积极争取辖区内单位、学校、企业的内部资源对社区群众开放,形成社区文化建设的区域共驻共建、共建共享网络。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群众文化服务领域,实现群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基础文化设施,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区延伸,对已有的重大文化设施,要运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方式扩大开放度,提高使用率。

总之,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才能增强群众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促进社区综合实力的提升,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参考文献:

[1]黄金德.宋珊萍.社区文化活动组织手册[M].中国社会出版,2004.

[2]张莉.社区文化建没若干问题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2001.

文化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文化及法院文化概念、内容、功能以及法院文化的发展历史、现状等的探讨,指出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法院文化建设的构想。

论文关键词:文化 法院文化 内容 功能 问题 建设 一、文化、法院文化的概念及内容 (一)文化的含义 “文化”一词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易经》记载:“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一词即由来于此。对于文化的定义,古今中外诸多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如《中国文化读本》(中国社科2000年版第125页)将文化定义为“文化就是一种整体的生活方式”①;
又如我国的《辞海》对“文化”的定义是:“从广义上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说,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综合各家所说本文认为文化就是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时期,通常是很长的一段时期,特定的区域和领域里形成的对外表现本群体的风貌、行为、道德、本质等,即将自己展现给外界,使本群体外的人或群体了解、认识、接受、肯定本群体;
对内具有约束、激励、导向、遗传等作用的一种物质和精神形态的总和。“文化”本是名词,但文化必须经日积月累才能形成,因此笔者认为“文化”又带有动词的色彩。

(二)法院文化的含义 法院文化和普通文化一样,具有一般文化所具有的所有要素,只是将其群体界定为在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及其相关的人员。根据一般文化的概念,我们可以把法院文化定义为就是以司法审判为职业及以司法审判相关的一群人,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鲜明审判色彩的对外展现司法公正、程序合法、高效廉洁、超然中立的法院形象及对内起约束、导向、激励等作用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以及承载这些精神产物的物质载体的总和。

(三)文化及法院文化的内容或者要素 文化是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总和,文化一般包括物质、行为和观念三个方面的内容。物质承载行为和观念,是最基础的部分;
行为向外展示文化内涵,是最关键的部分;
观念即心理,根据内因决定外因的哲学原理,观念对人的行为起着决定作用,因此观念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三个部分相互依存,互为整体,缺一不可。

法院文化同样包括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物质要素如司法文书、审判设施、制服着装等外在表现,它是法院文化另外两个方面的载体,没有了这些基础性的设施,法院就无从存在,法院文化也就无从谈起;
行为则表现为司法审判人员的各种行为,如审判、内部管理、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社会交往等向外界展示法院工作本质、价值理念等的具体行为;
观念即司法审判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反应法官所具有的道德价值观念。同样,物质是法院文化的基础;
行为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直接展现给社会和大众,最容易被外界评价和议论,是法院文化的关键部分;
观念是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当人的道德观念高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人就会在道德的指引下自觉的遵守法律,此时人的行为不再需要制度等外在约束,而全靠内在约束,因此观念是文化建设的核心。

法院文化可具体表现为:法律之上的价值理念、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廉洁高效的行为规范、超然中立的思维模式、司法为民的价值观念等。

二、法院文化的功能 文化的功能即文化作用,是指一种文化对本群体成员和对外界的作用。根据文化学的一般理论,文化对内通常有以下几种功能:导向、激励、约束、学习、遗传、凝聚等功能,对外则有形象、宣传、辐射等功能。

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后,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渐显著,法院文化也就更加重要了。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在法院的日常审判工作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树立法院形象 基层法院的工作水平、整体形象、司法公信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案件数量大约占全国总数的80%左右,基层法院的工作量大而且艰 巨。司法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体现法院文化整合的一致性,并给外界一种亲情感,在视觉识别系统中,会形成较强的视觉冲击而被社会认同,接受。因此,科学先进的法院文化有助于向社会大众展示法院的工作风貌,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形象,让他们在有争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用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其他渠道。这样法律在人们的心中才会有地位,进而法院在人们的心中也就有了地位。

(二)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永恒的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更是社会公众追求的理想和对司法活动的期望。在社会各界特别是老百姓的心中,法院是天平的守护者,打官司也是自己权利的最后救济手段。在通过各种渠道如调解、协商等都解决不了争议的时候,他们相信法院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法官在他们心中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因此,先进合理的法院文化有助于法律得到全面实施,有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法官才能树立权威,才会得到信任,也才能使法律得到全面公正的实施,从而加快法治建设的脚步。

(三)实现高效廉洁 在由人治向法治推进的转型时期,社会公众一方面期望和追求公正,另一方面,囿于个体或集团的利益又想方设法干扰阻挠公正,这就使得法院群体成员始终存在被腐蚀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审判人员个人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有可能直接影响法律的公正。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就需要先进合理科学的法院文化来武装我们的大脑,使我们的审判行为自始至终在自己内因的作用下自觉地完成,保持司法的廉洁性与高效性。

(四)宣传法律 法院是由司法审判人员组成的特殊群体,法院文化中的群体精神一定程度上必须仰仗法官的具体行为加以表现。从文化的角度上看,只有法官的正义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渗透到社会意识的每一个角落,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当然如此”的认识时,法官才能获得崇高的权威和普遍的信任,因而法官的公正理念是实现法治的最终保障②。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乃至法官理应成为忠于法律、捍卫法律、遵守法律的模范,从而发挥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宣传作用。

(五)宣扬法律程序的功能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有程序公正了,才能实现实体的公正。法院在实施审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法规定的程序来实施,这样就向当事人展示了法律的程序性,使其相信法律程序的公正,进而相信法律实体的公正。

(六)学习功能 现代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各种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法律,每年都有许多新法颁布,要是不学习,就不能适应现代化的司法审判工作。先进的法院文化需要具有学习能力,使学习成为建立先进法院文化的动力源泉。在法院文化形成一定的氛围后,让每个司法审判人员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望。这时学习不但是法院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更是个人发展的需要。只有先进的法院文化才能培育出终身学习,百倍努力,发挥特长,体现个人价值的现代司法人。

三、法院文化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在解放前几乎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院,法院文化建设也就无从谈起。解放后,由于受当时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束缚,也没有现代意义的法院文化。改革开放后,我国法治建设正式进入了轨道。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后,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法院文化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
(一)经费不足 我国现在的体制是法院的经费靠地方财政保障。要提高审判效率,必然需要相应的物质装备予以保障。基层法院的区域化,客观造成了基层法院在经费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我们并不敢妄言现代法院建筑与法治建设具有某种联系,但至少可从政府在法院建筑上的投入中窥见政府对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许多基层法院都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许多基层法院没有资金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视频设备等一些现代化办公的必需设备。据说有些基层法院甚至连工资都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更不用说其他的保障了。法院经费的来源不外乎两个渠道,一是法院自筹资金,二是政府拨款。法院毕竟不是经营性单位,自筹资金的最终来源也是地方财政,因此法院的经费大部分还得依赖政府和有关领导手中的行政权,这样审判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③。

(二)司法队伍素质总体水平不高 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艰难而漫长,但最大的问题也莫过于法官的素质普遍不高,而基层法院尤为突出。由于 旧体制的原因,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司法者的任职未设置准入标准,法院的法官来源复杂,许多基层法院仍然存在为数不少的调干、招干、复转军人进入的人员,这就造就了这支司法群体在知识结构和法学理论水平上的良莠不齐④。司法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招考也是最近几年才实行起来的。但由于基层法院待遇低薄,地位低下,工作条件艰苦,很难吸引到优秀的法律人才,像基层法院里大多是本科,专科文凭,研究生学历的很少,博士生学历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这样就使得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以至于司法改革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法院社会地位淡漠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虽然现在已经起得一定的成效,但普遍民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当然也就不会认识到法院的重要性了。法院公开向社会招考本意是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加入到司法队伍中来,但有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基层法院竟然会出现无人报名而开考不了的局面。这与工商、税务、政府等部门人们争相报名的场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足以说明法院没有这些部门有吸引力,法院的地位被淡漠了。近年来,一些年轻的法官改行做了律师,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其问题的源泉是《法官法》实施这么多年后,法官的职业保障和待遇保障仍遥不可及。

(四)行使权力地方化 由于法院的经费依靠地方财政保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依赖地方的行政权,这种现象在目前我国的法院体制下十分普遍。“没有经济的独立,就没有身分的自由。”这样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就会向行政权倾斜,从而使审判权具有学行政权的色彩,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

(五)法院文化建设片面、庸俗化 根据文化的要素,法院文化建设自法院产生时就开始了,如审判法庭的建设,司法队伍的建设等。但法院文化建设不仅包括物质文化建设,还包括制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而且后者才是重中之重。在过去,一味的把法院文化建设看作是一些形式化的如建设法庭、佩戴徽章等,而不注重精神方面的建设。如果把法院文化建设仅仅等同于法院物质文化建设,那是极其片面和有害的。将会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畸形发展,失去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意义⑤。

当前,酒文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渗透到城乡的各个角落,在一些相对较贫困的地方已经发挥到了极致,从日常接待到会议庆典,只要聚餐,就必然斗酒。人们视喝酒为一种交际的重要手段,不管领导、同事、还是亲朋好友,只要相聚,好像离开了酒就什么事业办不了。相反,几杯酒下肚,才显英雄本色和交情深厚。喝醉早已是家常便饭,喝废的也不少见。酒文化俨然成了法院文化的全部。这样法院文化建设就显得庸俗化了。

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从各个层面制约了法院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法院文化建设的构想 法院文化建设任道重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辈司法人去共同努力。那么,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在综合诸前辈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不管企业还是行政部门,领到的作用永远是最核心的。领导的决策可以决定该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精神风貌。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同样不能忽视领导的作用。

领导层相关的决策和有关领导的重视可以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还可以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来领导法院文化建设。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 文化的诸多功能之一就是能创造学习氛围,促使个人努力学习,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及其他方面的能力。建立学习型法院应包含两个部分的学习内容——对理论的学习和对生活的总结⑥。司法审判是实施国家司法审判权的活动,需要司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律知识体系中,法官裁决对事实争议的解决具有终局性,法官的作用应该是最大的,因此法官不论是法律原则的理解,还是法律规则的适用,都应当从感性上升到理性高度。再加上每年都会有许多新法颁布,这就给法官理论和书本学习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判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这就要求法官总结各种审判经验,学习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利于更好的开展审判工作,这就是法官对生活的总结。只有这样,在法院里才能形成一种学、比、赶、帮、超的竞争局面,真正建立学习型的法院。

具体措施如加大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奖励力度,定期举行理论知识培训,开展审判经验交流会,组织各种知识竞赛等,创造法 院的学习氛围。

(三)培养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的价值观念 任何组织都有自己的最高准则和目标,法院也是如此。法院的核心价值观,是法院群体本质精神的高度浓缩,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现代司法要求法院做到:“公平、公正、中立、文明、廉洁、高效”。法院除了要求法官严格依照法律和法律程序办事外,还要围绕法院工作的本质创建法院价值体系,让每个人都按照这个价值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行为。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法官行为准则、进行司法宣誓、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及惩处措施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现代司法要求的“公平、公正、中立、文明、廉洁、高效”。

(四)完善规章制度、重视司法礼仪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单位部门都必须制定一些符合本部门实际的规章制度来完善自己的管理体制,法院亦如此。如会泽县人民法院2007年初就在原来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法院的日常工作。

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具体表现为法官的衣着谈吐等。因此法官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五)开展各种主题活动 法院可以利用各种业余时间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如组织各种球类比赛、文艺联欢会、登山、游泳、摄影等。这些活动可以培养大家的业余兴趣,锻炼身体,交流感情,陶冶情操,极大地活跃和丰富了法院的文化生活,展示了法院干警文化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活动,同志们之间有了更多的沟通和了解,增进了同志间的团结和友谊,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大家参与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整个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同时还可以与其他单位开展友谊赛,增加相互间的了解和感情,促进团结和协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就拿会泽县人民法院迤车法庭来说,几乎每个周都要和其他兄弟单位打一场篮球,既交流了感情,又锻炼了身体。这些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工作,反而大大促进了工作。

(六)积极开展司法形象建设 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司法救助、综合治理等工作,推动法院形象建设。如定期办宣传壁报,有条件的话可以发行期刊、开展司法建议、进行法制宣传等让社会大众了解法律,了解法院。

(七)创新、改革 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一成不变的东西最终都会被淘汰。法院文化建设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改革创新,不时的给法院文化建设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法院文化建设才会不断的起得成效。

五、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尽管已在全国各地法院中兴起建设热潮,但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实践和理论加以丰富和完善,最终为培育先进法院文化,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我辈司法人的努力,法院文化建设定能取得成效,从而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注释:
①《中国文化读本》,中国社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页;

②《法院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作者骆洪彬(安徽省郎溪县法院研究室),载于中法论文网;

③《我国基层法院现状及其模式构想》,作者滕威 ,载于中法中 华 励 志 网 ;

④《我国基层法院现状及其模式构想》,作者滕威 ,载于中法中 华 励 志 网 ;

⑤《法院文化建设任道重远》,作者徐爱民,在于中国论文库;

⑥《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反思》,作者龚成,载于清流县人民法院网

文化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廉政文化自古就有,但作为体系建设在全社会中提出,则是近几年的事。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催生出来的一种新型的文化现象,是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社会的一个新要求。党中央已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创新。这充分表明,要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巩固提高党的执政根基和能力,必须要有廉政文化强有力的支撑,必须营造一种廉荣腐耻的文化氛围来激浊扬清、敦风化俗。因此,重视提高对廉政文化的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使命。

一、廉政文化探究

文化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然而我们要做一个思想意识领域的建设,应该必须知道我们要基于一个什么样的基础和理念去搞这个建设,就如同要建大厦得心中有图,才可以知道怎么打地基起砖墙。因此,有必要对廉政文化做个探究。

(一)廉政文化要义。廉政文化,就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理论、信仰、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是政治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阶段的一种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就当代中国而言,廉政文化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廉洁从政方面所建构的思想、道德、政治、法律、制度体系的标志,反映了廉政建设的变化、发展和进步状态。对廉政文化要义的理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廉政理念和依据廉政理念而形成和执行的一套基本制度、体制;
二是廉政建设运行的方式、机制、程序、方法;
三是廉政所指人员行为的规则和规范系统;
四是与上述相应的具体操作技术、习惯、作风的特征;
等等。都应是廉政文化的要义。也是廉政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应该说,正是由于这些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其整体表现,才具体构成了各种不同的廉政文化。我们看到,世界各国廉政工作目标基本是一样的,措施手段也大体类似,而正是由于不同的工作方式体系,才使它们区分为高效与低效、廉洁与腐败等不同的类型。

(二)廉政文化的作用。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廉政文化是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廉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它赞扬什么,批评什么,反对什么,都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廉政文化一旦形成,便能从情感上、心理上影响、引导、决定人们的行动,让人民群众在获取各种信息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文化的熏陶,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这样,廉政文化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从而增强拒腐保廉的能力。廉政文化可以营造凝聚民心的社会环境。文化属于精神范畴,它又可以依附于语言和其他文化载体,形成一种社会文化环境,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产生同化作用,为他们的价值观、审美观、是非观、善恶观涂上基本相同的“底色”,为人们认识、分析、处理问题提供大致相同的基本点,进而化作维系社会、民族生生不息的巨大力量。廉政文化通过各种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培养人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共同情感,自觉地为消除各种腐败现象,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这对于引导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团结一致,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廉政文化建设,还可使社会各个阶层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增强归属感、认同感,进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为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廉政文化具有道德规范作用。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虽然不是明文的规章制度,但可起到制度约束作用,是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规范准绳。道德直接受人文环境的影响。而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寓教于一切有益的文化活动中;
它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人们在陶冶情操的过程中道德得到了纯洁,道德行为也得到了约束。廉政文化具有推动社会监督舆论的作用。舆论监督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廉政文化的传播,人民群众廉政文化知识的丰富,人民群众主动监督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反对腐败的呼声就越来越高,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廉政文化通过各种活动,在公众中产生强烈的内心震撼,使那些没有被挖出的腐败分子和有腐败行为的人不断地感到反腐败力量的强大,使他们不得不痛改前非或悬崖勒马;
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舆论监督工具及时地向广大人民群众通报反腐倡廉情况,让人民群众在获得反腐倡廉信息后,既能及时地监督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又能及时地监督政府及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

二、国外成功的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借鉴

总结国外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对于我们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廉政文化的艺术性、创新性、特色性,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都有借鉴意义。一个共同点是,举凡廉政做得好的国家,都有良好的廉政文化。共同点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注重道德建设。如美国非常重视从政道德对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并上升到道德立法。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道德法》,1989年,通过《道德改革法》,1992年联邦政府道德署颁布的《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集中体现了从政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并设立了联邦政府的道德建设指导机关——道德署。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官员的道德约束。新加坡把 公务员的人生信仰、道德操守放在第一位,其次才强调外在的法纪约束功能。对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从开始任职,就要写出宣誓书宣誓,进行道德自律。在德国,每个公务员在上岗前需签“廉政合约”,并在国旗下宣誓,要以“传统的普鲁士官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

(二)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在西方,新闻媒体对社会弊端的批判,尤其是对政治腐败现象的揭露,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瑞典前副首相莫娜萨林1995年因使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个人衣物引起非议而被迫辞职;
日本首相森喜朗与黑社会头目吃饭的照片就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类似的事件,西方国家中很多,这样的新闻监督,不仅促进了社会良心和公民道德、政治意识的觉醒,而且对腐败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了政府官员的腐败成本。

(三)突出垂范榜样力量。领导人如果率先垂范,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尽职守,克己奉公,成为大家的榜样和楷模。这种榜样的力量影响深远。日本的“耻感文化”视名誉和尊严至高无上,普遍形成了“官德降,民德毁”的观念,比较重视官员的榜样力量。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从政40多年,其本人的言行就是一部廉政的活教材,对于推动新加坡的廉政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韩国前总统金泳三1993年上任伊始,就带头公布自己的家庭财产,压缩总统办公费用,关闭总统府高尔夫球厂,降低总统午餐标准,为廉政建设开了好头。实践证明,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的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领导人物能够以身作则,各级政府高层领导人能够树立好的榜样,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

三、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

中华民族在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中,积淀了廉政文化,为新时期承前启后,探索廉政文化建设新途径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从思想基础来看,廉政文化包含在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共同文化之中,包含在四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思想之中,体现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之中。中国古代先贤倡导为政清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立身准则见诸于经史子集,士大夫讲究礼义廉耻、清廉自守、重义轻利的故事史不绝书,老百姓渴盼清官、歌颂包公的社会心理渗透在民间传说和戏曲里面。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就是为了消除剥削阶级的腐败统治所带来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历史。我们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带领中华民族革命、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包含了丰富的廉政思想。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同志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反腐倡廉思想,不断深化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同志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工夫,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也是新时期发展廉政文化的具体体现。

(二)从制度基础来看,廉政文化蕴含在制度建设之中。在制度设计上,我国春秋时期就设有言官和史官(“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言”的言官,其职能就是弹劾有过错的官员,规谏君王的过失。在选拔人才上,除了强调能力,还要求对父母孝敬,清廉自守(汉代的“孝廉”)。新中国成立的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进程,也是不断追求平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过程。近一段时期来,党和国家把广大人民反腐倡廉的要求、意志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先后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使各级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廉政制度建设是思想成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外化,是既往文化的积淀结果,也是开启将来文化建设的依据。

(三)从实践基础来看,廉政文化渗透于人的行为之中。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的实践行为,可以反映出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古人探求理想者“朝闻道,夕死可也”, 追求的是“留取丹心照汗青”,为国献身者只求“马革裹尸”。古人如是,今人也是如此。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无数的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们呕心沥血,献身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这些都是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作用于人的实践的典型表现。也是我们今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

四、新形势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消除的障碍

为什么反腐败取得了明显成就而人民群众却不满意?为什么反腐败斗争已进行了多年,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些现象的严重性,已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全国而言,腐败现象还表现出了很强的顽固性和再生性,目前仍然处在一个变化多发时期,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一项战略性任务。我们提倡一种文化的建立,必然是因为另一种对立文化的存在,因此,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腐败文化因素,有助于我们对症下药,倡建新的文化。概括地说,新形势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控制、减消以下四点积弊。

(一)陈腐思想的积弊。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官本位、“人治”观念、家长制观念等,都存留在今天人们的观念中,这都是导致贪渎文化的思想基础。比如说“官本位”,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相当长时间内实行的单一行政化的管理体制,造成了客观存在的官本位,只有当了官才能有特权和利益,人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在分析一些腐败案件时,可以从中看到这种传统消极社会文化现象。比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比如“跑官要官,高投入更高产出”,在这种积弊下,腐败并不象老鼠过街,而已经被视为见怪不怪, “笑贫不笑贪”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还比如,一些贪官,本人生活并不奢侈,贪赃的动机在于为子孙“造福”,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族观念很有关系。

(二)功利思想的侵蚀。改革开放以来,中外文化的交流既有融合互补,又有冲突碰撞,西方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一时。随着社会转型深入,物质利益激励机制被不断功利化,所折射出的文化理念,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导致了市场经济体制实践的负面效应。一些人在利益最大化原则推动下,为了追逐最大利益,不择手段,追求非生产性利润;
或通过“寻租”,获取非法利益。种种现象表明,个别贪污现象不可怕,可怕的是腐朽文化成为一种精神潜流,成为一种“势”、一种“场”。

(三)体制机制的漏洞。目前表现出来的腐败现象,就其直接原因来说,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个人品质型”的腐败,即由于少数目的不纯、品质恶劣的坏人混进了党政队伍,他们必然会带来各种腐败的因素和表现;
另一种则有所不同,不是由于当事人个人品质一贯不好,而是由于他们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缺少足够的引导、制约和监督,这种表现为较大面积并且不断再生的腐败现象,往往暴露出某种体制上的一般弱点,因此可以称之为“体制型的腐败” 。这种腐败,仅靠现有的法规和政策也难以奏效。由于这种腐败的土壤在于体制的缺位或漏洞,所以对它的治理也要从体制本身及其执行机制的完善着眼,不是靠“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这种个案化处理就能根除的。

(四)监督体制的缺失。目前我们通常的监督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党内的自我监督,包括依照领导关系自上而下的检查监督和专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在内;
另一条是群众监督或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等在内。就国情而言,自上而下的监督比自下而上的监督更有效。但是,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监督,面临以少监多,管不胜管的困境;
自下而上的监督,从表面上看具有以多监少,无所不在的优势,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要是相应的权力机制保障机制不到位,基本处于无效状态。其中力量最强最有效果的媒体监督,也只能是报道会议精神、制度出台或是已落网的腐败事件,对于提前的介入监督也处于无力状态。自下而上,除非能与“自上而下”的机制相连接,赋予权利及保障,才能发挥力量。

五、廉政文化建设路径的探索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教育、法制和监督三管齐下的方略。同志指出,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并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发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优势,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处腐败的体系等等。中央的决策和方略不仅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意义,更在于指出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和途径,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有两个着力点。一是鲜明的立场,围绕这个中心设计廉政文化建设体制机制;
二是通过廉政文化的建设和推动,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处腐败的文化体系,从而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为切实地贯彻中央的决策,将中央的方略变为有效的行动,我们要从廉政文化的整体层次上考虑怎样使这三个环节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廉政文化建设之教育层面

在新时期新形势的视野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教育要义也要形成体制化,才能使廉政文化建设历久弥新,形成长效机制,长久的浸润影响,达到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扎根作用。这就意味着教育的内容要科学化、系统化、稳定化,廉政教育的形式也要组织化、合理化、稳定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1、以德为本知耻为勇的廉政思想品德教育。从以上叙述可以知道,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无不注重思想道德的约束力,值得我们继承借鉴、传承发扬。我们是儒家大国,历史文化博大精深,常为其它民族所借鉴引用并发扬光大,守着老祖宗的本我们为什么不用。因此,必须取之精华,大力弘扬以德为本知耻为勇的思想品德教育。如儒家思想中的“以德为政”,道德高于一切的主张,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只有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论语》里的“行己有耻”、“知耻近乎勇”, 欧阳修说“廉耻,立人之大节”。道德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以荣耻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评价。有些党员干部,在腐败问题上,他们不知什么叫耻,不知以什么为荣,奉行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本事、有能力”;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以及“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在这种极端腐朽落后的思想指导下,私欲膨胀,为所欲为,走向腐败,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党一贯重视荣辱观建设,新中国成立不久,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
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内涵和外延,丰富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集优秀思想之大成,立具我特色的道德观廉耻观,上升到规则规范的角度,通过教育宣传的途径深入人心,思想的升华可以外化为自觉的行为,形成自律。

2、全民受教育是基础,党政干部是重点。党政干部的廉洁,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廉政文化教育的重中之重。培育党政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从政道德。共产主义理想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党员干部修身立德,其本质要求就是要确立崇高理想,增强宗旨观念,并为之不懈奋斗,把内在的道德要求付之于长期的从政实践。培育党政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精神境界。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根基在于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必须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要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严于律己,慎于小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经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培育党政干部的公共伦理观念。公共伦理包括党政干部在从事公共管理时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和广大公民在从事社会活动时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前者称为官德,后者称为公德。在公共伦理中,官德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它是政府赢得民心、民意的重要砝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政权的稳固和国家的兴衰。党政干部的伦理行为,常常昭示着社会的伦理导向,在整个社会道德中发挥着表率作用。因此说党员干部的教育是重点,不能偏废。同时,群众基础是土壤,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正在开展的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廉政文化建设领域,营造全社会尊廉崇廉的良好风尚。

3、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坚持典型导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教育性。充分挖掘、积极提炼古今社会生活中勤政廉政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让他们的爱民之情、为民之举、富民之策、律己之行令全社会为之动情,从而形成弘扬正气、尚廉倡廉的社会风尚。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等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钱物面前坚守气节,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坚持思想武装,增强廉政文化渗透性。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通过“廉文荐读”,寓教于文,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读书,走向睿智,走向廉政。编发“反腐倡廉知识读本”和学习资料,熟读精思,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读书中思考,在读书中不断提高免疫力,增强战斗力。坚持活动促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实践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电视、文艺晚会、地方戏曲小品、演讲辩论、随处可见的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为载体,让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努力增强廉政文化的实践性,使廉政文化入耳入脑入心。

(二)廉政文化建设之法制层面

其一,是法律、制度的健全。法制不仅意味着要遵法用法,更意味着依法办事的制度化。有两个层面:一是以宪法为首的国家法律体系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我们 每个党员和干部都必须带着严格遵守,绝不能例外。因此遵守国家法律,用国家法律来处理有关问题,理所当然是廉政文化建设中法制的一个含义,并且是它的底限;
二是还有比对普通公民更高的要求,这就是要将对于执政党的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要的规则和规范,如党纪、政纪、职责等等规定加以制度化、体制化,这是我国廉政文化建设中法制的特殊内涵。总起来说:党政系统自身不仅有健全的规则和规范,而且这些规则和规范都能够切实执行,行之有效;
能够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有章可循,做到一切符合党规政纪,不仅守法,而且遵纪、尽责,等等,这些则是党风廉政建设中“法制”的完整内涵。很多事实告诉我们: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终点都是触犯法律,而他们的起点,却都发端于对党规和政纪的超越。因此要用法制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就不能忽视对执行党规和政纪的保证,也就是要在党内用法治代替人治,从体制上健全党规政纪的落实和执行方式。用制度本身,用程序本身,来树立和弘扬敬畏法制、亲近法制的廉政文化意识。成为一种不敢不愿的行为,成为令人敬畏的紧箍咒。也曾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

其二,法制的层面,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廉政文化观念需要培养、具体体制需要落实。就是廉政机构的独立性。请恕笔者的直言,目前的反贪机构,其作出的成绩应歌功颂德,但目前体制下其制肘所在也显而易见。正如笔者如前所述,体制上的缺失,是本的缺失,没有法制层面的支撑,廉政文化将没有基点,再怎么建设也只能触及皮毛。在这方面,可以充分借鉴世界各国和港澳地区的经验。

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ICAC)成立。为保证治贪有效性,廉政公署直属香港最高行政长官,可以对任何一级官员行使调查权。成立之初,廉政公署选择当时腐败最严重的领域——警察系统重拳出击,连破数案,迅速树立了廉政公署的威信,众多贪官一时噤若寒蝉。新加坡从1959年人民行动党执政至今,五十年间无人悍动其执政地位,主要原因就是其成功的廉政建设,长久地保持。新加坡成立的反贪污调查局,局长由总理任命,其工作则由政府总理直接领导。反贪污调查局具有广泛权力。调查局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该局可以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涉嫌人员,有权没收贪污罪犯的全部贿赂。贪污者除被罚款外还可以被叛徒刑;
调查局有权调查贪污人在银行的存款、股票数额、费用账户,甚至可以查找其家人的账目;
犯罪人职位越高惩处越重。正如我们所认同的:体制作为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做法形式,是党风廉政建设中最应该有所作为,也最能够有所作为的一个文化平台。

(三)廉政文化建设之监督层面

从目前现有的情况来看,尽管还有法制教育体制上的欠缺和漏洞,但不能否认的是,我们的反腐措施不可谓不多,力度和决心不可谓不大,教育也不可谓不广,但腐败就像一颗毒瘤,打而不死,反而不败,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影响着党的形象,毒害着社会的风气。一边是我们大张旗鼓地进行反腐,一边却是腐败案件一件接一件,腐败分子前腐后继。前车之鉴,并没有成为后事之师!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监督缺位和不到位!由于监督的缺位和不到位,让制度和措施都成了摆设。如果监督到位了,谁还有机会去贪呢?如果监督到位了,那么有谁能贪而不被发现呢?如果监督到位了,谁又还敢抱有侥幸心理呢?在监督层面上,笔者以为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由谁来监督。世上最有效的监督体制,莫过于上下结合的一体化监督体制。建立这种体制的关键,在于保证群众监督的权力得到充分实现,使它与上级的监督权力有同等的意义。应加大公众举报与投诉的保护力度,制定相关的保护法规,将群众的检举权和揭发权落到实处;
应本着宣传有纪律的原则,强化新闻媒全的监督作用,给予新闻媒体更多的自行调查的权利和报道权利。形成全社会的对腐败行为的监督,这样的监督才能有力;
二是如何监督。事后监督是马后炮,事中监督是无从下手,只有从开始进行监督,提前进入,全程监督,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就如同“上医、中医、下医”的理论。三是如何处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笔者以为,对腐败分子和财产(包括不明财产)的处理事关反腐工作的成败。对腐败分子处理太轻不足以震摄来者,起不到警示作用,导致有的人抱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信念”疯狂进行腐败。新加坡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如果一个官员被发现生活阔气,或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院就可以此作为受贿的证据,给予严惩。新加坡对犯罪的规定很明确,不考量官职大小、从政背景、违法者多寡等各种因素,只要被发现触线的人都会受到处理。抓好监督这个反腐“瓶颈”,窃以为会比从其它方面着手更快见效!